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探讨论文_杨蕊

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探讨论文_杨蕊

(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陕西,咸阳,712000)

【摘 要】最初在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时候,大多数都集中在竣工结算阶段。随着建设工程的发展,造价控制的方法不断丰富和完善,实行招投标制度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这种方式是工程项目正式开展之前对整个项目的造价进行主动控制,能够保证工程在投资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对整个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规范的管理。本文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造价控制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前言

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包括对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的确定,以及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资源得到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工程项目中采用招投标方式来实现投标竞争,对于实现工程质量、工期、质量以及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存在问题

1、标底编制缺乏合理性 ,投标报价不规范

目前,在国内建筑市场供求失衡的状态下,建设单位往往不顾客观条件,不考虑建设项目的复杂性,人为压低建设项目的标底,从而导致标底不能真实的反映工程价格,从而使招标投标缺乏公平和公正,使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取项目,投标报价缺乏规范性,常常先报低价“钓鱼”,再采取转手倒卖合同、工程结算和验收时行贿送礼、蒙混过关等不法手段,造成建设市场混乱。

2、资格预审中违法违规现象普遍

目前的招投标程序不够合理,资格预审环节业主权力过大。按照目前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可以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这一规定给了业主单位过大的权力,业主单位可以按一定的资格标准进行资格预审。但相当多的业主没有严格把关,而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设定,想要哪一家企业入围就按照这家企业的标准量身定做,设定排它性条件,再加上串通投标方和业主或权力部门的相互勾结、钱权交易,最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全部或全部被串通组织人控制,资格预审制度的不合理客观上给业主单位和投标人创造了相互串标、围标的便利条件。

3、诚信企业不能有效甄别

目前在我国,参与投标的企业,由于提供虚假信息在一个项目投标失败,并不至于遭到像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受到市场驱逐,所以,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标的现象愈演愈烈,很多陪标企业就只是一个市场经营部办事人员,就可以拿着企业的资质参与围标,瞒着企业领导给自己获取好处。一旦被发现,最多不通过资格预审,不会出任何问题。就算被企业领导发现,由于不会对企业造成太大影响,至多也就换个岗位,所以造成现在陪标企业资质满天飞。

4、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造成合同价与工程实际造价的出入很大,为项目的实施和结算带来后患。

5、工程项目合同履行随意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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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中标单位在工程开工后,以各种理由把投标文书中记载的项目经理和专业人员更换,造成无证上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建设单位及领导不严格履行合同,工程款的拨付个人说了算,不给好处不办事;还有承建方不按合同要求操作,随意更改图纸、设计和造价,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展及质量。

二、工程招投标中价格控制的措施研究

1、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过程乃至建筑施工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招投标阶段的重要依据,是决定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的基础和保障,同时是整个建筑工程价格控制的关键。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招投标双方乃至整个招标投标过程都会受到很强的约束作用,使招投标工作进行的更加严谨。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尽量使其内容详细化、准确化、全面化,并且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而言之,不论是对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来讲,还是对价格的控制管理来说,招标文件的编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完善工程招投标体制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系统的招投标体制。所谓公开就是指,对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开标以及中标结果等,都应做到招标投标活动的高度透明化和公开化,贯彻落实党中央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从而保证每个投标者都能同时获得相同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所谓公平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的机会的平等,保证他们在享有同等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而公正原则即要求评标时对待所有的投标人都要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对待,不允许有特殊情况的对待,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从而有利于实现竞争的公平。

3、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的目的是排除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投标单位,从而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费用,如招标文件的数量等方面的花费等,此外,还可以缩短招投标的时间,尽早施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是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陪标”等现象的发生,对利用他人资质进行挂靠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堵在“门”外;二是在资格预审过程中,能量化的地方尽可能量化,尽可能减少因为人为对投标申请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

4、改进评标方法

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能快速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我国的评标方法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目前我们常用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在工程招投标中,一定要防止不合理低价中标的现象发生,在选择评标方法上,招标人应严格参照招投标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施工的技术和性能均没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大力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至于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建筑工程项目,在评标时也应该积极突出价格的比重,拉开评分的差距。

5、对承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的类型,这不仅有利于竞争性报价的取得,也可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一些大型工程来说,一般以单价合同作为主要的合同方式,同时还要辅之以总价合同作为补助;而对于小规模、技术简单、工期短的小型工程来讲,则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另外,还应注意的是,在合同条款的编制过程中,应尽最大可能地将风险量化,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将项目管理的规范融入到合同的条款之中,高度注重风险责任的归属问题,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利益方面尽量做到客观和公正。

结束语

总之,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阶段,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控制工程造价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所以在招标工作中实施科学管理以增加投资控制的主动权,尤为必要。

参考文献:

[1]潘军灵. 建设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J]. 科技创新导报. 2011(24)

[2]贾艳青. 浅析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J]. 科技创新导报. 2010(09)

[3]聂小静.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J]. 科技创新导报. 2008(33)

[4]孙国荣. 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J]. 中国水运(理论版). 2007(12)

论文作者:杨蕊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1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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