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境界的划分_儒家论文

论道德境界的划分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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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0)020035-06

世人好像已经很长时间不热衷于谈论如何提升自己道德境界的问题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当今之世,一个人要想取得事业上的成功,比如官员作更大的官、商人发更大的财,表面上似乎与其道德境界的高低无关。不仅如此,那些自觉提升自己道德境界的有德之人,有时甚至还会落难为社会中的悲剧性人物。二是负责为人生道德实践提供理论指导的伦理学,并未能给世人提供出既合乎人性要求又切实可行的道德境界理论。作为伦理学工作者,笔者试图在后一个方面即理论上尽绵薄之力。

一、道德境界的两种划境法

道德境界有层次之分,是表示人格道德水平之高低的范畴。在道德实践中,道德境界范畴一方面可以为个人提升自己人格的道德水平提供由低到高的阶梯路向,另一方面也可以成为评判他人人格道德水平的尺度。一种好的道德境界理论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功能。

问题是我们究竟该如何划分人的道德境界?这个问题很重要,它决定着一种道德境界理论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对任何理论问题的新探索,都应奠基于已有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古今中外有关道德境界的理论虽不算多,但也不是凤毛麟角。回溯以往,可知学者们划分道德境界的方法不外两种,即以事划境与以人划境。

所谓“以事划境”,就是用事作为划分道德境界的指标,并用不同的“事概念”标示不同的道德境界。

目前国内伦理学界颇具普遍性的“有私无私境界论”就是这种方法的典型与代表。该理论以公私关系中个人私心的多少为线索,将道德境界由低到高依次区分为四个层次,即自私自利的境界、先私后公或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境界、先公后私的境界和大公无私的境界。以事划境的历史很短,更早的也不过就是冯友兰、唐君毅、方东美的人生境界论而已。冯友兰、唐君毅的人生境界论均是以对宇宙人生的觉识程度作为衡量人生不同境界的依据,只不过划分结果有所不同,冯友兰据此将人生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四个层次[1],唐君毅据此将人生境界分为客观境、主观境和通主客境三个主要层次,其中每个主要层次内部又分三个小层次[2]。而方东美的人生境界论则是以人的需求层次作为区分人生不同境界的指标,将人生境界划分为物质境界、生命境界、心灵境界、艺术境界、道德境界和宗教境界六个层次[3]。

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一直没有“道德境界”的术语,所以在英中学者合作完成的《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4]和美国学者主编的《道德百科全书》[5]中,都没有关于“道德境界”的词条,但西方当代学者那些有关如何区分个人道德水平的理论,可以被视为是关于道德境界分层的讨论。这些探讨基本上使用的都是同一种指标。不论是皮亚杰的三阶段论,还是科尔伯格的三水准论,抑或诺曼·布尔的四阶段论,实质上都是在用道德的内化程度作为划分道德境界的指标。

所谓“以人划境”,则是以不同类型的人来表征不同层次的道德境界。与以事划境的历史短暂不同,以人划境有悠久的历史。

孔子是以人划境的首创者,同时也是这种划分法的典型代表。他用小人、君子、仁人、圣人四个概念,将人格境界由低到高区分为四个层次。其中,“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是不求修己只求己利的人;“君子喻于义”(《论语·里仁》),“修己以敬”(《论语·宪问》),是追求道义,注重自身修养而敬重他人的人;仁人“修己以安人”(《论语·宪问》),“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较君子又胜一筹,是通过自身修养能推己及人,满足他人安宁及所欲所立的人;圣人则如尧、舜,“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又胜仁人一筹,是搞好个人修养,“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的人。荀子作为儒学传人,一方面继承了孔子以人划境的思想,另一方面又做了一些自己的修正与发挥。墨子的人格境界论也是以人划境,他将人格分为别士、兼士、贤士三个层次。别士是对亲友的困苦都完全无动于衷而只顾自己的人。与之相反,兼士是兼爱之人,能像对待自己一样去帮助亲友或他人解决困苦。贤士除有兼士的德性之外,还有“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墨子·尚贤·上篇》)的特征,并同时是国之栋梁,能救世利民。

