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质量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质量问题论文,民主论文,干部论文,选拔任用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10)01-0084-07
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路桥区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在扩大民主的进程中,也出现了拉票、民主失真等负面影响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中民主质量,我们组织人员采取走访座谈、调查问卷、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着重就如何防止和解决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中出现的负面影响和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一些对策措施。
一、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后出现的负面影响和问题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扩大民主,给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推动了干部队伍建设,但是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民主的扩大带来了不当竞争和无序竞争。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后,被推荐人推荐得票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导致在民主推荐中出现一些干部利用拉票、打招呼等不正当手段和途径来获取更多票数现象,影响民主推荐的公平性。一是拉票、打招呼。一些干部为了获得更多推荐票,在民主推荐中利用各种手段和关系进行拉票,有的利用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打招呼;有的宴请亲朋好友,利用老同学、老同事、老乡亲等拉关系;有的托人情,请推荐人对自己“多多关照”,产生“利益票”、“人情票。二是部分领导“造势”误导。有的领导为使自己认可的干部能够得到提拔,经常将这些干部往前台推,褒功护短,为其造重用、提拔之“势”,致使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因势而动,闻风而投票,对其他竞争者形成了不公平的群众基础。三是人身攻击。少数干部为了使自己能得到提拔,对一些平时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同志实行人身攻击,如搬弄是非、说长道短、散播各种流言飞语等,以此提高自己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
(二)民主的扩大使组织部门功能弱化。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的扩大,造成了用人责任的不明确,也带来权力的分配显性化。对具体操作的组织部门来说,存在功能弱化的现象。如对党政正职推荐提名,先召开区委全委会,由区委委员提名推荐,组织部门在以上人员提名推荐的基础上到相关单位进行推荐,实行多轮民主推荐后,达到规定推荐票数的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在这过程中,组织部门的推荐提名权弱化,组织意图难以落实。在全委会推荐提名中,大部分是出于公心、举贤荐能,但也有个别可能考虑一己私利,推荐部下、身边工作人员等自己赏识的人,推荐出的干部不一定是“群众公认”和组织所需要的。在单位群众民主推荐中,由于缺乏组织引导,群众对推荐对象缺少全面、客观的认识,容易出现盲从,简单凭印象或感情投票。组织部门由于经常性地考核考察干部,干部信息来源相对掌握较多,看人识人的公正性、准确性会更高些。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弱化组织部门应有的作用,经常性考核考察所掌握的优秀干部或所培养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可能推荐不出来,会影响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民主的扩大造成一定程度的民主失真。受各种因素影响,有时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不能反映真实有效信息,出现民主失真现象。调查显示,58.9%的调查者认为民主失真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质量。
一是参与者个人喜好影响民主的真实性。部分参与推荐的干部存在个人偏见或者小团体利益,民主推荐中不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职位要求来推荐干部,而是按照个人喜好来推荐干部,推一些自己看得顺眼或关系好的人,这样推出来的干部不一定是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对某次民主推荐中的调查显示,推荐者凭个人喜好投票的比例达17%(见图1)。
二是参与者民主素养不高影响民主的真实性。在民主推荐中,有的存在“无所谓”思想,认为推荐不推荐无所谓,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有的认为事不关己,组织上提拔谁自己都没有意见,不如做个顺水人情,谁打招呼就推荐谁;有的为让被推荐者早日离开或想把有问题的干部往外推,明知其推荐者不是最佳人选,却违心地推荐;有的是从众心理,看别人推荐谁就推荐谁;有的打探消息迎合组织意图;有的凭感情投票,往往考虑“圈子里的人”(见表1)。
图1 民主推荐个人喜好影响图
三是参与范围确定不合理影响民主的真实性。就被推荐干部来说,具体操作中往往规定参加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的“群众”在某个级别范围,如推荐处级干部必须是科级以上“群众”参加,这些人是“职务人”但不全是知情人。而与被推荐人有经常性工作、生活接触的知情人(包括上级领导、服务对象和以前平时相处较多的同事)参与比例还不够高,对推荐结果的真实性造成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区域范围的局限,有时难免出现“矮子里挑将军”的情况,这样推出来的干部未必能真实达到群众的公认。
四是受时间、场所限制影响民主的真实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一般都是召开会议并在短时间内集中进行,导致有的应到人员未到,到场的人员也因缺乏必要的酝酿思考时间,难于很好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目前采取的现场集中划票的做法,导致参与者之间相互顾忌,不利于自主行使选择权。
