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湾《停车场法》简介(论文文献综述)
孙国生[1](2019)在《浙江省宁波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导致城市公共停车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为了更好的研究和解决城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本文以宁波市停车为例,从公共服务视角出发,对城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调查和研究。论文将从不同层面与角度创新性的从公共服务的理论,利用公共治理等多重理论来分析解决城市停车问题,提出科学可行性的的对策与措施。论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查、人物访谈等方法,首先对城市停车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考察,并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次对城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概述,主要包括城市公共停车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停车服务控制因素、公共服务理论是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的理论基础;接下来就是通过对宁波市城市停车问题的调查、分析,总结出宁波城市公共停车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停车场设施配建不足、违法违停现象严重、部分小区和商业广场停车设施依旧落后、停车管理不够规范、智能化停车诱导系统推广力度不够、倡导文明停车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停车问题从规划设计建设之初到后期组织管理,存在于多个层面和角度,因此,这些问题是造成了宁波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的发生的根源所在。针对以上公共停车服务问题产生的根源,该论文将主要从三个层面系统提出解决城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提升路径。规划层面:主要有城市停车特征结构与停车的供求关系的分析、实施停车专项规划、出台城市交通规范化最新指导文件;技术层面:优化包括建立停车诱导系统、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使用停车自动收费系统,推行IC卡、咪表、支付宝或微信等最新付费方式等;管理层面:包括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的法规、运用价格机制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等。只有三个层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多部门联动执法综合治理,才能深入有效的解决和改善城市停车过程中面临的棘手问题,保障城市交通绿色可持续发展。
王笛扬[2](2018)在《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人均购买能力的提高,在消费升级的市场背景下,汽车这一大件动产价格逐年降低,人均汽车拥有量不断攀升,因而车位逐渐成为人们购买商品房时更为关注的对象。但是,由于住宅小区停车位供给不足,停车位稀缺性增加,关于停车位的权利归属争议也因而不断发生。对此,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通过其中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立了初步的停车位权利归属规则,但是规定较为模糊,既未区分类别,也无细致规则,很难解决日常生活中纷繁复杂的停车位权属争议。2009年,经过对过往审判案例的总结,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司法审判的实践经验制定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实践中停车位权属争议增加了一些基本的裁判规则。与此同时,北京市、苏州市、海南省等具有地方立法权限的地区也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制定了各自关于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地方性立法,为停车位权属制度作出了卓越的探索。然而,由于立法制度与法律效力的局限,当下停车位权属制度仍存在重大问题。本文将通过对当下常见的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争议进行分析,结合关于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具体法律规定,总结相关司法裁判案例的经验,为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建议。本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对当下的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问题从多方面进行概括阐述。首先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概念和特征,列明停车位的主要类型,主要包括四种:建设规划停车位、地面公开停车位、人防停车位、架空层停车位,并对每种停车位的类型及其权属规则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其次,阐述当下关于停车位权属问题的理论争议,逐一说明合同约定说、业主共有说、开发商所有说、面积公摊说等不同的理论的具体内涵,并对其中的合理性与缺失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总结我国现行关于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立法,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以《物权法》为代表的全国性立法,二是以北京等地为代表的具有先进经验的地方性立法,其中包括《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律对于各自区域内的住宅小区权属问题的解决与权属制度的建设,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通过对全国性和地方性立法所体现的权属制度进行审视研究,总结出目前我国关于停车位权属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通过对聚法网最新案例库进行关键词搜索,取得近四年以来经过二审的停车位权属争议典型案例九则,通过对九则案例的争议要点分解,对其中的停车位类型、裁判理由、裁判依据等关键要素进行总结分析,得出近年主要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争议案件的特点:一是产生争议的住宅小区停车位类型多样,二是在裁判案件中,开发商受法院支持比例较高,三是裁判案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过于原则,缺少具体的规定。