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工会组织发展与工会工作统计公报_中国工会论文

2005年中国工会组织发展与工会工作统计公报_中国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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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

2006年3月22日

2005年,各级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大力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工会组织建设状况

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成绩喜人。全国基层工会117.4万个①,比上年增加15.4万个,增长15.1%。其中企业工会77.3万个,比上年增加12.6万个,占全部基层工会的比重为66.0%,比上年增长2.4个百分点;事业单位工会25.2万个,比上年增加1.4万个,所占比重为21.6%,比上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机关工会14.5万个,增加1.3万个,占12.4%,下降了0.6个百分点。

企业工会中,公有制企业② 19.3万个,比上年增加4413个,所占比重为24.9%,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非公有制企业③ 58.0万个,增加12.1万个,占75.1%,增长4.2个百分点。

企业工会中,国有企业11.7万个,比上年增加8.47个,所占比重为15.1%,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国有独资公司2776个,减少7个,占0.4%,下降0.1个百分点;集体企业7.3万个,减少3927个,占9.5%,下降2.4个百分点;私营企业39.5万个,增加7.1万个,占51.1%,增长1.1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5万个,增加1067个,占2.0%,下降0.2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1.8万个,增加3834个,占2.3%,增长0.1个百分点。

全国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层工会64.0万个,比上年增加11.7万个,占全国基层工会的54.5%,比上年增长3.2个百分点。

全国基层工会覆盖企业、事业、机关单位233.1万个,比上年增加39.6万个,增长20.5%。其中企业172.1万个,比上年增加32.4万个,占全部基层工会的比重为73.9%;事业单位37.7万个,增加4.2万个,占16.2%;机关单位23.0万个,增加2.9万个,占9.9%。

全国工会会员人数15029.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4.5万人,增长9.7%。其中女会员5574.8万人,占全部会员人数的37.1%;农民工会员2071.4万人,占全部会员人数的13.8%。全国平均入会率为69.2%,比上年增长6.1个百分点。全国工会会员中,企业会员11141.3万人,比上年增加991.3万人,所占比重为74.2%,与上年基本持平,入会率62.2%;事业单位2708.3万人,增加178.5万人,占18.0%,下降0.5个百分点,入会率99.4%;机关1164.7万人,增加163.9万人,占7.8%,增长0.4个百分点,入会率100%。

企业工会会员中,公有制企业4589.0万人,比上年减少14.8万人,所占比重为41.2%,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人会率66.8%;非公有制企业6552.4万人,增加1006.1万人,占58.8%,入会率59.4%。

企业工会会员中,国有企业3577.3万人,比上年增加67.6万人,所占比重为32.1%,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国有独资公司135.8万人,减少34.4万人,占1.2%,下降0.5个百分点;集体企业875.9万人,减少48.0万人,占7.9%,下降1.2个百分点;私营企业3219.9万人,增加365.6万人,占28.9%,增长0.8个百分点;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09.4万人,增加24.7万人,占2.8%,与上年基本持平;外商投资企业428.9万人,增加99.8万人,占3.8%,增长0.6个百分点。

全国工会会员人数在几个主要国民经济行业的分布为:制造业5370.1万人,比上年增加498.7万人,所占比重为35.7%,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414.4万人,增加196.0万人,占9.4%,增长0.5个百分点;教育1345.8万人,增加43.4万人,占9.0%,下降0.6个百分点;建筑业833.8万人,增加123.5万人,占5.5%,增长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811.4万人,减少17.6万人,占5.4%,下降0.7个百分点;以上五个行业的会员数占全部会员总数的65.0%。

全国基层以上工会5.7万个,比上年增加9490个,增长了20.1%。 其中省级地方工会31个,地级333个,县级2861个。 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了女职工组织的有4.0万个,比上年增加4819个,所占比重为69.9%,比上年下降了3.8个百分点。

全国乡镇、街道中基层以上工会组织 2.0万个,占全国乡镇、街道总数的47.6%。

全国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专职工作人员47.7万人,兼职工作人员383.1万人。

