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划界标准的三次历史转折及其方法论意义_科学论文

科学划界标准的三次历史转折及其方法论意义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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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24(2008)09—004—011

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究竟是否需要划定界限?如果需要,何为划界之依据?这些标准是否是确定的、亦或是不变的?反之,如果这种划界标准是不必要、或不确定的,又将如何确定科学的本质与作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些关系到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发展方向的“元问题”始终在困扰着人们。一些著名的科学家、思想家围绕着这类问题展开了长期而艰苦的探索。其结果不仅导致了人类思想史上科学划界标准的三次历史性转向,而且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次历史性转折:科学与非科学之间从无界到有界

奴隶制早期阶段,各门具体科学知识开始萌芽生长,不同学科门类相互包容兼蓄,科学知识与神话、传说、兀术等非科学知识缺乏明确的界限。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最早提出了“科学分类”的思想,试图对各门早期科学知识加以归纳和整理。他将各门具体知识学科划分为三大类:理论之学(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数学、物理学)、实际之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和应用之学(工艺学、美学、修辞学)。指出:“一般地说,每一种推理的或者多少牵涉到推理的科学,都以一些精确程度不同的原因和原理为对象,但是,所有这些科学都只是割取存在的一个特殊的部分——即某一个‘种’,对它加以研究,而不是单纯地研究‘有’,不是研究作为‘有’的‘有’”。与此不同,“有一门科学,专门研究‘有’本身,以及‘有’借己的本性而具有的那些属性。这门科学跟任何其他的所谓特殊科学不同”。在《后分析篇》I.27中,亚里士多德进一步阐述了一门科学比另一门科学“更严格并且在先”的条件,指出:(1)如果一门科学知道事实和理由,而另一门科学只指导事实,则前者比后者更严格,并且在先。例如数学和包括观测在内的天文学就先于观测的天文学。(2)如果一门科学研究是从基质抽象出的特点,而另一门科学是具体的,则前者更严格并且在先。例如,数学就先于声学。(3)如果一门科学涉及较少的预设,它就更严格并且在先。例如,数学就先于几何学,因为单位没有位置而点有位置。根据这样的认识,哲学不仅属于科学的范畴,而且当属在逻辑上“更严格并且在先”的“科学之科学”,这一点当是确定无疑的。显然,亚里士多德这种科学分类工作最初所要解决的问题,并非是要在科学与非科学知识之间划定界限,而是要在科学知识体系内部确定不同科学学科的相互联系和不同特点。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哲学(形而上学)与其他具体科学门类都属于科学知识体系的范畴,只不过对问题研究的层次和深度有所不同。作为第一原理的形而上学与其他各门科学知识一样,是科学的、确定可靠的。亚里士多德的这种思想既给后人留下了极大的启发,也引起了科学、哲学界关于科学知识与非科学知识划界标准的争论。

16~18世纪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科学与非科学的研究重点转向了人的认识的来源、途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不同作用等认识论问题。英国经验论者推崇实验科学的力量,强调感性经验的重要,认为只有建立在感觉经验基础之上的经验归纳方法以及经验知识体系,才是真正可靠的科学知识体系。与此不同,唯理论者则试图在“普遍怀疑”的基础上,“为自己寻求确信的理由,把浮土和沙子排除,以便找出岩石或粘土”,在理性推理演绎的基础之上重新构建科学知识体系大厦。值得指出的是在这一历史时期,在对科学与非科学知识的分类探讨的过程中,出现了对哲学与科学关系的不同认识,以及在科学划界问题上的“Y”字认识方式的歧义。