三个特点昭示了当下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法律规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缺位。第四部分,运用比较法的方式,对美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法律规定进行汇总分析,透视其制度特点与本质,对比不同法律制度在此问题上的异同点,归纳总结,明确境外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及其立法背景,并选择其中具有参考性的法律制度经验加以借鉴。第五部分,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的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出有价值的立法建议,主要包括:明确并细化《物权法》七十四条中“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等规定、确定人防停车位的权属规则、全面构建小区停车位的登记制度与预购登记制度、建立多类别停车位制度等。期望通过改良现行法律规定来从制度层面解决目前存在的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争议。
秦祖伟[3](2017)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研究》文中指出人类社会正步入生态文明建设时期,生态文明产生于人类对工业文明导致的全球生态危机的检讨和应对。作为人类文明迄今最为高级的一种形态,生态文明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复杂的特征。城市交通具有丰富内涵和特征,城市发展与城市交通之间关系密切。在保障城市交通良性发展进程中,立法发挥着重要和基础性的作用。城市交通面临的生态问题突出,生态交通以及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化,是人类在历史进程中反思生态危机的结果。生态文明是城市交通立法的指导思想和价值目标,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化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古代的道路交通法规,历史悠久,但发展较为缓慢。一些观念对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有一定正面作用,人们已经认识到遵循自然规律的必要性。到了近代,随着汽车的进口,开始进入现代交通,迫使当局制定法规来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加以管理,但对资源环境等关注较少。新中国建立之后,交通立法进程大致经历了奠基、徘徊、曲折、发展完善四个阶段,取得了显着的成就。随着近年来全球生态危机的出现,面对城市交通所关涉的资源、环境和拥堵方面生态问题,城市交通立法理念还限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观(物本主义)的窠臼,交通制度设计上过于重视机动车方利益的维护,距生态文明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随着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恶化和资源短缺形势越来越严峻,西方发达国家不仅产生了生态交通的理念和实践,而且有关生态交通的立法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在生态交通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运行通畅等方面,欧盟、美国、日本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无论从法律起源,发展历程,还是法律体系的内容等方面,对中国城市交通法律体系建设均具有较多有益启示。城市交通立法的理念应当实现生态化,即在立法中将法律的价值取向由人与人的社会秩序扩展至人与自然的生态秩序。要求城市交通立法以“人与自然和谐”、“以人为本”、“权力制约”和“公平正义”为理念。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基本原则,无论是标准,还是特征,都缺乏研究。为了体现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理念和价值追求,我国城市交通立法基本原则应由“交通可持续发展”、“交通便捷”、“交通环境民主”、“共同责任”和“合法性”等五个原则共同构成。这些理念和原则,为城市交通具体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指导方针。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模式选择,应该遵循从部门主导立法到问题导向立法、从地方各自立法到区域协作立法、从传统立法到生态立法的转变。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之法律体系,应该由国际条约、宪法、交通基本法、交通专门法、交通相关法有机统一进行建构。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具体制度构建上,形成土地和能源节约的交通资源节约制度,噪声改进、机动车尾气排放完善、废旧机动车回收健全的交通环境友好制度,需求约束、供给保障、管理优化的城市交通运行通畅制度。上述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法治化提供制度基础和前提。
