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浅谈论文,毕业生就业论文,大中专论文,对策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已经由传统的计划分配逐步走上了“双向选择”的轨道,广阔的人才市场不仅为用人单位带来了便利,更为毕业生施展才华提供了契机。但是,在就业安置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忧患——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难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用人单位一听是女学生就直摇头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因此,认真研究探讨解决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难的问题,不仅对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十分必要,而且对解放妇女,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几年,笔者从事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对这一问题做了一些专题调查,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商榷。
(一)
我市是个中等偏大的城市,每年从全国各大中专院校接收毕业生近1600人,加上近几年来地方办学和“五大”毕业生总计约5000多人。这些毕业生中近50%是女学生。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专毕业生实行的是指令性分配原则,很少顾及到用人单位的意愿,一般来讲,在就业分配上还是比较顺利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制度做为人事制度的一部分也相应进行了改革,特别是从1993年开始,就业安置试行计划分配与“双向选择”相结合,逐步把毕业生引向市场。实践证明,用市场手段配置人才,给就业安置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是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难的矛盾也随之日趋明显。从近三年的调查情况看,1993年纳入就业市场的275名女大中专毕业生中,被企事业单位选用的仅为96人,占总数的35%;1994年354名女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成功率仅占33%;1995年,女大中专毕业生416名,被用人单位选用的仅占29%;据此预测,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形势将更加严峻。
从调查的情况看,相当数量的女大中专毕业生被拒之门外,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一,重男轻女,不愿接收。有些用人单位把眼光紧紧盯在男学生身上,既便是急需的专业,当推荐单位一提是名女学生,用人单位宁愿等待,也拒绝接收。如1992年某财政部门主动打招呼,急需补充财会人员,当人事部门把品学兼优的财会专业女毕业生推荐给他们时,却被婉言退回,希望能给推荐几名男学生,令被推荐者不悦,推荐者被动。其二,专业不适宜,难以安排。这主要是指有的女毕业生所学的专业与自身的生理及身体情况不相适宜,造成分配上的困难。近几年来,在我们接收的女大中专毕业生中,就有一些学“淡水养殖”、“地质勘察”等不适合女性从事的专业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有理由拒绝接收,而改行安置又十分难。其三,男、女在机遇均等的情况下,缺乏平等的竞争条件。在“重男轻女”思想的支配下,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不是以才取人,而是以性别作为先决条件,对女大中专毕业生常常提出更苛刻的条件,使品学兼优的女学生往往要让位于比较平庸的男学生,在客观上造成人才浪费。其四,讲条件,看待遇。受社会上就业思潮的影响,个别女毕业生不愿到条件艰苦、风险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去工作,既便是专业对口的单位,也宁愿等待或改行做其它工作。上述情况虽然不是全部问题,但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一般性问题。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难的问题虽然直接表现为毕业生不能尽快地进入社会,发挥作用,但是,由此产生的对社会各个层面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就学生而言,十几年寒窗苦读,掌握了专门知识,拿到了毕业文凭,却因性别关系得不到公正的对待,无形中造成一定的心理负担,产生自卑感和失落感。对家长来说,含辛茹苦,供子女上学读书,盼到毕业,却迟迟找不到接收单位。除心理难以接受外,对一些家长来讲,还要继续背着本该卸下的经济负担,由此带来对社会的偏见。在笔者接触到的一些家长中,这种现象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从社会看,女大中专毕业生是妇女中的精英,这部分人得不到社会公正的对待,必然会对妇女解放,以及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产生消极的影响,使本来存在的男女人之间的差距拉得更大,更有碍于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难,尤其是对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造成直接的障碍。勿庸置疑,由统分统配转向市场配置是一种进步,其进步的意义在于能够更好地解决毕业生就业安置中的供需矛盾,更好地发挥人才的作用。因此,只有妥善解决好约占半数的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问题,才能保证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和现象的发展变化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存在的种种问题,究其主要原因,笔者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简要分析。
首先,深层次的原因在于:(1)传统的封建意识的影响。“男尊女卑”是妇女长期受到岐视的思想根源,也是影响妇女成才的重要因素。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虽然从制度上解除了束缚妇女的各种桎梏,但由于旧的习惯势力的长期影响,在思想认识上并没有彻底解决重男轻女的问题。在我们与一些用人单位接触时,仍然感到轻视岐视妇女思想的存在。比如,“男强女弱”、“女不如男”等等。可以说,拒绝接收女毕业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封建意识的潜在作用。(2)体制方面的影响。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各级政府部门减少了行政干预,企事业单位在用人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拒收自己认为不适合的人员。在法制和各种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拒绝接收女毕业生就失去制约,成为合理行为。(3)生产力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从总体水平上还不发达,落后的生产方式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体力和生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度还比较高,因此妇女体力的弱点和生理的特点,使她们在就业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
