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自然、人化自然与历史自然——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基础概念发生逻辑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然论文,马克思论文,唯物主义论文,自在论文,逻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7)05-0006-06
对自然与人类历史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体现了各个哲学流派在自然观上的根本区别。承认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是一切唯物主义所共有的基本前提,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重要理论基础。但是,与一切旧唯物主义自然观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还认为,通过人类实践这个中介,自在自然必然历史地转化为人化自然,自然的历史也就会变为社会历史的自然。
一、自然、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
自然观是一个历史范畴。人们在每个特定历史时期中所形成的自然观,总是与该社会历史时期的实践和认识水平相关联。总体而言,可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时历史上出现过的自然观划分为古代的朴素自然观、近代的机械自然观以及现代的辩证自然观等。
古代的朴素自然观是一种自发的唯物主义和朴素的辩证自然观。它使用“本原”的概念来描述自然万物的初始状态和整体联系,并以“矛盾”形态来解释自然万物的运动特征和演化过程。它把一些具体的“始基”物质视为万事万物产生与发展的本原。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所说的“水”和赫拉克利特笔下的“火”,以及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气”等。由于古代社会中人的认识能力十分有限,尚无法对自然进行精确描述和定义,只能以模糊的整体概括来替代局部分析,以思辨的玄思替代真实的过程,以神化了的人性替代自然的规律,因而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而在整个中世纪和封建土地之上生成的神学观念中,人对自然的能动认识则以颠倒的形式反映在神创论中。
西方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则是一种主要运用机械力学原理解释自然现象的观念。它以近代实验科学的发展为基础,使用理性分析和定量实验的方法研究与解释自然现象的构造及成因。在这种自然观看来,物质实体是唯一的实在,因此只能从物体本身的运动入手理解自然现象。它以牛顿力学作为理解自然现象的根本原理,认为机械运动是自然界唯一的运动形式。作为自然观发展的一个阶段,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高于古代朴素的自然观,但由于它把自然界的一切运动形式简单归结为机械运动,认为自然界甚至包括人本身,都是一架在力学规律支配下运转的机器,这就导致了一种孤立、静止、片面看问题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神秘主义。其典型代表就是牛顿所信奉的所谓“神的第一推动力”。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出现是人类思想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对自然科学的进步和哲学的发展都具有划时代意义。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批判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中合理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内核,也吸收了19世纪自然科学领域的最新成就,从而实现了对朴素自然观和机械自然观的扬弃。马克思、恩格斯所生活的19世纪是一个自然科学出大成果的年代,诸如星云假说、地质渐变论、细胞学说、生物进化论、原子—分子论、元素周期律、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等这些伟大的新发现在人们面前展示出一幅全新的自然图景。在这幅崭新的世界图景中,自然界并非孤立和静止不变的,而是普遍联系、运动和发展变化着的,这就在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上打开了一个重要的缺口。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产生,符合并预见了自然科学的最新发展趋势,充分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有机结合。特别是20世纪中叶以来,以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先导的自然科学革命及其全部成果,进一步验证了马克思主义辩证自然观的科学本质。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始终坚持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和第一性,认为自然界本身遵循客观的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则是自然界固有的客观规律性。当然,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关键,并不是简单地坚持自然的客观性与优先性存在,而在于深刻理解“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1](P405)。由此,在历史性实践的基础上,自然界、人类和社会历史第一次被辩证地统一起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自然观从人与自然的历史性的实践关系出发,将传统自然观中的直观自然区分为自在的自然和人化的自然,这种“人化自然”的思想是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重大飞跃。
自在自然是指人类活动尚未作用过的自然界,包括人类世界出现之前的自然界和人类世界产生之后但人类活动尚未涉及的那部分自然界。无论是从广度还是从深度看,自然界都是无限的,永远存在着人类活动尚未达及的存在,这部分自然界仍然属于自在的自然界。人化自然则是指已经被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改造并打上了人类主体意志烙印的自然界。
人化自然和自在自然的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客观实在。人化自然是人们在自在自然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建设形成的。人类实践可以改变天然自然的外部形态、内部结构乃至其客观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和方式,但绝不可能消除自在自然或自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与此相反,自在自然的客观实在性必然会通过人类社会实践,延伸到人化自然和人类世界之中去,构成其客观实在性的自然基础。人化自然的根本要义就在于,人类实践活动加工和改造过的这个人化自然,仍然是自然规律支配下自发的自然过程的一个部分,“人化”程度再高,也不会改变它作为自然的根本性质,内在的客观规律永远会在其中自发地产生作用。既然人化自然和自在自然都是客观实在及客观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及表现形式,那么,它们对人类及人类社会而言就具有基础性,这种基础性主要体现为自然界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客观前提。从这个角度来看,人化自然与人类的关系比自在自然更密切。
