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腐败——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一点体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邓小平文选论文,第三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们一定要跳出那个历史上的“周期率”
中国人民站起来至今45年多了。我国各族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排除万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对自己前无古人的事业充满必胜的信心。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我们面前摆着一个尖锐的问题,这就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前途命运。我们必须把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懈地、强有力地进行下去,直至取得决定性的胜利。
1945年,黄炎培先生访问延安时,跟毛主席谈了历史上的周期率。他说:“我生60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黄炎培先生希望我们党“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
毛主席当时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为了防止腐败变质,为了跳出那个历史上的“周期率”,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斗争。我们党在建国以后,保持了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纯洁性,保持了同广大群众的密切联系,树立了50年代和60年代前期良好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坚决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集中精力,一心一意把经济搞上去,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这方面,广大人民群众是拥护的。但是,种种腐败现象的不断滋长,则严重地脱离群众,这是我们面临的最严重的危险。帝国主义的封锁禁运,未能扼杀年轻的人民共和国,它们的新式武器,包括原子弹、氢弹,也不可能毁灭我们的人民共和国;而严重脱离群众,则可能为国内外敌人所乘,给我们带来严重后果。邓小平同志指出:“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3页。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发动了反腐败斗争。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是,还没有达到足以跳出历史上那个“周期率”所要求的结果。
历史上盛衰兴亡的“周期率”反映了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历史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以前的国家,任何统治阶级,本质上都是侵害人民利益、同人民对立的,不管它施什么“仁政”,一时间多么强盛,终究逃脱不了覆灭的命运。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本质上是代表人民的,为人民服务的。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无论在苏联还是东欧,在长时间内为人民办了许多许多好事,取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但是,如果它变了,严重地脱离群众了,就难以逃脱败毁之灾。历史的规律就是这么无情。如果我们党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割掉党和国家肌体上的毒瘤,我们就坚如磐石。我们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的私利,本质上是同群众血肉相连的。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能够跳出那个历史上的“周期率”。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
我们党从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到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始终都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党领导全国人民前仆后继、浴血奋战,就是为了通过实现最低纲领达到实现最高纲领,经过新民主主义到达社会主义,最终到达共产主义。越是改革开放,邓小平同志越是强调用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全党,教育人民,教育青少年。他恳切地提出:“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点,我希望宣传方面任何时候都不要忽略。”(第110页)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自马克思主义问世以来,十月革命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势力和各国反动派,就把马克思主义视为天下第一大敌,把消灭社会主义作为头等任务。他们在多次硝烟弥漫的战争中没有得逞,转而采取以和平演变为主的战略。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后,他们欣喜若狂,欢庆没有硝烟的战争的成功。他们妄图在中国也取得这样的成功。西方战略家很懂得一些自然规律,他们想,再过几十年,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不在了,共产党的老骨干不在了,只要使青年人接受帝国主义的文化渗透,接受西方世界的世界观、人生观,一心向往西方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用不了30年、50年,共产主义思想就会在中华大地上消逝,到那时,这块960万平方公里的神圣土地,就自然而然归到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版图。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在极其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在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邓小平同志反复地阐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调用共产主义思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共产主义思想要代代相传,绝对不能叫她在中华大地上消逝!我们当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的路很长,我们是会胜利的,但是,道路是崎岖的,前进中会遇到不少艰难困苦和曲折。有了共产主义这个理想、这个方向,无论遇到什么情况,我们都能够明确地、坚定不移地、始终不渝地朝着共产主义前进。
