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养老金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孟志宇
(郑州大学商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
摘 要: 韩国作为发达国家,各方面制度发展较为完善,韩国养老金制度具有覆盖范围广、再分配功能强、整体性强、灵活多样、平衡公正、市场化投资运营等优点,但也存在牺牲人民福利、缴费率较低的问题.研究韩国的养老金制度,通过对比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得出对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启示:要构建全方位、市场化投资运营、覆盖率高、法制健全并且公平的养老金制度,不应牺牲人民福利和增加缴费负担.
关键词: 韩国;养老金制度;启示
评价一国综合实力要从很多方面入手,比如经济发展水平和军备水平.但一个强大的国家,不仅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还要有能够保证人民生活水平和福利的能力.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福利的过程中,中国作出了很多努力,其中,解决退休人员的养老问题是一个重点,也是中国成为一个强大国家的必由之路.因此,完善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是中国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但中国当前的养老金制度发展还不全面,存在资金缺口较大、养老金替代率过高且不统一、社会养老金制度层次缺失且覆盖面积较小的问题.而韩国的养老金制度发展水平较高,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研究其特点对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目前,鱼腥草作为共生系统添加物应用于水产养殖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养殖水体、鱼体非特异性免疫能力和微生物菌群方面。鱼腥草浮床对池塘养殖水体的自净功能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可增强鱼体的非特异免疫能力以提高其成活率及产量,且可明显增加菌群多样性,调节菌群功能代谢,优化养殖体系中微生物群落结构组成的作用。由此表明,鱼腥草浮床在池塘养殖业中具有较好的开发应用前景,今后应对鱼腥草与其他物质结合建立更加完善的池塘养殖体系等进行研究,为池塘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韩国养老制度的概况
韩国的养老金制度包括公立、私立两种模式.
(一)公立养老金制度
它的发展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60年到1987年,这一阶段养老金的覆盖范围主要包含一些在编人员,包括政府的公务员、警员、司法人士以及军事人员;第二阶段为1988年到1994年,韩国推行实施了国民养老计划(NPS),覆盖范围又增加了全部雇员和自由营业者;第三阶段为1999年至今,国民养老计划(NPS)包含了全部劳动者.可以看出,韩国的公立养老金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二)私立养老金制度
4.实施主动的市场化投资运营.韩国国民养老基金是部分基金制,其养老基金基数大,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的《2013年全球养老金一览》表明:韩国公共养老基金总量已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居世界第三,达到3149亿美元[3].韩国的基金投资实施多元化的市场投资,包含股票、债券投资、社会责任投资、海外投资和另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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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样品理化分析。检测指标包括pH、EC、NAG-pH、NAG、总碳、总氮、总磷等。同时,考虑到底泥样品中钙含量很高,所以增加了对底泥总钙和有效钙的测定。
二、韩国养老金制度的优缺点
3.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国民养老计划(NPS)的行政管理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卫生福利部,它是国民年金基金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责任是制订基金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监督基金管理;另一方面是国民年金管理公团,它是国民年金的主办管理部,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国民年金的征收和待遇支出工作,并负责国民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和部分社会福利的设施建设.
(一)韩国养老金制度的优点
目前,北京环境交易所同中华环保基金会“美丽中国”基金就公民碳普惠机制开展研究,双方计划共同提出一套普遍适用于我国的“公民碳普惠”机制下的项目识别和碳减排量化准则,并提出“公民碳普惠”机制的核心要素和实施路径,提供建立信息开放共享的碳普惠运行平台指南。同时,通过开展典型减排场景的“公民碳普惠”机制设计,为碳普惠机制提供完整的、统一的理论基础研究。
2.养老金交付的再分配功能较强.国民养老计划(NPS)是拥有多性能的养老保障体系,其再分配能力较强,适用对象范围较大,有利于家庭预防重要劳动力面对年老、身亡、伤残时而造成的危害.韩国养老金主要包含老龄养老金、遗嘱养老金和伤残养老金.2012年在韩国的国民养老计划的养老金收取人数为350万,其中78.5%领取老龄养老金,13.9%领取遗嘱养老金,最后还有2%领取伤残养老金[2].
