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易理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中国家论文,经济发展论文,理论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74
一、引言:新贸易理论的问世
在新贸易理论问世之前,在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建立在技术和资源禀赋差异基础上的比较优势学说。由于这一学说以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为假设前提,所以它一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早在20世纪初,马歇尔就曾经对内在和外在于厂商的外部经济作了区分,并在分析行业的区域积聚现象时讨论了规模收益递增问题。他认为,规模报酬递增的国家可以通过提高对进口产品的需求来改善贸易条件。20世纪20年代爆发的一场有关厂商与规模经济关系的论战再度引起了人们对规模收益递增的关注。F.D.格雷厄姆(F.D.Graham)认为,规模经济可能导致一国在贸易中蒙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一国实施关税反倒可以获利。F.H.奈特(F.H.Knight)则认为,如果规模经济是外在于企业并内在于行业的,格雷厄姆有关贸易可能带来损失的分析就是合理的,但假若规模经济内在于企业,格雷厄姆的分析便是错误的。如果规模经济内在于企业便不会存在竞争,那么人们所要讨论的只是垄断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J.瓦伊纳(J.Viner)公开赞同奈特的观点。他指出,格雷厄姆混淆了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之间的区别,外部经济依赖于世界产出而不是依赖于国内产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B.俄林(B.Ohlin)1933年在他的《地区间贸易与国际贸易》一书中也提到,在闭关自守的条件下,即便两个地区生产要素的价格完全均等,但假若一个地区的生产中存在着规模经济,也将引起持久的和互惠的贸易。他甚至认为,规模经济可以成为国际贸易模式的一种解释。然而,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新贸易理论诞生之前,由于在“标准的”新古典理论框架中,一旦放松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的假设而将规模经济引入国际贸易模型中,必然面临着如何处理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这道难题,否则,规模经济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型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无法找到其落脚点。
20世纪70年代末,在产业组织理论取得重大进展的背景之下,A.K.迪克西特(A.Dixit)与后来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J.E.斯蒂格利茨(J.E.Stiglitz)于1977年联合发表了《垄断竞争和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由此揭开了新贸易理论的序幕。虽然他们构建的模型(以下简称D-S模型)本身并未直接讨论贸易问题,而是关注20世纪30年代张伯伦曾探讨过的垄断竞争的社会最优问题,即在某一行业中是否会生产过多种类的产品以及是否存在“过度生产能力”的问题,但该模型却证明在“不变替代弹性效用(CES)函数”的假设条件下,产品种类与产量正好相匹配,市场均衡与受约束的社会最优是一致的。D-S模型的理论创新意义在于,它所使用的分析工具克服了先前在一般均衡框架中无法讨论收益递增的技术难题,使得国际贸易模型可以在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同时存在的条件下得以建立。继D-S模型之后,出现了三种使用规模收益递增分析工具的国际贸易模型。
第一种类型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的基础之上引入规模收益递增,并且把重心放在行业内贸易上。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P.R.克鲁格曼(P.R.Krugman)在1979年发表的论文中把D-S模型所创新的分析方法直接引入国际贸易领域。他提出了两个假设,其一是存在着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偏好,即在收入既定时,同一类消费品所消费的品种越多,效用越大;其二是企业存在内部规模经济。这两个假定与自由准入相结合,产生了存在规模经济的行业内贸易模型,其中有限数目的产品种类被生产出来。贸易收益既来自消费品种类的增加,也来自于对规模经济的充分利用,由此说明产品差异可以成为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同一年,K.兰卡斯特(K.Lancaster)在存在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化、消费者偏好呈多样化等假设之下,分析了一个具有规模经济的生产差异产品的制造业部门与一个农业部门之间的关系。他证明,当两个从事贸易的国家不仅制造业部门相同,而且两国在资源、农业产量、实际收入甚至于偏好都相同,以至于每个国家消费相同数量产品的情况下,国家的农业自给自足;但当一个国家出口其一半工业制成品用以交换另一个国家生产的工业制成品时,便产生了行业内贸易。同样是在1979年,W.J.埃塞尔(W.J.Ethier)拓展了D-S模型,使之能够囊括不同的中间产品贸易。他证明了贸易驱动力不是来自通过产品多样化来增大消费者的效用,而在于产品多样化引起了生产率的提高。借助于进一步专业化来提高生产率依赖于国际层次上的产业规模,而不是国别层次上的产业规模。因此,国际规模经济比国内规模经济更为重要。埃塞尔的分析实际上是对亚当·斯密“分工取决于市场的广度”这一命题的扩展。