我们要跳出历史上的那个“周期率”,首先要集中精力,聚精会神,把我们的经济搞好,使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有极大的提高。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但仅仅这样还很不够,还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首先,在我们党内,要使共产党员真正成为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忠诚战士。其次,在共青团中,在青少年中,在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中,加强教育,造就一代一代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这是使反腐败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从而使反和平演变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重大任务。为了反腐败,各方面、各部门提出了或采取了种种办法。诸如加强立法,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制度,健全约束机制等等,这些都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是,如果只有外力约束而缺乏共产主义理想这个内力基础,缺乏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缺乏自觉性,那么,法律、制度、纪律、约束、监督等等,就难以奏实效。
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深刻地指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拒腐防变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最根本的是着重抓好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江泽民同志这个讲话,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指明了关键和重点。
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同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在当前,拜金主义已经相当猖獗,渗透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在一些事情上,是非得失、美丑善恶以钱为标准,什么“无私不富”、“无假不富”、“无娼不富”、“不盗不富”、“以黄引资”、“三陪有理”、“行贿有理”、“受贿有理”、“反腐败影响改革开放”、“打假影响经济效益”等等有悖于中国人民为人的道德标准的东西,大肆张扬。拜金主义被一些人解释为当代新潮。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诈骗、制假贩假、坑蒙拐骗,种种犯罪分子,有一些竟然戴上光彩的桂冠。一些暴发户、诈骗犯的大肆挥霍,竟然被作为改革开放的成就,大肆渲染。一阵阵资本主义腐朽污浊之流,夹杂着封建主义残渣,向人民、向青少年扑来。
有人说,中国现在发生的腐败现象,是由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还没有完成,由于市场“不发育”。果真是这样吗?不是。不时传出高官贪污受贿丑闻,出现什么“事件”,什么“门”的资本主义大国,市场发育不完全吗?世界上销售毒品最多的地方,卖淫、赌博成了一个重要产业的地方,不就是市场经济很发达的地方吗?世界上刑事发案率最高的大城市,不是市场很发育吗?资本产生腐败。历史上的腐败都是来源于阶级剥削制度。从根本上说,只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才能根治腐败。我国现时腐败现象如此蔓延,是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入侵的结果。拜金主义、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极端个人主义,跟残积在阴沟里的封建特权思想、封建享乐思想结合在一起,造成当今如此祸国殃民的腐败现象。为什么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要强调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全党,教育人民?为什么要把爱国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结合起来进行?原因就在这里。共产主义思想体系同资本主义思想体系、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主义制度是两个根本对立的体系和制度,是不能够“趋同”的;“趋同”了,光明的中国就会回到黑暗的中国。我们同西方世界要进行经济的、科学技术的、文化的以及在某些范围内政治上的合作,但是,思想上不能联营,不能合资经营,不能让外资参股,不能我中有你。这是坚定的,明确的,丝毫不能含糊的。科学技术、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要向西方学习,唯独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不能学。学了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这也是明明白白的,丝毫不能含糊的。
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有没有矛盾?没有。我们的任务是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在我国人民解放斗争过程中,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本来是结合在一起的。千千万万青年,千千万万工人、农民、士兵,都是怀着爱国主义思想加入共产主义行列的。许许多多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著名的科学家、作家、艺术家、教育家,最终走上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路。从爱国主义到共产主义,中国的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就是这样走的。我们的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要遵循这个历史规律,并促进这个历史进程。
我们现在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还很远,是不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就够了?不够。爱国主义教育不能代替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教育。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要发展,最终要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一个逐步积累、逐步形成、逐步提高的长期的过程。但是,千里之行,万里之行,万万里之行始于足下。要实现共产主义,就必须有科学技术的极大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还必须有人的素质、人的道德水准的极大提高。造就全面发展的具有共产主义理想、道德的新人,是一个很长很长的过程,要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同时去造就,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造就。正因为这样,江泽民同志着重提出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问题。否则,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就会长驱直入,腐蚀党,腐蚀社会,腐蚀社会主义,最终使中国沦为西方帝国主义的附庸。
宣传共产主义会不会刺激人,影响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是宪法规定了的。共产党人从来不隐瞒自己的立场。为共产主义而奋斗,我们党从来没有改变过,也没有隐瞒过。我们决不要求参加爱国统一战线的人都成为共产主义者,这是明明白白的,过去如此,现在也如此。但是,这决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宣传教育。过去,在极端困难的白色恐怖下,共产党人冒着生命危险宣传共产主义,在同国民党合作的时代,我们没有放弃和放松宣传共产主义。在社会主义时代,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什么不可以做认真的宣传呢?
