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损人利己思想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损人利己论文,试论论文,客观论文,思想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547(2008)06-0160-03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道德建设的支撑。开展“八荣八耻”的教育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之一。在社会生活中减少和克服损人利己的思想是我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所要达到的一个目标。而要达到这个目标,探讨损人利己思想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必要的。损人利己思想一般是指那种把个人利益放在社会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之上,不惜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从而满足自己私欲的思想,有时也称作为自私自利或个人主义思想。以下笔者主要对损人利己思想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做出一些探讨。
一、人们之间物质利益的矛盾是损人利己思想产生和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
在任何社会中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总是存在着相互矛盾、对立的方面。这种矛盾对立的关系包括:1.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2.个人利益与群体的利益之间的矛盾。3.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
笔者认为,社会生活中个人利益与他人的、集体的(或者是整个社会的)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的矛盾是损人利己思想产生的一种客观物质基础。当然,这并不是说只要存在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就必然会产生损人利己的思想。损人利己的基本内容就是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私利。由于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当一个人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关系的时候,这种思想和行为就体现了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思想;当一个人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这时就可能会产生损人利己的思想和损人利己的行为。
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人,他的道德观念的形成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道德观念对他的影响,二是他在社会实践中自发形成的道德观念。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反映。道德观念从主体上看,分为群体的道德观念和个人的道德观念。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这种经济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体现了人们共同利益的一致性,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团结互助、奉行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的道德,这种道德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群体意识。它要求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有机的结合,在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使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从而奉行包括团结互助思想在内的集体主义观念。但是还应看到,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和主导地位的道德是这个社会中的统治阶级为了反映本阶级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反映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关系的利益)而制定和提倡的道德标准。它与统治阶级内部每个成员在自己个人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道德标准是有所不同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活的个人,在他没有接受适当的系统的集体主义思想教育的时候,他自己头脑的道德观念的形成则带有一定的自发性。
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依然还存在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当人们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的时候,就可能会产生损人利己的思想和损人利己的行为。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和损人利己思想的形成往往带有一定的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是形成人们道德观念的途径之一。
以下笔者对这种基于人们利益之间的矛盾关系而产生损人利己思想的机制做一些探讨。
二、损人利己思想自发形成的机制
在前面的分析中笔者已指出,在社会生活中,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是产生损人利己主义思想的客观基础。但是仅仅存在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并不必然会产生和形成损人利己的思想。损人利己思想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它的形成也需要一定的机制。下面以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为例,对损人利己思想自发形成机制做一些分析。
个人利益反映到人的头脑表现为个人利益观念,整体利益反映到人们的头脑表现为整体利益观念。这时仅就这两种观念来说还不是道德意义上的损人利己思想或集体主义思想,还不是道德观念。但是当客观存在着的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矛盾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就构成了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这时在人们的头脑中就有一个如何对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人们对如何处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所做的选择就是一种价值判断,就是一种道德观念了。
人们头脑中的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在什么条件下会形成自发的损人利己思想,又在什么条件下会形成自发的集体主义思想呢?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至少应当研究以下几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一种因素是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经济关系(物质利益关系)中的具体情况。从总体上看,虽然每个人在以公有制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生活,但是因为个人所处的具体的社会环境不同,这种具体的环境对于他的头脑中的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的影响是不同的。一个人如果置身于集体之中,在集体大家庭中共同劳动、相互交往,集体大家庭的力量和温暖处处影响着他,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整体利益的观念就强些。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即头脑中的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进行矛盾运动的时候,就可能会使整体利益观念居于主导地位。例如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这时这个集体的每个成员,从领导到其他个人对他从各方面关心帮助,这样他的集体观念或整体观念在头脑中的烙印就深一些。这样,当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进行矛盾运动的时候,就往往会使整体利益观念居于主导地位,从而形成自发的集体主义思想。而一个人虽然置身于集体之中,但这个集体中的人对他却漠不关心,或者在这个集体中的人们为了某些利益(例如分房、调工资、奖金分配、工作的安排等等)而斤斤计较、你争我夺,不顾别人的利益,那么这时整体利益观念在他的头脑中就会淡薄。此时个人利益观念就强一些,就可能会占据主导地位,使整体利益观念让位于个人利益观念,就可能会在他们头脑中形成自发的损人利己思想。当然,无论是形成自发的集体主义或损人利己思想,往往都不是经过一件事,一次思想上的矛盾运动就完成的,而是多次反复的过程。
其次,影响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矛盾运动的另一因素是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道德观念。笔者在这里主要是分析这些业已存在的道德观念,如何影响人们头脑中自发形成的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从而影响个人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一个人当他头脑中的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进行矛盾运动的时候,往往具有自发性,因而是不稳定的。这时当一种道德观念影响到他,这种道德观念与他头脑中的自发形成的个人利益观念或整体利益观念结合以后,这时他的道德观念就可能发生很大变化。当损人利己思想影响到他的时候,这种思想就会与他头脑中自发形成的个人利益观念结合起来,从而使个人利益观念变得强大起来,相比之下本来就是自发的,不稳定的整体利益观念就显得薄弱。从而在个人利益观念在同集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中就可能会占据主导地位,这样就可能会在头脑中形成损人利己的思想。反之,如果影响他的不是损人利己思想而是集体主义思想,那么他的整体利益观念就会增强起来,就可能在个人利益观念和整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中使整体利益观念居于主导地位,就可能在头脑中形成集体主义思想。
以上对影响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矛盾运动的两个条件分别做了分析。应当指出,这两个条件不是孤立存在的,往往是同时影响着一个人道德观念的形成。
