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经济组织经济技术合作的经验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区域性论文,经济技术合作论文,组织论文,经验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一起被称为APEC的两大轮子,是APEC活动的两大支柱,但从APEC的发展历程来看,它的提出却远没有贸易投资自由化顺利。在APEC成立到1994年茂物会议之前,虽然对诸如贸易和投资数据、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与工业科学和技术、能源合作、海洋资源保护、电信、渔业、运输、旅游业等经济技术领域的合作有所规定和活动,但并未将经济技术合作作为整体提出,也就不可能成为APEC的支柱之一。后经广大发展中成员的不懈努力,1994年茂物会议之后,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步伐不断加快,先后通过了《大阪行动议程》、《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联系大家庭宣言》等文件,1998年11月18日结束的吉隆坡会议上,与会领导人正式通过了《走向21世纪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和《吉隆坡技能开发行动计划》,为各成员今后的科技合作展开了宏伟蓝图。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APEC经济技术合作面临着诸多障碍: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对待经济技术合作态度迥异、各种次区域经济集团的行动同APEC的宗旨有所出入、难以协调经济技术合作中政府和企业的关系等等。为了有效地促进APEC的经济技术合作,借鉴其它区域性经济集团在这方面的运作是十分必要的。作为发展水准高于APEC的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在经济技术合作上相当成功,其一些具体做法给人们以许多启示。
一
欧盟的产生经历了40多年的风风雨雨:1952年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1967年组建统一的欧洲共同体,1992年建立欧盟,现在更进一步向单一的货币体系迈进。综观其整个发展过程,进行经济技术合作一直是欧盟的重要任务之一,主要的措施有下列几种。
1、大力协调工业政策。这主要表现为:(1)对各国传统工业部门的技术改造进行统一指导,对有发展前途的新兴关键工业部门通过种种途径(比如由欧洲投资银行进行贷款支持等)进行集中的支持;(2 )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帮助各成员国的中小企业采取联合行动并提供咨询服务;(3)逐步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技术标准、规格及有关法律, 使各成员国的产品可以大批量地生产,并易于在不同国家之间流通。
2、实行科技领域的一体化战略。由于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 知识总量呈现出“爆炸”态势,每个个体甚至每个国家能够掌握的知识在世界知识总量中的比重都出现了下降,因此,国家之间进行科技合作已成为必然。同时科技开发中的高成本和高风险也使跨国技术合作有利可图。在这种情况下,欧盟(主要是西欧国家)采纳法国的建议实施“尤里卡计划”,通过将各国的科技优势结合起来,同美国和日本进行竞争。此外欧盟各国还通过其它一些具体的方式来实现经济技术的合作,比如围绕大型项目建立合作组织并开展研究、各国的公司缔结共同研制新产品的协议、协调各国的科研政策、相互交流情报等。这方面的成果也很多,比如:通过广泛的科研开发协作,共同研制了“协和式”喷气客机、“美洲豹”战斗机、“旋风式”多用途飞机、“空中公共汽车A—300B”等。“阿丽亚娜火箭”也是这种合作的结晶。
3、贸易与投资。由于商品中包含了相关的技术信息,因此, 通过商品的进出口,各个成员国家可以分享科技开发的成果;投资不仅带动了相关的知识、技术密集型设备的流通,而且,通过投资所建立的组织是进行经济技术合作的主体,各方的投资额也是确定开发成果分享的主要依据。由于欧盟内部实现了资本、人员、技术的自由流动,通过相互投资和贸易来推动欧盟的经济技术合作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种方式。
4、其它方式。这主要包括专利、许可贸易、管理知识交流等等。这些方式有些是同投资合并在一起进行的,比如将专利和技术作价进行投资;有些是单独地实施的,比如出售专利、许可等。管理知识的交流在欧盟也是比较成功的,有合同协议(注:指通过合同协议进行管理知识的商业性转让,也包括公司、企业之间进行管理知识的交换或转移。其特点是一方可以行使其它一方或几方的管理职能,而不一定要在对方拥有直接投资或其它任何产权。通过管理知识的转让,卖方可以向买方定期收取费用。)、咨询服务和管理教育等多种形式。
欧盟的经济技术合作是在各个成员国家经济实力比较接近的情况下实现的,各国均有一些在本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的技术优势,比如法国的高速列车、生物工程;德国的空中客车、核聚变研究等;而且是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结合在一起进行的,属于一种水平式、互补性的国家分工。其中的高精尖技术合作(比如飞机制造、火箭发射、空间研究等)具有鲜明的对抗美国、日本的特色,合作很成功,政府的推动作用很大。它的商业合作虽然比其它区域性经济组织要成功,但也仍未能摆脱技术控制、技术垄断、不愿交流一流技术等等技术贸易的通病。
二
北美自由贸易区内部的经济技术合作也很有特色。1992年8月, 经过美、加、墨三国领导人和各自议会的批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并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该协定涉及到三国之间的商品、劳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争端的解决、环境保护和劳工“平行协议”等内容。协定的目标是经过15年的过渡,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这是一种典型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建区域性经济组织的努力,因此,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主要集中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削减上,并没有直接地将经济技术合作单列出来,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合作也只有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有限的几个。因此,相对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主要是通过跨国投资实现的,另外,专利、技术出售、管理合同等也并没有体现出区域性“内外有别”的优惠。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大大加速了区域间的投资增长,反过来又为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条件,因此,经济技术合作在这里表现为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副产品。据加拿大经济理事会的一项研究,在协定签署前,加拿大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大约比美国低25%。由于协定使加拿大制造业产品能够更有保证地进入比本国市场大10倍的美国市场,因此这些企业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和分工的好处,从而为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了条件。据认为,加拿大全部36个产业部门中的30个经过技术革新和调整后,生产率都将不同程度地提高,最高可提高10%左右(注:黎国琨:《世纪之交北美自由贸易区运行特点及发展趋势》,载《世界经济研究》1997年第3期。)。
