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错误”辩证性质的哲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质论文,哲学论文,错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针对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有关“错误”的课题,从认识论、价值论、主体论的角度对其性质、特点及运动规律作了一些粗浅的思考。力图从另一侧面使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真理的辩证性质,自觉地少犯错误,少犯大错误,少在关键时刻犯大错误,勇敢地探索真理,实现真理。本文特别针对当前人们对待错误的一些不正确看法,提出了自觉建立“制错机制”的观点,通过机制的运行、系统规范和内外强制的力量,使人们在从事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以更大的理论胆略和勇气去修正错误,特别是在探索的道路上,以尽少的代价去更加接近真理,拥有真理。
关键词 错误 辩证性质 探索真理
当前,我们正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满怀信心地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所处的环境和肩负的任务有了很大的变化,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正在走前人从来没有走过的路。在这条路上,可以说遍布错误的荆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正确地认识和科学地把握错误运动的有关特点和规律,无疑对我们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对错误发展运动的特点和规律做一些粗浅的思考,以便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真理的辩证性质,自觉地少犯错误,少犯大错误,少在关键时刻犯大错误。使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以更大的理论胆略和勇气去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勇敢地探索真理、实现真理。
一 “错误”及其辩证性质
什么是错误?为什么会犯错误?错误是如何发展、变化的呢?这是我们思考这一命题时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所谓错误,就是指与客观实际相违背的思想和行为。它随着认识真理的过程而产生,随着追求真理的实践而发展,并在实践中以成功和失败、正当与不正当的有机统一表明其性质。它和真理作为一对共同矛盾存在于认识过程中。
人为什么会犯错误呢?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既有认识论的根源,又有社会历史的根源;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这里我们先从错误本身的一些特征分析起。
错误是属于认识范畴的,它存在于主客观之间。由于实践是主体和客体相互联系的中介,是能动反映的基础,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发展运动的错误直接地、必然地表现为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客观性特征。错误是在客观的主体对客体的对象性活动中产生的。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都只有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人就什么也不能认识,实践就失去了客体对象,就更谈不上什么改造客体的问题。错误既然存在和发展于认识和实践之中,那么它的客观实在性就是显然的。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不能把错误内容的客观性和错误对象的客观性混淆起来,认为错误的客观性就是错误对象的客观性。这是一种简单化、直观化的看法。错误的对象是指客观实在或客观事物。事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在认识和实践没有进入前无所谓真假和对错。错误的内容是指与客观事物相违背的反映,是移入到人的头脑中并经过头脑改造过的、物质的、采取了观念形态的东西。错误对象的客观性不等于错误的客观性,错误的客观性要由错误内容的客观性来体现和说明。
物质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事物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表现为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的这种矛盾和统一的规律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曲折性,复杂性和前进性。正是这种复杂性、曲折性导致了错误的产生,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有深刻的客观原因,是认识和实践矛盾运动中的必然产物,是其客观性的当然所在。
我们认识错误的客观性,就是要同唯心主义对待错误的看法划清界限。唯心主义以主观标准去评价错误,例如:实用主义者把一切对自己没用的东西说成是错误的,这实质上是否定错误的客观性。我们既不能离开客观实际想当然地去论什么对错,更不能稍一出错就大惊小怪,全面否定。由于受客观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本质方面逐步显露和实践手段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人们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出现主观与客观相背离的情况是不可以完全避免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1〕在这里, 我们要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勇气,勇敢地认识错误产生的必然性,以积极的态度对错误保持高度的警觉,努力将错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中,并创造条件使错误成为通向真理的桥梁。
