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美在中国美学中的特殊地位_美学论文

论自然美在中国美学中的特殊地位_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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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人合一”为哲学基础的中国传统文化十分推崇人与自然的亲密无间关系,自然美因之得以在中国美学史上绵延不息,且占据着一个举足轻重的位置。然而目前关于自然美的研究现状却是“一遇到传统的自然美论思想与山水诗画艺术,就如同遇上一道铁障”,成为“阿喀琉斯的脚踵”,〔1〕(p.415)鉴于此,笔者以为有必要对中国美学体系中这一颇具特色的领域重新审视。

自然美在现代美学理论中始终是个难解之题,其争论颇多。一种观点认为自然美是客观自在的(蔡仪);一种观点认为自然美与自然客体自身无关,是主观意识加上去的(朱光潜);还有一派则认为自然美是“自然的人化”(李泽厚)。一般来看,现在美学界中多持第三种观点,美是自然的人化。而所谓“人化”即指“通过人类的基本实践使整个自然逐渐被人征服,从而与人类社会生活的关系发生了改变,有的是直接的改变(如荒地被开垦、动物被驯服),有的是间接的改变(如花鸟能为人欣赏)。分析这个定义不难看出,在这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前者对后者的征服,而这种自然观只不过是源自西方人与自然两相对立的自然观。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观点在一定范围内均可成立,但如果将自然美放在中国传统审美文化的大框架中审视,就会觉出这三种观点与我们推崇“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格格不入。所谓“天人合一”即指天人本来合一,物我本自一体,再具体生发则是指在自然之天人格化同时,又将人格具象化,二合为一,最终形成“天乐尽人乐足”的多姿多彩的审美境界。因而,作为“天人合一”运用于美学中的特殊产物,自然美应该是既非任何自然事物所固有的某种属性,也非人类与生俱来的主观意识,而是一种人与自然之间通畅、和谐、完满的契合状态,一种对生命精神的自由体验状态,是人与自然互动的结果。正如皮亚杰所言:“认识(这里也可指审美活动,笔者按)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因而同时既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2〕(p.21)审美主体与客体之间没有对立、主从的关系,只有两相契合,不分彼此,这才符合中国美学特征。

然而,这种由人与自然互动作用而产生的、并成为中国美学之独立审美领域且内涵深蕴的自然美并非古已有之。古人最初对于自然更多是敬畏之爱,还谈不上独立的山水游赏。进入春秋战国后,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取“比德”说,其典型代表乃孔子的“岁寒,而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子罕》)汉代刘向《说苑》中记载了一段以水比君子之德的论述:“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其理,似义;……是以君子见大水观焉尔也”。显见,此时的山水仍只是人的道德品质的象征物,人们在对自然美的领悟中,感受更多的是道德之美,于此,中国古人找到了一条提升道德、完满人格的绝佳途径。然仅有“道德之美”究竟令人感觉美中不足,所幸由道家推崇的“与天地为友”(《庄子》)“与造化为友”(《淮南鸿烈》)的思想,在张扬个性的魏晋玄学的催化下,又发展成为一种与儒家理想所不同的自然审美。如果说前者之乐山乐水是表象化、伦理化的,那么后者则更趋向心灵化、情趣化。那时古人对自然山水的钟爱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痴迷状态。如此儒道二家相辅相成,使山水游赏成为中国士人追求精神自由、完美人生的重要方式,人们所向往的最高境界正是这一审美境界。至此,自然美便正式成为中国美学中独立审美领域,同时也被赋予了更为深厚的意蕴。

