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SG框架与词汇语义蕴涵结构_原型模式论文

HPSG框架及词汇语义蕴涵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论文,蕴涵论文,词汇论文,框架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HPSG的描写机制——特征结构

中心语驱动短语结构语法(Head-Driven Phrase Structure Grammar,简称HPSG)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出现的一种以制约条件为基础的(constraints based)形式语言学理论。HPSG把语言符号(sign)看作语音、句法、语义等信息的复合结构体。该理论认为,语法是一套制约条件,它决定词语(expression)的合法性,并对合格的词语作出形式化描写。其中,分类的特征结构(sorted feature structures)是最基本的描写形式。在HPSG里,所有的特征结构都是一个从属性(attribute)到属性值的函数。每个特征结构都归于气个类属(sort),表明该特征结构所描写的语言客体(linguistic objects)所属的类型。特征结构按照类属的顺序构成一种层级关系,用属性-值矩阵(Attribute-Value Matrix,简称AVM)表示。

词汇说明(lexical specification)是HPSG制约条件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本文所涉及的重要方面,这里作较详细的介绍。上页(1)是Pollard和Sag(1994)的例子。

例(1)是英语动词gives词条的属性-值矩阵,矩阵里小写的词表示类属,大写的词表示属性。动词gives的第一个类属是word,表明语言符号gives是词,不是短语。在word类属下面有两个属性:PHON(语音)和SYNSEM(句法语义)。语音属性只是一系列音素串,记作

句法语义SYNSEM属性的值是synsem类属的特征结构,该类属含有两个属性:LOC(局部语域)和NON-LOC(非局部语域)。其中,局部语域属性的值是loc类属的特征结构,该类属包括三个属性:CAT(语类)、CONT(语义)和CONTX(语境)。

语类CAT属性的值是cat类属的特征结构,该特征结构含有两个属性:HEAD(中心语)和SUBCAT(次语类)。中心语是词的句法范畴,即词性。所给例子的词性是verb,它又是一个特征结构,其属性是fin(定式)。次语类的值是一系列句法客体(a list of syntactic objects),是动词的配价(valence),表示动词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补语才能达到饱和(saturated)。补语(矩阵里的NP)按照相对间接程度(obliqueness)依次排列。

CONT属性的值被看成是一个参数化的事态(parameterized state of affairs,简称psoa),它规定一种关系及这种关系所涉及的题元角色。动词gives所具有的语义关系(RELN)涉及到三个题元角色:GIVER(给予者)、GIVEE(被给予者)和GIFT(给予物)。这里所用的题元角色和传统的题元角色类不同,属于个体题元角色,即每个动词所含有的与该动词语义直接相关的具体的角色。例如,下文中出现的动词“打”和“喜欢”,它们所涉及的题元角色分别被记作“打者”和“被打者”,“喜欢者”和“被喜欢者”。根据需要,个体题元角色可以进一步细分为rel-role(关系角色)类属的特征结构,因为结构中的角色和rel-role类属所包含的属性相一致。同时,为了避免繁琐,也可以把一部分特征结构从整个矩阵中截取出来,省略不需要论及的部分。

CONTX是loc类属的最后一个属性。因为语义涉及的只是真值条件意义,或者说字面意义,在语义解释需要语境时,语境提供支持。语境包括预设和会语含义等。

矩阵里的数字标牌如表示结构共享。结构共享是词汇说明或语法原则所要求的某个特征结构的某些属性以同一个次结构作为它们的值。结构共享是HPSG的核心解释机制,其作用是:(1)保证词汇说明的配价数目在短语投射过程中得到满足;(2)建立起句法与语义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例如,参数化事态中的题元角色属性的值与句子中句法论元的语义值结构共享,由此建立起语义与句法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制约关系。

2.Dowty的题元原型角色理论

2.1 概述

句法和语义关系一直是不同语法理论所致力研究的重要课题。其中,句法和语义关系之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题元角色和句法层面的主、宾语的对应关系。对于这一问题,Fillmore,Dowty,Wechsler等许多学者都有过系统的论述。