对于墨西哥来讲,通过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所获得的经济技术合作成果不主要体现在国内企业因市场扩大而导致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主要通过美加和其它地区对其投资来实现。由于生产成本的差距,美国、加拿大的很多企业表现出投资墨西哥的浓厚兴趣。美国有40%的大厂商表示愿意将部分生产工序转移到墨西哥进行;而且由于在墨西哥生产的产品出口美国时不受配额限制,关税也比较低,因此,许多区域外国家和地区增加了对墨西哥的投资,近年来,外国在墨西哥的投资以12~13%的速度增长(注:黎国琨:《世纪之交北美自由贸易区运行特点及发展趋势》,载《世界经济研究》1997年第3期。 )。这些投资在不同程度上为墨西哥带来了技术水平的提高。
可以看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是典型的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是垂直的国际分工,由于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的缘故,墨西哥传统上一直被美国视作自己的“后院”,因此,美国是比较愿意帮助其经济稳定发展的,这从对待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的不同态度上就可以得到证明。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两个发达国家帮助一个发展中国家,是有可能的。
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经济技术水平会导致不同经济技术合作方式,而且可选择的方式同参与方的技术水平成正比。那么,在亚太地区,由于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多样性,各种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都是有实施可能的。但问题是,这种合作很可能并不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经济体所需要的。因为亚太地区的大多数发展中经济体已经超越了仅仅依靠外来投资来提升技术水平的阶段,依靠专利、技术许可也会比墨西哥受到更多的制约(对中国的技术控制更加严厉),因此并不乐意接受类似北美自由贸易区那样的垂直分工体系,但是又缺乏组建欧盟那样的水平分工的经济技术基础。所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运作较好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经验并非就是APEC可以照搬的模式,但是这不妨碍APEC从中借鉴一些原则。
1、继续通过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来增加贸易和投资的绝对量,同时完善对外资的管理与引导,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经济技术合作的层次质量。事实上,在目前APEC发达成员对经济技术合作普遍不感兴趣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是最为可行的。重要的是完善对外商投资行业和领域的引导。伴随着投资与贸易进行的经济技术合作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和技术水平,只有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上升了,出于竞争的需要,外国投资的技术水平才会自然提高。而且,吸引到的外国投资一旦形成生产能力,也会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技术投入,比如在本次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在我国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鉴于人民币稳定、出口面临东南亚国家相同企业巨大压力的情况,纷纷提升了技术水平。
2、健全组织机构、 建立各个成员均可使用的资金来具体地促进经济技术合作顺利地进行。欧盟各成员的经济水平相对接近,也仍然建立了欧洲投资银行来提供经济技术方面的贷款支持。在亚太地区成立这样的机构是必要的。1997年APEC温哥华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批准了此前召开的APEC高官会议所提出的建立APEC高官会议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的建议,成立了APEC高官会议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这是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平衡两个“轮子”的发展,落实有关的宣言,针对性地促进经济技术合作有重要的意义。今后,要继续强化其职能,以使APEC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机制化程度能够同合作的需要相适应,能够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机制化努力相适应。
3、依托具体的项目,组建合作研究与开发组织,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可以先在环境保护等领域先行合作。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再确立各个不同领域的合作计划,并成立项目小组来负责推进。强化经济技术合作的项目管理,重点做好项目申报、论证、参与方的职能分工、结果评审等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克服目前项目少、合作层次低、各参与方行动难以协调的障碍。
4、对合作进行必要的资金支持。 最好能够建立经济技术合作基金,因为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于经济技术合作的开展,尤其是初期的开展是十分重要的。这个基金将不仅用于专家考察、研讨、培训及管理机构的行政开支,而且更主要的是用于对具体的经济合作项目尤其是中小企业参加的项目提供启动资金或融资担保等。其来源主要有这样几部分:一是目前的APEC中央基金拨款,中央基金由每个成员经济体按照GDP、 进出口额、R&D等分摊;二是成员经济体的认缴; 三是一些国际组织的商业贷款;四是其它一些来源,比如日本政府单方面的100 亿日元捐款等。如果成立基金困难,那么应该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对项目的融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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