(三)保卫反腐败斗争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保卫社会主义的斗争。在中国,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人民的一切,而如果不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也就不可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显然,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首要任务。
国外有的评论家说,中国改革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采取了渐进的方式;而改革失败了的国家,则是因为采取了激进的方式。
果真是这样吗?不是。
邓小平同志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第138页)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改革,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改革。至于所谓改革失败了的国家,根本不是因为改革的方式如何,而是因为颠覆了共产党的领导,颠覆了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社会主义,取消公有制,大搞私有化,朝着资本主义方向激进。
社会主义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同志讲得很清楚,而且反复地讲。邓小平同志说:“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第110页)“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第111页)我们允许非公有制的经济成份存在和发展,是一个重要的决策。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十多年,有了相当的发展,对加速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十分有益的作用,今后还要有相当的发展。但是,我国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是必不可少的补充,但始终是补充,不是为主,不能喧宾夺主。在改革开放中,我们的各项政策,我们借鉴西方的管理方式、管理方法,都必须保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说,始终要保持公有制经济以高的速度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我们反对任何削弱以至取消公有制的“理论”。道理很简单,没有公有制为主,就谈不上社会主义。为什么那些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一上手就大张旗鼓地破坏公有制?很明显,不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走不了资本主义道路。我国改革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功,没有像有些国家那样走上歧途,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我国在改革开放中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其经济基础就是公有制为主。我们必须反对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分化、瓦解、蚕食、侵占、掠夺的言论和行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必须注重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使之始终占主导地位,不能使公有制削弱、消灭或名存实亡,更不能设想在私有制基础上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公有制为主的生产力。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公有制为主的综合国力。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只有在公有制为主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如果把公有制分化了、瓦解了、削弱了、架空了、名存实亡了,那还有什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栋梁和支柱。什么是为主?为主就是要影响全局,决定全局,控制全局,左右全局。没有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栋梁和支柱,社会主义公有制就不能为主。全国一解放,我们之所以能够迅速平抑物价,稳定经济,其主要力量,除了农业,就是从官僚资本转变过来的国有企业。几次经济大波动能够很快调整过来,“两弹一星”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能够在短期内研制出来、建设成功,就是因为国家手里有大中型企业。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第16-17页)社会主义这个优越性是怎么来的?就是来自公有制为主,尤其是来自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
建国45年多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它承担了除农产品以外的几乎全部生产资料和大部分生活资料的供应,是国家财政和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它有力地支援了农业,是我国农业集体化和现代化的主要支持者和乡镇企业的哺育者。它是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稳定经济的主要力量,从而也是稳定社会的中坚力量。它是现代化国防的装备者,默默无闻地为祖国安全和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它是现代科学技术的研制者和推广者,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共同构成我国科学技术的三大主力。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拓者,在我国,一般是先有现代化大工业,后有城市现代化,不少现代化城市是在现代化大工业先行的条件下形成的。它是我党我军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继承者和发扬者,这里培养出的许多劳动模范永远闪耀着爱国主义、共产主义的光芒。它是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重要力量,是保卫我国人民和平劳动的坚强堡垒。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阵地,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最重要的基地之一。它是改革开放的支持者和有力推动者,它所创造的物质与精神财富和它所培养的人才使改革开放得以顺利进行。以上几方面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经济成份所代替不了的,个体、私营经济代替不了,三资企业代替不了,集体经济也不能完全代替。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力量,在于它的质和量。它必须有相当大的量,这个量必须随着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逐年增加,而不能逐年萎缩。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它要占极大的优势。没有足够的量,没有极大的优势,就谈不上质,就不能影响全局,左右全局,控制全局,整个社会经济就会运转不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就会把握不住。在质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它的集中性和先进性。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优越性,首先就在于它的集中性,它是集中的完整的实体,不是一大把票子。没有这个实体,就形不成巨大的足以左右全局的生产力,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就是空的。有人不赞成维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优势,极力贬低国有大中型企业对国家经济、政治、财政、国防、教育、文化、科学、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社会稳定的重大作用,抓住当前一些企业亏损的现象,把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描写成社会的包袱,极力主张要削弱、分化、瓦解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甚至在行动上消灭国有企业。这符合最大多数人民根本的、长远的利益吗?
