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评研究——以社会分层理论为依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经济论文,地位论文,理论论文,教师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33X(2008)05-0044-03
进行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评研究,对于合理地评价教师整体的职业地位和教师职业群体内部的分化和整合情况,澄清对教师评价不一、认识差别较大的状况和判断误区,推动政府改进与完善教师政策,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地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以社会分层理论为依据,就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评所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予以分析。
一、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评的理论依据
社会分层理论的核心是建立社会分层的标准。自19世纪以来,包括马克思、韦伯、布迪厄等在内的许多社会学家,依据各自对社会层化现象的理解,提出了许多社会分层主张,其中对当代社会分层影响较大的是韦伯的多元分层模式。在韦伯看来,社会分层并非只与阶级有关,其形成还涉及另外两个方面,即地位和政党,他将阶级(class)、地位群体(status groups)和党派(parties)作为社会分层的三个维度,以此构建了社会分层的基本框架。韦伯认为权力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分层领域,阶级、地位群体和党派都是“一个共同体(Community)内权力分配”的现象[1]。在韦伯看来,“阶级”的真正故土在“经济制度”里,“等级”的真正故土则在“社会制度”里,即在“荣誉”分配的领域里,而“政党”的故土原则上在“权力领域”里[2]。韦伯借鉴马克思的社会分层主张,将产权作为确立阶级的首要基础,他注意到个人财产的差异能够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因此将财产作为划分阶级的一个指标,并将其作为进行社会分层的第一个要素。与马克思的阶级分层理论不同,韦伯构建了多元化的分层体系。后来,许多研究者对韦伯的分层理论进行了简化处理,将社会分层的标准概括为财富(经济标准)、声望(社会标准)和权力(政治标准)等三个方面。自韦伯之后的较长时期以来,社会分层研究一直是引发许多学者研究兴趣的“热点”问题之一,一些学者对韦伯主义理论作了进一步的修正、改进和完善。
国内学者则在借鉴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多元分层理论等国外社会分层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历史传统和社会变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各具特色的社会分层主张。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陆学艺的层化论、李强的利益群体范式论和孙立平的断裂论等,对进一步研究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指导作用。
综合国内外学者对社会分层的研究,虽然他们对社会分层的划分标准观点不同,但以下“共识”却是共同坚持的:
其一,社会地位的获得与社会成员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有着直接的关联。这是社会分层理论所共同坚持的基本假设。
其二,在寻找导致社会不平等以及影响社会成员地位的因素时,权力、财富、受教育程度、声望、消费方式等,多被作为社会层化的重要因素,由此形成了社会分层研究的逻辑分析框架和诸如阶级、财富、权力、职业、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社会变迁、分化、社会流动等一系列研究社会地位的重要概念工具。
其三,从国内外社会学家的观点来看,虽然其确立的分层依据不尽相同,但都把经济因素作为社会分层的首要依据。经济指标已成为当代社会分层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因素。
其四,社会分层与特定的社会背景有着紧密的联系。事实上,无论是冲突论和功能论之间,还是冲突论、功能论各自内部之间的争论,均从一个侧面显示了社会问题,特别是社会分层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二、关于教师社会经济地位评价标准的构建
如上所述,社会分层理论对于教师社会经济地位评价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贡献在于,提供了可以直接参照的理论假设、基本的逻辑分析框架和概念工具。当然,社会分层理论并不是万能的。由于社会分层理论侧重于对社会系统中社会结构的建构情况和社会整体的分化、整合情况做出解释和判断,因此,大部分社会分层研究专注于分层标准与社会变迁机制的讨论,重宏观结构性分析而忽视微观层面的分析。这样的研究目的和视角所产生的研究现象是,当代许多社会分层研究者将“职业”作为划分社会分层的重要标准。其基本假设是职业与收入、权力、声望等有密切的联系,职业对人们的社会地位有直接的影响。这种理解比较符合当代社会运行的特点,但社会分层研究仅止于描述阶层间的差异,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描述阶层间的差异,对社会成层、流动和不平等情况做出解释。职业分层研究则在关注职业间差异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职业间差异的合理性、职业差异形成的原因以及职业内部的分化和整合等中观和微观领域的问题。一般社会分层理论研究的局限,正是职业地位研究所关注的重点,也是研究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时需要突破的难点。
(一)关于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评标准的构建
