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与社会流动:从理论到现实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实论文,社会转型论文,理论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理论探讨:社会转型与社会流动
社会转型与社会流动都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或范畴。社会转型是指社会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过渡的过程,是社会中的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此消彼长的进化过程,是社会的结构性变革和整体性发展(注:参见刘祖云《社会转型:一种特定的社会发展过程》,《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6期。)。 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的变动,它既表现为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的变更,又表现为社会成员的社会角色的转换,实质上是社会成员的社会关系的改变(注:参见刘祖云《论社会流动的基本类型及社会意义》,《社会科学研究》1991年第2期。)。比较而言,社会转型反映的是社会整体结构即宏观社会结构的变化,而社会流动反映的则是社会内在结构即微观社会结构的变化。毫无疑问,这两种变化即社会转型与社会流动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且复杂多变的关系。
(一)社会流动是社会转型的标志与机制
我们知道,社会流动是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的变动,而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的固定与否是与社会整体的开放还是封闭直接联系的,换一句话说,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的流动性和固定性直接反映了社会整体的开放性和封闭性,社会流动程度的高低与社会开放程度的高低成正比,而与社会封闭程度的高低成反比(注:参见刘祖云《论社会开放与社会发展》,《华中师大学报》1993年第5期。)。而且, 社会转型即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过渡过程一般表现为社会从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向以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的转化,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化,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化,从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的转化,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化,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化,等等。由此可见,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是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由于社会开放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而社会流动又是社会开放的重要标志,所以,社会流动毫无疑问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看,这种说法或判断也是成立的、正确的。社会流动之所以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还因为传统社会的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具有封闭性,而现代社会中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具有流动性。与此相适应,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具有封闭性,而现代社会的社会结构具有开放性。例如: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流动程度很低,有时低到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几乎处于凝固状态。如皇帝不仅其本人终身为皇帝,而且其子子孙孙都为皇帝。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社会流动程度明显提高,所谓“没落的王孙贵族”,“崛起的商场新贵”,“从茅屋到白宫”,“从奴隶到将军”等等说法都是社会发展或转型过程中,其社会流动程度提高的典型表现。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的变动不仅愈来愈建立在社会需要的基础之上,而且愈来愈建立在个人能力和素质甚至兴趣和爱好的基础之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基本常识再一次告诉我们,社会流动程度的高低与社会开放程度的高低乃至社会现代化程度的高低成正比。
这里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流动的真正社会意义并不在于其“实然”,即实际上是流动还是不流动,而在其“应然”,即占据其社会位置的社会成员应不应该占据其位置,具体来说,就是适合占据某一社会位置的社会成员就应该继续占据其位置,反之就应该流动,即更替或让出其社会位置。由于占据和未占据某一社会位置的社会成员的个人能力和素质因先天或后天或社会等方面的原因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加之社会变迁不断给其社会位置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社会流动就成为社会运行和发展过程中一种必然的现象。正因为如此,社会流动才成为社会发展或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因而成为社会学家们关注的焦点。
社会流动不仅是社会转型的重要社会标志,而且是社会转型的重要社会机制。