第二,主体性特征。错误的辩证运动有较为突出的主体性特征。错误的问题,必然涉及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这种反映是靠主体来承担的,这种反映表现出了鲜明的主体性即能动性、创造性和自立性。由于认识主体受到政治立场、思维方式、文化素质、经验积累、价值取向等方面的制约,主体的能动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其表现有较大的差别。不同主体之间,其认识能力不仅有差异,而且可能相距甚远。当错误与这种主体认识能力直接地联系在一起时,就表现出了突出的主体性特征。主体的认识能力越高,主体能动性越强,犯错误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犯错误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认识过程本身包含了错误产生的可能性,而我们由于主体自身的制约所导致的思想方法上的毛病,就会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形成种种错误。
在这里我们可换一种说法,即在认识和实践中,之所以出现错误,是由于没有实事求是。为什么没有实事求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辩证唯物主义无疑以坚持客观性原则为其出发点,但这并不排斥对主体性原则的承认,恰恰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性原则的贯彻是要受到主体状况所制约的,实事求是的“求”,就是主体作用的体现。主体作用愈是得到有效的发挥,“求是”的质量就愈高,成果就愈大,犯错误的可能性愈小。
我们在这里进一步强调错误的主体性特征,是因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客观环境中,产生错误的原因更多地来自于主体方面,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另一方面正是这种导致错误产生的主体的差别,使我们完全有主观努力的余地,为我们努力提高主体素质,修正错误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社会历史性特征。任何错误是客观的,又是具体的。总是被客观的社会历史状况限制,是在一定的社会联系和历史发展中的产物。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处在不同的阶级地位,有着各不相同的利益、要求、思想感情,因而对客观事物,特别是对社会现象的态度也就不同。一般说来,历史上的剥削阶级处在上升阶段时,由于本身的利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有不同程度的一致性,它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客观社会现实。但是即便在这个时候,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剥削阶级自身立场所产生的偏见,都不能真正揭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无产阶级则不同。它是新生产力的代表者,它的根本利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完全一致的,这就决定了它不仅不需要隐瞒任何事实真相,而且恰恰只有彻底揭示真理,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剥削阶级既有在与历史发展趋势相一致时产生的主客观之间的相违背,也有与历史发展趋势完全相反时产生的主客观之间的相违背。而无产阶级却只有与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相一致时产生的主客观不相符合而导致犯的错误。这两者在趋势性上是有所区别的。
我们如此重视错误的社会历史性特征,是因为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了,但是残余和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它对我们错误的产生仍有重要影响。在人民内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也将长期存在,特别是林彪、“四人邦”反党集团十年肆虐,他们唯权是夺,唯利是争,散布了大量极端个人主义的东西,至今还严重地影响着一些人的思想和作风。还有我们为了更快地发展国民经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正确的。但同时必须看到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乘机向人们大举进攻,其核心是唯利是图,贪图享受的极端利己主义。这些没落反动的认识,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腐败现象的恶性发展,严重地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也是我们犯错误的重要原因。还有个人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家长作风等等,都是这些毒素在我们革命队伍中的反映。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与之做坚决的斗争。这也告诉人们,用阶级观点分析一些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社会现象的方法并没有过时,对我们在认识和改造社会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与阶级立场有关的重大错误,还必须进行阶级的分析,分析犯错误的阶级根源。
