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恒艳(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15460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不同的妊娠期糖尿病(GDM)诊断标准对围产期母婴结局的影响。方法:此次研究的对象是选择2012 年1 月至2013 年12 月在我院产科门诊进行糖尿病筛查并于我院分娩的2200 例孕产妇,将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100 例,其中对照组按照我国第7 版《妇产科学》中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观察组按照国际糖尿病于妊娠研究组(IADPSG)制定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比较两组孕妇的GDM 检出率、妊娠期并发症、分娩方式以及新生儿并发症的发生率。结果:对照组共检出61 例(555%),观察组共检出87 例(791%),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胎膜早破和羊水过多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同时观察组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以及巨大儿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按照IADPSG 制定的GDM 诊断标准进行诊断,能有效降低胎膜早破、羊水过多等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剖宫产率,同时也降低了巨大儿以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可有效改善围产期母婴结局,适合推广应用。
【关键词】妊娠期糖尿病;母婴结局;诊断标准【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9753(2016)3-0288-02
妊娠期糖尿病(GDM)指的是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程度轻重不一,GDM 可导致孕妇的自然流产的发生,增加了妊娠期常见病的发生率,同时可以导致胎儿的先天畸形、巨大儿、胎死宫内、妊娠期高血压以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影响围产期的母婴结局[1-3]。目前,对于GDM 的诊断,国内外仍然没有统一的诊断标准,因此对某些人群是否需要开始进行干预管理也就存在争议。国际妊娠合并糖尿病研究组(IADPSG)于2010年制定了新的GDM 诊断标准,该诊断标准目前已经被多国家接受和使用,使用新诊断标准诊断,GDM 的发病率增高,对诊断出的GDM 患者进行干预和相应的管理[4]。本研究选择2012 年1 月至2013 年12 月在我院产科门诊进行糖尿病筛查并于我院分娩的2200例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100 例,分别采用新标准和旧标准进行诊断,比较两种标准诊断出的GDM患者的围产期母婴结局,具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选择2012 年1 月至2013 年12 月在我院产科门诊进行糖尿病筛查并于我院分娩的2200 例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100 例。纳入标准:均为首次来我院进行产检,孕前体重指数(BMI)均正常,且为单胎妊娠、初次分娩。排除标准:合并有甲亢、糖尿病、高血压等内科疾病的患者。于妊娠24 ~ 28 周进行糖筛查检查,其中观察组按照国际糖尿病于妊娠研究组(IADPSG)制定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对照组按照我国第7 版《妇产科学》中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12 方法121IADPSG 诊断标准妊娠24 ~ 28 周进行75g OGTT 检查,其中空腹和服糖后1h 以及服糖后2h 的血糖值分别<51mmol/L,<100mmol/L,<85mmol/L。其中任意一点异常则可诊断为GDM。
122 旧诊断标准①经过空腹血糖测定,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空腹血糖值≥ 58mmol/L;②在妊娠24 ~ 28 周进行糖筛查试验,给予50g 葡萄糖粉口服,口服1h 后的血糖值≥ 78mmol/L 则糖筛查试验为阳性,则对空腹血糖进行测定,若其空腹血糖发生异常,则诊断为GDM,对于空腹血糖正常的受检者,再进行OGTT 检查;③ OGTT 检查:空腹时间达到12h 之后,给予75g 葡萄糖口服, 具体标准为: 空腹时为<56mmol/L,1h<103mmol/L,2h<86mmol/L,3h <67mmol/L。以上若存在两项以及两项以上的异常值,则可诊断为G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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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统计学方法本研究采用SPSS180 进行统计学分析,其中计量资料使用率表示,两组之间的比较采用χ2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均数± 标准差)的形式表示,两组之间的比较采用t 检验。若P<005,则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21 两种诊断标准的GDM 检出率比较对照组共检出61 例(555%),观察组共检出87 例(791%),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孕妇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情况比较两组孕妇的妊娠期并发症发生情况为:两组比较结果显示,胎膜早破和羊水过多的发生率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产后出血和胎儿窘迫的发生情况无显著差异(P>005)。