第二种类型模型以A.潘纳加里亚(A.Panagariya)为代表,他在马歇尔的规模经济理论基础上建立了收益递增的国际贸易模型。潘纳加里亚在1981年发表的文章中,第一次把规模收益递增与特定要素相结合研究贸易问题。在假设一个行业存在规模收益递增而另一个行业存在规模收益递减的前提下,他得出了4点结论。第一,如果在小国开放经济的特定要素生产中实现完全专业化,那肯定会是在规模收益递减的行业,而不是在规模收益递增的行业。第二,当价格比率为给定时,如果一个行业内部存在生产均衡,则追求福利最大化的小国开放经济就不会实现完全的专业化。第三,假定规模经济和非规模经济由产量所引起,则小国的福利最大化要求实行永久性税收补贴计划来鼓励规模收益递增行业扩张,同时促成规模收益递减行业的收缩。第四,假定两国嗜好与技术相同,自由贸易均衡可能导致规模收益递增行业实现不完全的专业化,而规模收益递减行业实现完全的专业化。
第三类模型以传统的古诺寡头垄断模型为基础。A.K.迪克西特和V.诺曼(V.Norman)1980年完成了对贸易在削弱垄断支配力和扩大竞争方面所起的作用的研究。J.A.布兰德(J.A.Brander)在他1981年的论文中认为,在没有运输成本且各国市场彼此分割的前提下,寡头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即使在产品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也将导致行业内贸易产生,其原因在于,规模经济引发的垄断租金诱使本国和外国同行企业彼此向对方市场倾销。尽管因产品运输造成成本增加,但由此引起的竞争促使价格下跌,因而使消费者获益。
二、新贸易理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
新贸易理论问世以后,在经济发展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运用收益递增分析方法来探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包括“中心—外围”关系与收入不平等、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等。
1.“中心—外围”关系与收入不平等
在20世纪50年代,R.普雷维什(R.Prebisch)和H.W.辛格(H.W.Singer)因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描述成不平等的“中心—外围关系”而被公认为提出了“普雷维什-辛格假说”。将D-S模型率先引入国际贸易领域的克鲁格曼敏锐地发现,规模收益递增分析工具同样可以用来讨论“中心—外围关系”。他在1981年发表的论文中,假设存在着劳动力、技术等方面均相同的“南方”和“北方”两个地区,每个地区都生产工业制成品和农产品,而且两地之间的运输成本为零;农产品市场中仅投入一种生产要素即劳动,而工业品生产中投入要素为资本和劳动;假定工业品部门存在外部经济,生产所需要的单位资本和单位劳动为地区总资本存量的递减函数。在这些假设之下,只要两个地区都生产农产品,则通过贸易可以使两国工资率相等,但由于工业品生产中存在外部经济,只要一个国家有更大的资本存量,其利润率将会更高,经济增长速度会更快,结果造成两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平衡状态将持续下去,直到落后地区的工业品生产部门最终消失。克鲁格曼认为,18世纪印度棉纺织业作为落后地区的“幼稚工业”因大量英国棉纺织品的涌入而被摧毁,从而使得印度最终成为英国的“外围”。这就是历史上的实例。促成“中心—外围”关系形成的关键要素在于工业品部门中的外部经济。它能带来初始条件的变化,使得一个地区变成领先起步的地区,进而把起步晚的地区的工业部门挤垮。克鲁格曼通过他建立的“中心—外围”关系的模型,证明在存在规模收益递增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因起步晚将面临发达国家的强大竞争而使其工业化进程受挫,由此得出了与“普雷维什-辛格假说”基本上相同的结论。