第四,可确定性和不可确定性特征。我们知道,错误是个发展过程,而不是静止、凝固的状态。这是我们研究认识的辩证法时,不言而喻的结论。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它是如何变化的呢?我们从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理论中,完全可以得出错误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运动规则。特别是真理与错误作为一对认识论的范畴,此涨彼落、彼涨此落的关系在实践中表现得活灵活现。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以确定的条件和范围来定格的话,那么真理和错误的界限是确定的,这就是错误,当然也是真理的可确定性。这个确定性告诉我们,真理就不是错误,错误也不是真理。真理和错误是泾渭分明,不能模棱两可,否则,就会混淆是非,模糊界限。在此意义上,真理不包含错误,错误也不包含真理。它们的对立是具有绝对意义的。错误的可确定性,决定了错误在认识领域的可避免性。如那些人们早已认定的常识性错误,就应该在实践中予以避免。
唯物主义在肯定真理和错误具有确定性的同时,又承认真理和错误的界限还具有不确定性的一面,这是因为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依附一定条件而存在的。超过一定的范围真理会变成错误,错误也会变成真理。由于真理和错误所具有的条件性,因而也具有相对性和不确定性。
在当前历史条件下,正确把握真理和错误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辩证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80年代末,由于社会主义遭受挫折,尤其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解体,马克思主义的敌对者对马克思主义的攻击自不必说,就是原来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人们当中,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也逐步产生了怀疑,提出了“马克思主义过时论”。对此,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这完全可以从中国民主革命的实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特别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予以充分证明。当然我们必须头脑清醒地注视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如果无视历史条件的变化,固守原有历史条件下所得出的结论,哪怕那个结论是正确的,也完全有可能转化为错误。我们完全没有理由为那些貌似真理,而实际上已经转化为错误的东西辩护。我们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是在发展中坚持,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真理所要求的。
第五,辩证转换性特征。错误与真理相比较而存在,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错误与真理都是以对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错误作比较,就无所谓真理。反之,没有真理作比较,也就无所谓错误。所以毛泽东同志说:“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2〕。
那么错误是如何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真理的呢?这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既然超出一定的条件和范围真理就变成了错误。那么,依据实践的探索,准确地限定它的适用条件和范围,错误就可以转化为真理。在原有范围内错误的东西在进入新的领域时就可能为真理。比如“长期以来,科学界认定“一种化学元素可以转化为另一种化学元素”的论断是错误的,因为它已被化学变化的实践证明为办不到的。但是,当科学试验深入到原子核领域时,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科学手段,就可以使一些化学元素变为另一种化学元素。这就告诉人们,在原有范围内是错误的东西,在进入新的领域时就可能转化为真理。
二是,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真理的媒介。错误认识虽然没有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但它提出的认识课题,却往往对人们探索真理有启发作用。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说得好:“正确的结果,是从大量的错误中得出来的,没有大量错误做台阶,也就登不上最后正确结果的高座。”〔3〕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排除的错误愈多,就愈接近真理;发现一条探索真理的道路走不通,就是向客观事物的真理性认识方向前进了一步。
这里有一点必须明确:我们说错误可以转化为真理,主要是指对错误进行分析、批判、总结经验教训,可以启发人们去发现真理。而不是说错误本身就已经现实地构成了真理的一部分。在错误确定的范围内,错误永远是错误,决不会变成真理。
以上,对错误的一些基本特征进行了分析,对发生错误的原因及错误的辩证性质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力求能够对错误的发展运动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以增强我们修正错误的自觉性。当然,我们这里思考的只是就认识领域的主导方面而言,在实践过程中,错误还会受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在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二 关于“错误”的价值分析
