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医保扶贫工作的思考论文_侯亚凤

浅谈对医保扶贫工作的思考论文_侯亚凤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焦作 454150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指出,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所有贫困人口都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结合河南省医保扶贫工作,笔者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做好工作。

1 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所有贫困人口都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因此,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必然是医保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好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工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必须落实到位。

一是注重厘清底数。对现有贫困人口参保情况集中排查,积极跟踪比对国家医保局、省扶贫办的贫困人口信息,各地市与当地扶贫部门系统进行比对和精准标识,澄清全省医保扶贫对象底数,在摸清摸实当地贫困人口底数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工作。

二注重信息共享。做好与扶贫、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比对,做好农村贫困人口身份识别,建立贫困人口专项台账,确保已核准身份、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三是注重动态更新。对新增贫困人口逐户逐人核实参保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5号)要求,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动态调整,做好新增人员参保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 实施综合保障,推进医保扶贫倾斜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应享尽享。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慢性病倾斜政策。按月申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较一般人群的65%提高到85%。门诊重特大疾病的报销比例较一般人群的80%提高到85%。

二是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应享尽享。继续保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起付线减半(2019年为5500元,较一般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提高分段报销比例(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取消报销封顶线的政策倾斜。

三是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一方面,发挥医疗救助在资助贫困人口参保方面的作用。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定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另一方面,发挥医疗救助在门诊和住院费用方面对贫困人口的救助作用。对贫困人口的门诊费用按年度限额内自付费用的10%进行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救助,并对贫困人口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及其他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救助。

3 开展清零行动,重点加强问题整改和舆情应对

一是任务清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医疗有保障”要求,对照《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特别是今年目标任务,排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方面是否压实,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确保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开展任务清零。

二是问题清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梳理汇总各种渠道反映的医疗保障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完善整改台账,彻查是否全部整改到位。聚焦问题整改,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历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查巡查、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其作为工作落实的重要内容,以问题整改促政策落地,以问题整改促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全部问题整改清零。

三是信访清零。梳理汇总医疗保障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完善相关信访工作台账。各级医保部门“一把手”要对医保扶贫领域的信访问题高度重视、摆上位置、亲自研究,主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对重大信访案件要亲历亲为、协调解决。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抓住关键环节,做到综合施策,全力推动解决。对于新发生的信访问题,要健全发现机制、处置机制、随时发生、随时化解,确保信访问题全部动态清零。

4 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

一要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下大力气推进医保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在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堵点”,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减少证明材料,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

二要注重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各项内容要求融入信息化建设当中。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和相互融合,在实现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实现市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方便困难群众就医,进一步增强贫困人口医保待遇的获得感。

三要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行动。行风是形象,行风也是责任。医保部门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行风如何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的切身感受。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身体力行、真情服务、树立形象。

5 坚持“四个不摘”,着力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原则,要在巩固医保扶贫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医保扶贫的长效防范机制。对于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继续跟踪指导帮扶,防止因病返贫,维护好医保扶贫成效。

一是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功能,2020年底前,实现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

二是清理存在的医保扶贫过度保障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工作要“坚持现行标准,既不降低,也不拔高”。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也指出“一些地方抬高标准,层层加码”,出现贫困人口“看什么病都不花钱”,突破了保障标准,影响了脱贫攻坚质量和医保制度可持续性。各地医保部门应实事求是分析研判现行标准情况,对照国家医保局待遇清单,逐步规范贫困群众医保待遇,清理地方兜底保障政策,使之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内,确保医保扶贫成色不变、质量更优。

6 持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

着力使参保群众懂得并运用政策,充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加强引导和宣传,真正做到政策讲得清、群众听得懂,工作做得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盯住医疗保障政策宣传、门诊慢性病鉴定、医保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环节,持续深化医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打好打赢医保扶贫领域脱贫攻坚战。

论文作者:侯亚凤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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