西方可归入以人划境的学者,可能唯有尼采。他用奴隶和超人表征人格的不同道德水平。奴隶只是超动物的下等人,他们顺从外部强力和既有规则,因循守旧,没有独立性,缺乏奋进精神与热情,更没有创造性,只追求功利或物欲与性欲的满足,过的是堕落、腐化、软弱的生活。超人是人类中最优秀的人,是最理想的道德人格,是人类能够而且必须创造最高价值的人格代表。超人具有内在的、绝对独立和自主的意志力,是天才、英雄和勇敢的战士,也是真理与道德的化身,他不安于现状,着力超越一切,他不求助任何外部的东西作价值标准,而是规范与价值的创造者与占有者,并最能忍受各种因超越与创造而引发的痛苦折磨。[6]

二、对两种划境法的评析

比较以事划境与以人划境这两种方法,不难发现,二者除了存在前者是用“事”,而后者是用“人”来区分道德境界这个差异之外,还在划分道德境界的指标数量方面也存在差异,即前者实际上是在用单一指标划分道德境界,而后者则是在用多种指标划分道德境界。说以事划境属于单指标划分法,是指各种以事划境论虽然所用指标不同,但都是单一的,如有私无私境界论,是在用公私关系这一个指标划分人的道德境界;冯友兰和唐君毅的人生境界论,是在用人对宇宙人生的觉识程度这一个指标划分人的道德境界;方东美的人生境界论,是在用人的需求这一个指标划分人的道德境界;而西方的各种道德阶段论,也是在用道德自觉性这一个指标划分人的道德境界。说以人划境属于多指标划分法,则是指各种以人划境论中的不同称谓之人,往往都具有多种特征,而这些特征也便成为区分和识别处于不同境界之人的指标。如孔子的小人与君子,就在很多具体事务上都存在不同的表现,而这些不同的表现,也正是识别、区分小人与君子的多种指标。由此可知,以人划境其实也含有以事划境的成分,只不过它不是用一种事而是用多种事同时作为划分道德境界的指标,并且又用不同称谓的人来统摄这些指标。

从两类道德境界划分法的形式上说,单指标的以事划境法因指标只有一个,有简明而易于把握的长处。短处则是不够好用。这就是它只能在一种事务上为人提升道德人格提供指导,只能在一种事务中评判一个人人格道德水准的高低。换言之,超出这个事务之外,或在其他事务之中,面对该如何提升或评判人的道德境界的问题时,它就只有保持沉默,无能为力。如以公私关系为划境指标的有私无私境界论,就既无法对“如何区分人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自觉性的层次”这些显然亦属人格道德水平构成范围的问题做出回答,也无法对“如何划分处理天人关系事务中的不同道德境界”之类问题做出回答。除此之外,以事划境由于所取的那个单一指标总得是属于最根本的大事,这就使其在被用一定概念表述出来时,往往会带有抽象费解的缺点。比如何谓“客观境”与“主观境”,何谓“自然境界”、“天地境界”、“生命境界”、“心灵境界”均毫无直观无可感性,即便我们是看了论者的详细解说,也很难从此记住。与之相反,多指标的以人划境法虽然内涵相对复杂,但远比单指标划境法好用。它不仅能为人在各个方面或多种事务中提供提升自己人格的指南和评判他人人格的尺度,而且由于它是用具有立体性的不同类型的人来表征不同道德境界,就使之具有非常强的直观性和可感性,既便于记忆,也便于表达和理解。比如说“张三是个小人”、“李四是个君子”之类,就要比说“张三属于自然境界”、“李四属于道德境界”之类,在表达上显得更为简明,在理解上显得更加容易一样。