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评标准构建的实质是建立教师社会经济地位评价指标体系。依据社会分层理论,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是教师职业群体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位置和处境,是一个集合概念,涉及到权力、资格、待遇、资源占有和声望等内容。因此,构建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指标除了参照社会分层的分析框架和一般指标外,还应考虑作为从事专门职业的教师群体所应具有的专业地位等指标。教师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经济地位和专业地位等,共同表征着教师职业群体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相对独立性,较少出现交叉和重叠问题,因此,反映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客观性指标,也应当由教师政治地位指标、法律地位指标、经济地位指标和专业地位指标等构成。当然,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仅仅用客观指标作为评价教师地位的依据,难以“精确”地反映教师社会地位的全部。为了弥补这种不足,还需要采取一些辅助办法作为必要的补充。如,选择职业声望这一综合性、主观性的评价指标,与上述客观性指标互补和衔接;选择教师流动作为重要的附加指标,通过教师流动状况来推断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情况和内部差异情况。
(二)教师社会经济地位评价指标的分解
指标分解是将测评标准由一般概念转化为操作性定义的关键。基于上述分析,将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评指标进一步分解如下:
1.政治地位指标。政治地位是指某一职业群体(政治主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处的位置,包括在政治生活和政治关系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参与政治的程度和政治影响力。一般来说,在政府和组织内部参与管理的程度愈高,就愈能运用政治工具,表达群体利益,控制应有的社会关系资源,影响政府决策,从而提高群体的整体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指标可进一步分解为:
(1)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指特定群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情况。对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和效果,往往涉及群体在社会关系中利益分配及其获得情况,所以,政治参与是体现群体政治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政治参与一般体现为参政与执政(直接参与)、知政和议政(间接参与)两个方面。投票选举、在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中担任或兼任领导职务,在各级人大代表以及党团员中所占比例等都是体现教师群体参政与执政情况的主要指标;知政和议政是教师群体通过各种渠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借助参政议政组织和各种媒体发表对社会事务的见解,经常关心国家和世界大事或畅谈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等等。
(2)参与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教师参与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情况也是反映教师政治地位的重要因素。这一指标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参与对教育工作的管理或教育政策决策,主要通过教师在教育系统决策层或领导者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进行教育决策时教师对决策的影响力或决策参与情况来反映;二是对学校事务的参与。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主要形式有担任学校中高层情况、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参与学校事务决策的讨论与制定情况等。
2.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职业群体在社会生活中位置的确定,是社会为职业群体提供的法律环境保障条件。法律地位评价一般体现为健全性规定(立法情况)和符合性规定(法律实施情况)两个方面。作为特殊职业群体成员的教师除依法享有我国公民普遍享有的基本权利以外,还应依法享有《教师法》等规定的获取劳动报酬权、享受各项福利待遇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专业自主权和申诉权等特殊职业权利。①
3.经济地位。教师的经济地位是教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位置,是教师个体或群体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所拥有的权利和地位,是决定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物质基础。反映教师经济地位的指标主要有经济收入、日常消费支出和用于专业发展的支出② 等方面。
4.专业地位。专业地位特指从事专门职业的教师的专业发展状况,包括对教师专业权力的规定和实现情况,教师专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落实情况以及教师个体和群体专业化水平③ 的变化情况等方面。专业地位反映一种职业对知识和技术资源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在一个以主张权利、消灭特权为价值取向的时代,专业地位显示着一种职业对社会的贡献程度,反映着职业存在的价值和理由,并进而影响着其他社会经济地位的获得。
5.职业声望。职业声望是社会公众对某种职业在社会生活中所处位置的综合性的主观评价,反映着某一职业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敬程度或社会公众对某一职业的期望。为避免在职业声望测评时出现冲突现象,将其进一步分解为职业道德声望、职业能力声望和职业贡献声望。
