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与南社“代表人物”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代表人物论文,汪精卫论文,南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6)04-0114-03
汪精卫是清末民初著名文学社团南社(以及新南社)的成员,但是由于历史及政治的原因,对汪精卫与南社的关系研究很少。据不完全统计,自1994年到2004年 10年间,关于南社研究的论文有近800篇(包括台湾),但是只有1篇的主题是关于汪精卫的,而且还是回忆性的文章。
1936年,柳亚子在《给曹聚仁先生的公开信》中说过这样的话:“南社的代表人物,可以说是汪精卫先生。”由于汪精卫身份的特殊性,对此历来颇有争议。近来有学者提出汪氏参与南社活动很少、《南社丛刻》收录汪氏作品的数量不多,以及“汪氏后来行为可议”等理由,认为汪精卫不足以被视为“南社的代表人物”①。对此笔者略有疑义,原因有三:第一,就“南社代表人物”这一重要问题,柳亚子应该不会随便发表意见,他的看法自有相当的分量;而且我们应该注意到,到1936年的时候,汪精卫已经开始被国人指责诟骂,而柳亚子却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立言,足以说明某些问题。第二,评价一个文学社团的“代表人物”,更应该从文学作品的内涵入手,看它是否反映和贯彻了该社团的宗旨与理念,而不是从作品数量和社务来衡量;第三,“汪氏行为可议”是后来的事,而在整个南社(包括新南社)时期(1909-1924),汪精卫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如果因为汪精卫以后的作为而抹杀他的文学成就,无疑也是不客观的。
“南社为革命结社之一,创于清末,以迄于今,已有三十年之历史。其所揭橥,为文章气节。其所谓文章,革命党人之文章;所谓气节,革命党人之气节。特在清末,于内地不能不隐约言之耳。故革命党人之好文学者,无不列籍其中”②。南社向来以所谓“几、复风流”相标榜,它确实也与明末的几社、复社一样,是有相当浓厚的政治气息的一个文学社团。参加南社成立大会的17位社友中就有14位是同盟会会员,所以与同盟会一样,“排满革命”也是南社的宗旨之一。而后同盟会的许多骨干相继加入南社,固然是因为这些人多是爱好文学之士,但是同盟会利用南社这个文学阵地进行宣传的动机也很明显。而在同时,南社的影响力也随着革命党在政治上的成功而迅速扩大。民国初年曾经有一个时期,南京政府五院院长及中央党部秘书长竟然都是南社成员,以至于柳亚子不无骄傲地说:“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南社之天下!”③ 可见当时的盛况。南社解体以后,新南社也延续了南社的政治性特点:“南社的成立,是以中国同盟会为依归的;新南社的成立,则以行将改组的中国国民党为依归。”④ 南社与政治的关系密切如此。
汪精卫之于南社,最初的影响当是源于他以同盟会巨子的身份与改良派的论战。民国纪元以前,日本成为中国革命派和改良派共同的避难所和宣传阵地。当时梁启超领导的、宣传改良的《新民丛报》,不仅在留日学生当中有很大的影响,就是在国内也有相当多的读者,这对于革命宣传无疑是很大的挑战,反驳康梁的改良主义论调便成为革命派宣传的当务之急。1905年,同盟会在东京成立,革命力量开始联合起来,同年创办了喉舌刊物《民报》,汪精卫不仅参与筹划,也是主要撰稿人之一,“精卫”这一笔名也是在《民报》上开始使用。汪精卫在《民报》上的第一篇雄文就是《民族的国民》,这篇文章从学理上阐明“民族”与“国民”的界限,向改良派的“满汉不分”、“军民同体”之论调展开攻势,揭露清政府以“立宪”怀柔革命的企图,在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与后来南社的宗旨“排满”、“革命”是完全吻合的。