道德境界作为一个人的道德水平的整体反映,显然绝不是任何一种单一的道德指标所能概括的。而道德境界理论作为个人提升自己人格的指南和评判他人人格的尺度,显然也只有以是否好用为首要条件。所以,在道德境界的划分问题上,单指标划境法即便简单易握,也是不可取的;多指标划境法即便复杂难握,也是可取的。

在既有的多指标的以人划境论中,撇开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谈,相对而言,在形式上最为完善、在内容上最为丰富的,当属孔子的以人划境论。不过由于它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致使我们还是不能将其照搬到今天作整体运用。

问题之一是孔子的多种划境指标,全都是在就事论事的过程中形成的指标,而不是在对人格道德水平作全面分析基础上产生的指标。这就使其道德境界论虽指标不少却流于散乱,不仅缺乏系统逻辑性,也尚未达到覆盖人格所有方面的周全性。

问题之二是划分不同道德境界的指标,理应是在内容和数量两个方面都一致的,如此才能保证划境的清晰性或不同人格境界边界的清晰性。但孔子的划境指标在四个道德境界层面中的数量却并不一致,而是有多有寡。孔子《论语》有关君子的说法最多,有103条,几乎均可作为识别或达至君子的指标,除去其中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说法之后,也还有七十余种指标;有关仁人或仁者、仁的说法次之,有88条,其中可作为识别或达至仁人的指标至少也有二十几条;有关小人的说法居三,有23条,也基本上都可以作为识别小人的指标;有关圣人的说法最少,仅有8条,而其中能直接作为识达圣人的指标则只有1条,即“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量与质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划境指标在数量方面的不一致,势必也会造成划境指标在内容方面的不一致。因为指标数量多,所包含的内容就会多;指标数量少,所包含的内容就会少。所以,在只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的说法时,我们就无法知道仁人、圣人又会追求些什么;在只有“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论语·述而》)的说法时,我们就无法知道仁人、圣人又会是什么样的心怀;而且正因孔子对圣人给出的指标太少,结果就使得由仁人而至圣人,似乎只是一件极其简单易得的事情,只要再愿意“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即可。

问题之三是孔子将某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素也当作了达到不同道德境界的必要条件。虽然达至圣人的内在指标只有一个,即“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为公之心,但还必须同时具备两个非个人主观努力就能达到的条件,即“生而知之”的聪慧天赋(这一点是从孔子说自己不是圣人的解释中推出的)和有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那样的社会权位,使之能远在民、众、百姓之上,方“能济众”。而仁人,也必须是比民、众、百姓高一等的上流社会中人。这类先天条件和外部条件的设定,使得仁人、圣人成了广大民众百姓再如何努力修养也无法企及的道德境界。

以上三种问题,也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其他既有的以人划境论中。

既然在唯一可取的多指标划境法中,连最值得称道的孔子的以人划境论都有不当之处,我们也就只有尝试构造新的多指标的以人划境法。

三、道德境界的应有指标

个人的道德境界是一种精神现象,它作为人格道德水平的整体反映,其实质反映的是人的道德意识的整体水平。道德意识是由道德知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理智和道德觉悟诸要素构成的,是故个人的道德境界自然也应以这些要素为各种衡量指标。