国有大中型企业有相当一大批办得很好,在改革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很高的经济效益。也有相当一批很困难,尤其是有一批老国有企业陷入严重困境。
这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什么陷入困境?有诸多外部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很大部分,尤其是一些老国有、老军工企业的困难是无力进行技术改造和进行技术攻关造成的。在实行新税制以前,国有企业的税比个体、三资企业高几倍。有人说:“国有不如集体,集体不如个体,个体不如三资”,从这点上说,确实不如。这个待遇不公问题,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使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陷入困境。这个待遇不公,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造成的吗?根本不是。
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陷入困境,也有其内部的许多原因。一些单位领导班子过弱;一些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一些领导班子思想保守,改革的闯劲不大;有些人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浸染了腐败之风,贪污腐化,挥霍浪费;还有些人则只是搬弄流行的术语,缺乏那么一股实实在在的干劲,那么一种顽强奋斗的精神,以致在本来可以打开局面、打开市场的条件下,没有打开。加之一些领导机关形式主义盛行,放松了甚至放弃了企业管理,忽略了基础工作、基本功,这样,要技术,没有,要质量,没有,要像样的新产品,没有,企业就没有战斗力,只有陷入困境了。因此,我们在研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情况时,首先必须研究企业的领导班子、领导作风和管理,揭开那些假话、套话、洋教条、洋八股掩盖下的腐败现象,来一个像样的整顿。
国有大中型企业能不能搞活,能不能搞好?回答是肯定的,许多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有一批企业在改革中创造了很好的经验,搞得很好。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要实事求是地总结16年来正面的和反面的经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我们要尊重客观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事实,从中总结出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办法。国外对我们有益的办法,当然要学,重要的是走自己的路。
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为主力阵地。工人阶级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主力军,也是拒腐防变的主力军。我们要着重对产业工人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深深地扎根于产业工人之中。我们必须在产业工人中建立起抵制西方腐朽文化的入侵,抵制封建残余思想的泛起,抵制市场经济的消极方面的影响的坚强阵地。有了这个阵地,我们就主动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老国有、老军工企业,党组织的力量大,党的传统深,党的领导强,这是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所在,也是我们取得反腐防变胜利的希望所在。
(四)堵塞腐败滋生蔓延的新源头——“市场万能论”
观察一下一个时期腐败升级以及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升级,即特大案件迅猛上升的事实,不难看出,这同一些人对市场经济的误导和经济宏观管理的迟滞,直接相关。
党的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我国的改革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社会主义这四个字,标明我们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东西。社会主义这四个字说的是本质,不是一个虚词,更不是一种装饰。一些西方评论家断言,中国采用了市场经济,终究要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趋同。这是西方战略家长期的希望和图谋,是不足为奇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大地上,有些人在一片市场声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了一些不符合十四大决议的误导。
一种迷信广为流传。在某些作者的鼓吹下,“市场万能论”成了最为流行的理论。一切由市场主宰,中国的事情样样都得上市场,只要由那只“看不见的手”去摆布,就万事亨通,中国就现代化了,中国就发展了。于是,一切观念,人生观、道德观,以至文艺观、教育观等等,都要市场化了。
在市场竞争的名义下,腐败升级了,犯罪也升级了,而且披上理论外衣。挥霍浪费是为了“招商引资”,三陪是为了“改善投资环境”,行贿是为了“促销”,受贿是“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公开开办妓院、开办赌场的主张,也冒出来了:“市场有需求,有销路,有货源,为什么不可以搞?”有些地方,也确实搞起来了。有些污秽不堪的歌舞厅之类的场所,充斥于大中小城市,居然是群“贤”毕至,冠盖云集。于是,扫黄扫不掉,六害除不了,卖淫嫖娼禁不住,犯罪增加了,青少年犯罪的人多了。走私更为猖獗了,由党委书记、行政首长、武警干部组织的走私大案发生了,几百万、几千万、几亿、几十亿元的诈骗案,上百万、上千万、几千万的贪污案、盗窃案,不断发生了。
是市场跟着社会主义转,还是社会主义跟着市场转?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党的十四大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第373页)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有这个目标,没有其他目标,只能朝着这个目标走,不能朝着其他任何目标走。只能让市场为这个目标服务,不能让这个目标为市场服务。为此,国家的权威是不能消亡的,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是不能放弃也不能放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由国家根据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宏观调控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事实反复证明: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事实也反复证明: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没有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为骨干,就没有国家强有力的、及时的、有效的宏观调控。
我们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目标则是全国通通富起来。说通通富起来,当然不是提倡机械均衡论。不平衡是绝对的,富起来也还有不平衡。但是,如果中部,特别是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一些革命老区,同东部地区发展的差距继续扩大,十几亿人口中,富起来的只是几亿人口的地区;30个省区市中,富起来的不过是少数,就说不上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根本性的发展,说不上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根本性的增强,也说不上人民生活有根本性的提高。这个问题靠那只“无形的手”去左右一切,是不可能解决的。
我国现有8000万人没有越过温饱线,国家决定要打扶贫攻坚战。没有国家的财力支持和有计划的扶持,靠那只“无形的手”,对贫困的人民来个“优胜劣汰”,能够完成这个攻坚战的任务吗?