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损人利己思想产生的基础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上的阶级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突出地表现为人们在经济关系上的矛盾和对抗。这种矛盾和对抗反映到人们的观念中就会形成损人利己的思想。
“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作为统治阶级的剥削者在处理与被剥削者关系的时候一般来说都是奉行者损人利己的思想的,而且这种思想还会延伸到处理剥削阶级内部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甚至借助于剥削阶级思想在社会生活中的统治地位在全社会扩散。同时也应当看到,在一个社会中不仅有统治阶级的道德观而且还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不仅有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而且还有不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这是因为人们头脑中的道德观念不仅受到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道德观念的影响而且他们会从他们所处的具体环境中汲取道德观念。
恩格斯在批评费尔巴哈所谓“适用于一切”社会的道德论的时候指出“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于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3]在阶级社会中由于人们所处的经济地位、社会关系的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道德观念。例如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们处于被压迫的地位,为了反抗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他们也会团结起来,相互帮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形成团结互助,舍己助人的道德观念。在各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中,广大劳动人民特别是无产阶级,以及历史上出现的为人类进步事业而献身的爱国主义者、民族英雄、革命家、思想家、科学家等等先进人物,他们一般都有着与剥削阶级所奉行的损人利己思想相反的比较高尚的道德品质。
总之,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是作为统治者的剥削阶级的道德观念,其中包括损人利己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念的产生主要是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经济利益的对抗所决定的。同时,在这种社会中也依然还存在被剥削阶级、广大劳动人民的包括团结互助,舍己助人在内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念主要是由被剥削阶级(广大劳动人民)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四、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损人利己思想产生的基础
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这种社会关系要求人们奉行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包括团结互助思想在内的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要摆正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坚持为人民服务、团结互助的道德准则,反对损人利己的道德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在这个社会居于统治地位,因此,在这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观点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包括团结互助思想在内的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这种利益之间的矛盾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就构成了个人利益观念与他人利益观念之间的矛盾运动,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可能产生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行为。这是因为:
首先,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们并不像蜜蜂那样凭着本能去工作和生活,人们在社会生活具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性,他们在而对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时候他可以选择团结互助,先人后己也可以选择“损人利己”。当社会主义的正确的道德观念在人们的头脑还没有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人们的选择往往带有很大的自发性。这时人们有可能做出损人利己的错误选择。
其次,应当看到损人利己思想和行为的落脚点是个人利益。每个人都有个人利益,它是与个人的生理需要和生物本能相联系的。人之初,性非善,亦非恶。然而,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都愿意自己生活得好一些,都愿意从社会获得更多的个人需求。这种生物本能还不是道德意识和观念,但它作为一种需求是通过个人利益表现出来的,这就会使个人产生一种自发地追求个人利益的愿望。如果他还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就可能会在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关系的时候做出错误的选择,就可能会在头脑中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中,使个人利益观念居于主导地位。当个人利益观念支配或“战胜”了整体利益观念的时候,他就可能会通过“损人”达到利己。从而使他自发地产生损人利己思想和损人利己的行为。
再次,人们对正确的道德观念的接受和实施需要一个过程,甚至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在社会主义时期人们头脑中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思想的形成主要依靠社会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人们对正确的道德观念的接受并不像人们接受几何学的定理那样容易。这是因为对一个正确的道德观念的接受和实施往往涉及到他的个人利益,与他对个人利益的取舍相关。自然界中的许多生物(例如蜜蜂)凭着自己的生物本能就能为集体贡献力量。而人凭着自己的生物本能却不会主动为整体或他人贡献力量(母爱等除外)。当个人按照集体主义思想为他人、为社会主动贡献力量的时候,就要使个人利益服从于或让位于整体利益、他人利益。这时往往就是对个人需求的一种限制和克服。例如当一个人主动帮助别人、为他人做出奉献的时候,从人的生存本能来说,这需要对个人某些生活需求的克制、对个人利益的克制。当一个人舍己救人的时候,甚至会牺牲个人生命这个最大的个人利益,这时人们是通过放弃个人的生命去实践“舍己救人”这个高尚的思想。就人的生存本能来说,放弃个人的生命是一个痛苦的选择。只有人们在一种正确的集体主义道德观念的指导下,才能正确地限制和克服自己的生物本能需求。因此,人们对集体主义观念的接受,对损人利己思想的克服往往是一个艰苦的过程。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人们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为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之间在利益上还有相互矛盾的一面,还存在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由于这种利益之间矛盾的存在,当人们在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的时候,就有可能做出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错误选择,就可能会自发地产生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行为。
同时还应当看到,社会主义社会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旧社会中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还残存在社会主义社会。在当今国外的剥削阶级的损人利己也会通过国际的各种交往渗透到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些是社会主义社会中损人利己思想的一个重要的来源。
一方面是已经作为社会意识存在的旧社会的或者国外的剥削阶级道德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在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关系的时候而自发的产生的损人利己思想。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损人利己思想产生的两个方面的来源。因此,我们不能就认为社会主义损人利己思想的产生和存在仅仅是由于旧社会的或国外的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这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认识。
总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虽然结束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根本对抗,但它并没有结束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如果人们不能正确处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就可能自发地产生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行为。并且由于我们社会中还遗留着旧社会的思想和存在着国外腐朽思想的影响。在这种情况,如果我们放松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的教育就有可能使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行为大量存在甚至泛滥起来。为使大家树立集体主义思想,我们一方面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每个人都能感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从而增强包括团结互助思想在内的集体主义的观念。另外,我们要经常不断地、大量地向人们的头脑中灌输正确的道德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在个人利益观念与整体利益观念的矛盾运动中,让整体利益观念在头脑中居于主导地位,从而产生和形成集体主义思想,使人们能够用集体主义思想指导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践。要做到这一点,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进行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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