Fillmore(1968)提到的“格”,实质上就是题元角色类的概念。他最初提出的“格”共有6种:施事格,工具格,与事格(dative),使成格(factive),处所格(locative)和物体格(object)。Fillmore认为,深层的格范畴是无序排列的,和表层的主、宾语在顺序上并不一一对应。深层格范畴的句法化过程首先关注的是主语。他通过主语化(subjectivization)转换来实现句子的主语。最优先成为表层句子主语的是施事格。如果没有施事,则工具优先。如果二者都不存在,则客体做主语,形成被动句。Jackendoff(1972)等提出的题元角色层级,把施事放在最高位置,其思想和Fillmore的施事优先是一致的。

(2)施事>与事>处所/来源/目标>客体

他们的另一个共同之处是,都把题元角色看作是离散的、界线清晰的概念。这种处理方法的缺点是,题元角色的数目难以确定。我们知道,题元角色不是词组结构规则提供的,决定题元角色的是谓词(predicator)的意义。而谓词的意义又是十分丰富、复杂的,用“施事、受事、感受、与事”等概括性的角色名称对蕴涵这些角色的动词分类,设立多少个角色类才能覆盖所有的动词,并且每个动词语义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角色类的典型特征都很成问题。

另一种办法是摒弃“施事、受事、与事”等这种概括性层次,直接用个体题元角色(Dowty 1989,1991)可以非常具体地表达不同谓词的语义关系,而不至于出现题元角色类所造成的问题。

(3)a.张三打李四

b.张三喜欢李四

例(3a)中,“张三”的题元角色不用施事,而直接用“打者”。“李四”的角色也不用受事,而是用“被打者”。(3b)中,“张三”不用“感受者”,而用“喜欢者”,“李四”则用“被喜欢者”。两个动词的CONT属性-值矩阵分别为下面的(4)和(5):

这样命名题元角色,避开了谓词复杂的语义关系所造成的问题,这一问题是传统题元角色类所解决不了的。Pollard和Sag(1994)在属性CONT的特征结构里,用的基本上就是个体题元角色。然而,这种处理方法给题元角色和主、宾语的对应造成了困难。在数目庞大的动词给所涉及的参与者赋予的众多的个体题元角色中,哪些在句子中充当主语,哪些充当宾语,看来还是需要有一个类的划分。换句话说,主、宾语这两个句法成分,对应数目众多的个体题元角色很难做出简便而统一的选择。这样一来,我们似乎又得回到使用题元角色类的老路上来。然而,传统的题元角色类除了前面提到的不足外,另一个弊病是,已有的题元角色类的数目少则6个,多则无法限数。而从理论上讲,对应主、宾语这两个句法成分只需两个题元角色类就足够了。

2.2 原型角色指派模式及论元选择原则

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概念(Dowty 1991)的提出,有效地解决了个体题元角色和题元角色类听存在的问题。Dowty提出了一组称为原型角色特征或原型角色蕴涵的语义特征。他指出,一个典型的渭词语义能够给它的论元赋予部分蕴涵。例如,“写”的语义蕴涵是,一个论元必须是有感知力(sentient)的,而另一个论元则无此蕴涵。“写者”通过写出材料而蕴涵致使(causally affect)被写材料的实现。有感知力的蕴涵和致使行为表明施事角色的存在,而受到致使性影响的蕴涵则表明受事角色的存在。Dowty提出的蕴涵共10种,分别列为原型施事特征和原型受事特征(注:本文使用的是方立(2000:326)的译文。除根据需要将原型施事b项中“认知力”改为“觉察力”外,全文未作其他改动。)。

(6)原型施事特征:

a.在事件或状态中涉及到意愿

b.有感知力和(或)觉察力

c.能使事件发生或改变另一个事件参与者的状态

d.(相对于另一个参与者位置的)运动

e.(独立于动词所指的事件)

(7)原型受事特征:

a.经受状态变化

b.递增客体(注:递增客体(incremental theme)指在数量、体积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客体。)

c.受另一个参与者影响的原因

d.(相对于另一个参与者是)固定的

e.(不独立或根本不独立于事件)

Dowty实质上是把题元角色作了二元划分,把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看作联系所有题元角色的两个极点,从而构成一个非离散的连续统(注:“离散”和”连续统”是形式语言学借用的数学术语。“非离散的连续统”指组成成分之间没有明显界线的连续的整体。)。根据所列出的蕴涵的数量,把其他可能存在的题元角色类划归为原型施事或原型受事,大大减少了传统题元角色类的数量。根据这10个能够决定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蕴涵特征,Dowty提出了语义论元的句法实现原则。