社会主义要达到共同富裕,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在中国,收入的差距在拉大,出现了不少不是靠勤劳致富、守法致富的暴发户。我们要通过必要的政策和措施,防止发生两极分化,防止产生新的资产阶级。靠“市场万能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吗?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全新的东西,如同江泽民同志所说:“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崇拜自发性,散布对于西方市场经济的迷信,说什么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是“旧体制的复归”,等等,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不符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腐败以至犯罪恰恰是利用了这种崇拜和迷信,利用一些人搅起的思想混乱,利用国家宏观管理在一些问题上不及时、不得力,更为猖獗起来。不反对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歪曲和由此造成的混乱,反腐败斗争是深入不下去的,打击刑事犯罪也是不可能完全奏效的。
(五)坚决克服分散主义和眼前主义
分散主义和眼前主义本质上是一个东西,是腐败以至犯罪的纵容者、保护者,甚至是腐败的同流者和犯罪的同犯,有的甚至是主谋。某些腐败反不下去,某些严重犯罪打不下去,反腐败斗争远远不能达到广大人民的企望,同分散主义与眼前主义直接相关。
分散主义和眼前主义只谋取本地区、本部门局部的眼前的利益,不顾全局和长远的利益,破坏全国一盘棋,破坏党的纪律,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妨碍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和国家计划的执行,损害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严重侵害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决反对。
显而易见,没有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党政机关的参与或包庇,许多坏事是干不成的,干了也是容易破获,容易查处的。不能把腐败和犯罪的成因一概归之于法制不健全或制度不完善。在许多方面,法有明文,制有明文,问题是法律和制度经常受到破坏。
看看乱摊派吧。巧立名目,互相攀比,到处伸手。许多人,许多单位用摊派来的巨款,中饱私囊,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以至上夜总会,买高级轿车,盖高级办公楼或者拿去炒房地产,或做其他投机生意,投机得逞就大肆挥霍,投机失败就记在国家账上。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乱摊派,就是顶着不取消,或明消暗不消,或消旧立新,只为自己着想,不为人民,不为社会主义前途着想。
经济往来,就一个地区来说,资金有出有入,是正常情况,不如此,全国经济运转不起来。可是,发生了经济纠纷,当法院判定将资金从外地调进来时,当地领导皆大欢喜;而当法院判定将资金从本地调往外地时,一些领导就给法院一个“胳膊肘往外扭”的恶评,你坚持,就是“不听话”,你再坚持,就要“调动调动”。而在会议上,则随处听到依法办案,尊重法院独立审判的声音。近年来,全国法院对经济案件的判决,有百分之三十、四十甚至一半多执行难,难就难在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而有些法院竟然枉法行事,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
假冒伪劣泛滥成灾,使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受害,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受害,国家尊严受损,党风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破坏。质量万里行,也行了,打假,也打了,而泛滥之势不衰,灾情不减。为什么?有人支持,有人保护,有人是假行,有人是假打。靠造假以致富,靠坑蒙拐骗以致富,靠行贿以促销,这是地地道道的资本主义经营思想、经营方式、经营作风,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相容,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能相容。搞活经济,不允许如此搞活;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能走这条路来致富。这是地地道道的祸国殃民的行径。而对一些人来说,则成了上升的阶梯,也是吃喝玩乐、行贿跑官的资本。
走私,古已有之,于今尤烈。外国人想赚中国的钱,有些中国人也想赚国家的钱,于是,内外勾结,里应外合,构成当代走私特征。“无私不富论”应运而生。甚至某些党政机关,缉私队伍,带枪的人,勾结种种不法之徒,组成了许多运、护、销一条龙。走私走出了“新水平”。
对森林的滥砍滥伐,对水产资源的滥捕滥捞,对矿产资源的乱抢乱挖,对石油的乱钻、乱采、乱炼,对珍稀动植物和稀有资源的乱捕、乱杀、乱采,对土地的滥占滥用,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种种严重危害子孙后代生存条件的事情,使人触目惊心,这些都是在眼前主义者的直接指挥下,一幕一幕地上演,而且经久不息。
以上这些平常的事,是国人熟知的。国家不是没有法律,也不是没有三令五申地禁止过。可就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由此可见,不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眼前主义,反腐败斗争,遏制犯罪,很难奏效。
