浅谈信息商品的质量_信息消费论文

信息商品质量问题初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质量问题论文,商品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Abstract This paper begins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definition of quality of information commodity.It makes anapproach into both the natural and the social attributes ofinformation commodity.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the qualityof information commodity appears respectively as the absoluteand the relative qualities,comparative to the natural andthe social attributes of information commodity. Affected bynumerous factors,the absolute and the relative qualities ofinformation commodity have certain differences in quantity.With the formula of the approximate implicit function, thispaper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Finally, theauthor sums up the meanings of the present study.

Keyword

Information

commodity

Quality

analysisInformation service User study

贵刊1995年第3 期上刊载了笔者题为《有偿服务中的信息产品责任及法律调整》一文。在该文中,笔者提出了有偿服务中的“信息商品责任”的概念,本文将深入地探讨信息商品质量问题。

1 信息商品质量的定义

研究信息商品质量,必须从认识有关质量的基本理论问题开始。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质量是一个被使用得十分频繁又很有吸引力的术语。关于质量含义的一般解释,几乎到处可见,作为一个概念或范畴,实际上尚未有一个比较准确、完整的定义。若对目前见到的众多的关于质量的定义或解释作一个归类,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主要从质量的自然属性方面来定义,解释为商品的物质特性,物品的有用性能的综合或总和;另一类主要是从质量的社会属性方面来定义,解释商品满足一定社会需要的能力或程度。近年来,前一类解释有向后一类解释逐渐转化的趋势[1]。这一情况表明, 随着质量问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重要,质量的社会属性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人们对质量概念的看法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把握信息商品质量的基本含义即本质属性时,必须考虑下列两层核心思想:

(1 )信息商品的质量是信息商品通过其客观性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的程度。在这里,具有实质意义的是满足一定社会需要的程度,这是信息商品质量概念的核心内容。信息商品的客观性能(如可靠性、适用性、新颖性等)只是满足社会信息消费需要的条件,或者说,表现为满足信息消费需要的物质承担者。但不可忽视的是,信息商品满足社会信息需要的程度,不可能脱离信息商品的客观性能,前者必须以后者为基础。

(2) 信息商品质量总的是指在一定信息消费条件下的信息商品质量。只有在同一个信息消费条件下,才具有一致的信息商品质量评价标准。不同的用户状况(认识水平、消费环境等)会产生迥然不同的信息商品质量评价标准。在这里,特别应指出的是,以用户的信息消费状况作为评价依据的质量与以科学或技术尺度作为评价依据的质量是有所不同的。从信息有偿服务实践的具体需要看,两者都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根据以上内容,信息商品质量范畴简要的经济学定义为:信息商品质量就是信息商品通过其客观性能满足一定消费条件下某种信息需要的程度。由此,揭示和概括出了信息商品质量范畴同时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

2 信息商品质量的两重性

2.1 两重性的表现

信息商品质量的物质性是指其客观性能,具体表现为信息商品的适用性、可靠性、新颖性、研究性、完全性、经济性等指标。从过去到现在,信息学界对上述信息商品质量的客观性能指标都或多或少的有过分析。

适用性是指信息商品满足用户需要的性能好坏,其中突出表现为是否对用户的利用环境进行限制。这里应注意区别信息商品满足用户需要的性能与满足用户需要的程度两个不同概念,前者才是信息商品质量物质性的表现。

可靠性主要是指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准确以及真实、准确的程度如何。

新颖性主要是指信息内容是否对某一对象作出先进的反映以及其先进性的程度如何。

研究性是对信息商品的层次、深度上的描述,主要看信息商品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具有创新和分析价值的内容。

完全性是看信息商品的本身结构、内容是否全面以及信息商品的宣传售后服务状况如何。

经济性是指生产信息商品的成本及其价格状况。

信息商品质量的社会性是指信息商品质量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一面[2]。这种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从信息商品质量形成的过程看, 信息商品的质量不是为信息商品生产者自己的质量,而是为信息用户、为社会生产的质量。作为一种社会性的质量,它不是生产者可以随心所欲地生产的,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标准或社会要求(或称之为用户标准或用户要求),这种标准或要求正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2)从信息商品质量在交换过程中的作用来看, 其质量既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又是必须经过交换过程才能实现的社会质量。作为前者,它成为信息商品价值的重要表现形式,既表现信息商品价值的质,又表现了价值的量;作为后者,它必须伴随着交换行为的顺利实现,才能被证明是一种符合用户需要的质量,成为被用户和社会所承认的有效质量,从而满足具有不同需求特点的用户的信息需要,实现信息商品生产的目的。因此,信息商品的质量范畴反映了信息商品生产者和信息用户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