(8)论元选择原则:

对于带有主、宾语的谓项来说,该谓项所蕴涵的最大数目的原型施事特征的论元将被词汇化为该谓项的主语;拥有最大数目原型受事蕴涵的论元将被词汇化为直接宾语。

为了解决两个论元拥有同样数量的原型施事蕴涵或同样数量的原型受事蕴涵造成的问题,Dowty同时补充了一些辅助定理(corollary)。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两个论元中,每个都可以词汇化为主语或直接宾语。

2.2.1 论元选择原则的特点及应用范围

Dowry(1989)的论元选择原则有两个需要注意的特点。首先,运作结构是单层次的。论元选择原则是一个直接把谓词语义所蕴涵的题元角色指派给语法论元的程序,并没有依附在一个题元角色表达式上。也就是说,不存在一个原型角色形式化层次,原型角色只是在描写语义和句法表达层次映射关系(mapping)时使用的抽象概念。因此,只存在一个其论元被直接指派了语义角色的单一句法层次(注:这和蒙太古的句法、语义同构的思想一致。这一点不足为奇,因为Dowty的理论是建立在模型论语义学(Modeltheoretic Semantics),即蒙太古语义学框架中的,他把论元选择看作是客观世界中的事件同次语类化信息之间的一种直接对应过程。没有中介环节,联接(linking)也就缺少依附凭借(方立 1993:143)。),而原型角色特征在语法模式内得不到形式上的表达。从理论上讲,缺少一个表达层次无疑是符合简洁性原则的。第二个需要注意的特点是,谓项必须是及物性动词。原则明确规定,论元选择只限于有语法主语和宾语的谓项(in predicates with grammatical subject and object)。这条规定自然地排除了非及物性动词。因为,按照间接层级(obliqueness hierarchy)排列顺序,主语最先出现(在最左端),而非及物谓词只需要一个补语即可得到饱和,没有别的补语与它竞争主语位置,所以不存在主、宾语论元选择问题。Dowty用(9)说明这一点。

(9)a.Water filled the tank

b.The tank filled with water

c.* The tank filled water

(9b)中的water并不是filled的直接宾语,而是介词with的宾语,如果去掉with,句子就不成立。由此推断,(9a)和(9b)中的fill在词库中属于两个不同的词,一个是及物的,一个是不及物的。Dowty(1989)的论元选择原则只针对前者。对于被动式动词,他并不认为是从主动式动词派生而来的,它们也属于词库中不同的词条,有着不同的次语类化要求。这是因为,被动式动词往往只需要一个补语(主语)即可以满足,对第二补语的要求不一定是强制性的。而主动式及物动词对第二补语的要求是强制性的。这种把被动式动词作非及物性处理似乎避开了两个论元选择哪一个作主语的问题。

2.2.2 原型角色指派模式存在的问题

正如Davis(1996)指出的那样,Dowty(1989)的题元原型角色指派模式并非尽善尽美。首先,原型蕴涵的组合有无限制?自然语言中可以找到的某些组合,如原型施事的意愿性特征和原型受事的静态性特征的组合,却和他的模式相矛盾。而感知性和意愿性又是语言中所不容的组合。另外,Dowty把题元角色定义为动词对其论元的蕴涵,只与句义有关,又是个丛集概念,这样就基本排除了词汇内部有结构的可能(程工1995)。Davis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他指出,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蕴涵对论元映射很难建立一个统一的描写机制。这些蕴涵是零散的,相互重叠、相互制约的,有些蕴涵会使另一些蕴涵失去效用,还有些蕴涵只有以另一些蕴涵为前提才起作用。因此,仅仅以蕴涵特征的数目确定主、宾语并不能完全奏效。这就意味着,客观世界中的关系的词汇化不是任意的,词汇必然存在一种内部结构关系,也就是说,词汇语义蕴涵具有层级性。

其次,被动式动词对第二论元的要求虽不一定是强制性的,可是,除了主语之外,如果句子中出现了含有原型施事性成分的介词短语这样的补语,哪一个论元实现为主语,哪些实现为更间接的(more oblique)补语,也需要有所说明。