全国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37.1万人,比上年增加918人,增长了0.2%。其中女专职工作人员11.8万人,比上年减少3454人,所占比重为31.8%,比上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全国基层工会兼职工作人员358.4万人。全国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中,专职女职工工作人员6.0万人,比上年增加5432人,增长了9.9%;兼职女职工工作人员108.7万人。

全国基层以上工会专职工作人员10.6万人,比上年增加2.1万人,增长了23.9%;兼职工作人员24.7万人。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女职工组织中,专职女职工工作人员1.3万人,比上年增加1284人,增长了10.5%;兼职女职工工作人员8.7万人。

二、工会源头参与工作

工会源头参与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领导班子成员1.1万人,其中工会主席3225人,副主席6169人。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主席中担任同级党政副职级别干部的925人,比上年增加了248人,所占比重为28.7%,比上年增长了7.7个百分点;担任同级党委常委的567人,增加了52人,占17.6%,增长了1.6个百分点;担任同级人大副主任的401人,增加了63人,占12.4%,增长1.9个百分点;担任同级政协副主席的103人,增加了6人,占3.2%,增长0.2个百分点。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正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的1643人,比上年增加了565人,所占比重为17.5%,比上年增长了5.8个百分点;担任同级人大常委的1957人,增加了369人,占20.8%,增长了3.6个百分点;担任同级政协常委的1364人,增加了277人,占14.5%,增长了2.7个百分点。

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本年度与同级政府开过联席会议的1889个,占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总数的60.1%。其中省级23个,占省级地方工会总数的74.2%,地级201个,占61.7%,县级1665个,占59.7%。

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了三方协调机制的8030个,比上年增加1346个,增长20.1%。其中省级31个;地级268个,占地级行政单位的82.2%;县级1970个,占县级行政单位的70.7%;乡镇(街道)级3147个,占建立基层以上工会组织乡镇(街道)的15.5%;村级689个,占建立基层以上工会组织村的10.2%。省、地、县三级产业系统建立三方协调机制1628个,其中省级140个、地级346个、县级1142个,分别占建立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省、地、县三级产业系统的11.4%、9.7%和7.1%。

三、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国省、地、县三级地方工会独立兴办的工会干部院校75所,同期容纳学员8.1万人。

本年度参加地方、产业工会轮训的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干部48.1万人,其中专职工会工作人员14.4万人,占29.9%。参加适应性岗位培训的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干部52.0万人次;参加地方、产业工会领导干部研讨班的5.1万人次;参加地方、产业工会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4.2万人次;参加地方、产业工会专业人才培训班的6.3万人次;参加地方、产业工会师资培训班的1.7万人次。

四、工会保障工作

工会保障工作呈现新局面。本年度全国参加联系困难职工户活动的各级领导干部160.7万人,联系职工家庭189.7万户;参加联系困难企业活动的领导干部33.9万人,联系困难企业7.8万家。

全国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基层工会20.7万个,比上年增加3.4万个,增长19.5%。全国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基层以上工会2.0万个,其中省级地方工会6个,地级工会293个,县级工会2461个,在省、地、县级工会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9.4%、89.9%和88.3%;档案在册困难职工731.6万。

全国已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的基层工会4.8万个,比上年增加1.2万个,增长30.6%;送温暖基金结存额19.7亿元。 全国已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的基层以上工会6590个,送温暖基金结存额18.4亿元,其中省级地方工会24个,占省级地方工会的80.0%,送温暖基金结存额2.1亿元;地级265个,占81.3%,基金结存额3.3亿元;县级1787个,占64.1%,基金结存额3.0亿元。

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已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2229 个, 比上年增加413个,所占比重为69.1%,比上年增长13.1个百分点。其中省级地方工会10个,占全国省级地方工会的32.3%;地级329个,占98.8%;县级1890个,占66.1%。全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困难职工380.4万人,其中生活救助118.0万人,占31.0%;医疗救助12.9万人,占3.4%;资助子女上学22.6万人,占6.0%;创业贷款3.9万人,占1.0%;职业介绍84.5万人,占22.2%;就业培训72.5万人,占19.0%;政策咨询37.2万人,占9.8%;法律援助5.0万人,占1.3%;其他帮扶23.8万人,占6.3%。本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筹集资金6.4亿元,其中政府拨款占35.9%,工会经费占22.3%,各界捐助占29.8%,其他占12.0%。帮扶资金用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资助子女上学、创业贷款、其他帮扶的比例分别为50.1%、7.9%、16.9%、12.3%、12.8%。