邓小平同志严肃地批评分散主义,多次强调“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加强”。(第319页)他说:“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第277页)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一个矛盾,应当正确处理。早在1956年,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指出:“解决这个矛盾,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出,要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党和国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步骤,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扩大部门和地方的权力,唯一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它的前提是巩固中央的领导。从我国历史上看,诸侯割据,藩镇称雄,中央政令不出都门,社会生产力没有不受破坏的。而生产力大发展的时代,则往往是国家比较统一的“盛世”。从我党历史上看,全党在中央领导下,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大统一的时期,就是革命和建设取得大胜利的时期。16年改革的历史证明,中央说话算数,令行禁止,中央的宏观调控灵,社会主义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胜利发展,反之,就遭受损失。
全国各省区市是一个互相支援、互相协作、互相依赖的整体,谁也离不开谁。内地离不开沿海发达地区的支援,沿海地区的发达在很大程度上是得力于内地的支援。一些地方的富,在相当程度上是同不发达地区对国家的贡献分不开的。在我国,任何英雄豪杰,离开全局,离开兄弟地区、兄弟单位的支援,休想腾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滋长了腐败,纵容了腐败,甚至成了一些犯罪的支持者和保护神。
在纪念毛主席诞辰一百周年之际,出版了《毛泽东军事文集》。这部著作,是世界历史上一位伟大统帅的军事理论、战略和策略的总汇,同时,许多篇章深刻、全面地体现出我们党战无不胜的民主集中制。共产党员,尤其是担负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员,应当看一看战争期间,尤其是解放战争期间,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大战略区怎样独立自主地作战,怎样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独立自主地创建、巩固、扩大根据地,又怎样自觉地互相配合,互相支援,以局部服从全局,并且在必要时牺牲局部以换取全局的大胜利。在我们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更大胜利,坚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时,在我们面前有发展的机遇,又摆着严峻的压力和挑战时,重温全党全军在艰苦的战争年代,如何实行全国一盘棋,是十分重要的。在我们坚决进行反腐败斗争,要求跳出历史上那个“周期率”时,从《毛泽东军事文集》中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我们的党性,是十分重要的。
(六)严肃执法,严格依法办事
严肃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关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更加需要突出地抓两个问题,一是在执法过程中要突出一个严字,二是坚决排除对执法的种种干扰。不如此,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监督党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反腐败斗争深入不下去。
严格执法,坚决进行反腐败斗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我们要在这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的持久作战。要造成强大舆论,动员更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反腐败斗争和打击犯罪的斗争。只有专门机关的艰苦作战,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加,打击严重犯罪和反腐败斗争深入不下去。而如果不严肃执法,执法不严,只能给群众泼冷水,是调动不起积极性的。
在当前,严肃执法,严厉打击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除了已经列为重点打击对象的犯罪以外,还要抓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严惩渎职罪犯。
诈骗案愈来愈多,愈来愈大。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只打击诈骗犯和与之相关的受贿者,而对于为什么发生那么严重的诈骗,有些单位为什么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则追查不严或没有追查。因受贿而“上当”,当然应依法制裁;未受贿而“上当”,同样应予深究。不严惩严重玩忽职守的渎职罪犯,犯罪分子的机遇会越来越多。
犯罪分子在一个单位一下子就贪污、盗窃或挪用数十万,上百万,上千万,几千万元;有的单位直到犯罪分子携款潜逃才知道;有的单位贪污犯连续作案数年,贪污数百万元,有关领导人全然不知。国家资产大量被贪、被盗、被骗、被转移,这些单位的领导就不负法律责任?如果不依法惩处这类严重玩忽职守者,让他们轻描淡写地说上那么几句“接受教训”呀,“健全制度”呀等等,搪塞而过,国家是治不好的,腐败是反不了的。
第二,必须依法严惩犯罪的主谋和首恶。