人们为什么怕犯错误,因为犯了错误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是会受到惩罚的。但是,仅仅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们只有对错误的价值运行规律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我们才能够从不自觉的怕犯错误走向自觉的“怕”。不自觉的怕是一种恐惧,自觉的怕则是一种警觉。人类实践旨在创造价值,但是创造价值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世界一切价值无不在一定的代价的前提下获得。创造价值和付出代价,这是人类实践的两个方面,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显示出人类创造价值活动的复杂性。我们研究错误的价值问题,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代价”意识,为创造价值不断的修正错误。另一方面,尽可能少犯错误,降低代价。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
(一)错误的价值性
价值指客体对主体的满足效应。我们知道,真理是具有价值性的。作为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真理对于人类是有价值的,有用的。也就是说真理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那么,作为和真理相互依赖的错误,有无价值性呢?答复是肯定的。错误作为真理的对立面,作为一种与客观实际相违背的思想和行为,是不会给人们直接带来益处的。但是却可以给人们直接带来害处。这种害处就是错误的“价值”,只不过是从负价值上理解罢了。另外,错误虽然不能直接给人们带来益处,但是它可以间接地通过对于认识真理的“反面教材”作用而满足人们追求真理时的一种需要,在此意义上错误又体现为正价值。
(二)错误的正价值
错误的正价值是通过它的反面教材作用体现出来的。它是通过下面五个方面来实现的:一是错误提出的问题,对于人们探索真理有着直接的启发作用;二是错误积累了有价值的反面材料,是人们认识真理道路上的一盏“此路不通”的红灯,它告诫人们要探索真理必须另开新路;三是错误从总体上说不符合客观,但就其中某些方面,可能包含着合理的因素;四是错误可以促使人们逆向思考,以相反的方式向人们提出发现真理的正确道路;五是错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真理。总之,错误是通往真理之路的铺路石。正如恩格斯在总结人类认识的历史时深刻地指出:“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错误中实现的。”〔4〕
(三)错误的负价值
错误的负价值是以代价的形式来体现的。错误是一种代价,中国革命的胜利,经过了多次的失败,经过了数不清的错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今天我们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事业,也不可能一帆风顺,没有曲折和失败。在一定意义上说,错误是难以避免的。在人类不断开拓进取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畏惧错误,应当有发生错误的思想准备。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不允许犯错误,就是不允许进步,就会堵死通向真理的道路。
但是另外一方面,错误总是坏事,错误可以转化为真理,那要有条件,要有一个转化的过程,并不能说错误本身就是真理。我们不能借口错误难免而迁就姑息错误。相反应当尽量避免错误,减少代价。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讲到我国经济建设的失误和积累的经验时指出:“我们要求在取得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比取得革命的经验的时间要缩短一些,同时不要花费那么高的代价。代价总是需要的,就是希望不要有革命时期所付出的代价那么高。”〔5〕而且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 例如常识性的错误、重复性的错误以及认识领域的大错误。列宁说:“聪明人也犯错误,聪明人是不犯重大错误的同时又能容易而迅速地纠正错误的人。”〔6〕一般来说,谦虚一些,谨慎一些,难免的错误可以犯得少一些,小一些,纠正得快一些,好一些。主观臆断,忘乎所以,可避免的错误也会变得难免,对此我们党是有深刻教训的。
错误的代价,是较为复杂的。不仅有难免和可免的不同,而且有局部和全局的、暂时的和长期的区别。有些实践活动从局部、从暂时看,似乎是创造了价值,取得了成功。然而从全局、从长远看却是一种错误。为了眼前的价值而付出了足以取消、甚至远远超过这种价值的代价。这种短期行为,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十分常见。对此,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应该坚决反对的。
人类的历史是一部创造价值的历史,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部为错误付出代价的历史。人们应当研究和掌握代价的更为深刻的规律,树立正确的代价观念,认识代价的必然性,正视代价中人的主体能动性,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错误,以最小的代价获取尽可能大的价值。
(四)错误价值的检验
我们知道,无论错误的客观性还是错误的价值性,都不是主观上的认识,而是要通过实践检验得到证实。错误的客观性和价值性的检验是同一个实践检验过程的两个方面。实践的检验性是通过实践活动的结果来显示的。而实践的结果无非是成功或者失败。一般地说,当一种认识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获得成功时,就证明了这种认识符合客观对象,是真理。相反,实践活动失败了,就证明这种认识是错误。所谓成功或失败,就是价值的体现。实践成功了,体现了真理的价值;实践失败了,体现了错误的价值,也即真理的负价值。正负价值的导向作用,就在于指导和鼓励人们投身实践并力争使之获得成功。
我们以实践的成败来判断认识的价值,要特别注意分清认识的价值与实践的价值,这两者是有原则区别的。实践的成败与认识价值的正负是一致的,实践活动成功了,说明指导实践的认识是正确的,体现了正价值;实践活动失败了,说明指导实践的认识是错误的,体现了负价值。而实践成败与实践价值的正负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实践的成败不能具体说明实践活动的好坏。成功的实践不一定就是正当的、合理的;失败的实践,不一定就是不正确的、不合理的。巴黎公社的革命实践失败了,但不能说这次活动是不正当的,没有意义的。曾国藩对太平天国的镇压取得了成功,但这些活动却是反动的。判断认识价值,要看实践是否成功,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而判断实践的价值,则要看实践是否正当,是否顺应历史发展规律和推动历史前进。