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开办职业介绍所2557个,累计成功介绍439.5万人次,其中下岗职工292.3万人次,占66.5%;建立职业培训机构2776个,累计培训691.5万人次,其中下岗职工476.9万人次,占69.0%,下岗职工经培训实现再就业的274.0万人次,占培训下岗职工的57.5%;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借款累计3.9亿元,获得小额借款的下岗失业人员累计14.0万人;兴办再就业基地4431个,累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90.0万人。

全国参加同级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的省级地方工会16个,占省级地方工会的53.3%;地级197个,占60.4%;县级1215个,占43.6%。

全国开办了工会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的基层工会3.8万个,比上年增加6311个,增长20.2%。参加基层工会开办的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的人数为894.9万人,比上年增加61.3万人,增长7.3%。参加医疗保险的620.8万人,占参加基层工会职工互助合作保险总人数的69.4%;参加养老保险的301.2万人,占33.7%;参加工伤保险的272.4万人,占30.4%。本年度享受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待遇的86.8万人,占参加职工互助合作保险总人数的9.7%;职工互助合作保险赔付金额5.5亿元。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结存额19.0亿元。

全国开办了工会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的基层以上工会1745个,参加人数为1505.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1008.9万人,占参加基层以上工会职工互助合作保险总人数的67.0%;参加养老保险的138.8万人,占9.2%;参加工伤保险的259.1万人,占17.2%。

五、工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

工会推动建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业中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65.4万个,所占比重为38.0%;签约职工5771.4万人,占已建工会企业职工总数的48.6%;其中签约农民工910.8万人,占已建工会企业农民工总数的39.5%。

全国签订集体合同75.4万份,比上年增加10.7万份,增长16.5%;覆盖企业137.8万个,比上年增加1.9万个,增长1.4%;覆盖职工10384.0万人,比上年增加575.3万人,覆盖率为58.0%,比上年增长5.9%。其中,由企业单独签订的集体合同64.1万份,覆盖职工7343.3万人;区域性集体合同8.4万份,覆盖企业70.0万个,覆盖职工2679.8万人;行业性集体合同2.9万份,覆盖企业14.5万个,覆盖职工1082.9万人。

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2万份,覆盖企业41.4万个,覆盖职工3531.2万人。其中,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2.8万份,覆盖职工2925.4万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6万份,覆盖企业17.1万个,覆盖职工558.3万人;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575份,覆盖企业3.4万个,覆盖职工154.8万人。

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中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68.6万个,比上年增加14.5万个,增长 26.7%;覆盖女职工2783.3万人,比上年增加325.7万人,增长13.3%。其中企业59.0万个,比上年增加11.2万个,所占比重为34.3%,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覆盖女职工2402.6万人,比上年增加212.1万人,覆盖率为54.9%,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

六、工会民主管理工作

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的43.2万个,比上年增加6.3万个,所占比重为42.1%,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覆盖职工8263.8万人,比上年增加427.4万人,覆盖率为56.1%,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

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中,公有制企业10.1万个,占公有制企业工会所在单位的52.3%,覆盖职工3368.5万人,占公有制企业工会所在单位职工的70.3%;非公有制企业32.8万个,占56.5%,覆盖职工4895.2万人,占69.2%。

本年度召开了职代会的企事业单位34.3万个,比上年增加3.7万个, 占已建职代会制度企事业单位的79.3%,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本年度培训职工代表262.9万人,占职工代表总数的30.6%。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20.4万个,占建立职代会总数的47.3%。实行了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22.6万个,占建制单位的52.3%。开展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的24.7万个,占建制单位的57.1%。职代会审议年度报告和企业规划的21.3万个,占建制单位的49.4%。职代会审议或决定事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24.7万个,占建制单位的57.2%。职代会开展职工代表巡视活动的9.9万个,占建制单位的22.9%。