张振安,张丽娟[4](2016)在《地方停车管理立法思考——以三亚市为例》文中提出停车问题已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相关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将不失为一种选择。三亚市应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进行停车管理立法,解决城市停车问题,促进停车产业发展,推进地方行政法治建设。
李雪梅,许红[5](2016)在《鼓励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民营化的国内外政策比较》文中研究说明近年,中国大中城市相继推出鼓励路外停车设施建设民营化的政策。民营化可以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即改善纳税人资源的性价比的前提下,解决静态交通问题,促进停车产业的独立成熟。大多数产业的兴起离不开政策的扶持,而适时适用的政策需要政府的前瞻力与决断力。本文通过比较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大中城市相关民营化政策,借鉴既成功解决停车问题又成功促进停车产业发展的国家或地区的经验。中国应该积极学习日本的制度体系和美国的市场化措施,寻找改进中国停车设施民营化政策的切入点,强调停车设施的供给和运营环节的同步市场化以建立合理的获利机制,促进停车产业化。
洪家殷[6](2015)在《论行政调查中之行政强制行为》文中研究说明行政调查系指行政机关为达成特定之行政目的,所从事之各种资料搜集活动。行政机关于从事行政调查时,依据"职权调查主义",不受当事人主张之拘束,并承担调查事实之责任。惟有调查遇有困难,可由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提供协助,但对事件之澄清责任仍应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若未尽协力义务,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得强制其履行。任意性之调查行为不具处分性,无"行政执行法"之适用。间接强制之调查行为应属行政处分。违反此种协力义务者应受行政罚上之罚款作为制裁之手段,故不得再依"行政执行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接强制之调查行为属事实行为,但事先要求当事人接受调查之行为,应仍具处分性,应受"行政执行法"之约束。直接强制调查行为在法律保留之要求上较无疑义,惟调查时应遵守比例原则和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于从事行政调查时,法律若未有赋予其得强制进入之权限,则行政机关原则上仍不得采取强制进入之方式。行政调查于声请令状后皆可从事行政搜索,于个别法律之规定中,单独明定得声请令状实施行政搜索应有容许空间。有关临时进入检查,应践行通知之程序。惟基于较为重大之公益之考虑,且经事先通知将无法达到调查目的之情形,应可容许有不经事先通知之临时检查。倘当事人拒绝放行,须视此种调查是否有得直接施以强制力之规定而定,若法规允许,自得以强制力排除当事人之阻碍,否则仍只能以间接制裁之方式。当行政机关已进入关系人之场所实施检查时,不论是否以直接强制力进入,除进行相关检查外,原则上不得附带从事搜索行为,或对相关证据予以扣留。
王慧[7](2015)在《我国停车管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私家车的数量日益增多,城市交通环境日益恶化,现在停车难和停车管理难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停车难也成为新的“城市病”。长期以来,许多城市的政府以及市民关于停车问题普遍缺乏重视。另外,现在城市普遍缺乏健全的停车管理的体制、全面的停车管理的力度、严厉的停车处罚的措施,这也就造成了广大的市民对停车管理的理念较为淡薄,对于守法遵章的停车意识较为薄弱,因此当前城市中的违章停车现象十分普遍。除此之外,占道停车现象比较严重、停车处罚中也存在问题。停车问题的不当处理不但会加重城市交通的负荷,而且也会降低城市经济社会的效率。停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颇多,针对停车管理问题解决对策也有很多。而本文主要是以停车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停车管理与法律相关理论为支撑,对停车管理资源论中自备车位理论、政府负责理论、市场负责理论进行梳理,同时对停车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进行分析。通过对停车管理资源理论与停车管理管理治理论的理解,具体分析停车管理中主体、收费以及处罚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停车管理主体方面主要是明确停车管理的主体,以及其责任的承担问题。确定具体停车管理部门,分析其具体职权和责任。通过对停车管理责任的法理依据的分析来明确停车管理的归责原则。停车管理收费方面主要是界定停车管理收费的性质,停车管理收费分为路内与路外两种方式,对这两种方式的性质分别进行分析。通过对不同停车管理收费方式性质以及停车收费目的的分析,来明确对其的管理方式。同时,分析成本与收益相适应原则、受益与负担对等原则、供给与利用效率原则三种定价原则来规范停车收费。停车管理处罚方面主要是对处罚目的与原则、处罚的程序以及处罚的方式的分析。通过对停车处罚目的的分析,以及对行政处罚原则的理解,确定停车处罚应遵循的处罚原则。停车处罚主要是对违章停车的处罚,而处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因此对两种处罚程序进行分别分析。停车处罚的方式对于停车问题的解决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对罚款、拖移两种处罚方式进行系统分析,进而明确各种处罚方式的具体运用。
苏奎,郑喜双,招玉华[8](2013)在《台北市停车场管理现状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通过对台北市停车场管理进行系统性分析,总结了台北市停车管理特点,特别是从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费率调整测评期限以及调整条件、方法和程序等方面,对台北停车收费动态调整机制进行详细介绍。
