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金融市场进入壁垒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壁垒论文,金融市场论文,中国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壁垒是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农村金融机构市场行为,并最终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绩效的重要因素。据笔者了解, 目前国内对农村金融市场进入壁垒的研究较少,已知研究主要集中于行政性壁垒,[1]忽视了各种经济性壁垒的影响。我国银监会实行“放宽准入”政策后,理论界更多关注各类新型农村机构的运行,而缺乏对农村金融市场进入壁垒的探讨。深入剖析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进入壁垒,对于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结构,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对进入壁垒的一般分析
对进入壁垒进行研究的学者首推贝恩,他认为进入壁垒是指“某一产业中的在位者相对于潜在进入者所具有的优势,这些优势反映在位者能够把价格提高到竞争性价格水平之上,而又不会招致新厂商的进入”。[2]贝恩强调了在位厂商的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规模经济和特有资源四类经济性壁垒。而施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是“一种生产成本(在某个或每个产出水平上),这一成本由试图进入产业的企业承担,而那些已经在产业中的企业则不必承担”。[3]冯·威泽克在进入壁垒的定义中引入了福利效应,扩展了施蒂格勒的方法,并进一步指出,进入壁垒是指“必须由一个寻求进入某一产业的企业而不是由已经在产业内的企业承担的生产成本。从社会的观点来看,这种生产成本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扭曲”。[4]尽管各学派对进入壁垒的定义有所不同,范围存在差别,但本质上,进入壁垒体现为新厂商进入特定市场所面临的一系列障碍,任何可能降低潜在进入者进入可能性、进入范围和进入速度的因素,都属于进入壁垒的范围。
按照壁垒产生的原因,进入壁垒可以分为外生性壁垒和内生性壁垒。外生性壁垒植根于外部市场条件,是不能被市场主体改变的最根本的因素,包括行政性壁垒和经济性壁垒。内生性壁垒是在位厂商利用市场的不完全性,通过采取策略性行为(或者是仅仅威胁将要采取策略性行为)创造出的针对进入者的障碍。外生性壁垒是内生性壁垒存在的前提条件,没有外生性壁垒则任何内生性壁垒都难以实现。各类壁垒之间的界限不是绝对的,彼此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影响。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是指新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所面临的不利因素。由于外生性壁垒是不能被市场主体改变的最根本因素,因此,笔者在此重点关注外生性壁垒,并将其分为行政性壁垒和经济性壁垒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二、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行政性进入壁垒
农村金融市场的行政性进入壁垒,主要表现为金融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包括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业务范围限制、资本投入的主体限制等。
1.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目前,我国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注册资本的要求相对较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乡(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最低30万元;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最低50万元;乡(镇)级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最低100万元,县(市)级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最低300万元;农村信用合作社注册资本最低100万元。近几年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际注册资本大都远远超过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这说明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基本不构成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
2.资本投入的主体限制
我国已经基本放开金融机构准入资本范围,但各类金融机构在具体的股东资格和股权结构设置上还有一定的限制,由资本投入的主体限制形成的实质准入壁垒仍然较高。农村金融市场对民营金融机构的设立仍有着更为严格的限制。除农村资金互助社外,村镇银行必须以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导,贷款公司必须由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全资设立。在放宽准入上,放宽的是民营资本的参与,而不是独立组建民营农村金融机构。这也是目前非金融机构身份的小额贷款公司不愿改组为村镇银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旦转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就将失去控制权。
3.地域范围限制
我国实行分支银行制,对银行分支机构跨地理边界没有做出严格的限制,但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则有一定的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包括五大主要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则以本地经营为主,符合条件的可以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却有明确的地域范围限制。
4.业务范围限制
目前,我国实行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分业经营。但具体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除在个别项目上有一定区别外,业务范围基本没有太大的区别。而对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业务的范围则有较大限制,对政策性银行也有较为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经济性进入壁垒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经济性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规模经济、绝对成本优势、转换成本、网络效应以及产品差异化等。
1.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指厂商的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下降,长期平均成本曲线随产量的增加而递减。规模经济壁垒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最小有效规模和市场容量。最小有效规模产量越大,最小有效规模产量相对于市场容量所占的份额越大,则该产业客观上容纳的厂商数量越少,从而抬高了进入壁垒。可见,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最小有效规模问题。低于最小有效规模经营将面临竞争劣势,过大的最小有效规模形成进入壁垒。研究发现,村镇银行需达到日均2500万元至3000万元存款规模、日均1500万元左右贷款规模,才能达到盈亏平衡。[5]同时,我国县域经济实力相对城市有着较大差距,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有限,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农村,经济规模较小,市场容量也小,难以支撑多家金融机构的生存。一旦存在一个具有较高市场份额的在位者,新机构的进入将变得非常困难。如果剩余市场容量不足,即使降低行政性壁垒,各类金融机构也不愿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也就是说,当市场容量小到低于最小有效规模时,则没有机构愿意提供服务。
