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研究述评_政治论文

当代中国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研究述评_政治论文

当代我国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述评论文,伦理论文,当代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425(2011)03-0096-05

政治伦理研究是近年蓬勃发展的应用伦理研究的重要分支,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政治伦理思想研究是政治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方面。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是政治道德建设和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思想资源,早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初,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对马克思主义著述的理解传播和介绍就自觉地结合当时中国政治革命与发展的需要,不仅传播了社会革命的学说内容,而且结合中国传统的伦理社会特点,探索马克思主义学说与中国伦理政治学说的结合,力求开拓出一条创新的政治革命的价值论证与实践应用的道路[1]。随着我国政治生活实践的发展,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研究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取得了许多重要理论成果。

一、政治伦理学视阈中的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

我国政治伦理学的研究始于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束缚经济体制改革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渐提上日程,探讨政治与道德关系的论文和著作在20世纪80年代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主要是为拨乱反正以后政治秩序的恢复和建设服务。例如对法制与道德关系的阐述,1979年3月22日沙英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法制与道德》、余先予在《江汉论坛》第4期发表的《社会主义法制与共产主义道德》等文章为政治伦理的最初萌生开启了先声。李奇、周原冰等我国老一代伦理学家从共产主义道德发展的角度探讨了道德与政治的联系,对如何正确认识道德与政治的关系各自发表了不同看法。但是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在当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政治伦理问题的认识局限在“决定—服务”论的思维模式下,政治与道德虽然同为意识形态,但政治决定道德的功能,道德也必须为政治建设服务等是基本观点。此后,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客观需求,出现了大量关于干部道德建设的研究成果[2]。这些成果适应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也为以后政治伦理学以及行政伦理学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政治伦理研究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国外政治伦理研究的著作译介到国内以后,开拓了政治伦理研究的国际视野,促进了政治伦理研究各个主题的扩展和深化,尤其是到2000年代以后国内政治伦理的研究出现了一批相关著作等理论结晶[3],其中已有关于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专著。大多数著作与论文吸收了我国政治发展的新成果,尤其是在吸收国外政治伦理研究文献中的理论与方法方面体现得特别突出。

关于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方面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集中于伦理正义的主题之下,这主要是由于美国当代伦理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及相关争论性著作译介到国内,国内学者的评论及比较研究推动了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研究的发展。有的学者通过分析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对马克思分配伦理观的曲解和误判对马克思和罗尔斯的分配伦理观进行了比较,指出罗尔斯错误地理解了马克思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分配伦理,忽视了马克思提出这一分配伦理所依据的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前提,认为仅通过削高补低式的对有能力或天赋聪明人征税就可以实现,而他提出的差别原则已经包含了这样的思想,这就把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分配伦理简单地理解为马克思的一般分配伦理。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分配伦理观的设想显然是一个动态过程,马克思的“不平等”的分配伦理是对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设想,他认为在初级阶段,要想达到公平的分配,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必须是“不平等”的,他称之为资产阶级的权利。作者认为,罗尔斯的“差别”分配伦理是对马克思“不平等”分配伦理的继承与发展[4]。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正义是实质的正义,在对以经济关系为主的现实生产关系的深刻剖析中展示了他正义思想的唯物史观视角[5]。有的学者认为,在马克思之前,对政治的批判大多是基于道德主义立场而进行的,所谓道德主义立场即是指诉诸于抽象的人性原则,以超越历史语境的伦理或道德尺度来对现实的以及历史中的政治、政治制度进行外在的道德判断与伦理评价。马克思对政治伦理的判断,首先扬弃了道德主义传统,强调政治伦理评判尺度上的主体性、历史性、现实性与未来性相统一的内质,从动态的政治变迁、从变化着的历史现实之未来视角,反观与定位不同历史阶段的政治品质,批判政治伦理思维的静态逻辑,突出政治伦理的历史性超越,实现了审视政治伦理的思维方式与方法论革命[6]。在马克思关于人类未来生存的价值视野中,一切基于阶级关系、具有阶级压迫性的政治或政治组织、政治制度都将被彻底扬弃,政治将真正成为属人之政治,从而使人获得真正全面的发展。这是马克思批判现代性政治以及构建未来政治伦理的根本着力点[7]。

二、政治哲学勃兴中的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8]

在政治哲学的研究中始终存在着政治价值的善恶判断问题。对于以大众利益为宗旨而行事的政治家们来说,伦理问题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在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研究中,许多学者从政治价值问题、政治正当性问题等角度对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进行了探究。