正如左太冲所言“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招隐诗二首》)。魏晋以来确立的自然美既非纯客观,亦非纯主观色彩,而是一种人与自然在对等完满的契合、共鸣中,对彼此生命韵律的体验状态。“山水清音”不仅触发了士人纵情山水、经日忘归,也使其探寻生命意蕴的旨趣发散到更为广阔的空间,自然美随之推进到文艺领域的各个角落。于是乎,山水诗文,书道画艺无不以追求动人的生命节奏为上。且看,“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王维《鸟鸣涧》)、“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杜甫《登高》),中国山水诗之上品往往是“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3 〕(p.242)就是要情与景、物与我、人的心灵与物之精神两相契合,才能体味到诗之意境,自然美之意韵。山水画则追求“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日亦同应,心亦具会。……于是闲居理气,拂觞鸣琴,披图幽对,坐究四荒。不违天励之丛,独应无人之野。……万趣融其神思,余复何为哉?畅神而已。神之所畅,孰有先焉!”〔4〕(p.178)在“披图幽对,坐究四荒”之时,“万趣融其神思”方可“畅神”,即人的精神与自然万物相交流、相融合才能领悟自然美的神妙境界。

西方民族对于中国人对山水赏识的意识之早,是自叹不如的。不仅是对自然美的意识觉醒远不及中国,就是堪称博大精深的西方美学,也未能对自然美给予应有的关注,反而由于受其自然观拘限,始终对自然美抱有歧视之意,自然美在学术界中一直少人问津。中国传统美学中虽有不少闭塞、陈旧的部分,但总能以它独特的风姿屹立于世界美学之林,这正源于它的特色与魅力,而“山水清音”的自然美恰是中国美学画卷上的传神之笔。下面我们不妨从自然美与中国美学独特的审美主体、独特的审美视角以及独特美学范畴三个方面,详述自然美对中国美学独特风韵形成的影响。

1.自然美与独特的审美主体

中国美学的审美主体的独特性在于,他是以自我人格完美为最高审美境界,而自然美恰恰为审美主体达成这一理想提供了最佳途径。

自然美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审美领域而独立出来,首先源自它与自然事物相关,它始终是一种可观照的形态,而不是可占有、可利用的对象。因而,大自然做为一种客观存在,确有一种自在的本体之美。这种本体之美与认识论上的审美之美是不同的,它的确不依赖主体的存在与否而客观地存在着。〔5〕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一切山川风物中, 本就存在着一种规律,一种秩序,搏动着复杂、强劲的节奏,这种规律、秩序、节奏即是最基本的美。当这些规律、秩序、节奏所组成的图案“体现出环境与生命关系,若这种关系利于生命主体更好地生存时,这种关系也就体现了环境与这一生命的合规律的关系”,因而“它对于生命主体来说是美的,生命主体必然会自在地以它为美”。〔5〕可见, 这种由审美客体自身特性所决定的美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既如此,那岂不与前文中关于自然美并非客观事物的固有属性相矛盾?且如何解释文中提出的自然美是人与自然互动的结果的观点呢?笔者的回答是:审美客体只是一方面的因素,另一个因素则是接纳这一客体的审美主体。

在中国美学史上,人们常说魏晋人向内发现了人的独有个性,向外则发现了自然美,这一现象恰好说明了某种心理定势与选择自然美的对应关系。现代心理学认为心理定势是人类生活中十分普遍的心理现象。所谓心理定势是指:“由一定的心理活动所形成的准备状态,影响或决定同类后继心理活动的趋势或形成的现象”。〔6〕(p.196)既是普遍之心理,它就必然存在于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关系,就并非是机械的镜子式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同样的客观事物做为审美对象,可因审美主体的心理定势差异而引起不同的审美感受。某种心理定势的形成是这一审美主体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积淀,西方人将自己的人生理想委之于上帝,将精神生活的超越性置于神学的彼岸世界;而中国的宗教无此岸、彼岸之分,必须用另一种方式去构建寄托人生理想的精神居所,通过庄子的“逍遥游”,在人的精神空间内任意驰骋,自由畅想,以求人生价值实现,人格境界的完满。这种由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的超越,是中国古人独创的,即便是宗教(如禅宗),也要从具体的风俗物象中去体悟真如本体,即所谓“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外般若。”(《大珠禅师语录》下)而到了魏晋之时,人们发现为寻求人生理想境界所做的“逍遥游”不再是玄虚漂渺的至人所为,常人亦可在现实中“适性体道”,这条便捷之径就是投身于自然山水中。自然美通过传统文化积淀影响着主体的心理定势,而已形成的心理定势反过来又强化了主体对自然美的选择。在这样一个往返互动的过程中,自然美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密,以致于自然美最终成为审美主体的基本需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也证实了人除了生存安全等低层次需要以外,更有求知、求美、自我实现的需要。当人们面对自然,真切地感受到大自然的存在,并与其交流生命气息与活力时,生命意义的解答便获得了一种诗意。自然对人类心灵的抚慰使个体存在的意识暂时消融,感受到与宇宙自然同为一体的永恒、不朽,这是一种人所向往的体验,是人类的基本需要。正如宗白华所言:“大自然中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活力,推动无生界以入有机界,从有机界以至于最高的生命、理性、情绪、感受,这个活力是一切生命的源泉,也是一切美的源泉。”〔7〕(p.56)确实如此,自然美染就了我们特有的审美主体——不仅是醉心于明媚绚丽的山川风物,就连枯笔淡墨随意写就的山水画卷也使之留连忘返。