道德知识即对道德规范的认知与了解,是人遵从道德的前提。苏格拉底认为“无知是人类一切不当行为的万恶之源”,所以强调“美德即知识”。此论虽然有些过,因为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是知恶作恶,但稍加修改,说“无知(即无道德知识)必然导致不当行为的发生”则是不会有任何疑问的。从人对道德知识的掌握这个维度来说,道德境界大致可作“无知”、“有知”和“深知”三种状况的区分。“无知之状”即没有或缺乏道德规范知识的状况。它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道德一无所知,没有任何道德规范知识,行为由于是按出于本能的“快乐原则”行事而经常产生恶的后果;另一种是在某些行为领域缺乏相应的道德规范知识,结果导致违规行为发生。如有些人因不知打探与传播他人隐私是不道德的而乐意打探和传播他人隐私。前一种无知,主要体现于未成年人,后一种无知,则是成年人无知的主要体现,在不少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知之状”倒不是指掌握了道德规范的全部,这一点几乎无人能及,而是指掌握了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需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使他每采取一种行为都有道德依据。但如果他仅仅是在“知其然”即知道的水平上遵从道德规范,而不“知其所以然”,即不是在理解的水平上遵从道德,那他对道德规范的掌握也就是“有知”而已。只有同时还知道“为什么要有这样的道德规范”和“为什么要遵循这样的道德规范行事”时,才算达到了对道德知识的“深知之状”。这种人才有可能心悦诚服地遵从道德。

道德情感是含有道德价值的情绪、感情,是由善恶感、正义感、责任感、荣誉感、恻隐心、同情心、是非心、羞耻心、爱憎心等构成的心理活动,这种心理活动乃是发动道德行为的直接动力之一。所以,孟子说,是恻隐之心让一个人不假思索地去救落井小孩;卢梭说:“是这种情感使我们不假思索地去援救我们见到的受苦的人。”[7]所以,狄德罗认为:“只有情感,而且只有大的情感,才能使灵魂达到伟大的成就。如果没有情感,则无论道德文章如何就都不足观了……而道德也就式微了。”[8]休谟则认为:“没有道德情感就没有道德行为,只有当下、直接的情感才能激发意志,产生行为。”[9]从人的道德情感维度来说,道德境界可作“冷漠”、“薄弱”和“炽热”的层次之分。道德情感“冷漠”的人,缺乏起码的道德情感,没有同情心、是非心和正义感,逢善不爱,遇恶不憎。这种人纵然“深知”各种道德要求和遵守它的理由,也不会在实际生活中见老弱而携扶,见贫苦而解囊,见落难而援手,见危急而勇为,见恶势而抗争。道德情感“薄弱”的人,具有一定的道德情感或同情心、爱憎心。这种人在不需个人付出多少代价的情况下可以做出一些善举,但在外部条件明显于己不利或需要个人付出较多代价的时刻,则会退缩,放弃自己已知的该履行的道德义务。道德情感“炽热”的人,爱憎分明,大义凛然,有强烈的同情心、是非心、荣辱心和责任感,他们不仅乐善好义,经常主动关爱他人、帮助他人,而且在危难关头也能快速做出道德反应,知难而上,万死不辞。

道德意志是人在履行道德义务中自觉克服困难或障碍的能力与毅力,也是坚持一种道德选择的持续决心。道德境界从人的道德意志维度来说,有“无意志”、“弱意志”和“强意志”的层次之分。“无道德意志”的人,缺乏坚持道德选择的精神,在启动一种德行之后,稍遇困难或挫折便会打退堂鼓。“弱道德意志”的人在道德实践的过程中,能够克服一般的困难和挫折,但在遭遇长期困境和重大挫折面前,还是难免半途而废。“强道德意志”的人在坚持道德选择或道德行为时,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一旦认准一种善事善举,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与挫折,都能不为之所动,一直坚持到底。

道德理智也可称为“道德理性”,是一种能够合理看待道德,合理处理各种道德事务的能力。具体说来,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判断道德之真伪的能力;二是评价各种复杂的道德事件的能力;三是解决道德选择困境的能力。从人的道德理智维度来说,道德境界可作“明智”、“半智”和“不智”的层次划分。“明智”是高层次的道德境界,处于这种境界的人,有发达的道德理性,由于总是以先进的伦理学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不仅能对社会中各种实存的道德原则及道德规范做正确的判断,鉴别出其中哪些是真道德,需要继续保留和遵守,哪些是伪道德,需要抛弃或改造,而且也能对各种复杂的道德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还能在各种各样的道德两难困境中做出最优的选择。与之相反,“不智”是低层次的道德境界,处于这种境界的人,道德理性孱弱,既不会分辨真伪道德,也不会评价复杂道德事件和解决道德两难困境,往往只能从众,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在“明智”和“不智”的层次之间,还存在着一个“半智”的层次,处于这种境界的人,虽有一定程度的道德理性,但由于缺少先进的道德理论和方法为指导,主要还是靠自己积累的道德经验来分辨真伪道德和处理各种道德事务,这就无法保证其正确性。