克鲁格曼和A.J.维纳布尔斯(A.J.Venables)在1995年合写的论文中,假设整个世界由“北方”和“南方”两个地区组成。当两个地区之间运输成本非常高时,每个地区自己生产两种商品;但是当运输成本逐渐降低到某一点时,由收益递增导致地区差距发生变化则会出现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假定由于某些原因,一个地区的制造业部门规模比另一个地区大,该地区便为中间产品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市场,使得该地区成为此类产品更有吸引力的生产区位。但是,一旦一个地区比另一个地区生产更多的中间产品,离该产品生产区位距离越近,其最终产品的成本就越低,这将导致制造业向该地区进一步转移。当运输成本低于某一关键点时,则世界经济便自动形成一个实现了工业化的“中心”和一个非工业化的“外围”。如果制造业部门规模足够大,两地区之间的成本差距便与实际工资趋负相关,加上因“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形成的自我强化机制将提高工业化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而其他地区工业的衰落将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造成“中心”实际工资上升,“外围”实际工资下降。在第二阶段,随着运输成本继续下降,由接近市场和供给商而带来的重要性将降低,与此同时,在“外围”从事生产却为潜在生产者带来低工资的成本优势。当运输成本降低到使“外围”的低工资足以抵消远离市场与供给者的劣势时,制造商又被激励从“中心”向“外围”迁移,使两地工资率逐渐趋同。第三阶段是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的阶段。当运输成本变得足够低时,使得企业无论在“中心”或者在“外围”从事生产都变得无所谓,因为“中心”企业向“外围”迁徙和“中心”工人按农产品衡量的实际工资下降这个因素的共同作用降低了“外围”的消费物价指数,由此促成“外围”实际工资向“中心”趋同。由于运输成本和规模经济的相互作用,既导致世界市场一体化,又使世界分离为富裕的“中心”和贫穷的“外围”。当收入差距发生时,“中心”的收入增加以“外围”为代价;然而,当一体化继续推进,“中心”的优势不再存在,“外围”的收入最终上升,其上升过程有可能部分地以“中心”收入下降为代价。最终两个地区的收入结构和经济结构将趋于一致。
进入21世纪以来,一批发展经济学家继续用规模收益递增方法探讨“中心—外围”的关系。在J.哈里根(J.Harrigan)和A.J.维纳布尔斯2006年的模型中,在假定零部件生产中存在规模收益递增前提下引入“时间成本”。他们发现,人们在讨论产业聚集的原因时一直忽视了“时间成本”。交付时间不同步将影响企业生产,这就要求企业事实上在未能解决需求和成本之间的不确定性之前就开始订购零部件。他们证明,当零部件生产中存在规模收益递增时,如果最后组装阶段在两个区域进行,那么零部件生产将倾向于只围绕一个组装厂而形成集群,最终形成“中心—外围”发展模式。崔银关(Een Kwan Choi)2007年考察了建立在收益递增基础上的南北贸易对国际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他认为,虽然经验研究表明,贸易自由化使收入趋同并减少富国与穷国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但南北贸易却被证明扩大了两类国家的收入差距。另外,虽然贸易自由化可能提高两类国家的福利水平,但并不一定会缩小两类国家之间的实际收入或消费差距。
2.新贸易理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国际人口流动、人力资本、技术外溢、知识产权等因素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一直是国际发展经济学家所关注的研究领域。新贸易理论问世之后,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尝试运用规模收益递增分析工具,就国际贸易与上述要素之间如何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1)国际人口流动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
克鲁格曼1991年对国际人口流动导致产业聚集的可能性进行了探讨。他通过允许国际要素流动的假设而使得各国收入被内生化了,于是在本国市场就产生了“需求链接”(demand linkage)效应。当一家本地企业增加对当地劳动力需求时,在允许国际要素流动的背景中将鼓励移民流入,其结果是扩大当地需求并增加企业利润,进而鼓励更多企业进入该行业。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当地工资下降会降低企业生产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因而带来了“成本联系”(cost linkage)效应。两种“联系效应”的共同作用倾向于鼓励产业聚集。然而,产业集聚并非不可避免。由于竞争效应总是存在,竞争效应倾向于降低利润,并对产业聚集起反向作用。此外,运输成本也对产业聚集起反向作用。因此,产业聚集能否发生,归根结底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有关国际人口流动的探讨被进一步引向更为广阔的领域。P.艾皮法尼(P.Epifani)和G.A.加西亚(G.A.Gancia)在其2005年设立的模型中,考察了为什么失业率在生产率高的地区要比生产率低的地区更低的原因。他们发现,国际人口流动对地区失业率的影响在长期内和短期内存在冲突。在短期内,人口从“外围”向“中心”流动有助于缩小失业率差距,但在长期内却会扩大这一差距。S.乔杜里(S.Chaudhuri)等人在2007年发表的文章中,在考虑发展中国家非熟练劳动力市场存在扭曲等市场不完善现象的前提下,讨论了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流动对发展中国家工资不平等所造成的影响。他们的分析表明,国际劳动力流动对工资不平等的影响不仅取决于低技能部门和高技能部门各自的资本相对密度,而且取决于非熟练劳动力市场的制度特征。为了缩小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之间的工资差距,他们建议发展中国家政府应采取适当措施,阻止非熟练劳动力流入。