与同盟会一样,南社的早期成员也往往激于革命的狂热,推崇侠客式的暗杀活动,以此为正义的壮举。而汪精卫在革命的低潮时期,图谋刺杀摄政王以振起人心,虽然最终失败而身陷囹圄,但也足以使他成为当时很多革命青年舍生取义的偶像;尤其是他在行动前致胡汉民血书中那“我今为薪,兄当为釜”⑤ 的慷慨决绝,以及被捕后“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被逮口占》)的壮烈诗篇,更为他赢得了空前的令名。所有这些,在一个以革命为号召的文学团体里,产生的榜样作用无疑是巨大的。此外,汪精卫本人的品德也足为楷模,以至于在民初临时政府推举总统时,章太炎认为“以功则黄兴,以才则宋教仁,以德则汪精卫”⑥。1912年汪精卫与吴稚晖、李石曾一起组织“进德会”,倡导不赌、不嫖、不娶妾,以及不做官吏、不做议员、不饮酒、不食肉、不吸烟等道德规范,也曾在社会上引起相当大的反响。所有这些,在有着相当浓厚的旧式文人习气的南社社友中,也是不可多得的。汪精卫于1912年4月18日填写入社书,入社序号是260,在南社近一千二百名社员当中,算是较早加入的,但还不能算是南社的元老,但是汪精卫以其革命精神和海内声望,足以为南社生色,我认为这是柳亚子以汪精卫为南社代表人物的原因之一。
但是另一方面,汪精卫与南社的直接关系确实不是很密切。南社的十八次正式雅集汪精卫都没有参加,究其原因,在于汪精卫加入南社后不久就与陈璧君结婚(1912年5月),随后赴法国留学(1912年8月),直到1917年才回国。他回国之后即成为政界要人,事务繁忙,故不可能经常参与南社的诗酒唱酬;而且南社内部此时也陷入唐宋文学之争,闹得不可开交,社务已经大受影响。总的看来,跟汪精卫交往较为密切的社友,基本上也都是同盟会元老或国民党要员。而他们之中像于右任、宋教仁等人,汪精卫跟他们的交往恐怕不能简单地视为社友之间的文学交往,其中的政治因素显然要强于文学因素。汪精卫与南社的关系不是很密切,这一点在南社的专门刊物《南社丛刻》中也可以反映出来。《南社丛刻》收录汪精卫的作品并不多,诗作只有48首,在361位诗作者中居第83位,另外收文7篇、词6首,显然不占重要地位。汪精卫的《双照楼诗词稿》中与南社社友的赠答之作也很少。而在另一方面,汪精卫虽然是政界闻人,但是并不以政治立场为交往标准,所以他与南社以外的非革命派文人,如朱祖谋、梁启超等等都有往来;此外他和文艺界名流如龙榆生、吴湖帆、赵少昂等人也都交往密切,与之赠答之作俱在。可见汪精卫之交游,半涉公务、半出私谊,虽然文字因缘广结,但是他与南社社友的交往却并不显得突出。可以说,汪精卫与南社的关系有较多的政治因素,而他与南社以外的人的交往反而文学因素较强。
综上所述,汪精卫既非南社元老,《南社丛刻》收录汪氏作品也不多,他与南社社友的交往也不是很密切,可是何以柳亚子独独把“南社的代表人物”这一桂冠戴在汪精卫头上?我想除了前述思想渊源之外,就只能从汪精卫的作品本身中寻找答案了。
汪精卫400余首诗作中,最足以体现其革命志士胸怀的是狱中诸篇。除流传众口的《被逮口占》四首之外,如《狱中杂感》:“煤山云树总凄然,荆棘铜驼几变迁。行去已无干净土,忧来徒唤奈何天。瞻乌不尽林宗恨,赋鵩知伤贾傅年。一死心期殊未了,此头须向国门悬。”从明朝亡国起兴,表达了对民族、国家危难形势的忧患心情,最后又以革命者的气概准备赴死,并且预想革命的胜利,可谓沉郁顿挫。陈衍谓此诗最后一句“借用子胥语,痛切”⑦。这一句后来还被陈毅在《梅岭三章》中借用。
至于其砥砺志意之作,则几乎全是以牺牲一己为念。汪精卫很喜欢龚自珍的名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曼昭谓“此两句实能道出志士仁人杀身成仁之心事。……其实精卫自所作,如‘雪花入土土膏肥,孟夏草木待尔而繁滋’,如‘飞絮便应穷碧落,坠红犹复绚苍苔’,亦此物此志也”⑧。自甘牺牲之语在汪精卫诗词中屡见不鲜,可谓三致其意。故胡适认为汪精卫有“烈士”情结⑨,可谓解人。而最能见其襟抱者,如其《杂诗》之一:“海滨非吾土,山椒非吾庐。偶乘读书暇,于此事犁锄。相坡莳花竹,欲使交扶疏。培塿凿为田,因以治瓜蔬。曾闻斥卤地,三岁不成畬。土膏未盈畚,石骨已专车。敢云心力勤,可以变荒芜。筋骨既已疲,魂梦或少舒。朝来视新栽,日照东山隅。多谢杜鹃花,使我衰颜朱。”革命肇造之艰辛,与夫革命者之心力志意,读来令人动容。这组《杂诗》一共八首,都是气格醇正,境界高远之作,古意盎然,直上汉魏。