一种认识方式是继承亚里士多德的传统,继续探讨科学与非科学的知识界限,把哲学与科学共同看作科学的范畴,而与各类非科学知识相对立。霍布斯把哲学和科学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对哲学定义和任务的理解上,充满了唯物主义的经验主义色彩。认为,“哲学是关于结果和现象的知识。我们获得这种知识,是根据我们首先具有的对于结果或现象的原因后产生的知识,加以真实的推理。”[1](P382) “哲学的任务乃是从物体的产生求知物体的特性,或者从物体的特性求知物体的产生”。哲学的方法“就是根据结果的已知原因来发现结果,或者根据原因的已知结果来发现原因时所采取的最便捷的道路。”[1](P385-387) 他明确宣布,科学就是关于推理的知识,即是哲学。笛卡儿在《哲学原理》一书中把哲学、物理学看作科学知识体系的基础,认为“全部哲学就如同一棵树似的,其中形而上学是根,物理学是干,别的一切科学就是干上生出来的枝。这些枝条可以分为三种,就是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2] 斯宾诺莎把“至善”看作一切哲学和科学的最终体现最终目的,“我志在使一切科学都集中优越性一个目的或一个理想,就是达到……最高的人生圆满境界”。[3](P232) 知识不是从经验中归纳而来,而是从“真观念”出发,依靠演绎推论出来,就像几何学一样。断定获得知识的基本途径或出发点,“就是以一个真观念作为规范,依照确定的次序去进行研究。”[3](P242) 可见,经验观察的方法和理性推理的方法已被看作是确定知识的科学性来源的两个不同基础和标准。

另一种认识方式,是在试图对科学知识与非科学知识进行分类的同时,逐渐意识到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的区别,认为哲学并不直接构造知识大厦,只是为这个大厦准备地基,清除障碍,并逐步将哲学排除出科学的范围。比如,弗兰西斯·培根在推崇科学,倡导“知识就是力量”的同时,提出有四种“认识假象”扰乱人心,妨碍了科学的发展。他特别提出诡辩的、迷信的哲学体系对理智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并批评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并未推进科学的发展,他提出,现有的逻辑并不能帮助人们发展新科学,“唯一的希望就在于一种真正的归纳”,“真正的科学是实验与理性的密切结合”[1](P357-358),并在此种认识的基础上建立了近代归纳逻辑体系。洛克决心以人类理智为基础,“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定性和范围,以及信仰、意见和同意的各种根据和程度”,[4](P1) 其结果却得出了“科学的知识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4](P548) 不可知论的结论,认为“我们的少许虚浮的事务观念,只是由感官由外面得来的,或者是由人心反省它自身中的经验得来的,而且我们除了这些虚浮的观念而外,再没有其他观念,因此再超过这个界限,我们便一无所知。”[4](P286) 休谟进一步发展了洛克的观点。他强调,哲学首先要在经验基础之上,把人类知识的性质、范围和能力加以分析研究,以免超越制性的限度去追求那些经验范围之外(诸如世界的本原、上帝和灵魂一类)的问题。可见,在休谟哲学中形而上学问题已经成为非科学问题,而是否将知识来源确定在经验的范围之内,也就成为他关于确定科学与非科学知识界限的根本标准。

孔德等实证主义哲学家思想家在探讨知识的确定性时,把英国经验主义传统发展到极端,提出了实证主义的科学划界原则。孔德认为,神学和形而上学总是试图探索宇宙间的“超自然的本体”或“人格化的抽象物”,并用它们来干涉说明宇宙间一切貌似反常的现象,实际上这是人的认识本性根本就达不到的。事实上非常清楚,人的能力根本无法把握诸如万物的内在本性、一切现象起源的目的之类的问题。因此,孔德明确宣布,只有建立在来自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基础上的各类知识体系,才是真正的科学,实证哲学“最大的雄心是发现各种现象的规律,它的根本特点是认为人的理性必然不能说明一切高不可攀的玄妙奇迹”,[5](P25) 实证哲学“拒斥形而上学”,将哲学本体论研究拒斥排除在科学体系的范畴之外。至此,西方思想家不仅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确定了经验归纳和逻辑推理两种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而且,一部分思想家甚至走得更远,把哲学也完全排斥划归到了科学体系之外。