人化自然和自在自然之间存在根本区别。自在自然是独立于人类活动之外或尚未成为人类活动对象的自然界,自在自然中的运动和变化完全是自发的,一切都处在自然物质的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人化自然则是被人类活动改造过的自然,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和力量,其独特性就在于与人的主体性和人类实践活动密不可分。虽然人化自然并不可能完全脱离自在自然而独立存在,而是以自在自然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但人化自然毕竟不同于自在自然,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对象化,是人的对象世界,而不是自在自然自动延伸的当然产物。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人化自然作为“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2](P128)。
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辩证的统一关系,在实践的历史作用下,它们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辩证关系也体现着我们认识自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无限性与有限性、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关系。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哲学家借口强调实践的作用,错误地否定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存在。如卢卡奇主张,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本质解释为主体与客体的辩证法,并将其限定在社会历史领域,因为“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表述之所以造成误解,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3](P51)。这实际上就割裂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与历史观在实践上的有机统一,在根本问题上动摇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前提与基础,因而是完全错误的。
二、从自然的进化到自然的人化
自然界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人类的出现和人类社会的形成是自然历史发展的历史结果。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生,改变了我们周围自然进化的本质,使自然的发展从单纯的物质演化过程提升到人化自然的历史发展阶段。
考察自然界的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自然界漫长的演化和发展进程中,确实存在从无序到有序和从有序到无序这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进化是指自然界中由无序到有序、由低序到高序的演化趋势和过程;退化则是指自然物由有序到无序、由高序到低序的蜕变趋势和过程。总体上看,进化是人们周围自然物质发展的主要进程,而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出现,就是这一时间进化之矢的结果,是人们周围的自然界从无序到有序、由低序变高序的不可逆的发展过程与趋势的产物。人类社会进步的方向与自然史进化的方向完全一致,或者说,从根本上就是由自然史的时间之矢所规定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更加复杂和丰富的全新发展过程,同时,随着人类历史的进步,人们周围的自然存在也在人类社会历史中同步延续和发展下去。
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进化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类社会起源问题上的伟大贡献在于,它提出并确定了劳动实践的观点,揭示出由自然历史向社会历史、由自然的进化向自然的人化转变的基础与机制。劳动生产是人类和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基础,人是在劳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自然的人化与人类社会历史,都是自然界被纳入人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去之后,在人通过实践活动创造维持自身生存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料过程中最终形成的。由此可见,自然的人化也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在实践活动中实现自身力量的对象化,使被人类加工和改造过的自然日益成为属人的自然。人们周围的自然被纳入人类历史进化与历史化中去的过程,也是自然的人化过程,其结果就是“人化的自然”。
自然的人化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类通过改造自然物的形态,强化自然物原有的某些符合人类自身需要的属性,甚至通过劳动为自然物创造出新的属性。例如,工业生产所用的原料本身就是采矿业、农业或者其他过程的产品,再经过无数道工序加工成品种繁多的工业品之后,人们从最终产品中往往完全辨认不出自然物原有的形态了,诚可谓“面目全非”!其次,自然的人化还意味着人们在改造自然物的形态,使之成为符合人类需求的各种物质生活资料的同时,也悄然改变了周围的自然环境。例如,人类长期的实践活动往往会显著改变自身生存环境系统中的地形地貌、气候气流、动植物系统等。再次,人类实践活动会改变自然界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改变各种自然过程特别是生物圈内的物质与能量流通与变换过程,也改变自然规律作用的范围和结果。这些改变常常是在无意中形成的,有些改变符合人们的主观意图和目的,另外一些则是意料之外的结果。人们的实践活动直接指向自然物和自然环境,但对其中部分的触动必然会影响整体,影响自地球形成以来,历经数十亿年的发展才最终建立起来的物质和能量大循环系统。
因此,自然的人化过程不仅是一个改造自然、造福人类的过程,同时也可能会是破坏自然生态系统,进而殃及后世的过程。人类在让自然为人类服务的同时,反过来也对自然的进化施以深刻影响。当今时代,过度的自然人化已引起了日益严重的资源枯竭与环境恶化问题,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正在成为人类共同面对的重要问题。