1.关于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中的道义性伦理价值规范旨归。有学者提出,在当代语境下关注并探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建构与复兴时,决不能将其简单地理解为对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的挖掘和发展,也不能一般地将其理解为对政治问题的哲学思考,而是要从这一当代语境中揭示作为规范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进路并阐发其意义。作为规范理论的政治哲学不同于作为科学的政治学或(更为一般地说)认知理论的地方就在于,它试图从根本上洞察规范的政治概念,寻求接受或拒绝特定政治制度的合理根据,而不是对政治事务或政治活动进行经验性的描述和认知意义上的科学解释。也即,作为科学的政治学或认知理论寻求“是”,而作为规范理论的政治哲学寻求“应是”。“是”的问题建基于理性认知,而“应是”的问题则建基于价值判断。因而就会有这样的设问,即: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是否可以容纳一个为应当的社会状态进行伦理辩护的规范理论呢?这个问题从实质上看,也是一个如何看待规范理论的方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地位的问题。马克思早期所进行的政治哲学论辩是一种典型的规范理论,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和未来社会的设想,其实质就是一种建基于规范理论的伦理预设。这一伦理预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较为充分的表达。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这一思想也不是马克思哲学发展过程中使其达到现代唯物主义制高点的一个偶然中介,一经完成其使命就可以抛弃,而是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共时性结构中占有不可取代的地位。作为一种阐释人类理想的规范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独特贡献就在于,他通过“应是”与“是”、规范理论与科学认知的统一,为西方思想背景下长期存在的理想与现实、自由与必然的对立,指明了一条理论出路。这使他摆脱了只是将自由看作不可企及的悬设物的统治性观念。这是一个重大的思想革命[9]。马克思反对将道义规范看作独立于其产生的历史条件之外的抽象规定,而是认为应当将对它们的理解建立在科学认知所把握的事实性基础之上,即通过对规范产生之事实基础的认知性考察来说明这些规范。在规范性维度上,如何处理理想性正义与现实性正义、普遍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自由主义以及其他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分野,因而也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重要切入点。由于马克思将对规范的把握奠基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之上,同时又将道义的尺度和真理的尺度统一在历史原则之下,因而他便超越了在规范性维度上考察规范性问题的局限性,这使他有可能通过对人类社会的历史考察,在科学认知的事实性维度上为应然规范寻找根基[10]。

2.关于马克思政治哲学的人学路向研究中的政治道德价值思想。政治价值是政治伦理的核心和基础,它引导现实政治生活,落实到制度、组织、主体等政治伦理层面。

随着政治伦理思想研究的深入,近年来有些学者从人学的视角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进行研究[11],有的学者把这种现象归纳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的指向从客体向主体的挪移。改革开放以来,把现实人的生存境遇、人的解放、人的发展、人的价值和人的主体性等问题搁在一边,由传统的不关注“现实的人”,转变为重视研究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着重研究现实人的生存状况以及发展规律和未来命运的状况。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理念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的政治哲学意蕴即要秉持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2]。

3.关于马克思的正义伦理主题也得到了深入探讨。尤其是在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研究当中,关于分配正义、经济正义、政治正义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许多论文与著作成果,有的学者从“共产主义—人学”的视线来理解马克思正义观的人性根基,指出,马克思认为若存在正义,它应该反映“现实的个人”在诉求理想政治价值过程中实践地生成人性的过程,马克思正义的论证出发点并非如罗尔斯式的“原初状态”,而是经济生活世界及其关系。罗尔斯的正义观力图进一步概括社会契约论,使之具有更高的抽象意蕴,保证所有正义选民的抉择,试图使马克思质疑的私有制存在的社会具有实现正义的可能[13]。而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基于现实的人性规定,着眼于现实社会的实际状况,其中的实践批判和价值诉求是马克思正义观的双重维度[14]。

归纳起来,在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的范域中探讨了可归之为政治伦理范围的主题,已经形成的观点为进一步综合研究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作了铺垫。应该看到,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即“应然”的规范要求始终存在于马克思的政治事实探究之中,我们需要结合时代主题在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探寻其当代价值。

三、对马克思著作文本的政治伦理思想解读

有的学者从马克思经典著作的阐释入手探究其政治伦理思想的精神实质,这种研究路径与前述两种理路相较而言,更注重从文本文献角度来澄清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发展的阶段、方法和主题,为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探究提供理论依据,这种路径体现出系统化的研究倾向,这一点是前述两种理路所不具备的。目前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集中在马克思的几篇重要著作中,如马克思的博士论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与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以及《哥达纲领批判》等。马克思虽然没有写过直接以伦理学为题目的著作,但其著作中蕴涵着丰富的伦理思想,这是由于他在批判同时代的资产阶级社会思潮中不免要对被批判的对象进行评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发表自己的看法,不仅对所处时代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进行深入剖析和批判,而且对附属于这些制度上的各种意识形态形式,诸如宗教、法律、道德、艺术等也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比较有特色的研究主要是:有的学者是从方法变革的角度来探索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有的学者是从马克思的论述主题入手阐明其政治伦理思想。