陶希东[9](2012)在《特大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问题、经验与策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城市化和交通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正在迎来一个崭新的汽车社会,随之而来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难也越来越成为城市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特大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了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提出了优化我国特大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策略。
周维[10](2011)在《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作为城市的自然资源在经济、环境、民防等建设及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金融中心,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但是,上海城市用地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上海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向地下要空间,有效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促进地上地下协调发展,缓解上海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多种矛盾,把上海建设成为立体化、现代化的城市,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外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会出现地下空间开发的高峰。根据2009年统计数据,上海人均GDP已超过11000美元,已具备大规模开发地下空间的经济实力。地下空间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开发利用,很难推倒重新建设。目前,地下空间每年的开发量都非常巨大,如不加以合理建设,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上海是国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较早的城市,但是地下空间立法却较为滞后,有关规定多分散于相关法规文件中,没有形成完整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立法体系,导致地下空问开发利用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这与国际化大都市和“四个中心”的城市发展目标相去甚远。本论文以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出发,研究分析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和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理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理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和台湾地区地下空间立法的先进经验和国内其他省市地下空间先行立法的成功做法,进而提出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构建的具体设想。
二、台湾《停车场法》简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台湾《停车场法》简介(论文提纲范文)
(1)浙江省宁波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城市公共停车服务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物品 |
2.1.3 城市公共停车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 |
2.2 城市公共停车服务的控制因素 |
2.2.1 城市公共停车场地 |
2.2.2 城市公共停车方式及其特点 |
2.2.3 城市公共停车方式的选择 |
2.3 新公共服务理论: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3章 宁波市城市停车管理问题调查分析 |
3.1 宁波市城市交通发展基本情况 |
3.1.1 宁波市城市社会经济 |
3.1.2 宁波市人口和规模 |
3.1.3 宁波市道路交通设施和停车设施发展 |
3.1.4 宁波市机动车保有量发展 |
3.2 宁波市城市停车和发展状况 |
3.2.1 宁波市城市停车现状 |
3.2.2 宁波市公共停车设施现状 |
3.2.3 宁波市城市停车需求特性 |
3.2.4 宁波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
3.3 宁波市城市停车几个凸显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3.3.1 宁波市城市停车存在的问题 |
3.3.2 宁波市城市停车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4章 城市公共停车服务提升路径 |
4.1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
4.1.1 加快制定《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 |
4.1.2 修订停车配建标准,建立差别化停车供应政策 |
4.1.3 尽快落实制定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
4.2 构建公共停车服务公私伙伴关系 |
4.2.1 引入市场调节机制发展停车产业化 |
4.2.2 大力发展公共绿色交通 |
4.2.3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民营多元化合作模式 |
4.2.4 民营产业和政府激励政策相结合的模式 |
4.3 搭建城市公共停车服务智能化技术平台 |
4.3.1 加快推进城市智能化停车诱导系统 |
4.3.2 大力推广使用咪表停车和微信支付宝付费停车 |
4.3.3 建立智慧化城市停车基础数据库 |
4.4 加强公民参与规范停车行为 |
4.4.1 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公众交通文明意识 |