假冒伪劣的东西泛滥成灾,祸国殃民,打了多年,虽有成效,但不显著。原因在哪里?比如,新闻媒介不断报道,在棉花、粮食里掺杂使假,大量制造、销售假药、假酒、假烟、假化肥、假农药、假良种,大量印刷黄色的、非法的出版物,等等,情节如此恶劣,性质如此严重,如果只抓几个违法分子,只查几个经手的单位,是根本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一层一层地追查,追出根子来,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三陪,卖淫,嫖娼等等,只把那些妇女和有关的人拿来曝光,是远远不够的。那些用三陪招徕客商的经营者,为什么不抓,或抓得很少?对负有责任的、这些经营者的上级,为什么不拿出来曝光?对那些用这类下流举措“提高经济效益”的经理、董事长,为什么不拿来依法治罪?对一般的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者可以依法治罪,对用这种犯罪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的大饭店经理,为什么不依法治罪?对负有重大责任的主管领导机关、领导人,为什么不追究,不查办,不曝光?不深追、不严办这些人,扫黄很难扫掉。
举这样几件尽人皆知的事情,说明只剪枝蔓,不伐其本,只能是根深叶茂,本固枝荣。在我国,有些机构、有些单位公然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同社会上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狼狈为奸,里应外合,已经是一个严重问题。有些人则肆意包庇。腐败以至犯罪根子之深,深在这里,打击不力,也不力在这里。不严厉查办严重犯罪的主谋和首恶,反腐败斗争深不下去,犯罪的猖獗势头遏制不住。
第三,坚决纠正以罚代刑。
这已经是一个老问题。有一个省,从1992年到1994年三年时间,法院只收到一件走私案件的起诉,而据公安部门统计,仅1993年即查获重大走私案60多起。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的。对犯罪情节严重,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治罪的走私犯、投机倒把犯等,有些主管行政机关往往罚款了结。事实已经反复证明,这只能使犯罪气焰更甚。犯罪分子是不怕罚款的,正如人们所说:“罚一千,赚一万”,“罚了款,照样干”。应当依法移送而未依法移送,究竟是什么原因?
第四,纠正以党纪政纪代法。
这些年,不惜民命,挥霍浪费的事太多了。仅以汽车而论,有的地方,一面是长期大量拖欠教职员工资,一面则是拿出几千万元购置轿车。有的地方很穷,有的工厂很困难,而车子却很多,很豪华。有的地方,为了购买轿车,不惜挪用救灾款、扶贫款。有的工厂连工资都发不出来,而厂领导则购置豪华汽车,出去游山玩水,到夜总会寻欢作乐。什么人如此漠视民命,如此一再顶着中央、国务院的规定干?为什么总是你规定你的,我干我的?为什么这类恶劣风气就煞不住,反而愈来愈盛?许多案子仅仅是贪图享受或摆阔气的作风问题而不是犯罪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要依法治罪;在许多情况下,名义上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质上也是归个人使用了,主要是归那个单位的负责人使用了,也应依法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对严重挥霍浪费者,要按有关规定查处。超过规定的,应以贪污论处。对此,需要制定法律。不动法,遏制不住惊人的挥霍浪费,反不了腐,倡不了廉,遏制不住犯罪气焰。
执法中要突出一个严字,强调执法必严,就是用实际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加反腐败和打击犯罪的积极性。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高了,参加进来了,大案、要案就容易破了。
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断受到干扰和侵犯。
不少法院院长忧心忡忡地说,当前,法院面临的执法环境非常严峻。有的同志说,说情风已经由“亲缘型”、“朋友型”向“权力型”演化,由“民讲情”向“官讲情”发展。有的人讲情不行,就以权势相压。有些地方党政领导机关一直把法院看作是政府的下属机构,任意干涉;有些则把法院看作是实现其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而有些地方法院在一些问题上也确确实实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受到的干扰和侵犯,在检察院面前同样摆着。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有些人,有些组织硬是要超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封建特权思想加上以钱买法、以钱扰法的资产阶级特权思想,直接破坏广大人民群众起来监督政府的积极性和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信心,必须坚决反对。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以外,任何一个机关或个人,不管他有多么大的权威,都不拥有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以外,任何一个机关或个人,不管他有多大的权威,都不拥有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时候,对任何案件,都必须注重一个准字。除此以外,不接受任何别的审理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错了就纠正。但是,决不能受任何权力的压制或金钱的诱惑而改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独立进行检察,有权抵制也必须抵制滥用权力,蔑视国法,干扰执法的行为。当然,坚持依法独立进行审判,独立进行检察,首先,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要有独立行使这个权力的品格和能力。任何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以及在权势和金钱的压力和诱惑面前不坚持依法办案的行为,必须严加追究。