首先,合理的社会流动可以形成一种新陈代谢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众所周知,生物的进化是建立在生物机体的新陈代谢基础之上的,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其社会转型也是建立在社会机体的新陈代谢基础之上的。社会机体的新陈代谢在一定意义上说是通过社会流动实现的。譬如,经常的合理的流入与流出将保持并增加劳动职工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经常的合理的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将保持并增加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可见,合理的社会流动将促进社会机体的新陈代谢,并不断给社会运行带来生机与活力。
其次,合理的社会流动可以形成一种拾遗补缺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的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及不同行业等不可能齐头并进,必然出现快慢之差和先后之别,即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其不平衡或不协调的现象。仅从劳动人事角度看,因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有的地区、行业及单位可能人口稠密、劳动力多余或人才拥挤,而有的地区、行业及单位可能人口稀少,劳动力不足或人才奇缺。合理的社会流动就能形成一种拾遗补缺的社会机制,使人口从其稠密地区流向其稀少地区;使劳动力从其多余的行业流向其不足的行业;使人才从其拥挤的单位流向其奇缺的单位。由此可见,合理的社会流动不仅使个人才能得到发挥,而且使社会结构得到优化。
再次,合理的社会流动还可以形成一种促优汰劣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和推动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成员与其社会位置的结合一般呈现出差、中、好三种状态,所谓差,就是不适者与其社会位置的结合;所谓中,就是较适者与其社会位置的结合;所谓好,就是最适者与其社会位置的结合。后一种结合才是社会成员与其社会位置的最佳结合,而这种结合只有在现代社会并通过经常的、合理的社会流动才能实现。反过来说,经常的、合理的社会流动可以形成一种促优汰劣的社会机制,即它会使逐渐失去优势的社会成员与其社会位置相分离,同时使逐渐获得优势的社会成员与其社会位置相结合,只要其“离合”与其“优劣”紧密结合,社会流动就可能成为个人和群体自我提高和自我发展的强大社会动力。
(二)社会转型对社会流动的作用和影响
从理论上看,社会转型对社会流动的作用和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第一,转型过程中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着社会流动的状况。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不仅不要求社会流动,而且限制社会流动,因为自然经济是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经济。而以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不仅不限制社会流动,而且要求高度的社会流动,因为现代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高度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经济,其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变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些部门或行业将收缩,有些部门或行业将扩张,旧的行业会被淘汰,新的产业将崛起……这就自然要求形成高度的社会流动。马克思指出:“现代工业通过机器、化学过程和其他方法,使工人的职能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它也同样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交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33—534页。)
第二,转型过程中社会政治的发展也制约着社会流动的状况。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古代专制政治不仅限制已有社会成员的流动,而且通过世袭制把再生的社会成员固定在其父辈的社会位置上,并力图使其社会成员与其社会地位的关系凝固化、永恒化。与此相反,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民主政治不仅允许其社会成员的流动,而且通过竞争机制鼓励他们流动。当然,现代民主政治因其发展程度的不同,对其社会流动的制约和影响也不一样。尽管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流动因其民主政治程度不高而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的社会流动将会日趋充分与合理。
此外,转型过程中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分化也会影响或促进社会流动。美国著名社会学和未来学家贝尔·托夫勒、约翰·奈斯比特等都一致认为,大量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必然导致新型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迅速发展,并由此引起社会结构的革命性变化,使社会成员在“夕阳产业”与“朝阳产业”之间的转移不断加强,产生新的阶层分化,加速社会流动。
二、现实思考: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与社会流动
社会学研究认为(注:参见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从总体上说, 中国社会转型是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开始的。到目前为止,这一转型过程大致经历了1840年至1949年的启动和慢速发展阶段,1949年至1978年的中速发展阶段和1978年至今的快速或加速发展阶段。由于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之中,加之社会结构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当前中国社会的各种社会现象无不受到其影响,无不带有转型或转轨的特点。社会流动也不例外。当前中国社会的社会流动状况,因其社会转型的快速或加速推进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流动急剧增加;二是社会流动日趋合理。
(一)80年代中国的社会改革与社会流动