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36.4万个,比上年增加4.8 万个,所占比重为35.5%,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覆盖职工7503.6万人,比上年增加442.4万人,覆盖率为50.9%,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实行厂务公开的公有制企业9.1万个,占建立了工会的公有制企业的47.4%,覆盖职工3219.4万人,占已建工会公有制企业职工的67.2%;实行厂务公开的非公有制企业16.3万个,占28.1%,覆盖职工2804.9万人,覆盖率为39.7%。

全国建立了工会的公司制企业中有5.8万个建立了董事会,比上年增加1685个,所占比重为9.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企业2.9万个,比上年增加4799个,所占比重为49.1%,比上年增长7.0个百分点; 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2.6万人,增加843个,占44.8%,增长0.2个百分点。 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公有制企业2421个,占建立董事会公有制企业的55.6%;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2.6万个,占建立董事会非公有制企业的48.5%。

全国建立了工会的公司制企业中有4.3万个建立了监事会,比上年增加639个,所占比重为6.8%,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建立职工监事制度的企业2.4万个,比上年增加6599个,所占比重为57.0%,比上年增长14.9个百分点;工会主席进入监事会的2.1万人,增加491个,占50.3%,增长0.4个百分点。 建立职工监事制度的公有制企业2215个,占建立监事会公有制企业的59.9%;建立职工监事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2.2万个,占建立监事会非公有制企业的56.8%。

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不断强化。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22.3万个,比上年增加4.1万个,所占比重为21.8%,比上年增长1.2个百分点;覆盖职工6016.1万人,比上年增加434.9万人,所占比重为40.8%,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分公司、分厂、车间一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42.4万个,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154.5万人; 本年度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受理举报案件3.4万件。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1.8万个,比上年增加2290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的31.0%,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17.2万人,比上年增加4.6万人,增长36.0%;本年度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受理案件2.5万件。

本年度全国工会参加安全生产检查225.4万次,其中企事业工会207.0万次,基层以上工会18.3万次;基层以上工会提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意见24.3万条;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7.7万件,其中企事业工会5.6万件,基层以上工会2.1万件;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项目8.5万项,其中企事业工会7.1万项,基层以上工会1.4万项。

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执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及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有关规定的31.3万个,所占比重为30.5%,覆盖女职工2441.6万人,覆盖率为43.4%;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执行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间关于体力劳动强度等方面有关规定的36.3万个,所占比重为35.4%,覆盖女职工2752.5万人,覆盖率为48.9%。

八、工会法律工作

工会法律工作取得新成果。全国省、地级地方工会参与制定地方法规240个,其中涉及职工权益的法规166个,占69.2%;涉及工会权益的法规50个,占20.8%,工会参与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除法规外)698个。

全国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基层以上工会5088个,比上年增加620个,增长13.9%。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了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有17.0万个,比上年增加2.1万个,所占比重为16.6%,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覆盖职工4377.4万人,比上年增加23.6万人,覆盖率为29.7%,比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本年度全国企事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受理违法、违规案件1.8万件,其中工会自行处理的1.2万件,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的1793件。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9486个,比上年增加1212个,所占比重为16.7%,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本年度基层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受理案件3.5万件,其中工会自行处理的2.1万件,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的7555件。

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3.1万个,比上年增加3.5万个,所占比重为22.5%,比上年增加0.4个百分点,覆盖职工5940.7万人,比上年增加374.3万人,覆盖率为40.3%,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本年度全国企事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19.3万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9002件,比去年增加了2250个,所占比重为4.7%,比上年增长了1.1个百分点;调解成功4.2万件,减少1.3万件,占21.7%,下降6.6个百分点。全国设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891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组织总数的15.6%,本年度受理劳动争议6.5万件,调解成功5.1万件,占受理争议总数的79.2%。