(3)从信息商品质量范畴的存在和发展来看, 信息商品的质量本身就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从时间上看,客观性能完全相同的同一信息商品,在过去和现在有着差别极大的社会质量。例如,几十年或是几年以前的信息商品,在今天来看,可能会显得质量低劣。而现在是高质量的信息商品,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发生类似的变化;从空间上看,对于客观性能完全一样的信息商品,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社会质量,在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质量水平。例如,在沿海开放和文化发达地区,某个科技信息商品可能会因其起点较低,已有同类型信息商品较多而不符合这些城市和地区的用户需要。但当把这个科技信息商品拿到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时,却可能会因其投资少,对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要求较低,且该地区至目前为止还无与此相类似的信息商品等原因,从而使该科技信息商品产生“适度质量”。再如,某建筑设计师曾满怀信心地把一些在大城市看来十分高雅适用的住房设计方案送到山区去,而那里的农民却普遍认为式样不好,很快退了回来。这些例子表明,信息商品质量不仅仅是适用性、可靠性、新颖性等物质性能的反映,而且更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离开了信息商品质量的社会性,特别是对社会性属性的具体表现形式——满足用户信息需要程度的考察,对信息商品质量问题的认识和分析就毫无意义甚至毫无可能。

2.2 两重性的相互关系

信息商品质量的物质性与社会性(或称自然与社会属性)的相互关系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分析。

从质上的关系看,信息商品质量的物质性是社会性的基础。因为信息商品的客观性能是体现信息商品生产者和信息用户经济关系的条件,是交换过程的物质承担者;而质量的物质性又必须通过质量的社会性来实现,因为信息商品的客观性能只有通过一定的经济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具体的信息商品交换过程才能得以实现。信息商品质量的物质性与社会性,既互相联系不可分割,互为条件,又相互区别不能等同。其物质性表现为信息商品的适用性、可靠性、新颖性、研究性、完全性和经济性等技术经济指标,而其社会性则表现为信息商品满足一定用户信息需要的程度、限度和完善程度(包括满足用户需要过程的多效用和负效用)等社会经济内容。

信息商品质量的物质性与社会性在量的水平上的联系和区别也是明显的。但要进行准确定量分析却有很大难度,在此仅作一些理论性分析。

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曾提到产品“作为使用价值的质量”和“它们在这种特殊消费过程中实际充当使用价值的程度”两种情况[ 3]。这对我们研究信息商品质量的物质性与社会性在量上的联系与区别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我们可以把客观物质性能在一定科技条件和社会环境下的表现称为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而把满足一定用户需要过程中的相对表现称为信息商品的相对质量[4]。

绝对质量是信息商品质量的物质性的表现,其物质性能指标的实际作用是可以确定的,因此,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具有普遍性质和绝对意义。

相对质量是信息商品质量的社会性的表现,在不同的消费条件下或是由于用户状况的不同,用户信息需要的程度是不同的;信息商品客观性能的提高或降低,也不一定直接表现为满足用户信息需要程度的提高或降低。由于相对质量受到用户具体消费状况和消费特点的制约,因此,它只有局部性质和相对意义。由此也就产生了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和相对质量在量的水平上的差异。

3 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的关系

考察信息商品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的关系,就是要研究两者在量上的偏离。引起这种偏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只简要指出其中的几个重要方面来加以说明。

3.1 信息消费条件不同

信息商品绝对质量指标的评判常常是以科技发展的水平为标准,以一般的消费环境和消费特点为依据。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水平、文化水平和环境条件的差别,各个用户群体、个体都处于不同的消费条件下,因而在信息消费领域中也存在一个用户质量标准。这是不同于技术标准的用户消费标准。信息商品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在标准上的不一致,往往会导致二者在质量水平上的偏离。例如,同一信息商品(即其绝对质量相同),在上海、广州与在新疆、西藏就会表现出不同的满足程度。用户的信息消费水平、信息消费观念和用户自身的信息积累不同,使他们对信息商品质量的看法和评价很自然地形成了差别。这种差别就是同一信息商品在相对质量上的差别。