韩国养老金制度具有显著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它根据时间先后分为三种:退休养老金计划(RPS)、个人养老金计划(PPS)和住宅养老金计划(HPS).其中,最早的是退休养老金计划(RPS),这种制度是在全部支付退休金的体制之下,积累被雇佣人员年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然后在被雇佣人员退休后按协定交付;其后是个人养老金计划(PPS),韩国从1994年起实行的个人养老金计划是国民养老计划的一种扩充方法,大于等于18岁的公民可自觉参加,当局用税收来鼓励公民加入个人养老金计划,且私人养老金与私人收入无关,只需每个月份上交合同制定的保险费,达到期限后领得的保险金的大小与市场利率以及养老投资效益的多少有关;最后是始于2007年的住宅养老金计划(HPS),它是由韩国的住宅金融公司来实行,大于等于65岁的老年人可将自己的房子当作贷款担保物,住宅金融公司每个月以养老金的形式支付给老年人一部分生活费,以此来处理没有收入来源老人的养老问题.
1.要构建全方位的养老金体系.从韩国的养老金制度看,构建全方位养老金系统是有效且必要的,对于老人贫穷的难题,要经过基础养老金解决,而对于长期的老年人养老问题,则需通过引进税收递延的私营养老金计划保证养老水平.韩国养老保险制度正迈向养老责任的私有化和社会化,而国家承担着基本保障责任,这是人口走向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对中国来说,也应尽快建立税收递延的企业养老保险及私人养老保险,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适应各种老年人养老问题.具体来讲,应加快出台有关企业养老保险以及私人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提高财政拨款力度,组织好一批先行实验区,让这些地区起到"领头羊"的作用,以先行实验区带动周围地区,逐步加大补贴的范围,补足资金缺口,做到让保险公司有能力在消费者领取保费时才收取本来是缴费时就应该收取的相应税款.
2.交费率较低.韩国采取由参保人或雇主申请上报的基本月收入作为参保人交费基数,并对该交费基数实行最高与最低额的限制,超过限制部分不纳入交费基数中交费,这就存在较大随意性.当前韩国对交费基数数额定为25万到398万韩元,其当前总养老金交费率是9%,这一比率远低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交费率16.9%[6].其中一个原因是养老金交费的非强制性,这造成了人民对于养老金的重视程度不足,从而导致养老金的少交漏交;另一个原因是对于企业雇员,交费在企业和雇员间均匀负担,但对自雇者则承担全部费用,由于缺少国家和企业帮助,有些自雇者不愿交纳而导致交费率低.
1.具有全民性和社会性.韩国的养老金制度可分为国民养老金、军事养老金、公务员养老金和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国民养老金是公共养老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包含18岁以上的全部人民,名义覆盖率76%,覆盖面广大.国民养老计划(NPS)的覆盖范围从最初的企业雇员,逐渐增大到全部人民,目前覆盖所有18到65周岁的公民,缴费人数从1999年的1626.2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2074.5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也不断增加,2008年65岁以上老人共有5 069 273人,领取养老金人数为2 897 649人,受益率为57.2%.到了2013年65岁以上老人共有6 250 986人,领取养老金人数为4 045 311人,受益率提高至64.7%[1].
6.具有平衡性和公正性.韩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资金运营、资金筹集、机构管理等环节表现了平衡性.在资金筹集上,对各类型的规划,个人、企业和政府垫资比例各不相同;在养老金运行方式上,韩国采取融合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度的部分积累制;在资金的营运上由委托金融机构或公团各自投向金融、公共、福利三部分;在机构管理上民间年金由各金融机构负责管制,公立年金由公立部门负责管制.此外,还在两个方面体现了公正性和公平性:一是1960年开始韩国相继颁布《国民养老保险法》和《公务员养老金法》等多种与养老制度配套的法律,使养老金制度有法可依;二是其养老金制度作为再分配方法正全力实现公正和公允,例如韩国国民养老计划中交费率均为9%,但低收入者的养老金替代率显著高于高收入者,体现了公平公正[4].