(四)民主的扩大影响了工作的效率。随着民主程度的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的程序和环节也随之拉长和增加,甚至出现以制度完善制度的现象,从而导致干部选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建立初始提名制度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但也带来环节增多、效率降低问题。如对党政正职推荐提名,采取多轮推荐提名办法提名考察人选,先召开全委会提名推荐,在此基础上再到相关单位进行推荐,在推荐提名中,若一次推荐不成功还要进行二次推荐,程序复杂,环节较多,需投入较大的时间和精力。在“您怎么看待当前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程序”中,有26%的干部群众认为程序过于繁琐,影响效率,要简化(见图2)。在座谈会上,也有不少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反映:“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后,程序和环节繁琐,决策效率慢得多,会影响一些工作。”
图2 对干部工作民主程序的看法
(五)民主的扩大造成优秀年轻干部难以脱颖而出。长期以来,“论资排辈”的理念已经为广大基层群众所习惯接受。在单位群众民主推荐中,往往推荐工作时间长、有资历的中年干部,一些优秀的年轻干部难以在民主推荐中脱颖而出。对近年来民主推荐情况的调查(见图3)可以看出,有资历的中年干部被推荐上的比例更高。
图3 近年来民主推荐结果情况
(六)民主的扩大使干部中老好人思想蔓延。由于民主范围的扩大,更多的人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人缘”成为一种无形的竞争资本。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一些平时办事四平八稳、工作能力一般的“老好人”,往往得到群众较好的评价和较高的得票率。相反,一些事业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往往为了做好工作,得罪的人也多,得票率低。一些群众反映,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后,干部不干点事不行,干多了事、干好了事不一定行,干事得罪了人肯定不行,拉不到票绝对不行。这导致干部在工作中更注重搞好人际关系,老好人思想蔓延。
二、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后出现负面影响和问题的原因分析
出现上述负面影响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现实选人用人制度的缺陷,又有民主推进过程中落后观念的影响;既有具体操作上的不足,又有群众参与心态、民主意识上的问题。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主推进过程中的从众心理。从众心理有积极和消极之分,积极地从众心理有助于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而消极地从众心理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带来负面影响。一是无所谓心态。一些干部群众认为干部选用是组织的事,是上级领导的事,与他们没有多大关系。二是易受暗示。一些干部群众在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民主测评中容易不加分析地接受别人意见,易受暗示被拉拢。三是盲从别人。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往往没有主见、随大流,容易“闻风而动”,投“跟风票”(见图4)。
图4 扩大民主后,在工作中最注重什么
(二)“程序民主”引发群众对民主的不信任。当前,干部选拔任用虽然设置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拟任人选公示等一系列民主程序步骤,但实际操作中选谁用谁最终还是由党委讨论决定。一些干部群众认为搞群众民主推荐只不过是一种形式,推荐结果对干部选用不会起多少作用;考察也只是一种形式,考察者是带着领导意图去考察了解干部,形成的考察意见和考察材料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这引发了群众对民主的不信任,挫伤了他们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见图5)。干部选任程序在具体操作中透明度不够,造成群众对干部工作情况知道较少,也引发不信任。比如,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上公开不够,群众不知道自己的参与是否有效果,存有怀疑。另外,程序民主还造成了责任的不明确和难以追究。
图5 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民主的科学性、真实性评价
(三)民主渠道不畅,缺乏应有的民主平台。一是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知情权”的渠道还需拓宽。知情方式、渠道还比较单一,往往是上面公布什么,群众才知道什么,是“被动知情”;知情领域小,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各个环节工作知情的范围较窄;知情内容少,群众对干部政策、标准、要求等内容知情不够,往往是“就事知事”、“就人知人”,大都局限在了解和知晓干部任用名单及其简历之类的浅层次情况,对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知之较少。二是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参与权”的渠道还需要拓宽。由于缺乏相应的渠道、平台,党员群众不能参与到干部工作选人用人的决策层面,参与的层次不高。同时,参与的广度欠宽,还存在不少“盲区”;参与的效果也不强,更多的还是侧重于程序、形式的到位。三是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选择权”的渠道还需拓宽。选择方式有待改进;选择范围还比较窄,仍未完全跳出“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选择质量还需提高。四是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监督权”的渠道还需拓宽。监督的对象、范围还有限,存在一些漏洞、“盲区”,不能实现对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全面监督、全程监督、实时监督。监督的程度还比较粗浅、监督的效力不够强,大都着眼于监督选人用人规定的程序是否走到,是否把“有问题”的干部选上了等等。
(四)民主参与的范围针对性不强,权重没有区分。对于民主推荐、民意测评、组织考察、个别谈话等民主程序中参与的范围、对象,规定比较笼统,且有许多不明确的地方,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民主参与的范围针对性不强,易造成民主失实、失真等问题。比如,在民主推荐上,推荐职位不具体,正职、副职的民主参与范围、对象基本上一样,没有区别开来,针对性不强。在干部考察上,往往注意听取考察对象上级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和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的意见,而与考察对象业务往来单位、具体服务对象以及其生活圈、社交圈对象,往往参与不多。另外,对民主参与对象的权重没有区分,搞“一刀切”,看上去比较公平、民主,但其中一些参与对象可能根本不了解被推荐和测评对象,或者了解得很少,导致了民主的失真、失实。而且,对参与对象只确定一个范围,对参加对象中的领导干部、普通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缺乏权重比例,降低了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防止和解决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后出现负面影响和问题的对策思路
