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社区建设新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思路论文,社区建设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区建设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是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建设还是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社区建设,要坚持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加强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扩充社区管理职能,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的部分社会职能和服务职能;以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完善社区功能,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的、文明祥和的小康社区。
一、社区建设目标
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组织建设上,要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和民间服务组织建设,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构建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在内涵建设上,要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拓展社区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提升的物质文化的服务需求。在外延建设上,要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为突破口,科学调整社区规模,合理配置和利用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在发展目标上,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逐步扩大基层民主,实行居民自治,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高居民素质和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
为此,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要实现五个转变:第一,政府对社区管理,要确立有限责任的理念,实现由管制型管理到服务型管理的转变;第二,对社区人口管理,要由过去的以户口所在地管理为主转变为居住地管理为主;第三,在社会事务的管理模式上,要由条条管理为主转变为块块管理为主;第四,在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手段上,要由行政化管理为主转变为社区居民依法自治、民主管理为主;第五,在城市社区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上,要实现由单位所有为主转变为社区资源共享。
二、社区建设思路
(一)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创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
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和前提是理顺关系,主要是理顺政府与社区、社区与驻社区单位、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社区与居民、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等关系,为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是社区建设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要结合机构改革,研究城市的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机构如何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好简政放权、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等问题。同时,可以逐步探索撤销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将街道党工委,改为社区党工委;在原有社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完成新一轮社区区域划分。
(二)以民主自治为目标,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区建设的灵魂,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方向。要严格划分和落实社区的民主选举权、社区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摊派拒绝权以及社区内外部的监督权,最终达到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依法自治。
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区、街道要切实转变职能,改变行政命令、行政手段的习惯做法,真正行使指导职能,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独立开展工作。二是社区要逐步完善自治功能。
完善社区自治功能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培育社区意识,重点培育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培育社区队伍,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大力培育社区组织,特别要重视发展社区中介组织。要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使其逐步承接政府部门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要大力开展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直接面向居民、面向家庭的优势,坚持从居民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努力提高组织程度,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
(三)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大力加强社区服务
服务是社区建设的主题,是生命力所在。在推进社区建设的实践中,要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放在首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组织协调;突出服务重点,扩大服务领域;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手段;加大硬件投入,培育精品亮点。
社区服务要注意与社区政务、社区商务区分开来,逐步向公共服务转变,其组织的性质逐步向民办非企业转变。在社区服务与社区政务分开的情况下,社区应积极从社区外部引入各类专业的中介服务组织,同时,对于社区困难群体、边缘群体所需的社会服务,以及一般居民所需要的福利性社会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形式加以解决。要重视培育和发展职业化与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及各种社会工作机构,使之成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力量。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以党委、政府为主导,扩大居民参与度,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对党在基层的执政方式改革和改进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新的历史时期,社区党建主要面临两大任务:一是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及其活动方式;二是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基础,即社会基础。其核心就是党如何通过自身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在社区中积极有效的活动,构建最广泛和牢固的社会基础,实现对社区的有效整合。因此,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机制,创造党组织的多重管理模式。通过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功能,对社区文明建设起到思想导向作用,对社区事务起到决策把关作用,对社区工作起到组织保证作用,对居民群众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党要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就必须高度重视社区这一社会结构的基石,将工作和发展重点,逐步由现在的“单位”转到社区,不断拓展活动领域,探索社区党建规律,强化党在基层的凝聚力,增强党在社区的组织基础。
居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是社区参与的主体。提供“服务”是吸引社区成员参与的重要手段。社区建设所需的资源(包括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等),多蕴涵于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中,要获得他们的支持,必须使之产生价值认同,认为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是“物有所值”。
要培育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其一,可以制定全国性指导评估体系,并把重点放在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和示范区上。其二,可以积极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这是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工作,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其三,要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是衡量一个社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邻里互助、自我服务的重要体现。
(五)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保障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社区建设要健康持续地推进,必须要有政策和法律做保障。在社区实践中会遇到许多问题,有些可以通过制定政策解决,但更重要的是要立法。《居委会组织法》是1990年颁布的,虽然其精神和立法原则没有过时,但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因此,有必要加以修订。在修订中,可把这十多年来社区建设,特别是居委会建设的成功经验加以概括,提升为法律,力争对居委会的职能、社区的定位、社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居委会的选举制度、办公用房、干部待遇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使社区建设工作有法可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