3.2 社会对信息商品质量要求的提高

人类社会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大,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从无偿到有偿信息服务的转变以及全社会信息意识水平的强化,都使整个社会对信息商品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信息商品生产能够适应这种质量要求的上升及其发展的趋势而有效地提高其绝对质量(比如说,不断开发新的信息商品,在生产科技类信息商品的同时,开发经营类、管理类等新型信息商品;加深现有信息商品的加工层次,使二次、三次信息商品成为信息商品的主要类型等),就可以转化为较高的相对质量;反之,即使现阶段我国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保持不变,也会表现为其相对质量的降低,因为信息商品符合社会信息质量要求的程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对此,应该说信息学界是有较一致认识的。人们通常所认为的,现阶段我国信息市场上存在的某些信息商品的供不应求和某些商品的供过于求现象(其实质都是“适销对路”的信息商品无货供应),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未变或降低,从而导致了信息商品相对质量的大幅度降低。在各类性质的信息系统纷纷涌现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排除信息商品绝对质量还有继续降低的可能性,大量的有偿服务事例已说明了这一点[5,6]。可以说,在今后, 我国信息商品质量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和严重,得出上述结论,是基于对我国社会信息质量要求上升过程中信息商品质量的波动和下降这一现状的深刻认识。

3.3 信息商品的无形损耗

作为一种精神产品,信息商品的无形损耗也是我们在分析信息商品质量问题时所不能忽视的。无形损耗有两种形态[7]。 第一种形态是解决同类问题的新一代信息商品的出现,从而使原有信息商品贬值。此时虽然老的信息商品尚有一定的绝对质量甚至质量颇高,但由于其已经不适应现实的社会需要,从而使其相对质量很低甚至没有质量;第二种形态的信息商品无形损耗是因为其传播面逐渐扩大而使它逐渐贬值。这种形态的无形损耗是影响信息商品的交换价值而不影响其使用价值,此时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未发生任何变化。若从用户个体的角度看,该信息商品会因其传播面极广,而可能对用户利用该商品后的获益程度产生影响,从而使其相对质量下降;但从信息商品质量的社会性出发,应该看到,信息商品的第二种形态的无形损耗最终还是表现为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一定的信息消费要求,使信息商品具有较高的相对质量。

3.4 信息商品使用价值的特点

使用价值是信息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效用,它是信息商品的自然属性。与一般商品相比,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间接性、扩张性、共享性等特点[8]。 这些特点也使信息商品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在量上出现差异。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直接的,买到手后立刻就能满足需要,而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则是间接的,它的使用过程就是知识与智慧的物化过程,只有把它物化以后,它的效用才能充分显示出来。这样一来,信息商品相对质量显示得好坏,不仅取决于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而且还取决于买方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水平。同一信息商品在不同的用户手中会表现出不同的相对质量,即使在不同时期的同一用户手中可能相对质量也会不同。这就导致了信息商品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的差异状况也不是唯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实物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它的生产过程中就确定下来了,而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虽然在生产它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目的和方向,但在使用过程中经过某些适应性的改变甚至是不加任何改变,可以不断地扩张。某个信息商品本来在一个领域里或对用户的某一项活动具有使用价值,后来经过横向转移与渗透,该信息商品在其它原来意想不到的领域里也有重要的使用价值,这种信息商品使用价值的扩张,会使其相对质量高于绝对质量;信息商品是可以共享的,共享不会使使用价值的数量减少,也不会使绝对质量降低,共享反而会使信息商品多次交换,广泛传播,从而提高信息商品的相对质量。

3.5 用户信息商品质量需要的限度

随着各种生产因素、科技水平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信息商品绝对质量的提高可以是没有限度的,而用户的信息商品质量需要则是现实需要与其价值支付能力的统一。如果绝对质量超过了这种基础上的用户当前需要,超过部分便不具有相对价值。例如,若用户委托信息部门进行事实性的数据查询,信息部门却单方面地在信息服务中增加了很多研究性指标,那么,由此提高的绝对质量也不一定会转化为相对质量的上升。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影响信息商品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在量上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它们最终又都归结为一点:即必然表现为符合用户质量需要的程度问题。我们用下述一个近似于隐函数的关系式来表示:

式中X和Y分别代表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K 表示信息商品符合用户质量需要的程度。K 的取值过程主要是通过用户对信息商品的质量评价得到的,它反映了用户对信息商品各项指标或质量方面的满意程度。