1.关于马克思政治伦理研究方法变革的观点。有的学者在对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研究中指出,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表达了他具有根本意义的思想转变,这种转变不是一般地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而是对形而上学的体系化哲学的颠覆,是哲学的探究由构造思辨的理论体系转向社会生活一定领域的问题,探究不同领域之间的现实关系,马克思揭露了黑格尔法哲学与其形而上学逻辑体系的内在联系,使政治哲学从体系化哲学的架构中摆脱出来,初步实现了研究主体由观念向现实的行动的人的转变,初步创立了新的政治哲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马克思从经验的、现实行动的个人出发来说明社会组织,从而超越了黑格尔社会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逻辑前提的批判,使政治哲学的研究由观念的逻辑推演变为对现实社会矛盾根源及其必然发展趋势的揭示,由辨别观念的逻辑变为揭示现实社会生活的逻辑[15]。有的学者从具体观点出发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政治哲学思想进行了阐述,指出在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中,市民社会才是国家的前提、基础和原动力。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极力为之辩护的“官僚制”只不过是市民社会的“国家形式主义”,“官僚制”加剧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与矛盾,在官僚制度下,政治国家成了一种虚幻的共同体。要克服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异化,消除虚幻的政治国家,必须对市民社会进行改造,只有在市民社会中实现了真正的人民主权,才能消除这种异化。这种人民主权的特点是现实性、自由性、社会性和历史性,其运行方式是直接民主,其实现是普遍参与立法、扩大选举和被选举权。马克思实现了政治和哲学方法论的转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的第一次系统而清晰的表述,包含了马克思新型政治哲学的雏形,形成了马克思现代新型政治哲学的初步奠基[16]。

2.关于马克思早期政治理想及未来政治设想的政治伦理观点。有的学者在解读马克思早年所写的博士论文与《莱茵报》时期的政论文章时,着重说明了他早年政治理想的内涵,指出,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一方面精辟地阐述了德谟克里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另一方面传达出伊壁鸠鲁哲学的“救赎”意味,彰显出自然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内在关联性。“哲学作为一种救赎方式”的观念所追求的就是以哲人的政治理想来改造大众的现实政治社会,既是追求把大众从一切宗教式的魅惑与束缚之下解放出来,使其获得理性与自由,亦是追求把有可能陷入混乱状态中的自由个体拯救出来,赋予其秩序感与创造感,这是一个从腐朽的旧世界向光明的新世界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马克思一生追求的政治理想的实现[17]。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的政论文章,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主张哲学应该积极面对现实世界,把批判矛头直接指向普鲁士封建专制制度,要求新闻出版自由,坚决捍卫下层人民的民主权利。在阐述个人政治观点和主张的过程中,他表现出丰富的伦理诉求和价值关怀,形成了马克思早期政治伦理思想的基本框架。他对下层贫苦人民的道德同情和道义支持,是其政治伦理思想的出发点和理论原动力。在《莱茵报》时期的政论文章中,马克思延续了其博士论文中对哲学干预世界的必然性的论证,对其可能性又作了进一步分析。马克思通过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和关注,主张依靠哲学对政治现实的干预来促进世界的合理化,从而实现哲学的批判功能与改造功能的统一。尽管没有直接论及政治伦理问题,但哲学干预现实政治的主张正是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他关于“人权”、“合乎人性的国家”、“自由”以及对宗教与政治的批判中,均内涵了伦理的诉求和价值的判断,这本身也体现出蕴育其间的政治伦理思想。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结合现实问题,更加明确地将自由看作是人的本质,从正反两个方面多次论述,并且将理性、自由等人类精神作为评价国家制度善恶、好坏的标准,体现了新兴的自由、民主和启蒙理性精神追求和实践目标[18]。有的学者通过对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解读,探索了马克思分配正义的政治伦理思想,指出马克思对劳动所有权的批判实际上是否定了从权利观念和正义范畴出发对资本主义所作的道德批判,这种道德批判不能科学地说明工人阶级受剥削的根源,而社会主义的理论根据在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而不是基于正义的呼声和权利的要求。在马克思看来,分配仅是经济运行的一个环节,单独从整体中抽离出分配来研究,希图借助“平等的权利”和“公平的分配”来解决分配问题是一种幻想。而马克思的设想是改变生产方式并通过他称之为资产阶级权利的“按劳分配”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过渡到“按需分配”,实现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特征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政治理想[19]。

综合国内研究状况来看,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国内关于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但仍然缺乏对马克思经典著作系统性的研究。第二,国内的研究与时代主题的契合程度不够,研究主题较为狭窄。囿于传统的研究主题和视野,往往对新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解释乏力,缺少应用性的解释维度。学者们似乎也习惯了这样的思维定式,即在面对这些新问题的时候,往往从西方相关理论中寻找阐释根据,这些都表明在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方面主题狭窄的现实。第三,国内研究缺乏比较的维度,尤其是对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思想进行比较借鉴的研究较少,因此要注重比较研究,拓宽研究视野,改进研究方法。要注重与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共通融合,以及与西方国家的伦理价值文化进行对话,探索与改进研究方法,在比较研究和政治实践中形成全民族共同的政治伦理价值观,以凝聚民族精神,为当代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价值源泉。

[收稿日期]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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