(二)韩国养老金制度的缺点
1.牺牲部分社会福利.韩国的国民养老计划(NPS)是既定得益计划,养老金得益高低取决于全部参保人和其私人收入水平、具体参保时间及交费时间等.在韩国养老金制度多次改革后,国民养老计划调整了养老金替代率,从1988年前的70%下降到1999年的60%,在2008年又下降到50%,按这个趋势,预计到2028年会减少为40%[5].由此可见,越晚参保,养老金替代率越低.
5.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韩国养老金的支付具有多样性,最大限度考量了所有因素来制定各种年金给付种类,让参保者依据个人的缴费年限、身体情况、收入等申请不同的养老金,且韩国老人的经济收入来源也有多样性,除国民养老计划,另有其他大约10项渠道,如社会援助、公共救助、退休年金等.在年金给付制度中缴费年限认证制度表现了其灵活性,如对社会进行有价值的活动:服兵役,或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上交养老金时,能认可其交费限期.且减额年金也表现了养老制度的灵活性,对交费不足20年、大于60岁的老人能借助一定的换算方法给与对应年金.
三、韩国养老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对韩国养老金制度的分析可以看出,韩国养老金制度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其先进的地方值得中国对比和借鉴,但同时韩国养老金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借鉴其优点时,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得到利于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启示.
(一)韩国养老金制度的可借鉴之处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有的农户高强度、不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导致土壤环境退化、生态环境恶化,对粮食生产以及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积极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提高地力水平,为农业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2.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能保证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韩国养老基金基数逐渐增加,2003年超过100万亿韩元,2007年大于200万亿韩元,2010年大于300万亿韩元[7].国家养老金接管部门国民年金基金接管中心采用了市场化多元化投资策略,获得了巨大的投资收益,确保了养老基金增值,增加了基金总收入,保障了人民利益.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已逐渐成熟,值得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因此,养老金基金的管理也不应该像原来一样只存入国有银行或者买国债,应该拓宽渠道,比如进入股市,以及投资各种长期、短期债券等.目前中国需建立起独立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减少投资的约束,实行大胆的市场化投资策略,来解决养老金降值问题.同时一方面加大对金融投资方面人才的培养,引进一批专业投资人才来管理养老金;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场的管控,必要时采取一定的财政管控,加强对市场化投资运营的安全保证.
3.要提升养老金的覆盖率,争取惠及全民.韩国养老金制度覆盖面积广大,名义覆盖率到了76%[8],且韩国养老金制度依据国民职业差别分为多种养老保险.中国也应根据本国国情,建立起各种适应不同职业和人群的养老金制度,比如针对事业在编人员、普通企业单位人员、经商人员、失业人员分别采取相应的养老金制度,采用针对不同人群的养老金缴费制度以及养老金收取办法;同时降低养老保险金条件门槛,努力做到在较低的收费下提供更高的保障;也要加强养老金制度的立法,从养老保险缴费、制度覆盖范围、养老金领取等各个方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各阶层人群都有机会享受到养老保险的福利.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水平也越来越高,世界各国的外资企业开始大量进入我国市场,这样一来,我国就得到了更多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机会,商务英语在经济中的运用范围也越来越大。
4.应增强中国养老金制度的法制建设.韩国养老金制度法律支持多,很多都是先立法后实施,如1986年韩国颁布有关国民年金制度的法律,在1988年才实行.韩国各种养老金政策都有法可依,而中国养老金制度立法相对靠后,许多制度先试点再展开,容易造成工作不规范,还易引起攀比、难以统一的负面影响.且法治缺失使中国在国际社会保险双边关系中处于下风.目前,在韩国国内工作的中国人,韩国已让他们加入社会保险,但对于在中国工作的韩国人,有些地区还未能让这些人履行中国社会保险责任[9].所以,要想解决中国养老金制度法治落后的问题,就要从根源入手,从立法机关内部找问题,找到造成立法慢、立法效率低、立法不完善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整治立法机关人员的贪污腐败问题,加强整顿立法机关内部制度问题,整治不良风气,不养闲人,让立法人员有事做,会做事;另一方面,改革立法机关立法实施的流程,让实施和立法同步进行甚至实施先于立法进行,让法律用到实处去,不"纸上谈兵".