众所周知,一定的社会流动状况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一定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相联系的。改革开放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加之实行的是一种单一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社会流动无论是在质还是在量的方面都处于较低水平。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的社会流动以其前所未有的态势急剧增加,社会流动程度因此而明显提高,不仅个人根据自己的特质、专长及爱好选择职业、地区及单位的社会流动日渐增多,而且出现了成批社会成员选择职业、地区的结构性社会流动。我国社会在本世纪80年代先后出现的“从政热”、“经商热”、“出国热”及“孔雀东南飞”和“民工潮”都是我国社会流动急剧增加的反映。
我国社会于80年代出现的“流动热”或“流动潮”是一个长期封闭的社会陡然开放所必然出现的一种社会落差效应,这正像拦河大坝突然开闸或掘口放水一样,其流水必然呈奔腾之势或潮涌之状,即必然出现一种落差效应。当然,社会运行中出现落差效应毫无疑问表明了社会运行的不稳定或不协调,但也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就拿我国80年代出现的“流动热”和“流动潮”来说吧,它一方面表明我国社会正以强劲有力的步伐走向开放。因为一个社会的流动程度与其开放程度成正比,而与其封闭程度成反比。因此,成批社会成员主动要求改行、易地和“跳槽”这种前所未有的社会现象表明,改革开放的启动和市场机制的引入正在给我国社会注入活力与生机,我国社会开放程度正在提高。另一方面,它又表明我国社会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在行业、地区及单位间严重失衡。从流向看,当时我国的社会流动呈单向式,而不是双向式。即相对流出一方来说是有出无进或出多进少,而相对流入一方来说是有进无出或进多出少。如上海26所高校10年流失教师近三千名,而广东一年流入高级工程师一万多名。这种流动的结果是使人才拥挤和人才奇缺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现象共存于同一社会的不同行业、地区和单位;从流量和流速看,当时我国的社会流动呈迅猛式,而不是平缓式,即单位时间内的流量过大、流速过快。其结果不仅流出一方因人才顿失而工作受损,而且流入一方因人才猛增而出现新的人才积压和浪费现象。造成上述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及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从社会运作的现实状况看,是改革开放在行业、地区及单位间严重失衡。因为社会流动的现实表明,流入一方往往是改革开放程度较高的行业、地区及单位,而流出一方往往是改革开放程度较低的行业、地区及单位。由此可见,我国的社会流动既因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启动而得到促进和加快,同时又因其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在不同行业、地区和单位间的发展程度不同而出现畸型状态。因此,加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是推动和加快我国社会流动合理进行的根本途径。
(二)90年代中国的社会改革与社会流动
本世纪90年代是我国社会转型进入整体推进的年代,是我国社会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开放继续扩大的年代。9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流动不仅继续增加,而且日益与利益格局的解体与重组、社会结构的转型相联系。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社会阶层因身份区别而划分为三个基本阶层或社会群体,即农民、工人和干部(包括知识分子)。80年代改革以来,这三个阶层或群体已经开始了内部流动和相互流动,促进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分化。90年代以来这三个阶层或群体的流动进一步加强并体现出各自明显的特征(注:参见陆学艺、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社会发展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8—146页。)。
社会流动主要是指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的变动。90年代以来,我国农民的流动不仅仅表现为他们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的变动,而且愈来愈表现为他们在自然空间中和职业或产业体系中的位置的变化。换一句话说:农民的社会流动不再仅仅是在农村社会或农业社会内部的流动,而是愈来愈表现为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农民流动的方式一般被划分为本地农村型、外地农村型、本地乡镇型、本地城市型、外地乡镇型和外地城市型共六种类型。以上六种农民流动方式中,除第一种外,后五种都属于跨地区或跨行业的流动。90年代以来,后五种类型的流动呈上升趋势。例如,1995年全国跨地区流动的劳动力6500万人,其中90%是进入城镇的农民。又如,1995年来全国乡镇企业职工有12862.1万人, 比1991年增长33.85%。由此可见,职业分化和地域变动构成了90 年代以来我国农民流动的两大基本特征。而且职业分化和地域变动使当今的农民与改革前的农民已不是同一概念。即改革前的农民不仅户籍在农村,而且居住在农村,工作在农业。而现今的农民,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仅仅是户籍在农村,而生活在城市,工作在非农行业。我国农民的社会流动既是体制改革的结果,同时又给体制改革特别是户籍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项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农民的流动相比,90年代以来,我国工人的流动既没有地域的变动,也很少职业的分化,而是表现为体制的变动和收入的分化。所谓体制的变动,是指工人从“体制内”单位即全民和集体等公有制经济单位向“体制外”单位即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流动。这种流动即公有制单位就业人数减少,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数增多成为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工人流动的一个重要特点。如1995年6 月末在城乡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有14295.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10.9万人,而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有2330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40万人。