2.自然美与独特的审美视角

为了各自的审美理想,审美主体会选取不同的审美视角,即使是观照同一审美对象,也会获得迥乎不同的审美感受。自然美做为人与自然在亲合中获得的一种完满的状态,要求审美主体在观照时须采用相应的审美视角,亦即自然美塑成了独特的审美视角。

在中国美学中,自然之一草一木,不论枯木顽石均不是死物,而是充满鲜活之气的生命。自然美的这一特性源自中国人的宇宙观。中国古人有着“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清·戴震语)的宇宙观。古代气论认为无形无象充盈宇宙的气,永无止息地生化着新生命,正是气的聚散上下形成了生机勃勃的宇宙万物。气是无形无像的,故感官不可捕捉,只有以提神太虚、游目周览的方式去把握整个宇宙。故《易·系辞下》云:“仰以观乎天文,俯以察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同样人对自身生命之气的把握亦如此,《管子·心术下》云:“内聚以为经,泉之不竭,表里遂通;泉之不涸,四肢坚固。能令用之,被服四固。是故圣人一言解之:上察于天,下察于地”。可见,人的生命创造活动与宇宙的生命律动是相通的。正因如此,中国人才能在与自然的接触中体味生命意蕴,也正因此,中国人崇尚的是“气韵生动”的境界。以中国山水画为例,画中展现的是一个变幻无穷、气韵流动的意境,是一个可在其中自由畅神的心理空间,它不是由固着于一物一隅,细枝末节的审美视角所造就,而是采取了仰观俯察、往返流动的整体式观照宇宙全景的产物。中国山水画大家往往是饱看饫游,历历罗列胸中,再妙造自然,随笔挥就。所谓:“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4〕(p.179)若没有整体流观的视角是不可能达到的。中国山水诗同样以“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王之涣《登颧雀楼》)的广阔视野展现了一幅俯仰自得、游目畅神的美妙意境。气韵流动的中国书法则要求创作中“鸟兽鱼虫、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 〔8〕(p.72)不论是仰视的天上景观,还是俯察的地界万物均可成为书法创作之源泉;而欣赏书法时须“仰而望之,郁若霄雾朝升,游烟连云;俯而察之,漂若清风厉水,漪澜成文”。〔8〕(p.25)

西方美学中始终找不到对自然美的真切感受,很大程度上与其所选择的审美视角有关。

以追求逼真模拟的西洋油画为例,画家对山水自然的观赏是从一固定位置,采用焦点透视之法来进行,因而其结果是人们看到了一个由光影明暗显示出的真实有形的物理空间。而它选取的审美视角又是与其自然观息息相关,西方将自然物视为审美主体的对立物,始终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更谈不上与其融为一体。