2.绝对成本优势
绝对成本优势是指在位厂商在任意产量水平下的平均成本都低于潜在进入者。在位者的绝对成本优势构成了进入壁垒。
在农村金融市场,在位机构相对于新进入金融机构的绝对成本优势主要包括:①资金成本优势。资金来源是决定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吸收存款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由于在位机构拥有先入优势,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信誉,更容易吸收存款。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相对较高的吸储能力,具有较低的资金成本。村镇银行由于存款客户的信任问题,普遍出现吸储困难,难以获得低成本的资金。贷款公司必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资金成本更高。②在位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经营,一般都有比较成熟的信贷技术,而新机构要掌握适应当地市场客户的信贷技术,则需要支付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由于长期从事农业信贷服务,积累了一套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经验和技术,从而更能够控制农业信贷的风险和成本。而新进入的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领域信贷技术的学习和掌握需要一定的时间,因而面临更高的成本。
3.转换成本
转换成本是指购买者放弃购买在位厂商的产品,转而购买新厂商的产品所面临的一次性成本。转换成本普遍存在,是一种重要的进入壁垒。
客户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转换,面临转换成本。当客户转换金融机构时,不得不重新熟悉新金融机构的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对老客户有一定的优惠,如优先安排贷款,而更换服务机构后需要重新积攒满足优惠的条件。转换服务机构需要重新建立信用记录,需要对新机构的相关人员重新进行“关系投资”。我国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决定了很多交易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熟人之间存在多重交集。客户转换金融机构和服务人员,可能破坏与原机构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这些转换成本的存在,使得客户不会轻易在农村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转换,除非这种转换的收益能够高于转换成本。而农村金融服务单次交易金额往往较小,难以形成足够高的收益。因此,转换成本形成高的进入壁垒使得新机构很难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4.网络效应
在具有网络效应的产品市场上,在位厂商在用户基数上相对于潜在进入者往往具有明显的优势,正反馈效应的作用机制使潜在进入者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用户基数的不对称会成为在位厂商的竞争优势,形成市场进入壁垒。
农村金融服务具有网络效应。更多的客户能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增加资金来源,同时降低破产风险。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客户数量越多,提供的服务量越大,那么单位服务成本越低、单位收益越高,相应的,区域重要性上升,越容易受到重视。由于重要性上升,金融机构更可能增加该区域的服务人员和分支机构数量,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形成正反馈效应。在出现风险时,其更容易得到救助、扶持而不是被迫撤退、关闭。金融机构会在信贷时考虑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因此,现有客户会为了将来与金融机构的交易,选择现在建立业务联系,而不会单纯为了暂时利益选择一个未来与自己联系不紧密或未来不能为自己提供更多服务的金融机构,一个业务范围有限、业务量有限、未来预期不稳定的金融机构。是难以获得客户青睐的。受农村合作基金会撤销和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撤并的影响,“稳定”这一点可能更为重要。[6]
目前,农信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已经存在一定的用户基数,并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作为市场进入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展上会遇到一定困难。在存款业务上,农信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都有着更大的规模和更稳定的预期,而且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覆盖面更广,异地存取更加方便。一个存款人很少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然难以获得众多存款人的信任。从贷款业务上,一个业务量大、贷款质量好的区域市场,更容易得到金融机构的重视。如果农业银行或者邮政储蓄银行的某个分支行的贷款业务发展非常好,那么,这个分支机构可能获得更大的经营权限,也能获得进一步扩张的动力,从而增强竞争力。面对一个“有心”竞争的农信社、农业银行或者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新型机构实力非常有限。
5.产品差异化
产品差异化是一种重要的非价格壁垒。产品差异化程度越大,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越小,新厂商越难以争夺现有厂商的市场份额,进入壁垒越高。
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主观差异较大,消费者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观评判也有着较大的不同。资产规模、名称、所有权背景、主要业务、过去的服务等都使消费者对不同的农村金融机构形成了不同的品牌认知。由于缺乏存款保险制度,存款客户对大银行和国有银行具有较强的偏好。在同等条件下,甚至在略有价格差异的情况下,储户可能更愿意选择农业银行或者邮政储蓄银行。而村镇银行却遭遇农户的不信任,被很多农户认为是“私人的”、不可靠的。[7]在当前我国金融机构普遍依靠存款“立行”的情况下,这种存款业务差异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在当前各家金融机构都通过营销推广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的情况下,农村金融市场的新进入者必将遭遇定位难题和产品差异化壁垒。
四、结论
总体而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较高进入壁垒的形成不仅是因为政策、法规的限制,更多的是源于经济性因素的影响。在调整和放宽市场准入后,经济性壁垒的影响更为重要。各类经济性壁垒的存在,将影响投资者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预期和进入行为。从经济性壁垒的角度而言,农村金融市场既定的寡占结构有一定的客观性。寄望于降低市场准入而引发大规模的市场进入,进而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活力在短期内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既要着眼于在可行范围内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增加竞争主体,更要着眼于通过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和各类激励性产业组织政策作用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全面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