我们在实践中检验和发现错误就是要把认识的价值和实践的价值统一起来,就是要通过实践的成败,通过参照经过无数次实践已被人们所认定的价值标志来得出正确与错误的结论。
三 如何修正错误
如何修正错误,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更是我们从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项全新的事业所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当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青年干部成长过程中不断经受考验的一个重要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主观,又涉及到客观;它既存在于认识中,又体现在实践之中;它既表现于个体,又表现于群体;它小到可以不以为然,不被人重视;大到可以惊天动地、改变历史的进程。因此,我们通过不断实践,努力探索和构建一种处于不断运动中的“制错机制”,是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的。下面本文想就“制错机制”——即如何修正错误的问题作一些积极的探讨。
当前,就对待错误的问题上,主要存在着这样几种倾向:怕犯大错误,不在乎小错误;怕犯政治错误,不在乎经济错误;怕犯责任到己的错误,不在乎集体领导的错误;犯了错误愿意从客观上找原因,不愿从主观上找问题;往往借改革探索,把一些可免之错美其名曰:“交学费”。这些倾向和问题对我们从事的事业,是十分有害的。它既模糊了我们对错误的警觉,又制约了我们开拓进取的精神。分析其原因,无非是立场问题、认识问题和思想方法的问题。
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我们应该从内外两个方面用力,形成我们能够更自觉地去遵循和应用的机制,来达到制错的目的。
(一)内在机制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我们制错一定首先从主体的内在方面加强以提供制错的根据。
1、根本观念
对待错误的态度说到底,是一个对谁负责的问题。也即立场问题,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与否所决定的。毛泽东同志曾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只要你说得对,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在当代追求真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每个革命者人生观的核心,价值观的标志。我们只有在这样的立场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武装头脑,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态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清除主观主义和片面性,提高我们辨别大事大非的能力,不断地在革命的实践中改造世界观,才能从根本上具有制错的决心。从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发,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用两个尺度即认识的价值尺度和实践的价值尺度来检验错误,也就是用实践的成功与否来检验我们的认识价值;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来检验我们的实践价值,把二者统一起来,才能认清我们所做的对错。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上述两个尺度,我们应该面对错误,具有不怕在前进中犯错误的态度;坚决不犯常识性、重复性错误的态度;既反对右又反对“左”的错误的态度;犯了错误要勇于改正错误的态度,要善于从自己和别人所犯错误中总结教训,不再重犯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从根本的观念和态度上具备了制错的根据。
2、素质构架
在制错的问题上,主体的能动性既受到政治立场、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的制约,也受到了文化素养、经验积累、能力结构的制约。因此,为了提高我们修正错误的能力,我们必须合理构架自身的素质,要储存能量,练好内功。
首先,我们要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没有必要的文化知识,就不可能在实践中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更不可能从中获得规律性认识,形成理论从而指导自己的实践。知识的贫乏会使我们常常犯下可笑而无知的错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素养对我们的制约越来越大,我们在干部“四化”中特别提出知识化、专业化,是完全符合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的。
其次,要注意积累经验。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一个历史过程,对于一定的主体来说,在进行认识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前人或自己的经验作参照系。一般来说,丰富的经验(包括正反两个方面)是取得正确认识的有利因素,因为它有助于人们对历史和现实、共性和个性、成功和失败……进行多角度比较,择其优者而从之。而经验不足,则没有这种优势,常常使人们受到局限。当然我们既要注重积累经验,又要反对把经验绝对化。