当前干部工作中民主质量不高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必须有清醒的态度,既要敢于面对,又不能有意夸大,甚至动摇信心、裹足不前。从客观上讲,这些问题是干部工作民主过程中必然遇到、而且可以逐步解决的问题。因此,提高干部工作民主的质量,必须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用进一步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增强干部工作民主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上下功夫。
(一)处理好党管干部与扩大民主的关系,确保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作为整个社会民主化的组成部分,应该在宪法的框架内加以实现。而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所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首先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的根本内涵,也是实现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一是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和扩大民主的关系。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原则都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原则,两者在本质上是高度统一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践中,我们既不能对党管干部原则作僵化的理解,认为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会削弱或动摇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注意防止一味强调党管干部原则,忽视落实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的倾向;也不能对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作片面的认识,注意防止和克服把扩大民主简单化,只有把扩大民主与坚持和加强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是要不断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前提下,要合理确定干部工作中民主实践的限度和边界,挖掘和拓展干部工作中民主实践的内涵和外延,改进党管干部的具体方法。一要由重形式向重机制转变,逐步建立一个具有广泛性、竞争性、多样性的选用形式,形成以考任制为基础,兼有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荐任制等多种形式的选拔方式体系。二要由以微观、直接管理为主向宏观、间接管理为主转变,适当收缩直接管理范围,划定确需直接管理和推荐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的干部,从而实现干部管理中的以点带面效应。三要由依靠政策管理为主向依靠政策与依法管理相结合转变,把一些重要的干部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使之规范化;注意发挥党在依法管理干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将党对国家重要干部的推荐权、提名权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四要由局部管理向整体管理转变,把优秀高层次人才作为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来源,纳入到干部人事的宏观管理之中,扩大党管干部的覆盖面。五要由单一管理模式向分类分层管理模式转变,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党政机关干部实行委任制或竞争上岗,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三是要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作为党委主管干部的职能部门,一方面应承担起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宏观管理、协调与指导职能,切实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缺乏整体配套性和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到组织部门是代表人民群众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从而摆正自己的位置,严格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群众行使“四权”的积极性,有效行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体职能,确保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处理好依靠群众与引导群众的关系,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素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的高质量,是以干部群众的高素质作保证的。因此,在干部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应注重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民主素质,加强引导和规范,营造民主参与氛围。
