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艰难的中东和平进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步履艰难论文,中东论文,进程论文,和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结束以来,昔日战火不断的中东地区出现了和平迹象。 今年5月,以色列工党在巴拉克领导下重执朝政,使长期陷入僵局的中东和平进程重现曙光,“中东和平进程”成为当今世界瞩目的焦点之一。
一、阿以冲突的由来
阿以冲突源自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与以色列犹太人之间的领土争端。据犹太教的经典《圣经》记载,公元前1900—1850年间,希伯来人(今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带领家人来到迦南(今巴勒斯坦地区,当时包括现在的以色列、加沙地带、约旦河西岸和约旦)定居。大约在公元前1290年,建立“希伯来王国”,从此首都耶路撒冷及规模宏大的圣殿成为犹太人的宗教和精神生活中心。公元135年, 罗马帝国攻陷耶路撒冷,100多万犹太人被杀,幸存者大部分被赶出巴勒斯坦, 散居到世界各地,开始了长达1800年的“大流散”时期。公元638 年阿拉伯人战胜罗马帝国进入巴勒斯坦,在此一直生活了1300多年。
进入中世纪后,犹太人主要流散地之一的欧洲频频涌起反犹排犹浪潮,到19世纪中下叶形成高潮。在此形势下,犹太复国主义(也称“锡安主义”)作为一种政治运动于19世纪末在欧洲兴起,其宗旨是使散居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回归”巴勒斯坦,建立一个新的犹太国家。到1948年,犹太复国主义先后掀起六次移民回归潮,使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口猛增到65万。大批犹太移民的回归引起当地阿拉伯人的不安。1947年11月2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在巴勒斯坦分别建立犹太国(面积1.41万平方公里)和阿拉伯国(1.11万平方公里)的181号决议。该决议遭到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以及阿拉伯联盟会员国的坚决反对和抵制,阿以矛盾从此激化。
1948年5月14日,犹太人单方面宣布成立“以色列国”, 这成为阿以冲突的直接“导火线”。在此后长达半个世纪的冲突中,阿以双方先后爆发了五次大规模战争:即1948年5月15日爆发、1949年7月20日结束的巴勒斯坦战争;1956年10月29日爆发、11月7 日停火的苏伊士运河战争;1967年6月5日爆发、10日结束的六·五战争;1973年10月6 日爆发、10月24日结束的十月战争;1982年6月6日爆发、6月10 日结束的黎巴嫩战争。
在五次战争中,阿拉伯国家连连损兵失地,以色列相继侵占了巴勒斯坦的约旦河西岸地区和加沙地带、埃及的西奈半岛、叙利亚的戈兰高地以及黎巴嫩南部地区,并在黎南部开辟了“安全区”,扶持建立了亲以的“南黎巴嫩军”。为此,阿以之间的矛盾和仇恨更加加深。1967年9月,第四次阿拉伯首脑会议确定了“不承认以色列,不同它和解, 不与它举行谈判”的“三不政策”,表达了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势不两立的决心。
二、中东和平进程艰难曲折
中东战争使阿以双方开始觉醒。埃及等阿拉伯国家在屡战屡败的严酷现实面前日益感到,将有美国作后盾的以色列“赶入地中海”已不可能。以色列虽然占领了大片领土,但因与周围的阿拉伯国家长期处于敌对状态,没有丝毫的安全感。于是,采取非战争手段解决争端便成为阿以双方的必然选择。
(一)埃以和谈揭开中东和平进程序幕。中东和平进程始于1977年埃以和谈。第四次中东战争后,在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插手下,中东出现不战不和的僵持局面,对阿以双方均产生不利影响。以方愈益认识到,阿拉伯被占领土问题不解决,以色列将永无宁日。此外,美国从自身战略利益出发,也敦促以与阿拉伯国家进行和谈。在此背景下,以色列开始着手与埃及秘密接触,以实现消除西线威胁,避免两线作战的安全战略。埃及在四次中东战争中损失惨重,埃以之间无休止的“消耗战”,加上苏联对埃援助“口惠而实不至”,使埃及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国民经济每况愈下,老百姓厌战情绪与日俱增,埃及也迫切需要缓和与以关系。为此,埃及总统萨达特提出了由军事对抗转向政治对话的和平战略,并于1977年11月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访问了以色列,促进埃以和解。