第三,汉语的一些实例对Dowty的被动式动词非派生性观点似乎并不支持。下面的例子,英语是不合格的句子,而汉语却合格。

(10)a.*The house designed

b.*The standard exceeded

(11) a.房子设计好了

b.标准超了

汉语动词缺乏形态标志,在词库中对动词的主动和被动的定义在形式上反映不出来,是否也要作及物性和非及物性划分,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像(12)则更不易从形式上区分。

(12)a.水灌满了池子

b.池子灌满了水

(12b)合格,而(9c)却不合格。一个似乎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在主语和动词之间插入介词“被”,插入“被”后仍合语法的,其动词可以确定为被动式,具有非及物性,其主语选择是原型受事,(12b)符合这一条件,例(11)也可以用这一方法,但是,下面的句子中的动词就不易划分了。

(13)a.他丢了钱包

b.钱包丢了

c.钱包被他丢了

显然动词“丢”在(13a)里是及物动词,在(13b)里是不及物动词,在(13c)里是动词被动式。这就提出一个问题,这三个“丢”是否需要逐个在词库里列出?从语感上看,(13a)和(13b)在词库里属于不同的动词,而(13c)中的“丢”具有致使性,它的蕴涵和(13a)相同。在传统的主动和被动句的变换中,几乎所有的被动句都可以变换为含有主语、宾语的主动句,这一点也证明了被动式动词的语义蕴涵并不等同于不及物动词的蕴涵,反而和及物动词的蕴涵关系更为密切。这说明,被动式动词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派生”的,即被动式动词的词条是一种词汇规则的输出。不过,即使把被动式动词看作派生词条,也并不影响Dowty的论元选择原则,它的机制可以排除被动式动词后直接带宾语的情况。不过,笔者认为,为了满足被动式动词对主语以外的更间接补语的选择要求,需要单独为被动式动词作一个次语类化规定。

3.蕴涵多重承继层级

3.1 原型角色的属性-值表达式

Davis(1996)把Dowty的原型角色改造成处于语义蕴涵和句法论元之间的一个具体的中介层次,引入到HPSG的CONT特征结构里。同时,他用多重层级蕴涵(entailments in a multiple inheritance)取代Dowty的完全根据原型角色蕴涵数量确定主语、宾语的模式。具体做法是,用不同的词汇语义关系作为指派原型角色的表达式。

在多重承继层级里,词汇语义关系用类属表达。基本类属数目很少,不会多于Dowty提出的原型角色的蕴涵数目。但层级中的多重承继具有生成性,可以生成许多别的蕴涵。词汇语义关系把原型角色作为属性列在动词词条的CONT里。这样,词汇语义关系就构成了一个中介表达式。它既区别于句法论元结构层次(即次语类化),又独立于涉及客观实体的事件和状态的非语言层次。作者用(14)表明了三个层次的关系。

(14)中,图的左端表示有两个参与者参与的eating事件。中间部分,即词汇语义关系部分是类属eat-rel的特征结构对eating事件的表达式。类属eat-rel结构中的属性值和eating包含的事件组相对应。该特征结构所表达的是ACT和UND(注:ACT和UND分别为actor和undergoer的缩写形式。在Davis的模式里,分别相当于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是特征结构里的两个重要属性。)属性值的二元关系,ACT和UND的值标示(denote)事件中的两个参与者。图的右端,是动词eat的一组句法论元,其中包括充当主语和直接宾语的名词性成分。这些主、宾语名词性成分的语义内容分别对应于ACT和UND的值。类属eat-rel里所列出的语义角色和次语类化项下的句法论元之间的联系,由联接制约条件(linking constraints)来实现。

3.2 联接制约条件

有了特征结构这样一个表达层次,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建立一个给事件参与者赋ACT或UND值的程序。用层级表示语义关系的一大贡献是,可以在具体模式里反映出某些蕴涵对另一些蕴涵的压倒性效果(overriding effect)。例如,致使性蕴涵相对别的蕴涵具有很强的压倒性效果。这是对Dowty的以题元角色蕴涵的数量决定论元选择的一个重要改进。下面例(15)里的动词语义蕴涵着主语对宾语的致使性行为。其中(15b)的宾语为递增客体,(15c)为状态变化的经受者。