第三,要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这是共产党人党性的要求,是制错的客观要求。具体讲,一是提高感知能力——在实践中对丰富的生动的外界事物和现象有直接摄取或反映的能力,要培养自己对事物的敏感性,要善于观察事物表面细微的变化,注意发现一事物与它事物细微的区别,以便我们在实践中能够获得大量信息,使我们变得耳聪目明。二是提高洞察能力——在实践中对纷繁复杂的现象,能够透过现象很快地发现抓住它的本质。也就是要特别注意培养自己的顿悟思维能力,即在积累经验、丰富知识的过程中,在注重对事物本质进行深刻理解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爆发和飞跃的认识力。三是提高综合能力。——在许多相对独立的部分中发现其联系与中介,并从整体上加以考察和把握的能力,综合是现代科学发展的新趋势。二十世纪以来出现的许多新学科,都是以综合为其特点的,它不是着眼于某一运动形式,某一学科,而是跨越几种运动形式,在更高层次上,从不同运动形式和学科中发现其相互贯通的联接点,由此进入了一个新领域。社会生活现象也莫不如此,因此,提高综合能力,无疑会使我们认识更加全面深刻系统。四是提高我们获取信息的能力——即从决策实施过程中,了解其是否偏离目标而及时加以调整的能力。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讲,力争认识上不犯错误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发现认识上的错误后,尊重实践检验及时纠正错误,善于掌握决策实施后的信息反馈,以便一旦发现偏差便及时校正,这对于我们制错来讲,是十分重要的一种能力。
3、思想检讨
我们即使解决了根本观念和素质构架的问题,而不去不断地自觉地进行思想检讨的话,那么制错的问题在主观上仍然不能得以落实。我们这里提出的思想检讨问题,即不断加深认识自己在事业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以及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评价并进行调整,这是一种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过程。这样一个过程是我们制错机制的核心环节,制止错误的根本变化将发生在这个环节之中。在古代,有“吾当一日三省吾身”、“人贵有自知之明”、“慎独”等至理格言;在哲学上,有改造主观世界,加强自我意识能力,发挥更为积极的主体能动作用之道理;在党的建设上,是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重要方法。我们要积极地进行党性分析,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查自纠以及通过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思想检讨的质量,以达到制错的目的。
(二)外在机制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为了使我们能更少的犯错误、不犯大错误、不在关键时刻犯大错误,除了主体的内在因素外,应当在外部条件上大作文章,积极创造一个有利于不犯错误的外部环境。这样一个环境的核心问题,是建立约束机制。
1、科学决策机制
每当我们进行决策的时候,一定要自觉地通过一定的科学程序,综合运用科学知识,实践经验的力量,使决策尽量与客观相符合。
首先应当吃透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初步方案,并从多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然后集思广益,交换、比较、反复,再做最后的决策。决策后还要先行试点,然后再推开。这方面要制定较为严格的程序,(除特殊紧急情况外)所有决策应按所制定程序进行,(当然这里也有效率问题,要注意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错误一开始就消灭在萌芽之中。
2、民主监督机制
我们做事情要让群众知道(除要求保密外),要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我们自己往往看不到我们脸上的黑,但是别人是可以看到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要通过工作报告制、公开述职制、答记者问等方式增强我们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党内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群众举报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等方式,把我们置身于多方面的监督之下。这样,或许会使我们感到“不自在”,但是“忠言逆耳利于行”,只有这种“不自在”,方能使我们保持高度的警觉,才能使我们时刻不忘检点自己,对人民有所交待,达到不犯常识性错误、重复性错误、大错误的目的。
3、权力制衡机制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是让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没有以权谋私的权力。但是,我们所拥有的权力,一旦失去制衡,达到无法无天的地步,非常容易引发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我们不论那一级的权力都应该受到一定的制衡,而且要不断明确和强调权力制衡的界定,形成法定机制,消除人为因素,使每一个人都清楚自己的权力及与之对应的职责。
这样我们通过机制强行运行的作用,从错误产生的外部条件上进行强有力的制约,是我们制错的重要保证。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对于任何一个社会主体而言,无疑是一种必备的重要品质和持续其生命力的重要内在机制。本文仅对错误这一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进行一些粗浅的思考,以求能使我们进一步引起对错误的警觉和增强我们探索真理的勇气。*
注释:
〔1〕《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96页。
〔2〕《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第1195页。
〔3〕1962年6月4日《中国青年报》。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6页。
〔5〕《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401页。
〔6〕《列宁选集》第4卷,第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