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城镇化的瓶颈与对策_农民论文

我国农村城镇化的瓶颈与对策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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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表明,现代化与城市化有着密切关系。现代化是目标,工业化是动力,城市化是载体。中国8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城市化将主要取决于农村城镇化。但是,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农村城镇化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认识这些因素并缓解以至消除这些制约因素,将有助于加速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4年,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使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1:2.36缩小到1984年的1:1.7。 但此后便开始拉大。1990年又扩大到1:2.2,1992年上升到1:2.33, 1994年又拉大到1:2.6的高水平。造成差距拉大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有两个原因是主要的。一是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从农业所获收入甚少,非农收入也不高。二是随着城市改革的全面推进,物价逐步放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整个物价水平上涨迅猛,大大超过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的涨幅,转移了农民收入增长的部分好处。解决这一问题难度非常大,首先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关系问题,着眼于大多数人的利益。要使人们了解,在我国,没有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就不会有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和中国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得不到较大幅度提高,就不能集聚起农村城镇化所需资金。二是要正确处理增加农民收入与满足社会对农副产品需求的关系,着眼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在为社会提供农副产品的同时获取相应的收入和补偿。八亿多农民的农村是我国最大的市场。农民收入增加了,就会提高对工业品的购买力,从而促进二、三产业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否则,农民的收入和购买力上不来,农村市场和农村城镇化就很难有大的发展。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不能靠减少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为代价,而且要使之逐年有所增加,才能提高城市居民的满意度。保持城镇化对农民的利益诱因,唯一的途径是以较快速度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具体途径包括:发展“两高一优”农业规模经营,以使农民获得农业规模经营的好处;大力发展以农村城镇为中心的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逐渐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扩大

工农产品价格之间的比价,本质上反映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利益格局。两者关系的正确处理方式,只能是按照价值规律和市场法则,实行等价交换和适度波动。工农产品比价既是构筑工农联盟的基础,也是发展农业生产力、加快中国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条件。在我国工业化初期,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经济摊子非常薄弱,又不能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在经济起步初期依靠掠夺来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只能利用农业税的直接积累形式和扩大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间接积累形式获得工业积累。实践证明,这两种积累方式的结合是比较适合我国当时国情和民情的,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问题在于,在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业基础和体系,依靠工业自身支撑力已能实现良性循环发展的情况下,还要利用工农产品剪刀差形式来增加工业积累,就使人难以接受了。可是在事实上,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在近几年非但没有缩小,反而呈扩大趋势。50—60年代,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绝对值每年约100—200亿元,70年代后期每年约400亿元, 而近几年每年已高达2000亿元。这不可避免地要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使农业发展缺乏后劲,使农村城镇化缺乏坚实的基础。理论上说,从深化改革入手,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可以理顺工农产品比价。但实际上,操作难度极大。一般说来,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可有如下途径:一是在大幅度提高工业劳动生产率基础上逐步降低工业品零售价格。这在目前实际上难以完全做到,需要有一个过程。二是提高国家农产品收购价格以维持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这要受到国家财力的制约和承受农产品拉动通货膨胀的市场风险,最终受损的仍是农民。可行的办法是,应在毫不动摇地坚持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长期方针条件下,采取稳定的制度措施和明确的政府行为,从多角度进行工农关系和城乡利益的调整,如对农业继续实行减免税政策;限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有关企业实行补贴;鼓励以工补农、以工建农政策;清理流通环节,整顿流通秩序等等。

三、城乡之间明显的二元社会经济反差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社会。城市以先进技术为手段,从事相当现代化的生产,而农民则囿于农村,从事着以手工操作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城镇居民充分享受着由户藉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口粮供给消费制度等带来的诸多好处,而农民则被限制于这些好处之外;与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相联系,大中城市建设受到充分重视,农村及小城镇建设则被长期忽视。城乡生产力的巨大反差,使中国经济现代化的进程大大推迟,并加大了中央协调城乡关系的难度。城乡居民在物质待遇上的巨大经济诱因,驱动着成千上万农民涌入城市,这一方面表现了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也是对二元结构政策的惩罚。“民工潮”正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找不到合适的就业机会和生存空间才汇集而成的一股向城市化迈进的第一冲击波,是向不合理城乡关系的一种自发反抗。我们说,工农联盟是我国政体的基础,城乡居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城乡一体、城乡沟通、公平对等、充分发展才是协调城乡关系的正确选择。因此,国家有必要在一定时期内对制约农村城镇化进程的若干重要因素,诸如农村产业政策、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农民的物质待遇和身份待遇、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加以清理,向农村和农民作适当倾斜,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