道德觉悟是人遵从道德的自觉性或主动性。以此为维度,道德境界有“无律无信”、“他律有信”和“自律坚信”的层次之分。“无律无信”是最低的层次,处于这一境界的人毫无道德信念,在选择行为时根本不考虑道德方面的要求,也不在乎社会道德舆论的褒贬反应,只考虑是否对自己有利,有利则做,不利则不做。“他律有信”高于“无律无信”的层次,处于这一境界的人,有一定的道德信念,在选择行为时会有道德方面的考量,但往往是被动的,他们不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内在信念而遵从道德,而是由于某种外部或威慑或诱惑的原因而遵从道德。如果这些外部条件不复存在,尤其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他们甚至也会根据是否有利于自己的标准选择行为,而不管其结果是否违反道德。“自律坚信”是最高的层次,处于这一境界的人,对自己充分理解的道德,经炽热道德情感与坚毅道德意志的整合,已转化为坚定而牢固的内在道德信念。于是,他们总是自觉而主动地按道德的要求行事,不论这样做是否对自己有利、是否需要做出巨大的自我牺牲,也不论这样做是否有人知晓,都绝不会影响他们对道德的遵从和择善而行的决心。

四、小人—俗人—庸人—君子—完人

如果我们认同看一个人的道德境界,确实需从构成他整体道德意识的道德知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理智和道德觉悟这五个方面加以衡量,并且其中每个方面都存在三个层次的差异,那么,那种在道德意识的五个方面都达到最高层次的人就可谓“完人”,即道德表现完美的人,其识别指标是有充分的道德知识、炽热的道德情感、坚毅的道德意志、明智的道德理性和牢固的道德信念。相应地,在五个方面都只达到中间层次的人则可谓“庸人”,即道德表现平凡的人,其识别指标是有基本的道德知识、薄弱的道德情感、弱的道德意志、经验性的道德理性和他律层次的道德觉悟。在五个层次都停留在最低层次的人则可谓“小人”,即道德表现差劲的人,其识别指标是在道德知识方面无知、在道德情感方面冷漠、在道德意志方面无意志可言、在道德理性方面无智慧可言、在道德自觉性方面无道德信念可言。

完人是最理想的道德人格,也是一般人很难达到的境界。那种只在道德意识的某一两个方面达到最高层次的人不能称为完人,那种只在一时或一两次道德实践中似乎都达到了五个方面的最高层次的人也不能称为完人,而最多只能说具有了一定的“完人性”。因而在现实社会中,严格意义上的完人极少。当然严格意义上的庸人和小人也不多。绝大多数的人实际上都处在“由小人至庸人”或“由庸人奔完人”的途中。由小人至庸人,往往是社会化作用的结果。这是由于一个儿童(生理学意义上的“小人”)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不可能不受家庭、学校和社会所施加于他的道德影响,也不可能完全无视传统文化和社会规则的存在,这就使他或多或少、自觉不自觉地就具有了一定的道德素质。由小人至庸人的途中人,介于小人与庸人之间,若也用一个词表示,或可称之为“俗人”,即随俗之人。“俗人”对小人境界的指标有所超越却又未完全达到庸人境界的指标。而由庸人奔完人,则只能是个人向善的愿望和有意识的道德修养使然。对这种以完人为人格提升目标和道德修养目标而孜孜以求的人,可沿用孔子的“君子”一词称之,为“欲善之人”。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这里说,“君子欲善,斯善至矣。”君子处在由庸人奔完人的途中,是对庸人有所超越,对完人有所趋近。