(2)人力资本、技术吸收能力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缺乏技术吸收能力一直被看作是发展中国家赶超拥有前沿技术的发达国家的主要障碍,而技术吸收能力的强弱以及能否出现“技术外溢”,均同一国人力资本存量密切相关。对此,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主要从经验方面展开了研究。J.本哈比(J.Benhabib)和M.斯皮格尔(M.Spiegel)于1994年从事的经验研究表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是互补要素,先进技术的采用不仅离不开人力资本,而且还受制于人们特定技能的可获得性。D.科(D.Coe)和E.赫尔普曼(E.Helpman)1995年在引入人力资本变量的基础上,采用77个发展中国家的数据,检验了由进口贸易所带来的技术外溢对发展中国家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检验结果表明,发展中国家的全要素生产率与发达的贸易伙伴国的R&D、对发达国家机器设备的进口、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本存量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意味着人力资本充裕的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进口贸易分享发达国家的R&D成果。J.克雷斯波(J.Crespo)、C.马丁(C.Martin)、F.J.贝拉斯克斯(F.J.Velzquez)2002年在合作完成的文章中,就进口对国际技术外溢以及技术外溢对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效应进行了探讨。其研究结果表明,进口所带来的技术“外溢效应”(spread-over effect)不仅取决于贸易国之间地理上的远近,还取决于两国之间的技术差距,人力资本存量和国内R&D水平是国外技术外溢效应能否发挥的关键。进口的技术外溢效应在富国要强于穷国。R.法尔维(R.Falvey)、N.福斯特(N.Foster)、D.格里纳韦(D.Greenaway)在2002年和2004年建立的有关进口与技术外溢相互关系的模型中引入了人力资本变量,同时选取了57个国家的数据进行检验,其中5个OECD国家作为技术溢出国,52个发展中国家作为技术溢入国。检验结果表明,人力资本对进口贸易具有显著的外溢效应。
(3)国际贸易、技术外溢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通过国际贸易与从发达的贸易伙伴国引进技术所带来的外溢效应之间的关联来考察如何通过引进技术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这个领域一直是国际发展经济学家的兴趣点。G.M.格罗斯曼(G.M.Grossman)和E.赫尔普曼在1991年对两个机制进行了探讨:一个是国际贸易在传播技术信息、增加竞争、激励企业家创新方面发挥作用的机制;另一个是扩大创新企业的市场规模来提升R&D部门,进而通过R&D部门来驱动一国经济增长的机制。D.科和E.赫尔普曼1995年在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1991年的著作的基础上,采用21个OECD国家和以色列的样本数据,对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给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探讨。他们发现,一国的全要素生产率不仅依赖于本国的R&D资本,而且还依赖于外国的R&D资本;一个发展中国家与R&D资本存量高的发达国家开展贸易,其开放度越大,发达国家R&D资本的跨国外溢效应就越强。他们的结论是,“技术外溢”和“知识外溢”是把国际贸易和内生增长相联系的主要机制。克伦德特(T.van de Klundert)和斯姆德斯(Smulders)1996年建立了一个“北方”向“南方”技术外溢的模型。模型显示,虽然“北方”的技术溢出可以使技术水平低的“南方”更易于改善高新技术部门的生产率,但由于“南方”在世界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中的份额相对较低,技术外溢有可能减少其通过“边干边学”实现赶超的机会。此外,国际贸易中的竞争激烈程度和“北方”向“南方”技术外溢强度的大小决定两类国家的生产率水平究竟是趋异还是部分趋同,或者是全面趋同。如果趋同,则“北方”高技术部门的就业率将下降。在生产率水平趋异的背景之下,短期内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将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幼稚产业”的成长。A.罗德里格斯-克莱尔(A.Rodriguez-Clare)1996年对跨国公司通过“联系效应”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所起的积极作用作了探讨。他指出,在跨国公司总部和生产企业之间的运输成本太高,跨国公司通常都会密集性地使用当地生产的中间产品,而且从中间产品的种类来看,跨国公司来源国和东道国双方所生产的中间产品在种类上非常相似等一系列条件下,跨国公司对作为东道国的发展中国家的“联系效应”就可能是正的;但如果这些条件得不到满足,经济落后的东道国将受到伤害,跨国公司所在区位将变成“飞地”。