新的形势对政法战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政法队伍是能打硬仗的,久经考验的。不畏艰难险阻,保护人民的和国家的利益,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肃执法,密切联系群众,是政法战线的光荣传统。许多同志以身护法,以身殉法,涌现出千千万万英雄模范。这些,人民是看得见的,满意的。但是,也要看到,一只只沾满钱臭的黑手,正伸向法官、检察官、警官,极力推动法的“商品化”、执法机关的“市场化”。这对人民民主专政是最严重的威胁。坚决反对政法部门的腐败和贪赃枉法的行为,已经成了当前政法战线最为突出和紧迫的任务。
(七)把党建设好,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我们要跳出历史上那个盛衰兴亡的“周期率”,需要解决许多问题。把党整顿、建设好,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是光荣、伟大、正确的党。过去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我们党之所以光荣、伟大、正确,是因为除了人民的利益以外,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党为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而奋斗,不惜牺牲一切,始终不渝。党在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过程中,经常检查自己的缺点、错误,不断地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中国共产党从来不害怕自我批评,不害怕公开进行自我批评。正因为如此,我们党保持着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几次从失败中被挽救过来,克服千难万险,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取得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胜利。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全国提出反腐败斗争的任务,公开揭露党内存在的严重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党中央一再提出,要把反腐败斗争坚决地进行下去,深入下去。这再一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光荣、伟大、正确的党。
那些一心要颠覆我们国家,颠覆我们党的敌对分子,也拿出反腐败的口号。邓小平同志指出:“这个口号在某些人来说是一个陪衬,其目的是用反腐败来蛊惑人心。”(第313页)这必须引起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警惕,谨防敌对分子破坏稳定的阴谋。但是,反腐败斗争一定要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重申了“要继续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的决心。反腐败已经成为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成为挫败敌对势力和平演变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反腐败斗争正在发展,但是,还没有达到使我党、我国长治久安的要求。
要教育全党提高对于反腐败斗争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动员广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坚决、更积极地投身于反腐败斗争。必须纠正反腐败斗争中种种不正确的表现。对反腐败斗争被动应付,不愿或不敢认真对待;关起门来,不敢发动和依靠群众;只作表面处理,不穷追深挖等等做法,是不可能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特别是有那么一些身居要职的人,表态一套,实际一套,当众一套,背后一套,明里一套,暗中一套,种种阳奉阴违的官场官僚作风,是腐败的表现,是反腐败斗争的严重障碍,必须坚决加以处理和纠正。邓小平同志尖锐地指出:“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第314页)我们要通过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党整顿好。在反腐败斗争中,要依靠群众,有领导、有步骤地发动群众,严肃认真、不留情面地开展批评,揭发错误,找出应负责任的人来,分清是非轻重,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作出处理。揭发出涉及犯罪的问题,交政法部门依法查办,不要以党纪政纪代替法律。对重要问题,一级一级往深里查,不管涉及什么人,都一查到底。必须下大决心,清除侵入党的肌体的病毒,割掉长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在当前,我们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同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处心积虑地遏制我们的发展,处心积虑地要西化中国,分化中国。形势是严峻的,时间是紧迫的。全党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把党建设好,把我们的事情办好。我们必定能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对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写于1994年5月至199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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