一是要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民主素质。领导干部作为干部工作民主化的组织者,他们对干部工作民主化的态度如何、其自身的民主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干部工作民主化的推动和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时,要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民主素质,树立用人的责任意识,正确对待手中的用人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要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一要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明确民主参与的目的和意义,处理好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之间的关系,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推荐干部、评价干部。二要引导群众克服与己无关、漠不关心的思想,让群众明白参与选人用人是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打消心理顾虑,更要消除怕得罪人、怕惹麻烦的思想,既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又能采取正当合理的方法途径行使权利,激发群众民主参与的热情。三要组织群众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干部方针政策和具体规定,把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务、条件公布给群众,把选任对象的情况通告给群众,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客观表达自己的意见。对群众的某些片面认识,给予必要引导,使他们在干部选拔过程中既能充分表达意愿,又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推荐干部。
(三)处理好尊重民意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增强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不仅成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而且直接关系到识人选人的正确与否,是防止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后造成的“民主失真”问题的关键。我们既要尊重民意,又要对得票情况深入分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一是要合理界定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范围,解决因民意代表性不足引起的民主失真问题。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主体的数量和质量。科学合理界定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范围,要以知情的程度为根本要求,充分体现参与主体的多层次和代表性,使民意真正具有代表性。一要有不同层级的人参与,上、下、同级都要有一定的比例;二要保证有不同组织的人参与,可以进一步拓宽范围,不仅要有本部门本单位的人,还可以在其他部门或单位选一些在工作中与被测评人联系紧密的人员代表,乃至一些管理相对人参加;三是要有生活圈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向被测评人的邻居、经常往来的人员进行了解,把下属慑于权威,碍于情面不便或不敢反映的情况真实掌握起来。
二是要为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对象搭建亮相平台,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民主失真问题。干部的工作性质和分工的不同,群众对干部的了解程度各有差异,从而会造成干部信息的不对称。参与民主测评的人员对干部的工作不知情或知情面不宽,难免会投“盲目票”、“印象票”。因此,在民主测评的过程中,应想方设法搭建各种平台,给干部更多展现自我的机会,让群众对干部的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有更深入、清晰的了解,从而形成比较真实、饱满的形象。具体工作中要落实好两项措施:民主测评前,实行提前预告制度,即在测评前向全体应参加人员公布测评的内容、范围等有关事项,使群众更多了解测评工作及测评对象的情况。特别是对那些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一些人或因一些特殊情况不被群众真正了解的干部,要创造条件让其在群众面前多“亮相”。民主测评时,实行被测评人现场述职制度,被测评人应就其近几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向参与测评划票的干部群众做出报告,使群众能更多了解被测评人工作表现情况,从而能较为客观、准确地对测评人作出评价。
三是要适度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解决因民主参与者消极漠视带来的民主失真问题。适度公开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是落实群众选拔任用干部“四权”的需要,也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需要。因此,应当本着“客观、求实,适时、适度,保护、激励”的原则,充分考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种因素,权衡利弊,因人、因地、因情而异,在公开的时间、内容、范围、形式等方面多做文章,分类实施,做到主动公开与被动公开、全面公开与部分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三结合”,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又行使好“党管干部”的调控权。
四是要科学分析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解决因简单以票论票引起的民主失真问题。由于推荐测评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简单地以票论票、以票排队、唯票是举,就有可能导致干部考核评价失真,产生用人不当或失误。因此,对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多角度、全方位、科学客观地分析。比如,可将推荐测评结果与外部反映情况、社会公众认同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内部推荐测评与外部反映是否一致。可将测评对象近几年内的推荐测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推荐测评结果是否与推荐测评对象的一贯表现相符;将推荐测评结果与考察综合表现进行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失真行为;还可将单位内所有推荐测评对象的推荐测评结果进行比较,或将不同单位中同一职位层次推荐测评对象的推荐测评结果进行比较,区别分析正副职之间、性别之间、单位岗位之间、性格之间、年龄和任职时间之间的差异等因素,以正确定位推荐测评结果。此外,当推荐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推荐测评结果真实性构成明显影响,以及领导意见与推荐测评结果相左时,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
(四)处理好“于法周延”与“于事简便”的关系,实现扩大民主与提高效率的统一。从权力来源上讲,领导干部职权的获得需要实行民主,通过授权。但是民主程序一般比较复杂、繁琐,过分强调民主,会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丧失效率;片面强调效率,忽视人民群众的选择权,又会动摇职权来源的合法性。目前出台的制度文件很多,但实际效果却与初衷相差甚远,其中设计的程序、方式过于繁琐,脱离实际,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做到民主与效率的统一。