4.4.2 加强停车交通组织 |
4.4.3 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问题概述 |
(一) 住宅小区停车位概念、特征和类型 |
1. 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概念与特征 |
2. 住宅小区停车位类型 |
(二) 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问题的理论争议及其评析 |
1. 合同约定说 |
2. 业主共有说 |
3. 开发商所有说 |
4. 面积公摊说 |
二、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现行立法规定 |
1. 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全国性立法 |
2. 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地方性立法 |
(二) 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的现行立法规定存在的问题 |
1. 缺乏停车位法定概念与分类标准 |
2. 停车位权利定位不明 |
3. “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等条款缺乏操作性 |
4. 缺乏停车位权利登记制度 |
5. 《物权法》忽视业主的弱势地位 |
三、关于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争议的司法实务分析 |
(一) 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争议司法案例统计 |
(二) 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争议裁判案例分析 |
1. 产生争议的住宅小区停车位类型多样 |
2. 开发商受法院支持比例较高 |
3. 法律依据过于原则,缺少具体规定 |
四、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境外立法考察 |
(一) 住宅小区停车位境外相关立法实践 |
1. 美国住宅小区停车位立法规定 |
2. 德国住宅小区停车位立法规定 |
3. 日本住宅小区停车位立法规定 |
4. 我国台湾地区住宅小区停车位立法规定 |
(二) 境外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1. 境外立法模式的分析 |
2. 境外立法对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的借鉴价值 |
五、完善我国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 完善《物权法》,明确并细化“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等规定 |
(二) 明确人防停车位的权属规则 |
(三) 全面构建小区停车位登记制度 |
1. 设立统一的登记机关和停车位权利登记簿 |
2. 建设小区停车位预购登记制度 |
(四) 建立多类别停车位制度 |
1. 法定停车位 |
2. 增设停车位 |
3. 公共用途停车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
三、研究的方法和构想 |
四、研究的创新与突破 |
第一章 生态文明与城市交通立法的基本范畴 |
第一节 生态文明 |
一、生态文明之产生 |
二、生态文明内涵和特征 |
第二节 城市交通立法 |
一、城市交通内涵与特性 |
二、城市交通与城市发展 |
三、城市交通之立法规制 |
第三节 生态文明与城市交通立法 |
一、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化问题之提出 |
二、生态文明是城市交通立法的指导思想和价值目标 |
三、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化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 |
第二章 我国城市交通立法沿革与现状之生态检视 |
第一节 我国城市交通立法沿革及生态启示 |
一、我国古代城市交通立法 |
二、我国近代城市交通立法 |
三、我国现代城市交通立法 |
四、生态启示 |
第二节 我国当代城市交通立法现状及生态分析 |
一、交通资源立法现状及生态分析 |
二、交通环境立法现状及生态分析 |
三、交通通畅立法现状及生态分析 |
第三章 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比较研究 |
第一节 欧盟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分析 |
一、交通资源立法 |
二、交通环境立法 |
三、交通通畅立法 |
第二节 美国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分析 |
一、交通资源立法 |
二、交通环境立法 |
三、交通通畅立法 |
第三节 日本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分析 |
一、交通资源立法 |
二、交通环境立法 |
三、交通通畅立法 |
第四节 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交通立法生态分析 |
一、交通资源立法 |
二、交通环境立法 |
三、交通通畅立法 |
第五节 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交通立法之生态启示 |
一、交通资源立法生态启示 |
二、交通环境立法生态启示 |
三、交通通畅立法生态启示 |
第四章 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理念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理念 |
一、人与自然和谐 |
二、以人为本 |
三、权力制约 |
四、公平正义 |
第二节 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基本原则 |
一、交通可持续发展原则 |
二、交通便捷原则 |
三、交通环境民主原则 |
四、共同责任原则 |
五、合法性原则 |
第五章 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法律体系与具体制度 |
第一节 构建生态化的城市交通法律体系 |
一、城市交通立法模式之生态化 |
二、城市交通法律体系之生态化 |
第二节 完善城市交通资源节约制度 |
