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顺哲学前沿与热点问题研究_哲学论文

李德顺哲学前沿与热点问题研究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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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德顺教授日前应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等单位邀请,就哲学前沿和热点的几个问题做了专题学术报告。该报告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如何看待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的形势;二是如何看待近20年来学术上探讨和争论最多的三大范畴(问题)——实践、主体性、价值。现将主要观点摘录如下:

1、如何看待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的形势? 针对社会上缺少以往那种“哲学热”的情况,目前人们大体有三种判断:一种是“完结说”,即认为这表明它的地位和使命已经“完结”或“过时”。持此种判断者,必然表现为放弃或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另一种则是“捍卫说”,即针对前者而认为,当前主要是“坚持”与“否定”之争。因此这些人便把重点放在揭露、批判和抵制各种“否定、偏离的表现”上;第三种可称为“发展说”,认为目前的客观形势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需要、而且能够、或者正在实现一种时代性的重大发展。当代世界实践和科技的发展,特别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此提供了充分的基础和动力。因此认为,关键是我们的认识和工作要跟上,既要防止简单轻率,更要防止僵化和停滞。我们应旗帜鲜明地取第三种态度。

2、与之相联系, 实际上也存在着三种导向意图:一种“西学论”,即较多地强调要“向外看”,看我们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哲学上“缺什么”,从而取人之长以补己之短。其中包括也要向西方哲学的主题和研究方式靠拢;第二种是“国学论”,即较多地强调要“向后看”,看我们中国的传统哲学和文化“有什么(特别是有什么好东西)”,从而宏扬自己,领引文化,包括实现“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的统一”等等;第三种是“发展论”,也称“建设论”,则提出要立足现实、立足自身“向前看”,即坚持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邓小平理论,重在建设。这是我们应取的自觉立场。——无论“有什么”和“缺什么”的考察,都不能代替而只能服务于我们究竟“要什么、应该和能够做什么”的回答。

3、上述思考的前提,在于如何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和形态。迄今为止,很多人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停留在传统教科书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因此也以它的境况来做判断。其实它最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特定的、而不是唯一的形式。我们要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一个由马克思开创的、具有不竭生命力的活的思想之流,它的本质如一,而具体形态则是动态发展的,不可以将之简单化、凝固化。而用自己的努力使它在结合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是世世代代马克思主义者的权力和责任。充分认识这一点,对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尤其就当前说来,显得极端重要。

4、近几十年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大量发现、 整理和重新翻译出版,为我们正本清源,依靠第一手资料学习、研究和阐述马克思主义提供了更充分的条件。特别是近二十年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基本上是伴随着改革和建设的实践而发展的,已经有了较大的突破和进展。从纯粹原理的角度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实践、主体性、价值”这三大范畴和问题领域的展开。当然学术界在这些问题上是有不同看法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有人曾宣布这三个问题是当前哲学领域“反马克思主义的三块石头”;然而更多的同志则认为,它们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前发展的“理论生长点和基石”。因为正是在这些问题上更能够展开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观的时代内容,它们也同邓小平理论的哲学特色相一致。所以我们应该以积极的、建设性的姿态来看待这些问题,加强正面的探讨和回答。

5、关于实践问题的研究, 不仅应看到它是我国“实践标准大讨论”的合理继续和深入,而且在世界上,它也与人类科学思维方式的时代性发展相呼应。当代科学的一大发展,就是从传统的单纯“实体型思维”向现代的动态“关系型思维”转变。所谓“关系思维”的特点,就是不再把“存在者”即本体和实体当作“存在”的唯一涵义,而是从内外部结构、联系、系统、秩序、信息等关系状态来进一步深入把握世界的存在,即从运动、相互作用、联系和关系等“存在方式”的意义上来把握丰富、深刻、动态的现实。这是当代最新科学成就的特征和启示。而这一历史发展的先驱和最有代表性的哲学成果,则早已包含在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之中。