纪游诗在汪精卫的诗集中也占有不小的篇幅。这些作品有的清丽明快,有的刻画新颖,有的则于景物中感怀家国人事,也都不俗。如《碧云寺夜坐》:“余霞灭天际,山寺渐沈黑。方庭蓄万绿,一一泼浓墨。岩壑入黝冥,深沈不可测。泉声出万寂,流远韵更彻。似闻穿林去,邂逅涧中石。微风一吹荡,松籁与之洽。”读之如闻声见色,令人悠然有出尘之想。又如其《游春词》:“花枝红映醉颜酡,杂遝游人笑语和。我更为花深祷告,折花人少种花多。”“千红万紫各成行,日暖林塘蔼蔼香。此际园丁高枕卧,游人自为看花忙。”陈衍谓前者即《大学》“生众食寡”之义,后者大有功成者退,与扶杖而观太平气象⑩。
“无情未必真豪杰”,作为革命志士的汪精卫,也有其感情深挚的一面,无论对同志、对家人皆是如此。如其民国后感怀革命之诗《十年三月二十九日,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下作》:“飞鸟茫茫岁月徂,沸空铙吹杂悲吁。九原面目真如见,百劫山河总不殊。树木十年萌蘖少,断篷万里往来疏。读碑堕泪人间事,新鬼为邻影未孤。”按黄花岗起义之时,汪精卫尚被系于北京狱中,此役失败,革命党人牺牲惨重,汪精卫于狱中闻讯,亦曾有作。此诗则为民国十年展墓之作,末句“新鬼”指汪精卫好友、同盟会骨干朱执信,民国九年牺牲,其墓与七十二烈士墓毗邻。据曼昭《南社诗话》记载:“时于右任督师三原,于报上见此诗,万里邮政一素笺,索精卫书之,悬于斋壁。”足见其感人之深。汪精卫幼年丧母,乃于1922年请广东名画家温幼菊为其作《秋庭晨课图》,以寄托其孺慕之怀。汪精卫为之题诗及序,有“庶几母子虽一生一死乎,于图中犹聚首也”之句,正是“子欲养而亲不在”,情深语直,读之令人酸鼻,故陈衍谓为“伤心人别有怀抱”,“抵人千百”。
陈衍以遗老之身份,当时犹能不囿于党见,对革命者之诗称赏备至,可谓难得;而后人对汪精卫诗歌的评价,则别有意味。一言以蔽之,在汪氏沦为“汉奸”以前,是众口一词的赞誉,其后则是众口一词的贬损,其中的政治因素显而易见。且看柳亚子赠汪精卫的诗句:“清谈痛饮余事耳,江山万里君仔肩”(《叶楚伧招饮,赋示汪精卫等》,1923),“来叩山中宰相家,招邀俊侣不辞赊”(《十月二十八日,精卫招饮》,1923),“珍重东山谢安石,风流宰相黑头公”(《是夜季新招饮,即席赋谢……》,1934),也曾推崇备至;其后则绝口不提,乃至以“曼昭”为汪精卫,加以贬摘。评价较为允当者如钱钟书先生,其1942年所作《题某氏集》诗:“扫叶吞花足胜情,钜公难得此才清。微嫌东野殊寒相,似觉南风有死声。孟德月明忧不绝,元衡日出事还生。莫将愁苦求诗好,高位从来谶易成!”即是评汪精卫。此诗既肯定其为“钜公”而有此“清才”,又认为其诗作稍嫌清瘦愁苦,似有败死的不祥之兆。其实所谓“死声”,也就是汪精卫诗中时时流露的“牺牲情结”。按“日出事还生”,本是唐代宰相武元衡的诗句,而后来武早朝时遇刺,成为所谓“诗谶”。但是在这里“日”字却令人自然而然联想到日本,可谓意味深长,而末句“高位从来谶易成”亦为妙语,盖汪精卫《被逮口占》有“残躯付劫灰”之句,而其死后果然遭到毁墓焚尸之报,也不可不谓为“诗谶”。
但是无论别人的评价如何,汪精卫本人却无意以诗名,这当不是故作清高之谈。曼昭《南社诗话》有如下记载:“去岁冬日,余于坊间购得《汪精卫集》四册,第四册之末,附诗百余首。又购得《汪精卫诗存》一小册,读之均多讹字,不可胜校。曾各买一部以寄示精卫,并附以书,问讯此等出版物曾得其允许否,何以讹谬如此。嗣得精卫覆书如下:‘奉手书及刻本两种,敬悉。弟文字本以供革命宣传之用,不问刊行者为何人,对之惟有致谢。至于诗,则作于小休,与革命宣传无涉,且无意于问世,仅留以为三五朋好偶然谈笑之资而已。数年以前,旅居上海,叶楚伧曾携弟诗稿去,既而弟赴广州,上海《民国日报》逐日登载弟诗稿,予致书楚伧止之,已刊布大半矣。大约此坊间本即搜辑当时报端所刊布者。刊布尚非弟意,况于印行专本乎!讹字之多,不必校对,置之可也。’”(11) 这些足以说明汪精卫果然不欲以诗人自居,因为对一个爱惜羽毛的诗人而言,诗集流传中“讹字之多”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汪精卫诗歌的风格特征已如上述,而且也果然是纯粹的革命者之诗,但是是否就可以说汪精卫足以为南社的代表人物呢?那也未必。