5.养老保险制度要全面公平.要借鉴韩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发扬社保对人民安全的保护能力,全面考虑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全面性,逐渐设立范围覆盖全国的养老金体系,做到地区间、阶层间和代际间的公平.应一方面以基本社保为主,商业社保为辅,让基本社保的保障力度加大,让人民能"花很少的钱,办放心的事",同时商业社保只作为补充,不能让商业社保取代了基本社保的重要位置;另一方面,所有社会保障制度间应互相合作和弥补,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的保障内容互相渗透,逐渐设立相对完善的社保体系.
(二)从韩国养老金制度中汲取到的教训
1.不应以牺牲人民福利为代价来发展养老保险制度.韩国养老金制度的不断演变过程中,养老金替代率逐年递减,从1988年前的70%减少到1999年的60%,2008年再次降低到了50%[10].越晚参保的人养老金待遇越低,人民有意见,就会引起社会的动荡.而反观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则与韩国的养老金制度恰好相反,存在养老金替代率过高且不统一的特点,虽然一部分人的养老金替代率较高,人民福利较好,但过高的养老金替代率加重了国家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国家经济的运行,并且养老金替代率不统一,造成了养老金制度的不公平,也会引起人民有意见.所以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状况建立较稳定且养老金替代率适中的养老金制度,尽量做到既能保障人民福利,又能保证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同时也不成为国家发展的障碍.
2.应减轻养老金的缴费负担,提高养老金缴费率.韩国养老金交费基数采用申报制,且有交费上下限,交费率低,其目前总养老金交费率是9%,远少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平均交费率16.9%[11].一个原因是养老金实行非强制交费,对于养老金交费,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就不能引起人们对于参与养老保险的重视,有些人可能会选择不交养老金,从而会导致养老金交费率低,在中国,失业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的养老金交费率就很低.所以应对基础养老金实施国家强制缴费,这样可引起公民对养老问题的重视.在中国,个人养老金缴费压力比较大,很多人在缴纳个人养老金的同时还要负担父母的养老金,所以国家也应对个人或者企业的养老金缴费给予一定帮助,增加补贴措施,同时应成立专门部门加强对养老金缴费基数审查,让公民的养老金缴费基数透明化,从而减少少缴漏缴的情况.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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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ean Pension System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
MENG Zhiyu
(Business School,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Henan 450001,China)
Abstract: As one of the few developed countries in Asia,Korea has developed a relatively complete system.This paper mainly studies the pension system in Korea.The Korean pension system has a wide coverage,strong redistribution function,overall integrity,flexibility,and balance,the advantages of market-oriented investment and operation,but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of sacrificing people's welfare and low contribution rate.By comparing China's pension system,we can draw inspirations from China's pension system:to build a comprehensive,market-oriented investment,a pension system with high operations,high coverage,sound legal system and fairness should not sacrifice the welfare of the people and increase the burden of payment.
Key words: Korea;pension system;conclusion
中图分类号: F06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2126(2019)05-0097-04
[收稿日期] 2019-09-02
[基金项目]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河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182400410581).
[作者简介] 孟志宇(1994-),男,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责任编辑:卓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