四、资金投放的大中城市偏向

资金是进行经济建设的必备要素,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为主的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将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资金短缺,投资水平就低,农村城镇化速度就慢。但是农村资金短缺的原因何在呢?一是剪刀差从农业转移出大量资金。二是国家对农业投入太少。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财政支出总量虽逐年增长,但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由“六五”期间的9.6%, 下降至“七五”期间的8.28%。1991年—1994年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依次递减为9.11%、8.75%、8.52%、6.0%。同时, 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和基建投资的比重也下降。以国有单位为例,其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991年为3.2%,1992年为2.8%,1993 年为2.2%,1994年为1.7%。从农业信贷来看, 农业贷款占国家银行贷款比重虽有提高,但农业贷款占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比重却下降了。1991—1993年,我国农业贷款占国家银行贷款的比重分别为6.7%、5.59%和5.47%。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长期以来, 工业基建拨款占财政基建支出比重均高达50%以上。结果,一方面,农业因资金匮乏而难以实现产业结构的转换,以消化吸收本部门多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工业部门尤其是重工业部门实行资本集约造成对劳动力的排斥,使相当部分城市劳动力处于隐性失业状态。在资金和物质投入时,每当风调雨顺的农业丰收年,或者遇到资金全面紧张时,减少资金投入首当其冲是农业。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不同,投入多,产出少,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不明显。这样,从投入产出计算,资金投入工业明显合算。但是,如果长期忽视对农业的投入,农业发生萎缩,必然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五、乡镇企业发展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

农业出路在于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改革开放以前,作为乡镇企业的前身,社办企业只被作为农业的附属产业来看待,很少受到国家支持,甚至受到抑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认识到。近年来,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吸收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就业门路和收入来源、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反差的中间层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乡镇企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不少地区依靠乡镇企业走上了富裕之路。但是,不容否认,由于缺乏必要的有效的宏观管理,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第一,速度与效益不同步,只求速度,不讲效益。不少地方盲目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互相攀比速度,但却无视资源耗用、环境污染、经济效益低下等问题。第二,乡镇企业结构趋同。不仅全国乡镇工业与城市大工业在行业、产品结构上具有高度的趋同性,在同一地区各社区村落之间也形成了产品结构、技术档次、质量水平同构化问题,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源过度消耗和竞争问题。第三、工业布局高度分散。在缺乏宏观管理、统一布局情况下,“村村布点,处处冒烟”成为我国乡镇工业布点的一个基本特征。如果只顾发展,不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最终导致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所以,必须特别重视乡镇企业的宏观管理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乡镇企业加以宏观指导,使其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六、中心城市功能不健全

所谓中心城市,是指能够通过自身的对内吸引、对外辐射效能带动周围地区发展的城市。它可以是大中城市,也可以是小城市,总之要有5种功能,即生产中心、流通中心、对外贸易中心、 金融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这5个功能犹如5股巨大的磁力,促使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城乡之间频频流动,为农村注入经济活力。西方国家在产业革命初期就是通过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组织城乡经济活动,导致大量农业劳动力非农化的。我国在建国之初,也有一批具备这5 项功能的中心城市,完全可以凭藉这些城市,在推进农村城镇化方面有所作为。但是,由于我们往往将城市视作一家大企业,认为能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消费性城市转变为生产性城市就算达到了目的,因而削弱了城市的其他功能,割断了城乡联系。加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结果这几年不得不费力气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恢复城市功能的工作,中心城市的功能远未达到理想程度。因此,应将培育城市功能作为农村城镇管理的基本思路:第一,培育农村城镇的发展机制。我国多数城市普遍存在两个缺陷,一是先天不足,二是后天乏力。前者是城市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难以对周围地区产生强力吸引和辐射。后者是城市内部体制不顺,城市功能部分被肢解。这两个不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城市的凝聚力弱。所以,我国农村城镇发展机制的培育,首先的任务是要积极培育城镇的凝聚力。一是培育城镇凝聚力的生长点——骨干龙头企业,为城镇内部凝聚力的生长、发育造就物质技术基础;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必要的中介营运机构,使城镇能够形成凝聚力的必要手段;三是协调城镇内部的各方面关系,不断构建具有内在联系和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格局。第二,淡化市属观念,树立市域观念。市属观念强,就会只看到市属的那一块,这是一种自我封闭,自我限制的行政观念,影响和阻碍着城市功能凝聚力的形成。市域观念是从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的角度出发,按经济发展区域大循环的路子组织与管理城市内的各种经济活动。显然,这是一种开放的、现代的城市观,有利于城市凝聚力的形成壮大和区域经济中心的成长发展。第三,确立管理观念。城镇功能的培育涉及到许多方面,以培育城镇功能为目的的城镇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管理。要求城市的各部门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以培育城市功能为目的,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城市功能的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哪一届政府可以完成的,必须按照城市的战略规划,一届一届继承下去。第四,加大改革份量,拓展城市管理思路,充实城市管理手段,促进城市功能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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