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面临的机遇与对策_商业论文

中国加入WTO面临的机遇与对策_商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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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833 (2000) 04-0041-03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所通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与商业有关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在该协定中,开放零售业是一个重要的内容,这对于我国商业企业来讲,既是机遇,又存在风险,同时更是挑战。

自1992年以来,我国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随着我国商业领域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区域的扩大,一些国际知名零售业巨头如美国的沃尔马特(WAL-MART)、德国的麦德龙(METRO TNT)、日本的伊藤洋华堂和八佰伴、法国的家乐福(CARREFOUR)等开始进入我国商业领域。沃尔马特和家乐福分别在深圳开设商场(及会员店)、超市;八百伴国际集团计划将总部迁到上海浦东,到2005年在中国创办1000家超市;麦德龙已在上海、南京、无锡、宁波等城市立足,并将进军福州;家乐福南京大桥分店近期也已正式挂牌开张营业。继麦德龙、家乐福入驻南京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又会有一批世界500强外资零售业涉足南京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今年将有德国欧倍德、法国欧尚以及台商大润发在宁开业或准备开业。所有这些都将对国内商业企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商贸企业特别是国有商业企业,必须在这严酷的市场氛围中选准自己的位置,着力开拓经营,真正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否则,将会在中外商家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具体而言,放开国外巨型零售企业准入对我国商业企业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经营规模小型化的冲击。以南京新街口商贸中心区为例,据近年来的调查资料显示,该地区四环路以内(含四环路两侧)的大小商店就有530多家,营业面积49.7万平方米,其中包括新百商店、中央商场、金鹰商厦、友谊华联商厦、乐富来商场、金陵百货等多家年销售额达亿元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但是,如果将我国商贸企业的经营规模放在国际经营大环境中与国外零售业巨头相比,那充其量只能算是个小店铺。如沃尔马特公司1998年销售额为1370亿美元,比同期江苏省全部消费品零售总额高出11.8倍;每个营业面积约在11万平方米—22万平方米之间,而江苏省商贸企业营业面积大多在10平方米—5000平方米之内。经营规模小型化,必然使商贸企业难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管理和销售费用。

第二,经营机制滞后的冲击。我国商贸企业大多沿用传统经营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而国外零售业巨头大多凭借悠久的经营历史和专业化零售商业优势,以强大的经济实力拓展市场空间,在经营上实施低价销售、薄利多销、买断经营等策略,在购物环境、设施、商品档次、服务质量上精益求精。因此,我国商贸企业如不能改变经营策略,强化服务质量意识,面对国门大开则将没有招架之功。

第三,资金短缺后劲乏力的冲击。国内大多数超市、百货商店普遍面临着资金不足的窘境。在注册资本金较低的情况下,商家一旦购置了经营场所(或租赁)并装修后,流动资金就显得不足。反映到商品进货和结算方面,由于近几年买方市场初步形成后,商家大多采取寄售的方式,结算货款滞后,使生产厂家不堪重负。而且由于货款结算不及时,导致进货价格偏高,无法与像麦德龙这样的仓储式超市(进价低于市场价10-40%、结算及时、买断经营)相竞争。因此,引入麦德龙仓储式超市后,将对农贸市场、批发企业产生极大的冲击。

第四,兼并重组难度大的冲击。由于资金实力、经营规模、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原因,商贸企业极少有资产重组案例,反观国外大型零售企业,兼并重组进而达到扩大市场份额的举措频频发生。如沃尔马特公司按其全球战略计划,1997年动用8.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德国维特考夫公司(WERTKAUF),从而进入了欧洲市场,1998年又以6.6亿美元收购了施帕·翰得斯公司,使自己在德国拥有的分店增加到95家,此后又陆续收购了一些小公司。1999年更是以110亿美元收购了英国第三大超市阿斯达(ASDA)公司。到目前为止,沃尔马特共收购了8个国家726家商店,销售额已占该公司总销售额的9%。因此,放开巨型零售业市场后,我国商贸企业被兼并重组案例的发生将是不可避免的。

最近国家内贸局的权威人士明确指出,目前我国国内商品流通领域对外开放的现状,尚没有达到需要加以控制的警戒线,完全是在“绿灯区”中运行。另外,我们从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数量上分析,迄今为止,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的外商单店经营的项目有18个,外商连琐经营的项目有2个;有20个省、市、自治区自行批准开办了277个外商投资零售企业,但两者相加还不到全国零售企业总数的1‰。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网点占全国零售网点的比重也很小。从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分析,它只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左右。这些充分说明,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给我国消费市场造成的实际影响,目前主要体现在心理方面,即外商进入我国国内市场,给国内商业企业带来的心理压力,要远远大于实际产生的市场压力。只要我们面对现实,认清形势,深层次把握我国加入WTO的意义,就一定能够做好“入关”的应对工作。

商业领域历来具有竞争相对充分、投资限额低、固定资本比重小、回报率高、投资周期短、就业容量大、资本转移灵活等特点,故此,我国对国内商品流通的对外开放,采取了分阶段、分步聚的逐步开放方针。面对“入世”可能给国内商业企业带来的冲击,我们总的应对举措是: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加快进行商品流通体制改革,迅速壮大民族商业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认真学习并大力推进新型营销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