一、完善土地节约交通规划制度 |
二、健全交通节能制度 |
第三节 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友好制度 |
一、完善交通噪声控制制度 |
二、健全机动车尾气排放制度 |
三、优化废旧机动车回收制度 |
第四节 改进城市交通运行通畅制度 |
一、加大城区交通需求法律控制 |
二、完善城区交通供给法律保障 |
三、优化城区通行效率管理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 |
(4)地方停车管理立法思考——以三亚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 三亚市开展停车立法工作的必要性 |
1.1 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对三亚市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1.2 促进停车产业发展,对三亚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2 三亚市开展停车立法工作的可行性 |
2.1 日本的停车立法 |
2.1.1 专门的停车场基本法 |
2.1.2 地方法规自成体系 |
2.1.3 立法理念比较先进 |
2.2 台湾停车立法 |
2.3 香港的停车立法 |
3 三亚市停车管理立法的主要内容 |
3.1 停车场建设 |
3.1.1 投资方面坚持政府投资为先导,民间投资为主体 |
3.1.3 供应结构方面地下、立体停车场为主、地面停车场为辅 |
3.1.4 建设类型方面坚持建筑物配建为主,专门建设停车场为补充 |
3.2 停车管理 |
3.2.1 设立专门的停车行政管理机构 |
3.2.2 制定合理的停车定价收费政策 |
3.2.3 制定严格的停车违章处罚政策 |
3.2.4 采用科学的停车技术管理手段 |
(5)鼓励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民营化的国内外政策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研究对象选择 |
1. 选择国家的依据 |
2. 选择城市的依据 |
三、国内外对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的定性 |
四、国内外停车管理机构比较 |
1. 美国、日本的停车管理机构 |
2. 中国的停车管理机构 |
五、国内外停车制度体系比较 |
1. 美国、日本的停车制度体系 |
2. 中国的全国性停车制度 |
六、国内外鼓励停车设施民营化的优惠政策比较 |
1. 美国、日本停车设施民营化的优惠政策 |
2. 中国台湾鼓励停车设施民营化的优惠政策 |
3. 中国大陆大中城市鼓励停车设施民营化的优惠政策 |
七、借鉴意义 |
1. 政策名称应从仅强调“供给”变为“供给与运营”并重 |
2. 精简管理机构,管理与监督分开 |
3. 仿效日本建立停车制度体系 |
4. 仿效美国的市场化措施 |
5. 成立“路外停车场发展基金”,引导停车产业走向成熟独立 |
(6)论行政调查中之行政强制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二、行政调查之概念 |
(一)行政调查之意义及种类 |
(二)职权调查主义及当事人之协力义务 |
(三)小结 |
三、行政调查中行政强制行为之概念 |
(一)行政调查中行政强制行为之意义及种类 |
1. 间接强制调查。 |
2. 直接强制调查。 |
(二)现行法上有关行政调查之行政强制行为类型及判断 |
四、行政调查行为之性质及其与“行政执行法”之关系 |
(一)概述 |
(二)任意性调查与“行政执行法”之适用 |
1. 行政调查本质之职权调查主义。 |
2. 行政调查性质属程序行为。 |
3. 立法者之裁量决定。 |
4. 与“行政执行法”之关系。 |
(三)间接强制调查与“行政执行法”之适用 |
(四)直接强制调查与“行政执行法”之适用 |
(五)与实时强制之关系 |
(六)小结 |
五、直接强制调查行为之合法性 |
(一)概述 |
(二)明文规定得直接施以强制力 |
(三)未明文规定得直接施以强制力 |
(四)令状原则之适用 |
(五)其他相关问题 |
1. 临时进入检查。 |
2. 附带搜索或扣留。 |
六、结论 |
(7)我国停车管理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第一章 停车管理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停车管理资源论 |
一、自备车位理论 |
二、政府负责理论 |
三、市场负责理论 |
第二节 小结 |
第二章 停车管理主体问题的探讨 |
第一节 明确停车管理主体 |
一、确定具体的管理部门 |
二、停车管理主体的职权 |
三、停车管理主体的责任 |
第二节 停车管理中责任承担 |
一、责任承担之理论基础 |
二、责任承担之归责原则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停车管理收费问题的探析 |
第一节 停车收费性质的界定 |
一、路外停车管理收费性质 |
二、路内停车管理收费性质 |
第二节 停车收费目的及其管理方式 |
一、停车收费的目的 |
二、停车收费的管理方式 |
第三节 停车收费定价遵循的原则 |
一、成本与收益相适应原则 |
二、受益与负担对等原则 |
三、供给与利用效率原则 |
第四节 拒交停车费用行为的性质 |
第四章 停车管理处罚问题的探析 |
第一节 停车处罚制度的目的及原则 |
第二节 停车处罚的程序 |
一、简易停车处罚程序 |
二、一般停车处罚程序 |
第三节 停车处罚的方式 |
一、罚款 |
二、拖移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台北市停车场管理现状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台北市停车管理现状 |
1. 台北市基本情况 |
2. 停车场的形式和数量 |
3. 停车管理部门 |
二、台北市停车场管理主要特点 |
1. 政府立法鼓励停车场投资建设 |
2. 停车法律法规健全、执法严格 |
3. 设立停车场作业基金支持公共停车场建设 |
4. 停车场收费浮动定价机制 |
5. 灵活多样的停车计费方式 |
6. 利用自助服务设备降低管理成本 |
7. 学校公园地下建停车场解决老旧住宅停车需求 |
三、公共停车场费率与费率调整机制 |
1. 公共停车场费率的制定原则 |
(1) 路外停车场需有合理的报酬 |
(2) 路内停车场需反映社会成本 |
(3) 停车定价应包括泊位使用率因素 |
(4) 合理的停车费率结构 |
(5) 合理的收费方式 |
(6) 停车费率需反映政策目标 |
2. 公共停车场基本费率 |
3. 公共停车场费率调整机制 |
(1) 调整目的 |
(2) 测评期限 |
(3) 调整级距 |
(4) 各停车场费率的上下限 |
(5) 合理利用率的制定 |