其次,从客观原因分析:一是经济状况对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的影响。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在用人中更多地考虑到本部门的利益。在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和妇女职工生育基金还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为了减少因录用女职工而增加的负担,提高经济效益,往往以性别为理由拒绝接收女毕业生;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处于经营机制的转换之中,企业内部机构调整,人员精简,加之目前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这些因素都程度不同地误导了社会对大中专毕业生的需求。二是企事业单位承包者的短期行为的影响。为了减少在承包期的成本投入承包者往往不愿增加人员,即便是企业需要的极具潜力的储备人员,也弃而不用。三是法制不健全。尽管建国以来陆续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妇女法律权利的某些规定和保障机制,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如在关于妇女就业方面,缺乏切实的法律保障措施。四是学校专业设置存在的盲目性。从近几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实践看,长线与短线专业的矛盾始终得不到合理解决,一些学校脱离社会实际办教育,使长线专业供大于求,造成就业安置困难。还有一些学校缺乏科学预测,盲目上短线专业,致使短线变成了长线。如,比较适合女性的财会专业,五年前是社会急需的短线专业,但各院校不管有无条件、前景如何,争相上财会专业,结果使财会专业毕业生过剩,造成就业困难。五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需求层次越来越高。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对女大中专毕业生,要求以本科为起点的已经司空见惯,有的甚至还要求其他更高的条件。而对专科以下的毕业生则较少有人问津。
第三,在主观原因方面,笔者认为,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主要原因是:(1)个别女学生在高考中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这些学生在报考大学时,只是急于上学,很少考虑到就业方面的不利因素,因此不择专业。如淡水养殖专业,一般来说,女性是不适合做这项工作的,也难以被用人单位所接收。(2)存在等靠思想。受计划分配体制的影响,在“自主择业”受到挫折后,一些女学生就寄希望于人事部门的“保护伞”,被动地等待统一分配。(3)缺乏竞争意识。对一些条件比较优越的女大中专毕业生来说,在人才市场上完全可以争得一席之地。但是由于不会“推销”自己,表现自身价值,往往坐失良机。(4)缺乏法律意识。对于一些专业对口的毕业生,被因性别拒收后,很少有人考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一般都是默默忍耐、等待,从不抗争。
(三)
女大中专毕业生是妇女中的姣姣者,是人才资源的重要部分。如何解决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转变思想观念。应该看到来自传统的封建观念和世俗偏见仍然普遍存在,这是岐视妇女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清除旧观念的影响,树立新的思想观念。当前,一是要树立“男女平等”思想,既要理解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妇女解放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本条件,也要看到妇女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半边天”作用。二是要站在妇女解放和时代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男女平等问题。要正确理解男女之间的差异,转变“女不如男”的世俗偏见。
2.做好正确引导工作。首先要做好政策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有吸引力的鼓励和优惠政策,直至采取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笔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虽然毕业生已经全面走向“双向选择”,但是,对于女大中专毕业生还应坚持“计划”与“双选”相结合的办法,保留一段过渡期后,再全面进入市场。其次,要做好舆论导向。新闻媒介要加强妇女解放的宣传,要注意宣传新时期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贡献,要宣传好各类妇女典型。宣传这些典型对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女性地位,鼓励社会接收女大中专毕业生都会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3.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要坚持贯彻“平等竞争”、“择优分配”的原则,坚持把品学兼优的女大中专毕业生放到优先的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如,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等等,公开平等竞争,使那些确有能力的女大中专毕业生展露才华,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4.沟通招生、培养、安置、使用四个环节。要以就业安置部门为中心,联接其它三个环节,互通情况,形成良性循环。通过就业安置部门了解社会需求;通过招生部门做好社会需求预测,间接做好慎选专业工作,避免女学生报考专业的盲目性;通过培养学校联系、了解生源情况。这样,加速信息反馈,就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化解女大中专毕业生在分配中的一些难点问题。这项工作如果有组织的、持续地开展起来,一定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5.加强法制建设。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近几年来,我国逐步走向依法治国的轨道。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也需要法律的保护。因此,必须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既增强法律意识,又有法可依,使女大中专毕业生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与封建意识和偏见行为做斗争。
6.培养自强能力。解决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外因只是一个条件,关键还是要自身起作用。这就要求女大中专毕业生,一是要在思想上寻求自我解放,破除封建思想和偏见,树立独立的人格;二是要培养竞争意识,不怕风险,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销”自己,敢于同男子汉争高低;三是要善于在逆境中抗争,自强自立,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不等不靠,创造条件,艰苦奋斗,做出一番事业。
女大中专毕业生既是当前毕业生就业安置中的难点,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以上所谈只是抛砖引玉,很不成熟,诸多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地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