(4)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自进入21世纪以来,发展经济学领域也兴起了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研究。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尝试把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联系起来加以考察。2000年K.E.马斯库斯(K.E.Maskus)考察了人力资本、技术模仿、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U型关系。他指出,在早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低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利于经济增长,但足够的人力资本储备是关键要素:在有足够的人力资本储备的情况下,技术模仿被证明比技术创新更能有效地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使人力资本在吸收和赶超过程中起决定作用。2005年A.内格哈威(A.Naghavi)从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市场结构和技术外溢的效应入手,研究了发展中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福利含义。他认为,“南方”国家通过预期“北方”企业面对关税时的R&D支出和跨国决策来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为了激励“北方”向“南方”的技术外溢,“南方”国家应当实施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这反过来有可能增加“南方”国家的福利。C.P.帕莱罗(C.P.Parello)2006年在假设“南方”国家对知识产权实行更有力的保护之下对R&D投资、技术外溢和技能积累所产生的效应进行了分析。他发现,更为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创新速度只能带来暂时的效应,但对长期模仿速度却会产生消极影响。对“北方”来说,该政策给技术积累过程带来负面效应,同时还扩大了“北方”国家国内的工资不平等。对“南方”的效应则是含糊的:产生正效应的条件在于技术积累给教育过程增强了外部性。技能积累在吸引国外直接投资流入过程中起关键作用,若本地技能水平较低,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来吸引技术知识将是无效的。S.维希瓦斯劳(S.Vishwasrao)、S.古普塔(S.Gupta)、H.本彻克隆(H.Benchekroun)2007年在一个贸易和技术转移的理论模型中对发展中国家最优关税和选择专利保护时间长度之间的关联作了探讨。他们认为,对“南方”国家来讲,最优的专利保护时间长度随“南方”国家技术模仿能力的提升而变化,模仿能力强的“南方”国家有可能选择相对短的保护期。此外,难于模仿的高技术产品通常关税率更低,但专利保护期更长。因此,高关税常常被用作吸引跨国公司在“南方”国家投资的一种激励手段,但是会对“南方”国家造成福利亏损。这类损失可以通过关税与适宜的专利保护期相结合的方式,使之降低到最低程度,并有可能通过“南方”国家技术进步取得的动态收益来弥补。
3.新贸易理论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
新贸易理论问世后,收益递增分析工具除了被用于讨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相关的问题之外,还被用来探讨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问题。克鲁格曼再度首开先河。他在1984年建构的模型中,把早年发展经济学界曾经激烈争论过的保护“幼稚工业”论重新提出来讨论。他首先假设存在一个可以相互分割的寡头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厂商可以在不同市场上收取不同价格;其次假设存在着动态的、“学习曲线”的或R&D竞争等不同形式的规模经济,而且在任何一种规模经济形式下,所推出的通过保护进口来促进出口的基本结论均为相同。克鲁格曼证明了三点结论。
第一,贸易保护将产生一个从产量到边际成本再到产量的正反馈过程,这一过程使得进口保护成为促进出口的工具。这就意味着在某个市场上政府给予本国企业以特殊地位,可以使该企业在对国外竞争中拥有规模经济优势,既增加本国企业在所有市场上的销售量,又减少外国企业在所有市场上的销售量。即使在一个不受保护的市场上,这种优势也能带来低边际成本和高市场份额。
第二,在各国开展R&D竞争的动态规模经济背景下,由于本国企业销售量的增长会减少外国竞争企业的销售量,实施保护政策将提高国内企业开展R&D的积极性,其结果是促成本国相对成本下降。