(15)a.熊攻击一头豪猪

b.熊吃豪猪

c.豪猪的刺刺穿了熊的面颊

例句中动词的CONT的值具有ACT和UND这两个原型角色属性,属于类属cause-rel下面的一个次类属(sub-sort)。当且仅当类属cause-rel表示的是有两个实体(参与者)的事件,并且一个实体致使性影响另一个实体时,该类属即为动词的CONT的值。这一定义,凸显了致使性蕴涵的压倒性效果。简言之,动词的语义蕴涵规定了行为者(actor)为致使者,经受者(undergoer)为被致使者,图示如下:

联接制约条件保证ACT值由主语实现,UND值由直接宾语实现。像类属为cause-rel这样的词汇语义关系,需要在某种模型论语义学(注:这里所谓的某种模型论语义学,并不完全等同于蒙太古的模型论语义学模式,因为框架中多了一个词汇语义特征表达层次。)的框架里进行解释,即把词汇语义关系同客观世界中的事件及事件参与者联系起来。或者反过来讲,需要保证事件的参与者所具有的蕴涵跟标示该参与者的原型角色值之间能够有一种一致性对应关系。为此,Davis(1996)提出了从蕴涵到属性条件(entailment-to-attribute condition):

(17)从蕴涵到属性条件:

假定类属rel的词汇语义的集合对应于一组事件E。设r为类属rel的一个特征结构,标示E中的一个事件e,并设x为e中的一个参与者。设Q为E所含事件中的一个参与者角色,则对于每一个原型角色的蕴涵P(形成关系式Q(x,e)φP(x))都存在一个原型角色属性A,使得A的值在r里标示x。

通俗地讲,一个参与者所具有的原型角色蕴涵同其值所标示的该参与者的原型角色属性之间存在着一种映射关系。以(14)中的特征结构为例,我们把意愿行为(volitional action)和递增客体看作原型角色蕴涵。由于所涉及的是eating事件,所以,第一个蕴涵(意愿行为)归属食者(eater),第二个蕴涵(递增客体)归属食物(eaten thing)。每一个原型角色蕴涵对应一个原型角色属性,即ACT或UND。在这个例子中,第一个蕴涵对应ACT,第二个蕴涵对应UND。根据从蕴涵到属性条件,在(14)的特征结构里,ACT的值标示的是食者,UND的值标示的是食物。

从蕴涵到属性条件同时也规定了特征结构只能以同一种方式同事件或状态相对应。以一个实体的致使性蕴涵影响另一个实体的蕴涵为例,条件保证了致使者(causer)的原型角色是ACT,被致使者(causee)的原型角色是UND。在类属cause-rel里,致使者标示为ACT的值,被致使者标示为UND的值。在词汇语义关系层级中设置cause-rel这样一层类属,从蕴涵到属性条件就可以排除下面的映射关系:

3.3 语义关系类属层级

Davis认为,像例(15)中的动词“吃”和“刺穿”的语义内容属于类属cause-rel的次类属。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和类属cause-rel动词语义完全等同。除了拥有致使性蕴涵,这些动词还对有关论元附加了其他的蕴涵,词汇语义关系层级通过对动词的CONT值分层分类来表达动词的附加蕴涵。

图中,cause-incre-th-rel的蕴涵是:具有UND值的论元是一个递增客体。而cause-ch-of-st-rel的蕴涵是:具有UND值的论元经受一种状态变化。分别具有这两种附加蕴涵的论元的同时又具有受到致使性影响的蕴涵,这一特征是从上一层类属cause-rel承继来的。这样一种承继层级模式能够表达谓词语义蕴涵的各种组合。同时,在原型角色指派过程中,“致使性”蕴涵的压倒性地位也得到模式化表达。

另外,把次类属中的蕴涵统一到概括性类属cause-rel上来,能使角色指派变得简单而统一。道理很简单,根据从蕴涵到属性条件,在所有动词语义关系中,无论动词具有什么样的附加蕴涵,只要涉及到致使性蕴涵,其两个论元就是致使者和被致使者,分别对应ACT值和UND值。Davis(1996)在Dowty(1991)和Wechsler(1995)提出的部分原型角色蕴涵的基础上,用属性和类属构建了一个词汇语义关系层级图,图里同时也标有原型角色。