(6) 小时停车费率调整公式 |
(7) 调整方法与程序 |
四、总结和建议 |
(9)特大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问题、经验与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1 停车场——城市交通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
1.1 汽车社会全球化 |
1.2 中国社会汽车化 |
1.3 汽车社会便利化和高效化 |
2 我国特大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
2.1 规划建设滞后, 停车位数量明显偏少, 供需矛盾突出 |
2.2 扶持政策不配套, 缺乏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停车场的利益保障和诱导机制 |
2.3 管理不顺或缺位, 停车场利用效率不高 |
2.4 停车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较低 |
3 发达国家或地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经验 |
3.1 高度重视、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 |
3.2 多元化、多模式投融资机制 |
3.3 集中管理, 法规保障, 有序停车 |
3.4 停车场设计管理高技术化和信息化, 注重安全和效率 |
3.5 停车产业化运作, 打造新型“停车经济” |
4 强化我国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建议 |
4.1 科学规划并大力建设停车设施:根本基础 |
4.2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促进产业化发展之保障 |
4.3 创新管理体制:提高效率之关键 |
4.4 高科技和信息化管理:提高停车场效率的手段 |
(10)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
一、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现状情况 |
二、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情况 |
三、地下空间建设审批和权属管理情况 |
第二节 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
一、管理体制混乱 |
二、管理机制缺乏 |
三、综合规划未形成 |
四、综合效益不高 |
第三节 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现状分析 |
一、上海市已有地下空间法规文件梳理 |
二、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二章 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的必要性 |
一、从城市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看其必要性 |
二、从地下空间权属的确定看其必要性 |
第二节 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的可行性 |
一、立法可行性 |
二、实践支持 |
三、理论支持 |
第三章 国外和台湾地区地下空间立法经验借鉴和分析 |
第一节 日本地下空间的法制建设 |
一、日本地下空间的法规建设 |
二、日本地下空间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
三、日本地下空间法规建设的特点和经验 |
第二节 台湾地区地下空间的法制建设 |
一、台湾地区地下空间的法规建设 |
二、台湾地区地下空间立法的特点 |
第四章 国内其他省市地下空间立法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地下空间地方立法先行城市经验借鉴 |
一、天津市地下空间立法情况介绍 |
二、深圳市地下空间立法情况介绍 |
三、广州市地下空间立法情况介绍 |
第二节 国内其他省市地下空间立法的启示 |
一、国内其他省市地下空间立法比较 |
二、启示 |
第五章 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的构建 |
第一节 地下空间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构建的具体设想 |
一、地下空间综合性立法《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管理条例》的制定 |
二、地下空间专项立法和配套立法的制定 |
三、地下空间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 |
四、地下空间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台湾《停车场法》简介(论文参考文献)
- [1]浙江省宁波市公共停车服务问题研究[D]. 孙国生. 南昌大学, 2019(02)
- [2]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制度研究[D]. 王笛扬. 海南大学, 2018(06)
- [3]生态文明背景下的城市交通立法研究[D]. 秦祖伟. 东南大学, 2017(12)
- [4]地方停车管理立法思考——以三亚市为例[J]. 张振安,张丽娟. 现代商贸工业, 2016(16)
- [5]鼓励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民营化的国内外政策比较[J]. 李雪梅,许红. 工业经济论坛, 2016(03)
- [6]论行政调查中之行政强制行为[J]. 洪家殷. 行政法学研究, 2015(03)
- [7]我国停车管理法律问题研究[D]. 王慧. 东南大学, 2015(08)
- [8]台北市停车场管理现状分析[J]. 苏奎,郑喜双,招玉华. 综合运输, 2013(10)
- [9]特大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问题、经验与策略[J]. 陶希东. 城市规划, 2012(07)
- [10]上海市地下空间立法研究[D]. 周维. 复旦大学, 2011(08)
标签:城市交通论文;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论文; 停车场系统论文; 公共资源论文; 停车场收费系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