第三,在“边干边学”的动态规模经济背景下,产量的增加使得企业原有的生产成本下降。此时实行保护政策将提高本国企业的累积产量,降低外国企业的累积产量,结果是本国企业在所有市场上的份额都会上升。1987年克鲁格曼在存在广泛的外部经济的假设之下,将动态收益递增描述为一条产业的“学习曲线”。这意味着在一个国家的各个产业中,生产率取决于经验积累指数,也就是说,存在着一种由过去积累的产量来决定当前生产率的动态规模经济。克鲁格曼证明,比较优势是由学习的动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形成的,而并非源自本国原有的资源禀赋。他以日本的产业政策为例作了分析。他指出,对某一产业的暂时保护可以培育该产业的永久性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可以通过政府连续对一系列产业实行保护而得以实现。但随着受保护产业的增加,其相对工资率会上升,下一个受保护的产业需要更长的保护期。对于拥有大量劳动力但工资较低的国家来说,在通过暂时保护形成比较优势方面的成效极佳。但是,克鲁格曼同时指出,他的模型不适合于小国经济模式和高工资水平的国家。
21世纪初以来,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围绕有关保护“幼稚工业”论的相关争论展开了研究。E.J.米拉维特(E.J.Miravete)2003年就政府对本国产业的保护是否能有效地带来收益,以及保护是否存在时间上的一致性这两个问题作了考察。就保护能否带来收益而言,他认为保护“幼稚工业”必须具备两个额外的条件。第一,为了保护“幼稚工业”而实施的政策干预必须是有效率的。第二,保护必须能给整个社会带来好处,虽然保护可能使个人蒙受损失,但必须能够在未来由突破初始发展瓶颈带来的正外部性来弥补由实行保护造成的福利损失。在第二点上可能会遇到两个难题。首先,旨在通过保护来培育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同样可能导致本国企业同外国企业相勾连。其次,政府必须承诺在未来实行贸易自由化,以便激励本国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但可惜的是,政府难以做到这一点,其结果是政府只能延长贸易保护期。就保护在时间上的一致性而言,他设计了一个包括垄断企业和政府最优关税动态均衡的模型。在国内垄断企业方面,由于其边际成本非常高,无法同生产差异产品并具有低边际成本的国外企业竞争,但“边干边学”有助于带来潜在的动态规模经济,于是,垄断企业会寻求暂时的贸易保护来降低其边际成本,以求在实现自由贸易时同外国企业竞争。
M.J.梅尔茨(M.J.Melitz)在2005年提出了一个在保护“幼稚产业”背景下使本国福利最大化的模型。在该模型中,外国产业已经成熟并生产对本国产品不完全替代的产品,本国“幼稚产业”面临激烈竞争,但同时又存在外在于企业的“动态学习效应”。为了使本国福利达到最大化,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关税和配额来保护“幼稚工业”。因此,作者得出了三点结论。第一,如何对本国“幼稚工业”实行保护,这取决于该产业的学习潜力、“学习曲线”的形状以及本国和外国产品之间的替代程度,对该产业实行保护只能是暂时的。第二,政府必须选择最优的政策工具。理想的状态是:当学习过程还在进行时保护水平应降低,一旦学习过程结束,保护就应取消。为了达到最优效果,补贴和关税应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下调。当国内成本下降时,通过设定一个固定的配额可自动降低保护水平,当学习过程结束时,固定配额可变成非约束性的。第三,进口配额同关税和补贴相比有非常大的优势。由于使用某些配额来限制进口可减少扭曲,在执行中不需要更多的信息,还可以使企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同样多的累积产量,由此产生更大的社会福利。
P.索雷(P.Sauré)2007年指出了“幼稚工业”论长期被忽略的一个缺陷。当代理人选择低增长潜力的传统技术时,在“标准的”新古典“幼稚工业”环境中无疑会推出“市场失灵”的后果;但在保护主义的背景之下,拥有动态正外部性的先进工业将被国内使用传统技术的企业在竞争中排挤出局,以至于传统的生产技术盛行,经济增长受阻。此外,保护主义对经济发展的不利效应还通过先进投入品之间的互补性而被扩大。然而,在自由贸易背景下,发展中国家依据自身比较优势而进入世界生产链,通过传统的价格效应和贸易条件改善,不仅可以从其贸易伙伴国的生产率增长中获得好处,而且通过改善中间投入品的可获得性,还可以刺激本国的技术进步。此外,当中间产品存在需求互补性时,使用充裕的国外互补品将诱发先进的增长部门的生产扩张,从而使发展中国家有可能从贸易中获得更大的动态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自由贸易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三、简要的评价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问世的新贸易理论,同这一时期兴起的新厂商理论、新增长理论、新地理经济学一样,对当代西方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新贸易理论对于进一步推进发展经济学研究有着理论创新意义,也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制定。