一是要科学设定扩大民主的程序和方法。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避免不切实际的理想化做法和使群众“望而生畏”、使组织部门疲于应付的烦琐做法。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环节,可以探索根据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区分选任制、委任制等不同情况,合理界定范围。如果简单地追求参与主体数量的多少,不考虑主体的认知程度,很容易适得其反。同时,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技术,推动民主测评成果最大限度地向工作成果转化。在干部考察环节,可将考察预告适当扩大到下属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在扩大考察中谈话面的基础上,要切实改进了以职务层次平衡谈话人员做法,把谈话对象延伸到了解情况的一般干部、横向联系单位、服务对象。对生活圈、社交圈情况的考察,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展。在讨论决定环节,健全党委书记办公会议酝酿机制、常委会研究干部预告机制、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问题议事机制、讨论决定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等党委(党组)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扩大票决制适用范围,探索干部任用差额表决方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二是要正确对待群众意见。正确分析不同阶段群众反映意见的具体内容。比如,与考察干部时所听取的群众意见相比,干部任前公示中听取的群众意见不是全面反映干部的表现情况,而更侧重于反映“问题”,往往会产生把“缺点”放大的效应。而且,采取的形式不是面对面谈话,更多的是写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往往又是匿名的,结果出现因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或对问题的看法不统一而暂缓任职的现象,这就会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不同阶段,对于群众反映的意见,必须认真分析、仔细过滤、正确对待,不能笼统地一概作为所谓群众意见,而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效率。
(五)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健全配套制度的关系,完善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民主质量的科学机制。近年来,各地以扩大民主为基本取向,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民主选举、任前公示、试用期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但制度不配套、衔接不顺畅甚至掣肘的问题仍然存在。提高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质量,要靠科学的配套机制来保证。对这些措施,还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和规范,并逐步实现制度化。
一是要建立健全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机制。加快干部分类改革,借鉴西方经验将干部分为行政、事务和技术三类。“政务类”干部要畅通选举产生的渠道,“事务类”干部要以选拔任用为主,完善委任、聘任、考任制度,增加竞争上岗比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干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一个重要平台,要进一步规范程序、范围和方式方法,科学设置选拔岗位的资格、条件,合理地确定笔试、面试、考察考核的权重;要降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成本,实现公开选拔干部的常态化,让更多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脱颖而出。
二是要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的干部荐才机制。从建立多元化的初始提名方式入手,对同一职位,运用本人自荐、群众推荐、单位推荐、分管领导推荐等方式,由组织部门研究后提出考察人选,确保提名民主和提名公开。进一步扩大提名范围,规范提名程序,并实行缺位预告等配套制度,将空缺的领导职位、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专业需求等向社会予以公示,保证推荐提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还可在初始提名责任追究制度、初始提名公示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
三是要建立健全体现实绩的干部考评机制。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职责规范,制定以实绩为核心,显性政绩与隐性政绩并重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切实做到考核指标符合实际,能够及时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在具体考核中,可由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地区的干部群众、服务对象代表、组织部门、分管联系领导作为考评主体,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类综合考评,采取考核内容和考核主体双重权重赋分的办法,科学全面地对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要把定期考评、抽样考评、全面考评和重点考评结合起来,使干部考评工作保持常态,规范有序。
四是要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干部监督机制。在干部监督的运行方式上由封闭监督向开放监督转变,在运行程序上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在渠道上由单一监督向复合监督延伸。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摆到突出位置,重点完善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比如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和干部管理工作特邀监督员制度,延伸干部管理监督手臂,改变重组织监督,轻党外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状况,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