首先,“南社的代表人物”应该有两种含义,一是历史的,一是文学的。从南社史的角度来看,自当以柳亚子为代表,这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不必赘述。但是南社本质上毕竟是一个文学社团,文学才是其真正价值之所在。而从文学的角度来看,首先南社中人于诗、词、曲、剧、小说等各种文体的创作都颇有成就,没有一位社友能够各体兼擅而且足为代表;其次南社的创作风格和文学观念也是多样化的,非仅“革命”二字可以囊括无遗,其中文尚桐城、诗宗同光、词推常州者都不乏其人,唐宋之争从南社成立之日起就一直存在,最后甚至导致南社解体。反观汪精卫的作品,可以说非唐非宋,但写其襟怀志意而已,与南社中多数人大异其趣,所以说汪精卫不足以为南社文学的代表——非但汪精卫不能,任何一个社友的作品都不能代表整个南社文学的多面风采。
但是汪精卫却可以是南社所标举的“革命文学”的代表。南社中的革命诗人固然不少,其中也不乏才气纵横之辈,如高旭、柳亚子等等,但是他们的作品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草泽气”、“名士气”和“江湖气”这三种弊端,其集中喊打喊杀、自负自怜、冶游戏题等等浮泛空虚之作往往有相当的篇幅。但是在汪精卫的诗词里,这些都看不到。汪精卫曾在《南社丛选》序中反复申述“革命文学”之义,谓:“士之大患,在于见利害太明,好议论人长短,而不务实践,此小人无忌惮之资也。惟拙朴勇毅之革命文学,始足以矫而正之”,“革命党人所以能勇于赴义,一往无前百折而不挠者,恃此革命文学以自涵育;所以能一变三百年来奄奄不振之士气,使即于发扬蹈厉者,亦恃此革命文学以相感动也”(12)。汪精卫的诗,有英雄主义而无“草泽气”,有浪漫精神而无“名士气”,至于说项依刘、叹老嗟贫的“江湖气”更不存在,可以说是南社中最纯粹的“革命文学”,充盈其间并且一以贯之的是深重的忧患意识、强烈的牺牲情结,以及砥砺名节的志意,足当“拙朴勇毅”四字,这就跟南社最值得人们赞颂的革命精神相当契合。而作诗之难,在于婉约却不伤于绮靡,豪放却不流于叫嚣,温柔敦厚而又沉郁顿挫。汪精卫的诗,既非才子之诗,亦非学人之诗,但是取径极为正则,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这些优点,尽管其作品不以才气、功力见长,却别有一种动人心曲之处。汪精卫虽然不足以为南社的“代表人物”,但是足以为南社“革命文学”的代表人物。
注释:
①林香伶:《从〈南社丛刻〉浅谈南社的几个问题——以文类分布为核心》,《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6卷第1期。
②⑧(11)曼昭、胡朴安:《南社诗话两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8、17页。
③④参见柳无忌《南社纪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51、103页。
⑤⑥胡汉民:《胡汉民自传》,传记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4、63页。
⑦⑩陈衍:《石遗室诗话续编》,见张寅彭编《民国诗话丛编》,上海书店2002年版,第519、520页。
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的日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01页。
(12)胡朴安编《南社丛选》,文海出版有限公司1966年版,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