第一,就理论创新意义而言,新贸易理论修正了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的传统假设,引入了收益递增分析方法,极大地拓宽了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视野。在“标准的”新古典贸易理论框架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是两个主要的假设前提。一旦放松完全竞争假设并且将收益递增假设引入经济学分析,就将导致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分析框架发生重大变化,使得以往难以讨论或难以深入讨论的难题也能进行探讨,尤其对于发展经济学来说更是如此。
众所周知,发展经济学探讨的是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按照“标准的”西方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发展中国家因市场体制和市场机制不完善而引发的问题,要么被用来比照“帕累托最优”状态,将大多数问题解释为对完全竞争过程的偏离,要么被解释为在经济中存在着种种“扭曲”现象。总之,在传统的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的假设之下,在发展中国家许多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难以得到合理的解释。然而,自从收益递增分析工具被引入经济分析以来,不仅使国际贸易模型在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同时存在的前提下得以成立,而且给当代经济学界尤其给国际发展经济学界带来了广阔的理论创新机会。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通过使用收益递增分析工具,不仅摆脱了传统均衡分析框架总是力图证明均衡存在“惟一性”的束缚,使之能够分析“多重均衡”的现象以及众多发展中国家同时出现增长但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等诸如此类涉及收益递增的技术难题,而且还可以探讨诸如“中心—外围”、“外溢效应”、“联系效应”等在众多发展中国家确实存在的经济发展现象,使得发展经济学朝着更加贴近发展中国家现实的方向推进。
第二,就政策含义而言,新贸易理论通过引入收益递增分析方法,不仅从理论上改变了传统的“原子式”的市场完善和完全竞争假说,而且从经验上证明了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早已成为许多现代制造业部门的行业特征。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由此出发,证明了早期发展经济学中盛行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具有合理性,因而给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具体而言,这些启示可以归结为如下三个方面。其一,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用收益递增分析工具探讨了早期发展经济学中的“中心—外围”关系,推出了国际贸易可能导致落后地区的幼稚工业被来自先进地区的工业品摧毁的结论,因而支持发展中国家政府保护本国幼稚工业。新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强调企业内部的规模收益递增。实施保护的关键在于通过政府提供的保护措施来降低幼稚工业创立时的初始成本,使得平摊在单位产出上的平均总成本随时间推移而下降,进而提高市场份额和对外竞争力。换言之,当发展中国家幼稚工业的国内市场规模还不够大时,应借助于政府保护,使得无法在国内需求层次上实现的规模经济转换到国际层次来实现。其二,新一代发展经济学家从动态分析角度证明了保护进口可以促进出口的论点。在他们看来,以形成规模经济为目标而对某些产业暂时予以保护,可以提升本国的相对生产率,进而形成使本国产品对外竞争的成本优势。一旦保护措施完成其使命,发展中国家将实现永久性的产业转移。对于一个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低工资水平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保护政策来形成比较优势和产业转移的成效尤为明显。借助于保护贸易促使进口替代成为出口导向的跳板,这个过程已经由部分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经验所证实。新贸易理论同早期进口替代理论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新贸易理论强调在由进口替代转向促进出口的过程中逐步使受保护行业能够利用规模经济并提升出口竞争力,而不是仅仅通过高关税来封闭式地推进本国工业化。其三,使用收益递增分析工具的前提是在现实经济中存在着拥有规模经济的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学习效应”、“外溢效应”、“联系效应”等至关重要,而所有这些效应得以实现的载体是人力资本。把人力资本作为收益递增的根源来进行分析,不仅修正了传统增长理论的不足,而且为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这就是:避免单纯强调物质资本投入而忽略人力资本积累的误区,充分利用人力资本在促成“学习效应”、“外溢效应”、“联系效应”等方面所起的催化剂作用,进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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