(20)原型角色及相关蕴涵类属层级(注:这里和3.4小节(21)里用的都是表示不同的动词语义关系的缩略式,它们的全称分别是(括号内):rel(relation),act-rel(action relation),und-rel(undergoing relation),acc-ev-rel(accompanying event relation),fig-grnd-rel(figure and ground relation),caus-rel(cause relation),noton-rel(notional relation),vol-rel(volitional relation),incr-th-rel(incremental theme relation),ch-of-st-rel(change of state relation),mot-rel(motion relation),loc-rel(location relation),caus-mns-rel(cause and meana relation),caus-eff-rel(cause and effect relation),exch-rel(exchange relation),imp-rel(impingement relation),whpt-rel(whole and part relation),poss-rel(possession relation)。)

层级图对感知性(sentience)蕴涵的处理与Dowty的模式有些不同。层级图没有把感知性表达为一种sent-rel类属,而是表达为notion-rel,是act-rel下面的一个次类属。类属notion-rel含有觉察者(perceiver)和被觉察者(perceived)两个论元。觉察者论元不仅蕴涵了感知性,而且附加蕴涵了对被觉察者论元的觉察性(notion或perception)。Davis这样处理是有他的道理的。因为,有些动词要求的两个论元可能都具有感知性蕴涵,如果只用感知性来指定一个论元为行为者,那么,这些动词的词汇语义表达式就会出现ACT属性具有两个不同的值的情况。引入notion-rel的目的是,只要求觉察者对觉察对象有感知性,而无需考虑觉察对象的感知性。对于以感知性蕴涵来决定原型角色指派的动词来说,notion-rel是一个十分有用的类属,在这类动词语义关系所涉及的两个参与者中,对另一个参与者有觉察的参与者所对应的论元被实现为主语。这样,就可以把觉察者角色和其他向主语映射的角色汇集为一类,在语义表达式里,具有觉察者角色的参与者用ACT值标示。

图(20)是Davis提出的类属层级的初级模式。在层级的顶层,他只设了act-rel和und-rel两个类属。在这两个类属下面,是数量更多的承继了这两个类属蕴涵的次类属。例如,值为UND的类属为递增客体所蕴涵,值为ACT的类属为意愿性(volition)所蕴涵。也有一些动词,它们的语义同时具有原型受事的两个类属蕴涵。像“融化、耗尽、蒸发”等即属此类动词。它们在作不及物动词时,蕴涵主语在事件过程中被“消耗”,即递增客体,同时也蕴涵主语经受了状态改变。这些动词大都有及物形式。作为及物动词,它们蕴涵主语对宾语有致使性行为。

3.4 修正的类属层级模式

Dowty的二元原型角色模式,从理论上讲可以和句法上充当主、宾语的两个论元构成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从而达到了最大的经济性和简洁性。然而,我们知道,动词实际上是对客观世界所存在的各种关系的词汇化形式。动词的语义含有对这些关系的蕴涵。客观世界中的关系的复杂多样性,使动词语义也具有了复杂多样性的特征。对动词的划类,需要考察动词语义可能蕴涵的关系,一种语言所有动词的语义关系是否都可以被Dowty提出的10种蕴涵所覆盖?如果还有别的未列出的蕴涵,那么,它们是否都能列在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特征项下?针对这两个问题,Davis通过大量的实例(注:Davis的具体分析过程这里不详述。),分别考察了运动(motion)类、撞击(impingement)类,包含、拥有、位置类,交换(exchange)类、合力行为(joint-action)类,发现有些动词的语义特征难以被原型角色的10种蕴涵概括进去。因此,他认为原型角色不只是两个。在他的模式里,又增加了两个,修正了的原型角色和相关蕴涵类属层级关系,图示如下:

(21)原型角色及相关蕴涵类属层级(修正模式)

Davis对原型角色及每一个原型角色的相关蕴涵集做了简要说明,见(22)原型角色属性及相关蕴涵。如果某个动词的语义关系所涉及的参与者具有所列蕴涵中的任何一种蕴涵,那么,根据从蕴涵到属性条件,在该动词词汇语义里,这个蕴涵所对应的原型角色就拥有标示该参与者的值。

(22)原型角色属性及相关蕴涵:

原型角色 同该原型角色相关的蕴涵

ACT 致使性地影响别的参与者或事件

意愿性地参与事件

对事件中别的参与者有意识或觉察性

UND 受到别的参与者致使性影响

经受状态变化

属于递增客体

FIG 向另一个参与者运动

被另一个参与者包含或是另一个参与者的一部分

GRUND 被另一个参与者穿过的路径

包括或包含另一个参与者

拥有另一个参与者

EFFECT 由另一个事件造成的一个事件或状态

MEANS 介入到另一个事件里并使这个事件实观的一个事件

ACC-EV 必然伴随另一事件的一个事件或状态

这些原型角色蕴涵是否就完全覆盖了所有英语动词的语义关系了呢?Davis也承认,仍然会存在一些例外,需要特殊处理。但是,用如此小数量的蕴涵却能够覆盖绝大多数的动词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当然和Dowty的模式相比,Davis在简洁性上似乎付出了一些代价。Dowty提出的只有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这两个原型角色。它们分别有5个蕴涵,共10个蕴涵。两个原型角色下面列出的蕴涵在关系上是并列的,无层次之分。而Davis模式中有7个原型角色,各有蕴涵少则1个,多则3个,共15个。这些原型角色和相关的蕴涵是一种层级关系。

3.5 Davis模式的构建动机与意义

笔者认为,Davis的词汇语义蕴涵层级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摒弃Dowty的原型角色蕴涵思想。他主要做了两点改进,一是增加了原型角色的数量,以扩大对动词语义关系的覆盖面,并增强对某类动词语义关系更具体的描写。二是用层级反映蕴涵和蕴涵之间存在的蕴涵关系。他的修改,除了出于理论上的考虑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在HPSG的特征结构里,新模式能更有效地应用联接制约条件实现原型角色值向句法论元的映射。因为,在动词语义关系层级类属里,每个词汇语义蕴涵只需引入一次就足够了。即一个蕴涵就可以确定原型角色。换句话说,该模式不需要对几个同时存在的蕴涵作数量上的比较,就能成功地完成原型角色的指派。Davis在Wechsler等人在提出的相关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联接制约规则,以说明从原型角色值向句法论元的映射机制,即句法主、宾语的实现程序。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Davis模式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现实意义。

(1)成功地把Dowty的原型角色及相关蕴涵模式引入到HPSG的特征结构里,使之成为一个具体的词汇语义关系表达式,把客观世界中的事件或状态和句法成分联系起来,使二者的联系成为具体的表达式,增加了可操作性。这和HPSG里所构建的特征结构的目的和性能是一致的。

(2)克服了HPSG用个体题元角色标示动词词汇语义关系蕴涵所造成的过于具体、缺乏概括性和难以建立统一机制的弊病。动词数量庞大,只采用个体题元角色,势必会造成一个动词就有一组具体蕴涵的情况,从而出现数量同样庞大的个体题元角色。有些个体题元角色如何命名,可能也会成为问题。然而,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个体题元角色向句法论元映射时难以建立一个有规律的运作机制。同时克服了两个原型角色过于概括、相对覆盖性差的不足。

(3)Davis的蕴涵层级模式,客观地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有些蕴涵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平行、并列的。原型角色也并不完全根据蕴涵的数量就能确定,蕴涵之间存在着一种层级关系,有些蕴涵本身就蕴涵了另一些蕴涵。某些蕴涵的存在会使另一些蕴涵失效,如前面提到的致使性蕴涵所具有的压倒性效果。

4.构建汉语动词语义特征结构所面临的问题

HPSG是用一套特征结构把语言实体的型(types)模式化的语法体系。其中,特征结构是用一套特殊的构型符号表达的、用类属进行分解的模式。构建出一套语言实体的原型模式,就能把普遍语法和个别语法转化为一套对特征结构进行限制的规则系统。只有那些能够满足限制规则的特征结构,才可用来构建语法上合格的语言实体的型。限制规则系统相当于Chomsky所说的I-语言(Pollard and Sag 1994:57-8)。也就是说,特征结构是用来描写语言内在规律的一种手段。所以,从理论上讲,特征结构也同样适用于对汉语词汇语义蕴涵关系进行模式化描写。

汉语作为语言个体,其动词的结构特征,类型划分有其独特性,和英语相比较有许多不完全对应的情况。对客观世界中存在的同一种关系,英语用词汇表达,而汉语可能用短语表达。例如,英语动词intersect和convince,汉语的对应表达形式是短语“和……相交”和“使……相信”。客观世界中存在的某种关系,在一些语言里可能被词汇化,在另一些语言里可能用别的表达形式,这也是符合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过程的。除了此类问题外,汉语和英语动词之间还存在如下几种不对应情况。本文主要用具体的个例差异说明英、汉语动词在划类上存在的区别:

(1)英语没有跟汉语“娶”、“嫁”一一对应的动词,只有一个marry。英语动词marry的词汇语义关系所蕴涵的原型角色值必然不完全等同于汉语的“娶”和“嫁”。动词marry所涉及的两个参与者都可以拥有ACT值,而汉语动词“娶”和“嫁”关系中的两个参与者则不可以对换。如果一定要避开这两个动词所特有的蕴涵,汉语只能用短语“……和……结婚”,其结果又和英语的marry在形式上不能对应。

(2)英语的have是及物动词,而belong是不及物动词。所以对于英语来说,不存在具有拥有者蕴涵的参与者既可以在have关系中实现为主语,又可以在belong中实现为宾语的矛盾,该参与者只能作介词to的宾语。而汉语“有”和“属于”都是及物动词。如果也像英语那样,把“于”当作介词对待,“属”又失去了原有的意思。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也需要对Davis的模式进行技术上的调整。

(3)我们再看前一节中提到的两个例子,“水灌满了池子”和“池子灌满了水”。动词“灌满”关系所涉及的参与者“水”,在两个句子里具有相同的原型角色值,却既可以实现为句法主语,又可实现为句法宾语。本文曾用插入“被”的方法把“灌满”区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两个不同的词条,可是下面的例子,即使加“被”也解决不了问题。(23a)和(23b)插入“被”仍然合语法:

(23)a.子弹打进了墙里

b.墙里打进了子弹

(24)a.子弹被打进了墙里

b.墙里被打进了子弹

是否方位词“里”在起作用,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4)汉语存在一种“假非受格”动词,如“丢、掉、落”等。试比较下面两组例子:

(25)a.他丢了钱包 He lost the purse

b.钱包丢了 *The purse lost

(26)a.他打碎了花瓶 He broke the vase

b.花瓶打碎了 The vase broke

在(25a)里,“丢”的主语并无意愿性,也可能没有觉察性,而(26a)的主语却既有意愿性又有觉察性。这种现象也需要研究。

(5)汉语特有的由动词(个别是形容词)加动词或形容词构成的动补结构十分丰富,如“打碎、打败、赶跑、灌醉”等这类的动词结构。其中一些能找到在语义上相对应的英语动词,如break,defeat等动词。但更多的汉语动补结构,在英语里无法找到对应的词。这是因为,汉语词之间的组合十分灵活。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是否把所有的动补结构都看作独立的动词?

关于动补结构,李临定和吕叔湘有过专门的论述。吕叔湘(1986)把动补结构做了细致的分类,从分类可以看出,动补结构句式十分复杂。但从逻辑语义上来分析,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包含着两个表述(两个主谓),而从结构形式来看,都只是一个单句(李临定1980)。我们看下面的例子(注:所用例子出自李临定(1980)。)。(27)中的句子分别可以分解为逻辑语义(28):

(27)a.孩子哭醒了我

b.小猫吓跑了大耗子

c.大水骂哭了小水

(28)a.孩子哭+我醒

b.小猫吓大耗子+大耗子跑

c.大水骂小水+小水哭

如果把“哭醒、吓跑、骂哭”也都处理成独立的动词,汉语的动补结构在词汇语义结构模式里将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它们的语义关系需要作为一个特别的类进行模式化表达。因为这类动词的语义关系都蕴涵着一个次事件(sub-event)。建立一个能反映这类动词结构的语义蕴涵模式及特征结构表达式又是一件需要做的工作。

除上述情况外,可能还有一些差异本文没有提及。根据汉语动词的这些不同特点,需要时Davis的模式作适当的修改。比如,调整动词语义蕴涵层级,补充或删除某些类属,构建一个符合汉语特点的特征结构表达式。做完这项工作,下一步就是参照Wechsler(1995)和Davis等人的联接模式,制定一套符合汉语特点的题元角色向句法论元的映射规则,从而使语义论元实现为句法主、宾语的过程得到合适的模式化的描写。汉语动词的特征结构和联接规则的建立,也将为汉语主、宾语省略句中的空论元的语义重建(semantic reconstruction)提供基础。本节所提到的问题,都是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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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SG框架与词汇语义蕴涵结构_原型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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