在广东, 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数已超过320万人,占从业人员的30%。 又如1995年底,全国私营企业从业人员956万人,相当于1990年的5.6倍(注:参见陆学艺、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社会发展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8—149页。)。所谓收入的分化,是指工人阶层或群体中的一小部分素质好、年龄轻的工人通过岗位竞争或重新择业等途径而进入社会的较高收入层,而其余的大部分工人随着经济结构、分配结构的转变,其收入水平明显下降而进入社会较低收入层,有的甚至沦为社会的贫困者。社会学上称这种因某种社会经济原因而导致一部分社会成员整体生活或收入水平上升或下降的现象为结构性社会流动。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职工的结构性社会流动特别其向下流动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失业、半失业(不充分就业)人数不断增多。如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从1991年的2.3%上升为1995年的2.9%;另一方面是在业贫困者增势快、数量大、行业特征明显。目前亏损企业和困难职工主要集中在纺织、轻工、森林、煤炭、军工等行业。这些行业的职工收入是其他高收入行业职工收入的1/2到1/8。上述现象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而解决上述问题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继续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与农民和工人的流动相比,90年代以来,我国干部队伍(包括知识分子)的流动趋于相对平稳。我国国家职工队伍大体上分为两种编制:一种是工人编制,一种是干部编制,而属于干部编制的社会成员又相当广泛,这一具有共同身份的社会阶层或群体大致上又可以分为如下类型:一是管理类,主要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干部,即狭义的干部;二是科技类,主要指一些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研究的知识分子;三是教师类,主要指大中小学及党校、干校、技校等有关教育单位的以从事教学为主的知识分子;四是新闻出版图书类,主要指从事新闻出版和图书工作的知识分子;五是文艺类,主要指从事文艺工作的知识分子。上述五种不同类型的“干部”,因工作性质不同,其社会流动也有所区别。但从总体上看,在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使农民和工人的收入愈来愈不稳定的情况下,干部(包括上述各类知识分子)阶层或群体的收入显得相对稳定一些,这一阶层和群体的流动特别是流出因此而显得越来越平缓,虽然有部分干部和知识分子进入了科研产品的市场开发和企业管理领域,实现了身份转变,但大部分干部仍留在干部阶层或群体内,仍然保留其干部身份,他们所追求的流动是在干部阶层或群体内的向上流动,而不是向外流动。此外,能上不能下仍然是我国管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由此看来,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流动的主体仍然是农民,其次才是工人,再次才是干部和知识分子。影响我国上述几个基本阶层或群体的社会流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方面的因素,也有个人方面的因素,有必然性的因素,也有偶然性的因素,等等。这里,本人仅从改革的深浅和利益的得失的角度来探究其原因,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或判断,即社会流动程度的高低与体制改革程度的高低成正比,而与利益失去程度的高低成反比。具体说来如下:
第一,农民之所以成为我国社会流动的主体,一方面是因为改革最先从农村开始,农村的体制改革最彻底,最明确。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民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获利最少的阶层或群体,无论是在衣食住行、还是在生老病死,以及在子女入学就业方面,农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程度大大低于工人和干部。因此,农民社会流动的结果一般来说是失去的很少而获得的较多。这一点大概是我国农民主动参与社会流动的原因之一。
第二,工人的流动程度之所以低于农民而又高于干部,一方面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改革落后于农村改革而又领先于政治体制特别是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另一方面是因为工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的获利高于农民而又低于干部,即相对农民来说,他们享受住房、医疗、退休等一系列农民所不具有或农民享受水平较低的社会保障,但相对干部来说,他们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又不高。因此,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既想流动,即试图通过流动获得更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但又怕流动,即害怕在流动中失去自己原有的“铁饭碗”和“大锅饭”。与此同时,他们中的大多数还难流动,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他们自身的素质愈来愈难以适应现代化社会生产的需要。所有这些或许是我国工人阶层或群体流动程度不高或不主动参与流动的原因。
第三,干部的流动程度之所以较低,一方面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于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另一方面是因为干部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内社会地位最高,加之一些干部特别是某些管理干部因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握有管理大权而既可以从“体制内”或计划内获得利益(如工资收入等),又可以从“体制外”或计划外获得资源(如兼职收入、权力收入等)。上述因素可能是导致干部的流动程度低特别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原因。
收稿日期:1998—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