3.自然美与独特的美学范畴

中国美学有一系列独具特色的美学范畴,如心物、形神、虚实、神思、品味等等。如果将这些范畴一一展开,不难发现这些范畴均与自然美有着契合之处。

心物是中国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它一则突出审美主体的地位,一则肯定审美主体对客体对象的依赖性,即心物不分、相互交感的“缘心感物”。“缘心感物”之感物说着重强调了自然之美是激发审美活动的源泉,钟嵘讲:“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也”。〔4〕(p.212)刘勰也讲:“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9〕(p.56 )“兴”则阐述了心物契合互动的机制。关于“兴”,朱熹在《楚辞集注》中就提到“托物兴词”,后代则有“观物有感焉,则有兴”。〔3〕(p.187)“诗人感兴,不必定理、定情,景逐意生,境由心造。”〔3〕(p.193)不论兴的定义如何变化,其基本特点即在抒情之前先言他物,而“他物”就是自然物——草木花石、鱼虫鸟兽,像《诗经·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且兴是心物偶遇,两相契合产生美感的过程,单有心或单有物均不可有兴。由此可见,心物中之物即为自然之美,且缘心感物的过程、状态皆与自然美相暗合。

形神是另一对范畴。神是指充满生气的内在意蕴,形则是这种内在意蕴的外在表现。形是可直观、欣赏的对象,神则是理性把握的对象,形神之关系为无神则形无气,无形则不能通神。神形兼备,“由形入神”。形神做为美学范畴始发于魏晋时期的人物品藻,而当时人物品藻中盛行以自然美来品评人物气质风度之美,如“世目李元礼,谡谡如劲松下风”。〔10〕(p.126)“有人叹王公形者,云“濯濯如春月柳”。〔10〕(p.227 )这一现象似乎在表明在把握人物神韵与自然美之间有某种联系。的确,神韵本就玄虚漂渺不可见,感官捕捉不到,唯有借助具体有形之物方可领悟。大自然本身是可观可感的,且自然美之内涵是人与自然在和谐通畅的融合状态下,对生命精神的体悟、共鸣。人们完全可以在与自然的亲合中观照自我,这正如辛弃疾词中所言“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可见,形神与自然美是可以相通的。

言意实则为神形范畴的发展、演变。作为感性形式的“言”是为体现理性内容的“意”而存在的,前者只是获取对象内在本质的一种手段、媒介;但若没有“言”这一通向本质内容的必经之路,“意”就体现不出来。言意关系的实质是说认识事物须沿波讨源、直探本体,不为外在表象所惑,即“得意忘言”。但这与自然美有什么联系呢?魏晋人倡言的“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宗炳《画山水序》)可谓一语道破。自然之美与宇宙本体“道”是互为一体的,自然中蕴含着神妙无方的宇宙本体,即通过具像有形的自然之美可悟见抽象无形的宇宙规律。所以,不论形神、言意、虚实,其实就是表像与内蕴、感性与理性之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它们不约而同地与自然美发生了关系。再有神思、品味、虚静等范畴均是达到神、意、虚的具体操作方式,它们与自然美的关系不言自明就不必一一赘述了。总之,由自然美向不同领域可推衍出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贯穿于中国美学体系中的一条红线。

中国美学中的审美主体的独特之处在于,不论是强调伦理修养的儒家,讲求物我同一的道家,还是主张万物皆空的佛家,他们的共同理想是如何使人格高尚完满,并赞同自我人格的完善只有在审美境界中才能充分实现,在他们看来理想人格就是至美。而强调人与自然之间通畅、和谐的契合状态以及对生命精神自由体验状态的自然美,恰好为他们提供了达成理想的最佳条件。此外,强调宇宙万物生命律动均是气之衍化的自然观(自然美之组成部分),使得具有独特追求的审美主体必须而且能够选取一种整体把握、统观周览的独特审美视角;而这一独特的审美视野反过来又促成了审美主体的独特性。正是具备了这样的审美主体,且选取了相应的审美视角,自然导出了中国美学一系列独特的美学范畴。心物、形神、言意、虚实……均可视为是自然美内涵的延伸拓展,或是说这些范畴的实质均可指向自然美。众所周知,系列美学范畴组成了中国美学的特色理论,因而我们可以说,中国美学中自然美具有着特殊地位,我们应该给予它更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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