在上式中,设当K=1时,表示绝对质量指标基本上符合用户质量需要,这时Y=X,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水平相等;当K<1时,表示绝对质量的某些指标符合用户质量需要的程度较低,这时Y<X,相对质量低于绝对质量;当K>1时,表示绝对质量的某些指标符合用户质量需要的程度较高,这时Y>X,相对质量高于绝对质量。

由于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是由适用性、可靠性、新颖性、研究性、完全性、经济性等多种质量指标构成,每一项指标都有符合用户质量需要的程度问题,因此,信息商品的相对质量实际上是绝对质量的各项指标与其符合用户需要的程度的乘积之和。这样,就有

式中,X[,i]分别表示信息商品绝对质量各项具体指标。 这一公式集中体现了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的相互关系,它为我们近似的定量分析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在量上的差异提供了依据。

4 研究信息商品质量问题的意义

信息商品质量问题研究的意义在于:

(1)80年代中后期,在信息学界曾有专家提出, 在重新构建信息学理论体系和框架时,应“头脚倒置”,一改过去“信息源—信息交流—信息用户”的结构,而应从“信息用户”出发,以此为立足点研究信息学的所有问题。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确实有其必要。笔者所以得出这一结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基于对信息商品质量问题的研究。我们发现,在信息商品质量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中,社会属性已表现得愈来愈突出,并且成为信息商品质量范畴中居于支配作用的主要方面。如果说,过去的信息学研究体系是从信息本身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信息的自然属性的话,那么,在今天,信息学研究体系则应从信息用户出发,研究一切与信息有关的问题,更多的应考虑信息的社会属性。因此,从这一角度看,信息商品质量问题的研究,特别是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概念的提出,已成为我国信息学理论体系进行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

(2)在信息商品的生产中,因其非重复性生产的要求, 同类同质的信息商品毕竟为数极少,信息商品的质量很难进行横向比较。信息商品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概念的划分,使我们发现,在绝对质量上无法进行横向比较的信息商品,却可以在其满足用户需要的程度上(即相对质量)进行近似的横向定量比较。这有助于深入对信息商品的质量管理,并以此作为考核信息商品生产者行为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3)从信息商品质量的社会性属性出发,可以发现, 信息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信息商品的相对质量而不是绝对质量,只有相对质量的提高才是用户需要的,绝对质量的提高则不一定对社会有意义(如果它不能转化为相对质量的话)。在这里,相对质量表现为目的,绝对质量表现为手段。这启发我们,在信息商品生产上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并在生产了具有一定绝对质量的信息商品后,开展积极的信息市场营销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较好的信息商品相对质量,最终实现信息商品生产的目的。

(4)要提高信息商品的相对质量, 即信息商品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必须以用户需求规律和特点为指导,改进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这种绝对质量的改进,既可以是质量指标的调整、变更,也可以是总的质量指标的提高。如果脱离了用户需求规律和需求特点去改进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并不意味着相对质量的提高。因此,继续加强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用户问题的研究是改变目前我国信息卖方市场态势的重要措施之一。

(5)对有偿服务中信息产品责任,即信息商品质量责任的分析, 必须以信息商品质量问题的研究为基础。在确认信息商品责任时,首先必须明确,引起信息商品责任的主要是信息商品的绝对质量,而不是相对质量:其次应注意区分信息商品质量缺陷与质量较差的不同,只有质量缺陷才能引起用户损害(即信息商品客观性能缺陷使用户产生负效用),并导致质量责任的产生。

(6)对信息商品绝对质量与相对质量在量上差异原因的分析, 提示我们应进一步加强用户教育和有偿服务中的售后服务工作,并对信息商品质量全面认识,从而明确影响信息商品质量的具体因素。

(7 )现阶段我国信息市场上表现出的某些信息商品的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反映了用户的两种需要关系,“供不应求”表现为用户对适销对路和高质量的信息商品的数量需要,“供过于求”表现为用户对某些信息商品已由数量需要转化为质量需要。可见,质量需要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用户信息需要的主要特色。因此,今后在信息商品的生产中应考虑在增加其品种数量的基础上更多重视提高其质量。

(8)信息学界普遍认为,由于同类信息商品的非重复生产, 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信息市场的竞争,但信息市场的竞争仍然存在。其中信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集中表现在相对质量和信息系统经营状况两个方面,而前者又是后者的基础。因此,从一定意义上看,信息商品生产者市场地位的好坏取决其信息商品的相对质量,这就进一步提出了加强信息系统开放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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