23 两组孕妇分娩方式观察组阴道分娩58 例,产钳助产1 例,剖宫产(有指征)28 例;对照组阴道分娩34 例,产钳助产2 例,剖宫产(有指征)25 例。
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4 两组新生儿并发症的发生情况比较两种不同诊断标准,新生儿并发症发生情况为: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以及巨大儿的发生率比较,观察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 讨论妊娠期糖尿病(GDM)在国内外尚没有统一的诊断标准,因此对于判断一组人群是否需要进行GDM 干预管理措施也就存在着争议[5,6],我国使用的2007 年 GDM 的诊断标准参考的是第7 版《妇产科学》中的GDM 诊断标准,而在临床工作中,使用该标准大多时间会忽视空腹血糖正常的情况下,同时对出现明显的临床表现的一组高危孕妇,易造成漏诊,也就进一步导致了有效干预治疗错过了最佳的时机,到后期将会引起孕妇以及新生儿严重的并发症,对母婴结局以及孕妇子宫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7-10]。有研究认为,除了在妊娠前已确诊存在糖尿病的孕妇,其他的孕妇尤其是针对高危孕妇,均需要进行早期空腹血糖的监测,才能保证尽早做出诊断,尽早进行干预管理措施,在妊娠24 ~ 28 周,对孕妇进行OGTT 试验筛查。GDM 对母婴的不利影响不止是远期的影响,同时也存在近期的影响[11-13]。近期影响主要的表现是孕妇容易发生自然流产、妊娠期高血压以及胎儿畸形发生率也会明显增高,除此之外,还会引起巨大儿、羊水过多、死产死胎、胎儿发育迟缓,母儿的感染机会增加,同时也会增加手术产,产伤的发生几率也将会明显增加。我国目前的GDM 患病率正在升高,而其中存在的未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对母儿的健康有着较大的不良影响,其影响程度明显高于GDM[14]。与此同时,血糖的升高也会导致胎儿发育迟缓。对于GDM 患者的血糖变化特点,研究表明,主要是在妊娠中晚期开始发生血糖升高,若不加强管理,将会导致胎儿发生高胰岛素血症、高血糖等,最终导致胎儿的过度生长,巨大儿的发生率增加,同时也增加了子代远期肥胖、糖尿病等代谢综合征的发生几率[15,16]。新的GDM 诊断标准省略了OGTT 的第3h 的血糖检测,而通过其中的两项指标即可诊断GDM,目前我国有研究人员对此方法正在验证。国外的大多数国家均检测孕妇的空腹血糖以及 OGTT的1h、2h、3h 的血糖水平,所以,对于是否能省略OGTT 的第3h 的血糖检测,目前世界上尚没有统一的说法[17,18]。本研究选择2012 年1 月至2013 年12 月在我院产科门诊进行糖尿病筛查并于我院分娩的2200 例孕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100 例,分别采用新标准和旧标准进行诊断,比较两种标准诊断出的GDM 患者的围产期母婴结局,结果显示,对照组共检出61 例(555%),观察组共检出87 例(791%),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胎膜早破和羊水过多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同时观察组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以及巨大儿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GDM 对胎儿以及新生儿影响现已经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对围产期监测以及治疗加强,围生儿发病率也在明显地下降[19,20]。但是发生率仍然处在较高的水平,尤其是对于不能及时、正规并且严密地监测血糖水平的患者,会造成患者的子宫、阴道以及宫颈和胎儿、新生儿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高于能够接受及时且比较正规的内科治疗的患者,因此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的患者,对于其母婴结局具有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按照IADPSG 制定的GDM 诊断标准进行诊断,能有效降低胎膜早破、羊水过多等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剖宫产率,同时也降低了巨大儿以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可有效改善围产期母婴结局,适合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1] 魏玉梅,杨慧霞. 妊娠期糖尿病不同诊断标准适宜性的比较. 中华妇产科杂志, 2011, 46(8): 578-581.[2] 杨慧霞. 推进循证依据在妊娠期糖尿病诊治实践中的应用.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2011, 14(4): 193-195.[3] 魏华莉,刘亚静. 妊娠期糖尿病妊娠结局及对新生儿影响的临床分析. 中华临床医师杂志 (电子版),2011, 5(18):5479-5479.
论文作者:徐恒艳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6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2
标签:糖尿病论文; 新生儿论文; 诊断标准论文; 发生率论文; 血糖论文; 妊娠期论文; 两组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2016年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