在美国的积极斡旋下,埃以双方经过艰苦的谈判,于1978年9 月18日在美国签署了著名的《戴维营协议》。协议包括两个文件:一是《关于实现中东和平的纲要》,主要内容有,(1 )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人在为期五年的过渡期内实现自治,并成立自治政府; (2)以色列继续负责上述两个地区的安全,并可在规定的地方保留军队;(3)约旦参加中东和平问题的谈判;(4)在五年过渡期内,由埃、以、约同当地巴勒斯坦人代表共同讨论两地的最终归属问题等。另一文件是《关于签订一项埃及同以色列之间和平条约的纲要》,规定以色列将西奈主权归还埃及,分阶段从西奈半岛撤军。《戴维营协议》签署后,以色列撤出了西奈半岛,埃、以实现了和平,并建立了外交关系。然而,涉及巴勒斯坦自治问题的《关于实现中东和平的纲要》却未能得以实施。《戴维营协议》的签署结束了埃以之间30年的战争状态,打破了阿以全面对抗的格局,为政治解决冲突开了先河,树立了“土地换和平”的成功范例。
(二)马德里和会使中东和平进程全面展开。80年代后,中东形势发生较大变化。阿拉伯国家先后承认以色列,为阿以冲突全面走向政治解决铺平了道路。90年代初,尤其是海湾战争后,世界形势的急剧变化为阿以争端的政治解决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首先,海湾战争及苏联解体确立了美国在中东的“霸主”地位。美国为了在中东建立以它为主导的新秩序,保证该地区成为西方稳定的“石油供给地”,下决心搬掉阿以冲突这一随时可能爆炸的“火药桶”,为此出台了“西促和谈,东遏两伊”的中东战略,大力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其次,海湾战争后,阿拉伯国家整体力量遭到严重削弱,世界第四大军事强国伊拉克遭到重创,一蹶不振,阿拉伯国家由于在伊拉克入侵科威特问题上产生分歧进一步分裂。第三,以色列依靠美国的长期支持和援助,在经济、军事等方面都对阿拉伯国家形成压倒优势,已完全具备了与阿拉伯国家谈判的“资本”。另外,由于在海湾战争中受到伊拉克“飞毛腿”导弹肆无忌惮的袭击,以色列人意识到在信息战飞速发展的时代,靠扩张领土谋取“战略安全”已失去意义,因而也愿意与阿拉伯邻国全面和解。
1991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经过一系列外交努力, 中东和会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举行。和会确立了关于阿以和谈的“马德里框架”,包括三个部分:(1)开幕式。由美、苏两大国主持,以色列、 巴勒斯坦、约旦、叙利亚和黎巴嫩均派代表团出席;埃及、海湾合作委员会、马格里布联盟、欧共体以及联合国等国家和组织也都派代表参加。举行开幕式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公开论坛,让有关各方阐述各自的原则立场,为以后双边及多边谈判做准备。(2)双边谈判。 以色列与巴勒斯坦、约旦、叙利亚和黎巴嫩等四方分别进行谈判,讨论解决“领土”与“安全”等涉及双边切身利益的问题。(3)多边谈判。 其目的是建立地区各国相互信任和促进地区合作。参加者既有本地区国家的代表团,也有来自国际社会的代表。谈判分为五个论坛,分别涉及中东地区的水资源、环境保护、军备控制、难民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等五个方面的问题。马德里和会后, 中东和平进程便在“马德里框架”下艰难地推进。 自1991年11月开始至今,双边谈判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1年11月-1993年9月。阿以双方共进行了11 轮谈判。谈判分别在四个轨道上进行:(1)巴以谈判。 双方围绕未来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组成及权力范围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讨价还价,后又在挪威首都奥斯陆进行了长达半年的秘密谈判,于1993年8月26 日就巴自治问题达成原则协议。随后,双方在华盛顿就原则协议文本和有关细节进行了磋商。(2)叙以谈判。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以色列归还其占领的叙戈兰高地问题。以色列宣布在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在戈兰高地问题上作出让步;叙利亚表示愿在以明确宣布从戈兰高地全部撤军的同时,与以签订和平条约。但双方在以撤军与实现和平的先后次序、撤军范围等问题上的分歧难以弥合,因而未取得实质性进展。(3 )黎以谈判。黎方要求以色列遵照安理会425号决议,无条件从黎南部撤军, 并要以提出具体的撤军时间表;以则强调双方先签订和约,要求组成联合军事委员会,负责撤军的实施和保证以北部安全,并提出以撤军与叙利亚军队从黎撤出挂钩。(4)约以谈判。 双方讨论了共同管理雅尔穆克河水资源、联合修建水电站及进行能源合作等问题,并提出了谈判的最终议程方案,承诺将通过谈判签订和平条约。
