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具有多次性计价的特点。作为工程造价预算审计人员应该熟练掌握专业 的审计知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的审计原则认真进行审计,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来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复杂问题。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核;变更;索赔
1引言
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多种原因,经常会存在着一些变更,那么在设计时就应该留有一定的变更的余地,同时也需要建立一个系统的变更索赔方 案来处理索赔的事务。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招 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就出现工程变更,任何工程上的变更势必会影响到工程的正常运行,都会对工期、造价、成本等产 生影响,增加工程的资金收入,进而影响工程的整个造价。
2工程变更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工程造价的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定编费和税金组成,它包括合同价款、追加价款和其它款项。合同价款系指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完 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追加价款系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索赔等增加的合同价款以及按合间条款约定的计算片法计算的材料价差。 其它款项足指在合同价款之外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在一般工程中,工程变更索赔所增加的工程价格在结算价格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因此,做 好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增减的调整工作至关重要。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可避免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变更记录连同变更价款的计算应建立 保证有关资料完整、及时、合理的制度。
2.1工程变更的原因
工程变更一般有以下原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含的任何工作的数量;省略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改变台弼中任何工作的性质和种类;改变 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实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
2.2工程变更的程序
项目工程是一个投资大、涉及单位复杂的,变更的发生是经常性的。工程变更既可由业主提出。也可由承包商提出,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 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需经原批准的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 原设计部门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承包方接到建设单位的变更通知后,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变更施工。二是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承包商提 出变更申请,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承包商在确认后14天内,应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报告。若14天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和工期 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和工期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方的工程价款和工期的变更后,应于14天内予以审核和确认,无 正当理由不按时审核和确认,则自变更报告递交之日起14天后,视为工程变更价款和工期已被确认。
2.3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一般分为三类:一般变更、重要变更、重大变更、并且各级监理部门对变更的审批权限不同。
3工程索赔的处理要求
施工索赔一般是指合同一方向另一方申请或要求自己认为应有的但尚未得到的权利或付款。索赔是双向的,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 可向承包商索赔。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一般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就已经反映出来了。如:防止承包商违约的预付款担保和履约担保。承包商在 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程的拖延工期索赔等。而此处所讲的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这种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 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而要求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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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索赔的原因
工程承包是一种风险承担,就承包商而言,其费用一般在五种费用之内即:工程直接成本、工程间接成本、利润、税金及其它,前四种是可 以预见的,而第五种是不可预见的,也是风险所在。在这种费用上,由于承包商某些素质上的差异,各自的结局相去甚远,产生了盈、平、 亏多种排列组合。工程项目由于工期较长,规模较大、战线也长,受交通、气候影响较大,常常造成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而增 加了工程成本。作为承包商由于非自身过错或疏忽,且属于应由业主承担的责任,由于这种情况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的增加,可向业主提 出索赔,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业主,也不希望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将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及大笔应急费等都包括到报价中,而宁愿在 实际发生后再由自己赔偿支付此笔费用。因此,索赔是合同双方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也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平衡双方权益的一种有效 措施。对于承包商一般索赔原因有以下几种:第一,项目投标时难吼预见的情况,如异常气候、外界障碍、战争、暴乱、物价上涨或通货膨 胀、政府政策、法令、法规的变更或修改等。第二,由业主责任引起的。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人合同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施工现场的出入 和占有权;未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付款;未及时、充分提供外部条件,如:开工前期手续未办妥就匆匆开工,被有关执法单位停工;未按时 提供设计图纸;业主违约使合同中途停止。市政工程也是一种“产品”,所以承包商要想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应得的费用,特别是索取合 同外费用,必须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原则提出索赔。
3.2索赔的程序
3.2.1申报费用索赔意向
索赔事件发生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提交费用索赔意向报告(使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表格)。同时抄报业主。
3.2.2收集资料、详细记录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施工员等及时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记录,收集有关资料。
3.2.3提交费用索赔的申报表报告
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提交费用索赔申请报告,并将副本送交业主。费用索赔报告的内容包括:费用索赔申请单、费用索赔 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及索赔款项的额度、各种费用清单一览表及与索赔事件相关的文件证明资料。
3.3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二种
3.3.1修正费用法
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段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 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段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修正,可比 较合理地计算出因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
3.3.2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又称分项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被广泛采用。由于索赔费用组成的 多样化,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其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有所不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结束语
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造价审核工作非常有必要,这是保证工程能够很好的开展施工工作,完善施工项目的前提。因此,对于工程施工中 遇到的造价审核的变更和索赔问题,不能敷衍了事,需要认真对待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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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颖慧.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相关理论的思考[J].民营科技. 2010,(06):155.
论文作者:姚宇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2
标签:承包商论文; 工程论文; 费用论文; 价款论文; 工期论文; 合同论文; 业主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2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