人与自然的双重性关系是永不停歇的冲突与协调。所以,我们不能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简单描述成从协调走向冲突、或者从冲突趋于协调的单一过程。人类社会始终是在协调与冲突交织的矛盾中前进和发展的,只是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制度以及特定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社会组织形式的不同,使人与自然的冲突和协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思想。马克思早就说过,“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2](P95)。恩格斯更明确地指出:“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4](P519)“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特别是从本世纪自然科学大踏步前进以来,我们就愈来愈能够认识到,因而也学会支配至少是我们最普通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愈多,人们愈会重新地不仅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与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4](P519—520)可见,自然界及其规律系统是经济发展乃至社会整体进步的基础,自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活动空间,它规定了人类活动,特别是人类经济活动的范围和边界,因而既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前提,也带来了一定约束。其实,各种自然资源从来就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因素。经济与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现实的物质运动,是一个以资源为基础进行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因此它必然要受到资源的制约,尤其是要受到自然资源有限性的制约。
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政府在全面深刻地总结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经验教训之后,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为指导,创造性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来推进改革和发展。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科学发展观提出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切实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和理论的新发展,更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能动地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平衡关系思想的直接实践。
三、从自然的历史到历史的自然
从自然的进化到自然的人化,再从自然的历史到历史的自然,这是理解人类社会历史起源和进程秘密的一把钥匙。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的历史与人类社会的历史两个方面密切相联,“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5](P66)。自从人类产生以来,自然与历史就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由此才出现了“自然的历史”与“历史的自然”交融并存的复杂关系和整体历史格局。
所谓“自然的历史”具有双重含义:其一是指在人类历史出现之前,自然本身的历史发展;其二是指人类社会形成之后,自然的历史开始渗透到新的社会历史进程中。现代复杂性科学研究成果证明,较低层次的系统在时间上先发生,再通过低层次系统的会聚产生较高层次的系统。下层系统是上层系统的元件,上层系统则控制了下层系统某些方向上的行为。这是自然的历史性发展的真正本质,而人们周围的自然界发展史中最重要的一次系统“会聚”发生在由自然史向人类史转化的进程当中,此时,较低层次的自然系统成为较高层次的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而社会系统又反过来对自然系统施加影响。这种所谓“会聚”,也就是自然纳入人类社会历史过程、获得一种新的“历史性/时间性”,即成为自然的历史。
一方面,自然发展进入一定的历史阶段之后,可能经过人类活动转化为从属于人类历史的自然,这就是自然的“历史化”,即自然界纳入人类历史过程的转变,也是在新的进化形式下掀开了新的历史。这个飞跃是由人类实践活动所引发的、新的自然历史过程。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自然观从根本上超越了旧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把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从一开始同其他种种自然观区别开来的东西,是马克思自然概念的社会—历史性质。”[6](P2)正如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没有正确理解人类周围自然世界的社会历史性时所指出的那样:“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经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可靠的感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往来才提供给他的。”[5](P76)马克思试图借此来说明,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和自然界是在人类历史的过程中,在人的实践活动作用下,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的实践与人类社会活动是自然界被纳入人类历史过程之后继续发展和变化的深刻基础。尽管自然界的运动仍然遵循其固有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永远不可能被人类完全控制,但它还是不可避免地日益从属于由人类实践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发展过程,自然界的历史化也就成为人类历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自然界在新的进化形式下开始了新的历史篇章,人类历史反过来也同样成为自然历史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自然的历史”还指社会历史的发展仍然以自然为中介和载体,人类通过实践将自然纳入人类历史之中,并以其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与条件。人类社会是在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也无非是一个“自然界对人的生成过程”。在人类世界中,作为客体的自然本身固有的内在规律绝不可能完全消融到社会历史中;自然并不外在于社会,而是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在社会历史舞台上出现的。社会的目的和需要只有通过自然过程的中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构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赖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历史也是一部自然化的社会历史,社会发展既不是纯粹自然的过程,也不是脱离自然的超自然过程。如果把自然和人与自然的理论与实践关系从社会历史中排除出去的话,那么,社会历史就完全建立在幻想和虚无之上了。