我国消费品市场在经历了近20年高速增长的量变积累后,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已呈现出不同所有制竞相发展商业的良好态势。从不同经营形态上看,大型商场销售额有所下降,而连锁店、便利店、超市、专卖店、仓储式商场等新兴经营形态呈快速增长之势。目前全国有连锁商业企业1000多家,连锁门店15000个,有14个连锁企业被授予进出口经营权,销售总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5%以上,成为极具增长潜力的新型零售商业组织形式。这些已构成我国加入WTO的物质基础。由于加入WTO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入世”则意味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国商品、投资者进入我国的阻碍因素将相应减少,尤其是“跨过境的服务提供和消费不应设置市场准入障碍”。今后我国在进一步降低关税、非关税壁垒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零售业进入我国的领域和范围,即使在中国加入WTO后,根据该组织的有关条款和中国实际情况,能够争取把零售业作为幼稚产业加以保护,也只有3年—5年的时间。因此,全面放开零售业市场将是不可避免的,与其等到不得不放开市场时再仓促应对,不如尽早做好准备,提高我国零售业的市场竞争力。对国有商业企业来讲,应从硬件和软件等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经营规模上,应考虑在商业企业间进行资产重组,采取合并、兼并等方式,充实企业资金实力,扩大企业实体规模,推行现代经营策略,在扩大规模效应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最终获得更多的规模效益。这一点,国外一些大型零售企业如前所述的沃尔马特等公司的成功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借鉴、学习。

二是在组织形式上,应考虑和其他企业合资或合作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国有商业企业学习、借鉴国外零售业先进的营销方式和管理方法,增强其竞争能力。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跨过境的服务提供和消费不应设置市场准入障碍”的有关内容,WTO成员国必须不断开放零售行业试点的区域和范围,而且一些国家对外国投资零售业也呈开放的趋势。各国普遍的做法是通过合资合作这一经营形式允许商业存在(规定股权比例不得超过49%)及自然人存在(雇佣当地劳动力比例不得低于2/3)。当然,设置股权比例又与国外大型零售业一般以独资经营形态(或控股)从事批发、零售业务相悖。因此,从长远看,我国既要不断放开国外零售业进入市场的领域,又要坚持合资合作形式。从近期看,针对我国商业领域购销形式落后、经营设施简陋、与发达国家现代化的销售服务水平相差太大的现实,可以考虑在批发业务上坚持合资、合作为主,外商不得超过49%的股权比例,而在零售业务上则允许外商独资或外商控股的形式。

此外,从WTO发布的关于“不在批发零售贸易范围内的产品”看,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有针对性地指明哪些产品不属批发、零售业务的范畴,如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均有这方面的规定。

三是重点开放连锁超市(含仓储)经营,提高信息技术与管理水平。连锁超市、仓储经营是国际零售业最具竞争力的领域,这一领域的开放对我国商业企业的冲击最大。但放开有利于引入长期投资资本,促进商业组织形式的高级化、服务水平的深化。当然,在放开国外连锁超市的同时,我国商业企业还必须加大通信技术的投入,利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缩短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以便进一步降低管理和销售费用。在这方面,沃尔马特公司的经营策略值得我国商业企业借鉴。沃尔马特公司经营的商品价格低,利润仅维持在1%左右,其成功的诀窍在于通过规模经营获得可观的利润总额,即有效地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用一个统一的网络管理整个销售系统,通过控制中心对各连锁店商品数量进行调配,从而达到降低管理和销售费用的目的。

四是适时调整商业企业的经营策略。随着我国商业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零售市场竞争格局业已形成,不仅大型批发零售领域如百货商店、农贸市场面临生存与发展的难题,而且遍布大街小巷的小商铺也面临生存的威胁(今后除了便民措施外将更难生存)。允许国外零售商业企业进入我国市场后,竞争将更加激烈,处于竞争劣势的商家倒闭,被挤出市场将难以避免。因此,我国商业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策略,如商品种类的选择要有明确的市场定位,突出经营特色;商品价格的制定要随销售淡旺季节浮动以及批量调整;开架销售方式和改进服务并举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引入像麦德龙这样的巨型仓储超市,将对引入地区的农贸市场产生极大的冲击。由于麦德龙仓储超市实行会员制,以低价(薄利多销)及货款结算及时或买断经营为条件,这些地区的农贸市场、连锁超市要与其竞争,就必须选准市场定位,在品质控制门槛(不良商品禁止流入)、退出机制(不畅销产品就应退出)、以及及时结算支付方式(可以降低进价成本)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才有可能扭转市场不利地位。

五是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电子商务业务是现代商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国外,电子商务业务作为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商业销售行为,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经济现象,而我国目前尚处在推广、试行的初期阶段,开展比较成功的有上海梅林的网际销售业务(88518网),江苏综艺的网上电子商务业务(8848网)。由于商业行业的经营特点,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商业企业“触网”。尽管目前这项业务开展得并不顺利,水分比较大,但这总是一个逐步迈向现代社会生活的良好开端,作为经济工作者应对这种新生事物倍加呵护,鼓励、帮助其前进,而不是“横调鼻子竖挑眼”。

六是实行国民待遇问题。国外零售商业一般不大注重短期利益(如政策优惠),而是注重公司长远发展和扩大市场份额。因此,我国在放开零售行业市场方面,不必对外商实行超国民待遇,如所得税优惠等。今后,随着我国加入WTO,在扩大国内零售业对外开放时,应该把政策取向放在保持对外资或合资经营零售业与国内零售业同等的待遇上。否则,就会与减少国外零售业对我国的冲击、扶持国内零售业发展目的相悖。中国国内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完全可以利用该潜力吸引外资零售业进入,而不必通过优惠政策来吸引。“入世”的门槛在于市场准入和透明度等,在国民待遇方面要求是一视同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对零售行业的外商实行超国民待遇,原已实行的到期应予以停止。要避免在地方政策上再次出现以争取和吸引外商投资为由,对新进入的零售业外商承诺过多超国民待遇情况的发生。

此外,通过进修、培训等方式提高商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它包括决策人员的市场应对能力、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能力、一般员工的从业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收稿日期]20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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