至此可知,虽然我只将道德意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但实际上划出的人格道德水平则是由低到高的五种境界,即小人境界、俗人境界、庸人境界、君子境界和完人境界。其中,除小人境界还属自然人格之外,其余四种境界则都已是不同水平的道德人格,它们为人们的道德修养或人格道德水平的循序渐进的提升标示着进路。

无论是道德知识、道德理智的提高,还是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或道德自觉性的增强,从根本上说,都是个人道德意识的提升,都属于将道德内化于己,得于心中。据此可以一言概之,小人就是缺德之人,俗人就是少德之人,庸人就是合德之人,君子就是美德之人,完人就是完德之人。小人缺德,就是缺乏道德意识,所以总做违反道德的不当之事;俗人少德,就是有少量或部分道德意识,所以有时也会做偏离道德要求的失当或欠当之事;庸人合德,就是有基本够用的道德意识,能基本守住道德底线,所以也基本上总可以保证自己做的是正当之事;君子美德,就是有不少高尚的道德意识,所以不仅做事从不滑出道德底线,而且时常还能达到高线道德的要求,做堪称美德的应当之事。应当之事,不是一般的好事,而是好事中的最好之事,故是美德之体现。完人完德,就是有完满的高尚道德意识,遇事总能按高线道德要求思考,所以总做堪称美德的应当之事。以上这套有关区分五种人格境界的更为简明的根本性识别指标,也可以被反过来表述,成为从行为方面判断人格境界的标准,这就是:做不当之事是小人所为,总做不当之事的就是小人;做失当之事的是俗人所为,常做失当之事的就是俗人;做正当之事是庸人所为,总做正当之事的就是庸人;做应当之事是君子所为,总尽力去做应当之事的就是君子;而总是在做应当之事的就是完人。

在由“小人至俗人至庸人至君子至完人”的整个进路中,越到后面的环节就越难,因而一个人穷其一生也很难完全达到完人的境界。这么说有多重依据。一则在于达到完人历时最久,要经过小人、俗人、庸人、君子等多个环节;二则在于要有较好的家庭道德教育,从小养成好的道德习惯,从而有一个好的人生出发点,不走太多弯路;三则在于要有长期的道德实践与丰富的人生阅历,它是培养炽热的道德情感、锻炼坚毅的道德意志和形成高度的道德自律精神所不可缺少的铺垫;四则在于要经过较高层次的教育,能了解和掌握一些先进的道德理论及方法,它是达到明智的道德理性的先决条件;五则在于不仅个人履行美德(如扶老携幼、助人为乐、捐资助学、解困济贫,热心公益、见义勇为,等等)往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而且有时即使遵守底线道德也要付出沉重代价,譬如在社会的制度安排存在弊端,尤其是社会的防恶、禁恶、治恶制度有所失效之时,就会出现做好人反而要吃亏的情况。正因如此,一个人不经过长期的道德修炼而想达到超越自我、忍亏负重、始终只做应当之举的完人境界是绝无可能的。

孔子说自己“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什么境界?不过是不论想干什么事都不会违背道德而已。这种境界当然还算不上是完人境界,最多只能算是求善欲善的君子境界。所以孔子自己也承认,若按他自己的以人划境标准定位,他也只是“圣人、仁人、君子、小人”四境界中的“君子”境界。他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吾只处在“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君子”境界(《论语·述而》)。连孔子这样主动求善且教人为善的人,到了七十岁时还未达到最高人格境界,遑论其他的人!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至少都要经过几十年的磨炼才能达到较高的道德境界,形成较高的道德人格。

不过完人也不是完全不可及。只要我们能像君子那样尽力求善、履行美德,纵然与完人还有差距,也是在向完人趋近,使自己不断获得越来越多的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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