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效率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公平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一个基本问题,这就是如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有的经济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是“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想提高效率,就要牺牲一部分公平,要想公平就要牺牲一部分效率。这种看法虽然有偏颇之处,但从实践来看,这两个目标的确存在冲突。
一 传统计划体制下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当我们选择和实行计划经济的时候,曾经认为计划经济是既有效率又很公平的运行体制。因为,按照设想国家计划将把社会需求情况统计得很精确,国家计划又会把生产安排得很周密,社会资源能够充分利用,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不断地趋向平衡,社会将不会出现经济波动,整个经济是有效率的。进而在分配上,否定按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这样看似很公平。但是,实践的结果却令人失望,出现了低水平的社会公平:
1.低水平的社会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均等化。这事实上否定了劳动者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权利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使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应得收入的行为合法化。因而损害了诚实勤奋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也滋生了怠惰之风,助长了懒汉思想,从深层次上损害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2.低水平的社会公平必然导致整个经济体制的高度集中化、行政化和实物化,它绝对地排斥劳动者之间、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同时,人为地缩小收入差别,迁就落后,牺牲效率,崇尚保守,从而与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难以相容。
3.低水平的社会公平必然使政府实施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政府只能通过动员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来实现这种低水平的公平。比如,资金的统收统支,产品的统购统销,就业的统一安置,工资的统一标准等。这些政策实施的结果,使生产缺乏灵活性,产品结构不合理、质量差;使企业出现高消耗、低产出;使企业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受到限制,阻碍了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
4.低水平的社会公平,不仅极大地牺牲了效率,而且最终也未能保证社会公平的真正实现。在收入分配平均主义的“两个大锅饭”中,包含着由行政化和等级制度造成的事实上的不公平。因此、低水平的社会公平的结果,不仅不能使经济差别消失,反而由于效率低下、生产力水平落后,又使政府实现社会公平的难度越来越大。
二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市场经济以竞争为其运行的基本机制。竞争迫使企业讲求效率,从而使整个社会讲求效率。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有其突出的弊病,就是缺乏公平。自由竞争,一方面,财富过多地集中于少数富人手中,而劳动者收入较低,这本身就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效率的提高遇到很大的障碍。另一方面,广大劳动者收入较低,特别是相当一部分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生活得不到保障,他们必然要起来反抗,这样就对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带来威胁,甚至对资本主义制度造成威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社会福利政策”,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国家税收,集中社会一部分财富,建立社会保障系统。其目的在于:通过社会福利政策,使社会多一点公平,缓和人民的不满,巩固其统治。有的国家实行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广泛福利措施,这些政策的确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但是,又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社会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竞争,牺牲了效率,以至出现“英国病”、“瑞典病”,经济增长减缓。有的国家的高福利政策难以维持下去,于是,开始削减福利开支,降低社会福利的水平。这样一来又遭到人民的反对。所以,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也处于公平与效率的两难境地。
公平和效率,这两个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难道不能结合吗?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平与效率的结合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追求效率的经济。竞争迫使经营者努力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劳动成本,竞争迫使经营者注意研究市场供求变化,努力适应市场供求关系。正是在竞争中,社会资源才得到优化配置,社会生产效率得到提高。而竞争又是由人们对获得更多收益的目的所驱动的。所以,没有收入差别,没有利益驱动,就不会有竞争。而没有竞争,就不会有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不会有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就不会有高效率的市场经济。
但是,市场竞争又会导致人们财产占有上、收入上的差距拉大。市场机制是一个使财富向高效率处转移的加速器,如果让这个加速器无限地运转,则会出现社会不公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就在于:有效地发挥市场经济高效率的同时,可以对市场经济造成的不公实行必要的限制。这是由于:
1.在所有制结构上,通过公有制为主体,可以基本上防止少数人凭借巨额生产资料占有他人巨额劳动的可能,从而堵住了两极分化的主要根源。
2.在分配制度上,通过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可以防止收入过分悬殊。
3.在宏观调控上,可以按照公平与效率结合的原则进行分配。在初次分配中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在社会再分配中坚持兼顾公平的原则,从而解决收入悬殊的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四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公平和效率这架天平的平衡点不能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在不同的地区,平衡点应该是不同的。在有些情况下,需要突出效率,让社会“忍受”一些不公平;在另一些情况下,需要注重公平,让社会“牺牲”一定效率。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较低,在这个前提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应该是首要问题,应该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制约市场机制所带来的不公平的政策不能过激,过激了不仅会损失效率,而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很不利。总之,用美国学者阿瑟·奥肯的话来说就是: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
2.公平必须以有利于效率的提高为前提,分配总得有东西可分。只有在效率提高的基础上,才能把“蛋糕”做大,也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因为“蛋糕”做大了,每个人分得的绝对份额也就多了,一定的份额差距是可以为人们接受的。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提高较快时,人们对收入差距的心理承受范围才会扩大。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的“倒U形曲线”所描述的:在经济增长的早期阶段,收入分配将会恶化;而在经济增长的稍后阶段,收入分配将得到改善。如果以横轴表示人均GNP,以纵轴表示基尼系数,我们就可以得到一条倒U形曲线。尤其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公平更不可以牺牲效率为前提。西方一些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曾实行过过高的社会福利政策,牺牲了效率,给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我们应该引以为戒。从我们自己的教训来看,在过去高度集中的体制下,差距过小的平均主义分配,不仅使经济失去了效率,而且鼓励了懒惰,这恰恰是最不公平的。
3.实现公平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只有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实现。在经济由不发达进入发达的阶段,人们收入差距的拉大,甚至比较大程度的扩大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经济由不发达走向发达的阶段,可以不注意研究和解决公平问题。公平和效率这架天平是不能无限制倾斜的。过分悬殊的收入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反过来影响效率,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更何况现实生活中,收入差距的扩大中有一些是由不正当和不正常的因素造成的。邓小平同志曾经对这个问题有专门论述:“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4页)
4.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还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这也是现阶段实现公平的必要条件。正如有的学者所比喻的:整个国民经济的运作依赖于两大系统,即(1)动力系统,是为解决效率和经济增长,主要靠市场机制来实现;(2)稳定系统,是为解决经济稳定和社会公平,主要靠政府机制来实现。这如同一辆运行的机动车一样,都离不开加速器和减震器,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形象地表述为:第一,从机动车结构看,要设置加速器,就必要设置减震器。同样,作为一个运作中的国民经济,从整体结构协调上,只要存在市场动力系统,也就必然有缓解社会经济矛盾的社会保障系统。第二,作为行驶中的机动车,加速器功能越大,速度越快,客观上对减震器性能的要求就越高,越要经得起颠簸。同样,经济越是高速增长,“震动”和“摩擦”越频繁,就越要求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如果不重视或滞后社会保障的建设,轻则“人车受损”,重则“车翻人亡”。第三,减震器功能越平稳、性能越“舒适”,就越能使加速器加大功率,持续高速飞驰。同样,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生产关系具体化形式的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对经济增长的能动性作用,也构成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社会生产力的内容之一。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其能够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而成为高效率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因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能够对市场机制的不公平趋势加以限制,从而使社会保持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追求效率,又兼顾公平,是使公平与效率妥善结合的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