第二阶段:1993年9月-1996年5月。 (1 )巴以谈判继续推进。1993年9月13日, 以色列总理拉宾与巴解执委会主席阿拉法特在华盛顿签署了《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言》(又称奥斯陆协议)。协议规定,巴以关于“巴勒斯坦于五年内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实行过渡期自治”的谈判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解决巴勒斯坦在加沙和西岸城市杰里科首先实行自治的问题;第二阶段,讨论将巴勒斯坦自治逐步扩大到整个约旦河西岸的问题;第三阶段,又称“最终地位谈判”,解决巴自治区最终地位、耶路撒冷、犹太人定居点和巴难民等问题。不难看出,《奥斯陆协议》的实质是“土地换和平”,其规定的谈判议程与《戴维营协议》中有关巴勒斯坦问题的条款同出一辙。《奥斯陆协议》签署后,巴以又于1994年5 月在开罗签署了《关于实施加沙-杰里科自治执行协议》(又称开罗协议),巴正式开始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自治,标志着第一阶段谈判结束。1995年9月, 双方在埃及塔巴签署了《巴以第二阶段自治协议》(又称塔巴协议),确定了以军分阶段撤出西岸地区的时间表。根据协议,以军于同年年度撤出了西岸6 个主要城市及其周围的450个村庄。此后,以军应于1996年3月完成在西岸希伯伦市的重新部署,并在其后半年内逐步从西岸广大乡村地区撤军。然而,由于1996年初发生恐怖爆炸案以及以色列提前大选,协议的进一步实施被搁置。(2)约以谈判步伐加快。双方于1993年9月14日签署了一项和平框架协议,规定将进一步讨论难民、水资源、教育、劳工和环境等问题。在美国的推动下,约以两国领导人于1994年7月签署了《华盛顿宣言》, 宣布结束两国长达46年的交战状态。同年10月,约以正式签署和平条约,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3)叙以谈而无果。从1994年2月开始,叙以谈判一直在大使级别上进行。双方围绕以从戈兰高地撤军的范围、时间表、撤军与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系、撤军后的安全安排四方面的问题进行磋商。1994年12月和1995年6 月, 两国总参谋长两次举行会谈。 1995年底至1996年初,叙以在美国马里兰州再度举行谈判,双方谈判代表就安全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探讨,但因观点产生分歧而未果。1996年2月,谈判因以色列国内发生恐怖爆炸事件而中止。(4)黎以谈判从1994年2月开始一直陷于僵局,未取得任何进展。
第三阶段:1996年5月-1999年5月。1996年6 月以色列大选后政府发生更迭,新上台的内塔尼亚胡政府对阿方采取强硬政策,使以阿之间各个轨道上的双边谈判陷入停滞。(1 )《巴以第二阶段自治协议》的实施一拖再拖。直到1997年1月, 以政府才被迫与巴签署了《希伯伦协议》,以军撤出希伯伦市80%的区域。《希伯伦协议》还规定,以军自1997年3月起分三阶段撤离西岸广大农村地区,撤军工作于1998 年年中完成。然而,双方就第一阶段撤军范围发生严重分歧,以方只同意撤出西岸9%的土地,与巴方要求相去甚远。谈判一直拖到1998年10月, 双方才在美国的强力干预下签署了《怀伊协议》,规定以军分三阶段撤出西岸13.1%的土地。然而,因以色列提前大选,协议的实施刚刚开始便又陷入停滞。(2)叙利亚冻结了与以色列的谈判。直到1997年1月以巴《希伯伦协议》签署后,内塔尼亚胡试图恢复叙以谈判,但声称以色列将保留戈兰高地,并坚持进行“没有先决条件”的谈判,遭叙拒绝。叙要求内塔尼亚胡履行前政府交还戈兰高地的承诺,主张叙以谈判从1996年初“中断处”恢复。(3)黎以谈判毫无进展。 由于叙利亚对黎巴嫩政府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黎以谈判严重受制于叙以关系。为打破这种局面,内塔尼亚胡上台后提出了“黎巴嫩优先”的设想,即先行与黎实现和平。为此,以试图让法国的维和部队取代以军进驻黎南部安全区,但因叙不予支持,使以色列这一计划落空。1998年4月, 以色列内阁决定原则上接受安理会425号决议,同意单方面从黎南部撤军, 同时呼吁黎立即与以举行谈判。然而,叙黎两国总统于4月6日在大马士革会晤后,表示将坚持在和谈中协调一致的立场,拒绝了以色列的建议。
第四阶段:1999年5月至今。1999年5月以巴拉克为首的工党政府上台后宣称,将在15个月内与巴、叙、黎实现全面和平。关于以巴谈判,巴拉克承诺将落实以前政府与巴签署的《怀伊协议》,并宣布以军于今年10月完成协议规定的第二阶段撤军(前政府已完成了第一阶段撤军),但坚持将第三阶段撤军与最终地位谈判合并,遭巴方拒绝。至今为止,以巴已进行了数轮会谈。9月5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正式签署怀伊协议执行协议。在叙以关系上,巴拉克上台伊始便表达了与叙利亚实现和平的愿望。他呼吁叙总统阿萨德捐弃前嫌,并在出访美国和俄罗斯期间表示希望两国在叙以谈判中发挥作用。叙方也作出了积极的反应,表示希望尽快恢复谈判。但到目前为止,叙以尚未有实际接触。巴拉克许诺以军将在一年内从黎巴嫩南部撤出。今年6月, 巴拉克命令以色列扶持的“南黎巴嫩军”撤出了黎南部的杰津地区。