全国劳动争议仲裁组织④ 3138个,专职仲裁员7424个,兼职仲裁员1.3万个。基层以上工会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的工会干部5572人,其中受聘3775人,比上年增加1117人,受聘率67.7%,比上年增长5.1个百分点。基层以上工会受聘的劳动争议仲裁员占全国兼职仲裁员总数的29.2%。本年度工会劳动仲裁员参与处理仲裁案件2.2万件,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总数⑤ 的7.0%,增长1.3个百分点。

全国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基层以上工会3856个,比上年增加866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组织的6.8%,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本年度为职工提供咨询代书等服务8.5万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万件,处理1.7万件,结案率54.2%。

全国基层工会领取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37.6万个,比上年增加11.5万个,所占比重为32.0%,比上年增长6.4个百分点; 工会法人领取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13.9万个,占36.8%。

九、工会经济技术工作

工会经济技术工作贡献突出。全国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的企事业工会10.7万个,占全国企事业工会的10.5%;覆盖职工4026.4万人,占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27.3%;覆盖班组95.6万个。

本年度全国企事业工会组织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601.7万件,其中已实施301.7万件,占50.1%,已实施合理化建议创造(节约)价值折算金额300.7亿元;技术革新项目21.8万项;技术发明项目3.8万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项目4.9万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1543.0万人次,占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的10.5%,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67.2万人,占参加培训总人数的4.4%。 参加企事业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的职工2860.6万人次,占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19.4%;参加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的职工1101.1万人次,占7.5%;参加技术培训的职工2232.8万人次,占15.2%。

全国职工技协组织2.3万个。本年度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开发项目3.9万项;推广新技术项目2.8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项目6.3万项,成交金额47.5亿元;组织帮扶困难企业2922个,帮扶困难企业项目5673项。

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有技术工人1224.2万人,其中高级工347.1万人,技师92.4万人,高级技师23.6万人。

本年度全国评选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969人,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7个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6人;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8万人,地级6.6万人。

十、职工文化体育和工会宣传教育工作

职工文化体育和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蓬勃开展。全国基层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2.3万个,馆藏图书1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1.2万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1.3万个。

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1524个,馆藏图书1 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306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210个。全国基层以上工会拥有直属文化协会585个,会员48.3万人;直属体育协会461个,会员123.5万人。

基层以上工会表彰的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1.1万个,表彰的知识型职工标兵和先进个人2.5万人。

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拥有独立举办的职工教育机构862所,在校人数62.8万人,其中职工高等院校38所,占4.4%;职工中专51所,占5.9%;职工(业余)学校287所,占33.3%;各级工会单独或利用学校开办各类职工培训中心177所,占20.5%。

十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建设有了新起色。全国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55.5万个,比上年增加8.5万个,占全国基层工会的47.2%,比上年增长1.2个百分点;配备了专职经费审查干部的基层工会7.1万个,占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12.9%;本年度开展了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审查的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35.9万个,占经费审查委员会的64.7%。

全国基层以上工会设有资产管理机构7939个,比上年增加1976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的14.0%,比上年增长1.4个百分点;设有经费审查委员会2.6万个,比上年增加3978个,占基层以上工会的45.4%,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地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省级31个,地级307个,占地级地方工会的94.2%,县级2428个,占县级地方工会的87.1%;设有经审会办公室的7624个,比上年增加1331个,占经费审查委员会总数的29.6%,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

全国基层以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本年度开展了对同级工会预、决算审查工作的1.4万个,占55.1%,开展了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1.3万个,占52.3%;开展了对下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1.1万个,占41.0%,开展了对直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8787个,占34.1%。

十二、工会国际工作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工会国际工作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创新发展。全国基层以上工会(不包括全总一级,下同)本年度接待应邀来访的国际交往代表团315个,来访人员3455人;应邀出访的国际交往代表团269个,出访人员2066人; 接待应邀来访的业务考察代表团580个,来访人员7408人;应邀出访的业务考察代表团316个,出访人员2827人。

注释:

① 本公报中关于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情况的总量统计数据中包含西藏,但分布数据和工会专项工作覆盖的职工人数中均不包括西藏。

②③ 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公有制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

④⑤ 数据来源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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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工会组织发展与工会工作统计公报_中国工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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