实践本身属于“关系”范畴,但它不是一种简单的自然关系,而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关系、即主客体关系的运动,是一种社会历史性的现实存在。所以实践的观点和思维方式并不限于一般地进入“关系思维”,而且还赋予了它以更加丰富、更加深刻的内容。这是马克思的哲学所特有的风格和贡献。在这方面我们也有大量的理论建设性工作需要做,可以做。相反,如果达不到马克思的这个高度,就可能仍然停留和纠缠于马克思以前的哲学水平。例如关于“自然本体论还是实践本体论”之类的争论,问题就出在:传统的“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本身,带有单纯实体型思维的缺陷,因此在它的框架内无法摆正和展开诸如关系、实践等范畴,反而会造成一些无谓的、甚至逆行式的理论困惑。这种旧的观念框架更无法面对飞速发展的世界历史进程和我们自己改革开放的实际。

6、主体性问题集中反映了关系思维和实践研究的内容、 特色和难点。但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强项。主客体关系是人所特有的客观存在方式的表现。主体性并不是抽象人性或个人主观性的同义语。所谓主体性,就是指人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具有并表现出来的特性,如自主、自为、自律等;所谓主体性问题,实质是人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权利和责任——这二者是不可分的)的问题。但目前的讨论总的说来并不深刻和充分。例如对“人”的简单化、抽象化的习惯理解,往往导致将主体性概念主观化、抽象化;而由于停留于实体性思维,缺少关系和实践的思维,则往往把“主体和客体”这对范畴,同“人和物”、“个人与社会”、甚至“主观与客观”等概念简单地对应和混同起来,表现出理论概念上的贫乏和单调;特别是当面对人自身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时,这种理解所造成的混乱和误解就更是突出。同时由于问题的现实感也很强,讨论中还有不少情感的甚至非理性的因素加入,因此这个话题一度变得很敏感。应该说这是不正常而且无益的。这一切都阻碍着理论上的思想解放和进步。

主体性的表现和问题,无论对于整个人类社会还是对于一定群体或个人来说,都是存在的。现实已经从正反两方面显示了这个问题的份量。正因为如此,肯定并认真地研究回答主体性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我们也应注意:一个科学上的问题与对这个问题的某种回答之间,是不能混同的。不能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某些混乱和偏见就放弃它的研究。我们要以科学的、积极建设性的态度去对待,力图阐述和倡导一种健全的、体现社会主义精神风貌的中华民族主体意识。

7、关于价值和价值观念的研究, 在理论上是前两者的进一步深入和丰富化,在现实生活中也触及了当前中国和世界文化发展的热点。我国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开展的价值论研究,十几年来得到了国内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因此其发展比前苏联或日本的同类工作要好得多,目前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地位。但总的说来,研究、宣传和应用都还比较薄弱,需要面向实际进行多学科的综合建设,这个领域要做的工作最多而且紧迫。

目前关于价值和价值观念的研究、宣传和应用中,似乎还有一个本身属于价值论基本知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就是如何处理好“事实与价值”或“实然与应然”的关系。比如对“价值究竟是什么”的说明,要与我们在价值和价值观念上的主张有所区别,在二者之间保持一种科学的合理关系。弄清价值究竟是什么,属于科学认知,即对人类生活中的客观现象(事实)加以解读和描述的问题,在这里唯一要保证的是找准解读的“文本”和根据,而这个文本和根据只能是社会历史和生活实践,不是什么人的现成说法,更不宜用“(我主张它)应该是什么”来代替;在价值论研究中我们应该倡导和提倡什么,则属于价值观念的问题,是依据价值的特性和规律而确立的主体选择。具体到我们价值观的建设上,就是要以充分认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社会发展的方向、需要、条件等为基础,确立我们应有的社会信念、理想和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这同样是一个有相对独立性的重大课题。总之两方面的工作都要做,但不能互相等同。一般说来,在科学研究中弄清价值的本质和规律问题,是自觉地建立建设先进价值观念的基础。

无论如何,清醒地看待和处理“事实与价值”的区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正确地把握这一点,又是保护思想文化建设有一个科学的、健康的发展态势的重要条件,因此要特别防止在这个问题上的简单化。

(齐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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