三、中东和平进程前景有望看好
中东和平进程能否取得进展主要取决于以、美、阿三方。以色列占领着阿拉伯领土,且在军事和经济等方面占据明显优势,牢牢地掌握着谈判的主动权,因此,以方对和谈的态度对中东和平进程的进展程度将会起关键作用。美国对中东事务大权独揽,充当了阿以和谈“唯一调解人”的角色,历次阿以和平条约都是在美国的调解和主持下签署的。阿方因实力和地位虚弱,在谈判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只能借助国际社会的力量对以施压,但往往收效甚微。目前,由于以政府换上了以巴拉克为首的“主和”派新班子,同时美国以及阿拉伯有关各方均表现出促和的愿望,中东和平进程出现了少有的契机,有望取得进展。
首先,巴拉克领导的以色列新政府以中左势力为主,在议会中占75席的绝对多数(以议会共120席), 为其和谈政策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两个代表极右势力的宗教党派(“全国宗教党”和“圣经联合阵线”)被新政府同时吸纳,但因势单力孤(在议会中共占10席),难以对政府决策形成有力牵制;未入盟的阿拉伯党和两个中间派政党(“变革党”和“单一民族党”)均支持巴拉克的和平政策;因此,巴拉克政府完全有能力在和平进程中迈出实质性步伐。其次,从阿拉伯方面看,叙利亚、巴勒斯坦与以色列实现“土地换和平”的紧迫感均有所增加。叙利亚总统阿萨德年老体弱,非常希望在有生之年收回戈兰高地,为后人留下一个完整的国家。另外,近年来由于作为叙主要外汇来源的石油产量下降,叙经济萧条,亟需吸引外国投资和获得经济援助,与以媾和无疑将为叙恢复经济营造一个有利的和平环境。因此,叙已作出与以恢复谈判的积极姿态,开始劝说总部设在大马士革的巴勒斯坦激进组织“放下武器”,并要求黎真主党停止用火箭袭击以色列。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已值古稀之年,健康每况愈下,也渴望抓住巴拉克上台的良机,实现建立一个独立巴勒斯坦国的夙愿。近来,他一方面呼吁美国继续在巴以谈判中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又谋求与“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简称“人阵”)等反对派和解,以加强与以色列的谈判地位。第三,美国总统克林顿明年将任期届满,非常希望通过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弥补自己在性丑闻和科索沃等问题上的失分,为民主党在2000年大选中获胜捞分。9月1日,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亲赴中东斡旋,并取得积极效果。
然而,和谈前景仍不容过于乐观。未来的和平进程将在以与叙、黎谈判和以巴谈判两个轨道上进行。以与叙、黎谈判的难度远小于以巴谈判,叙以谈判一旦恢复,有可能在短期内取得进展。以叙谈判的焦点是戈兰高地问题,双方的主要分歧是:(1 )撤军与实现和平的先后次序。叙要求先收回戈兰,以此换取双方签订和约;而以坚持将实现两国间的全面和平,包括开放边界、开展经贸往来、发展旅游等作为归还戈兰的前提。(2)撤军范围。叙要求以军撤回到1967 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前的边界线;以则只准备撤到以叙间的国际边界线(即1923年英法委任统治线)。这两条边界线的划分关系到水资源的分配。(3 )安全安排。以要求在撤出戈兰高地时保留预警站;叙只同意以实行空中预警。可以看出,谈判涉及的都是些“技术性”问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有可能达成妥协。在黎以谈判中,以方已答应撤出黎南部,谈判迟迟未得进展的根本原因是黎政府受制于叙。因此,在叙以谈判未有结果之前,黎以问题难以解决;反之,如果叙以达成协议,黎以问题也将很快迎刃而解。
相比之下,巴以谈判则困难更大:其一,巴拉克在落实《怀伊协议》问题上节外生枝,引起巴方疑虑。其二,双方对美国在谈判中发挥何种作用产生分歧。巴拉克主张减少美国对以巴谈判的直接干预,表明他准备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巴以问题;巴方则呼吁美国继续在巴以谈判中发挥监督作用。没有美国的调解,巴以谈判将更加困难。其三,双方在边界、耶路撒冷、难民及犹太人定居点等关键问题上的分歧难以弥合,解决的难度极大。其四,巴方以“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为代表的激进势力声称将继续抗击以色列,给和平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由此可见,巴以谈判将是一场“持久战”,阿、犹民族间实现真正和解也必将是一个曲折和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