所谓“历史的自然”,则是指在人类实践过程中被打上了人类社会的烙印,转变成为人类社会系统和人类历史一部分的自然过程。从理论上说,自然存在的属性——除客观实在性之外——都可能被人类实践所改变;但从现实性上看,任何一种人化或历史化的自然都只能部分地改变实践对象的自然属性。由于任何对象的规定性都是无限的,其组成部分也是无限的,被人类改造过的属性与部分都只能是其中极小的部分。例如,一块石头被人们磨成石斧,形状发生了改变,石头的质地和硬度等根本并没有发生变化;矿石被冶炼成金属,分子水平起了变化,原子水平上却没有改变。因此,潜藏于人化的、历史的自然中的那部分自在自然,将继续受到自发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的支配。同时,任何一种历史的自然都必须加入整个大自然系统的相互流通和作用之中,成为自在的自然向前进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自然界在资本主义与前资本主义两种生产方式中存在的样态具有本质的区别。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虽然也有人类实践,但在总体上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自然的性质,或者说,自然还被对象化为历史存在,仍然进行着一部“自然自己”的发展历史,一部“自然的联系与统治”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的自然性历史。工业生产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发生之后,人们周围的自然日益成为人类直接操控的对象,成为由社会规定的历史存在,人类社会也才真正有了自己的独立历史。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那样,只有在资本所创造出来的资产阶级社会中,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才能出现。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往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是自为的力量;工业使人类从对自然的崇拜转向对自然的利用”[7](P393)。
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性质却又使人类置身于一个被自身创造出来的物质力量盲目地统治着的历史阶段之中。人类刚刚从外部自然必然性的枷锁中挣脱出来,又颓然落入人类自己所创造的经济必然性的窠臼之中,使人类社会历史表现出与自然界盲目运动相似的性质。具体表现在:
首先,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历史进程中,社会经济活动变成了一个由“看不见的手”所支配的人之外的“无主体”“自然”过程,社会发展中的这种无主体现象的本质,其实就是人的创造物颠倒过来,成为控制人的外部强制力量。例如,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杠杆的“自由竞争,会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当作外部的强制规律,而对每一个资本家个人发生作用”。对此,马克思在早期曾经将其指认之为“异化”现象,后来则通过经济拜物教批判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揭露[8](P300)。其次,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人类主体活动构成的社会历史进程表现出强烈的盲目性。“资产阶级的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合理的东西和自然必需的东西都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而实现的。”[9](P542)当然,在当代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体制调整中,通过国家干预和一定的计划控制,这种盲目状态有所改变。再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与发展导致了人类社会对自身进程的破坏性。工业使人类从崇拜自然转向利用自然,但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特殊的阶段,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也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这种生产力已经不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形同一种“破坏的”力量了。在资本的统治之下,自然界遭到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毁灭性破坏和过度掠夺。生态危机是当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度奴役与支配自然所产生的重大生存危机,对它的反思,是呼唤一种人与自然、人与自己的创造物能在其中和谐共处的新的社会形态的出现。
四、结论
综上所述,马克思哲学因坚持自在自然存在的客观性、第一性,而与一切哲学唯物主义相联系(同时也与一切唯心主义所区别),这是马克思哲学不可动摇的唯物主义前提;马克思哲学因批判地继承了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所蕴涵的能动的批判精神,形成了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化自然概念,从而超越了旧唯物主义直观而静止的自然物质本体论,所以是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重大的飞跃;马克思哲学因提出并阐述了“历史自然”的概念而超越了近代人类中心论和全部资产阶级的自然主义意识形态,并具有高度的当代性意义。马克思哲学的自然概念的鲜明特征就在于,它并非笼统地坚持其客观性,而是指出它的被扬弃的、被实践中介化了的客观性与历史性唯物主义内涵。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经典原象”表现为,它是以“历史的差异化”(而非“本真统一”的生存体验或“世界统一于物质”的静态本体论诉求)为终极视野的、“多维透视”的辩证法,是一个不断自我扬弃而形成的多层次的历史—逻辑提升与展开过程:
第一个层次与视野是绝对的永恒的“自然先在性”。这是一个未分化的、前历史的、前反思的、非对象性世界。在马克思哲学视野中,自然本身(或自在自然)固然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前提,但它并不能因此就非历史地、无中介地直接构成哲学的起点与基础,更不是哲学直接研究的对象。马克思哲学不是物质本体论。第二个层次是在扬弃“自在—自然先在性”基础上所实现的对自然必然性王国的历史性突破。作为人与自然间相互构成的关系和历史过程始基的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理论逻辑体系的起点,总体性认识论的历史逻辑起点。但马克思哲学并不是抽象的实践本体论。第三个层次是从一般实践概念中提升出来的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历史过程与历史关系,它是全部人类历史的真实起点,也是马克思哲学整个理论体系的原发逻辑形态、初始视野。第四个层次是在扬弃社会生产一般概念基础上所显现出的特定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的总体性生产与再生产,即社会历史发展特定阶段的支配力量,它是马克思哲学理论体系的研究核心与方法论上的主导逻辑框架。第五个层次是实现对经济必然性王国的历史扬弃的自由王国,即实现人的历史主体性与自我解放,这是人类历史的最终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终极关怀”。
复言之,这种多维透视的历史辩证法展示出一种层次分明、方向明确的递进上升关系,一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扬弃与上升的过程:绝对的永恒的历史前提(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具体总体的历史起点与基础(实践)——深层历史的逻辑构架(物质生产)——特定的主导的历史逻辑结构与社会现实现象(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总体)——指向未来的批判的历史目标(自由王国)。但无论如何,自在自然的先在性、人化自然的实践性与历史自然的规律性,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动摇、不可消解、不可还原的唯物主义前提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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