6.教师流动。教师流动泛指教师在教育与其他行业之间、教育系统内部不同单位之间、教育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职业选择、转换,以及教育系统外的人员流进教育系统成为教师。其中,系统内流动主要指教师在教育系统内不同学校间流动,包括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两方面。水平流动是指教师在教育系统内同一层次学校间的流动,垂直流动是指教师在教育系统内不同层次学校间流动。系统内外流动既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人员,通过各种途径流进教育系统成为教师,也包括教师通过各种途径流出教育系统。教师流动从侧面映证着教师地位的高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教师社会经济地位变化的晴雨表和衡量教师职业吸引力的“显示剂”。了解教师流动情况,有助于从侧面把握教师职业与其他职业之间的相对位置、教师职业地位变化的趋势以及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类型教师间职业地位的差异。
三、测评教师社会经济地位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指标体系的完整性与指标的重要性问题。从理论上讲,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应尽可能周全、严密,但若一味地追求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容易忽略重要因素,而且在人力、物力、时间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下,无法按照严格的统计和测量要求,获取项目繁多的各种信息。因此,在构建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指标体系时,既应整体考虑,又应突出重点,将操作性较强、反映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因素列入指标体系中,而对一些与教师社会经济地位虽有联系但不太重要或不易测评的指标作为参考指标,视情况作灵活处理。
2.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的互补问题。一般而言,客观性指标是可以量化处理的指标,便于统计分析,解释力较强,主观性指标虽难以量化分析,但综合性较强,对于挖掘指标背后的意义和逻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对教师社会经济地位测量时要把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有机地结合,相互弥补各自的局限。
3.可测性与可比性相结合问题。指标是总体的数量特征,无法测度,不能作为指标。因此,要尽可能地将反映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指标分解为能够测量的“问题”并进一步转化为针对不同样本的量表或问卷以便于收集和筛选信息。同时,使指标具有可比性和方向性,以便于与其他职业群体相比较,从而反映教师群体在整个社会中的位次和序列。
4.参照标准的选择问题。参照标准的建立,应既考虑到整个教师职业在社会职业体系中的位置,又要考虑到教师群体内部的分化情况。
(1)以“应然”状态为参照物,建立绝对标准。所谓“应然”状态,是指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教师应该具有的社会经济地位,这是评价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绝对标准,但这种理想状态的参照标准往往比较模糊,不好把握。变通的做法是以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将现行的政策法规作为“应然”状态的参照物,与教师实际的社会经济地位相比较。也可通过国际比较,即以国际比较先进的通行做法为参照,对我国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予以分析。
(2)以社会其他职业为参照物,建立相对标准。一般来说,在进行职业间的比较时,公务员是教师的相对参照物,但教师群体内部分化比较严重,公务员与一些层面的教师在许多方面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进行职业之间的比较时,应考虑社会变迁的特点,建立多元化的参照标准,如将教师阶层中的农村教师与农村干部群体相比,将代课教师与当地农民工相比,等等。
(3)以“历史”为参照物,进行纵向比较。通过对教师在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地位的历史比较,有助于发现我国教师社会经济地位变化的基本规律及其影响因素。
此外,还可进行不同区域之间以及教师职业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比较,获得有关教师职业群体成层、分化、整合和流动的事实和数据。亦可就同一项目,做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之间的比较分析。
在社会变迁比较激烈的时代背景下,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正在发生着较大的变化,特别是教师职业群体内部分化情况尤其严重。大学教师和中小学教师之间、城市和农村教师之间、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教师之间、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教师之间以及公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之间的差距正在拉大,这里既有城乡差异、区域差异的因素,也有体制差异、性别差异的因素。因此,对我国教师社会经济地位的测评,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比较复杂的课题。
注释:
① 按照这一理解,教师法律地位的涵盖面较广,为避免交叉和重叠,在设计评价方案时,应对法律地位作必要的外延上的限制,即将一些内容分解到政治地位和专业地位等指标中。
② 与多数职业相比,教师职业需要不断学习和接受教育培训。随着社会对教师职业要求的提高,教师用于专业发展的消费已成为教师消费的重要方面,是考察教师经济地位时不能忽视的指标。为便于测量,这里主要用用于进修培训和学历教育等方面的费用来体现。
③ 国际上,“专业化”被视为提升现代社会众多职业声望的有效途径,专业标准以及某一职业群体专业化水平的高低是影响职业群体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水平指标还可分解为受教育程度和专业素养两个方面。其中,将专业素养进一步分解为专业情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和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