第二次历史性转折:科学划界标准从绝对到相对

在探讨科学划界问题的过程中,以康德为代表的一些批判主义哲学家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独断论观点”大为不满。他们认为“对独断主义——它什么都没有告诉我们”,同样“对怀疑主义——它什么都不向我们保证,甚至连自甘于无知这种坦率态度都不敢承认”,两种意见各执己见都带有片面性,因此,必须对知识的科学性问题进行重新探讨,找到更加科学的标准,确定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同时也更加科学地确定形而上学与其他科学知识的关系。

康德总结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历史争论,试图在弘扬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基础之上,解决科学知识的确定性普遍性问题。他认为:无论是按照经验论或唯理论方法所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都很难说是真正科学的知识体系。经验论者由于固执坚持感觉经验的可靠性,而不能解释通过经验归纳的方法而得出的科学理论的普遍必然性问题;唯理论者则因片面坚持理性演绎前提的先天自明性而不能给人提供新知识。他认为“形而上学知识”应是渊源于主体(纯粹知性或纯粹理性)、并通过先天概念的论证而涉及对象(经验对象或非经验对象)的知识,康德称之为“先天综合判断知识”。他从探讨数学的和自然科学的先天综合判断的可能性出发,去探讨形而上学作为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认为数学和自然科学之所以成功,完全是因为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中发生了革命——根本推翻了只研究说明对象的旧思维方式,转向了用“先天纯粹直观”和“先验原理体系”说明感性材料,使得人的主体能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哲学应“仿效几何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的先例,试图改变形而上学的传统作法,这就是这部纯粹理性批判的任务。”他指出,形而上学是“先天的知识,或者说是出于纯粹知性或纯粹理性的知识。”[6](P17-18) 但另一方面,形而上学知识又分为两大部分,或者是探讨那些其相应对象可以在经验中给予的先天知性概念,或者是探讨那些其相应对象不能在经验中给予的先天理性概念。形而上学的第一部分(探讨其对象可以在经验中给予的先天知性概念)是可能成为科学的。康德通过对数学、物理学的认识论基础的判断性思考,以若干哲学理论描绘了经验自然界的总图景,从而建立了为数学、物理学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方法的“纯粹自然科学”的哲学体系。“在形而上学的第一部分有进入科学的稳当途径之望,因为用这种新方法,我们完全可以解释先天知识的可能性,并且满意地证明成为自然界(亦即经验对象的总和)的先天基础的法则”。[6](P14) 这即是说作为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形而上学是完全可能的。形而上学的第二部分(探讨其相应对象不能在经验中给予的先天理性概念),作为人类理性的自然倾向是可能的,但是形而上学作为“思辨的科学”,不可能获得关于超验对象(物自体、本体)的知识,不可能建立关于理性概念的对象的科学知识体系,相反只能成为“批判辩证幻相的逻辑”,即具有消极方法功能的思辨科学。康德否认超经验的形而上学能够成为科学意义上的真理,但又认为它们对科学的进展有一种规范、引导和调节的作用。主张把形而上学的若干本体论概念改造成为科学方法论概念和原理。他揭示了人类理性的一个二律背反:人类理性不应超出经验,又必然会超越经验界限,应当依据于经验,但又必然会超越经验,就其来源而言来源于经验,就其无限发展的倾向而言又必然超出经验。

20世纪初出现的以罗素、维特根斯坦及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继承了康德的思想。逻辑实证主义者“把有意义的命题分为两类:一类像诸如逻辑或纯数学等形式命题,……另一类是事实命题,它们必须在经验上是可以证实的。这两类命题已穷尽无遗,因此,如果一个句子既不能表示从形式上说是真是假的某种东西,也不能表示经验上可以证明的某种东西,那按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它根本不表示任何命题,它也许具有情感上的意味,但它完全是无意义的。”[7](P10) 他们以特有的思维方式,提出了自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以来的一个新“二律背反”:哲学在其本质上应是经验的、科学的,然而若果真如此,哲学就会等同于科学,而失去其作为独立学科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反之,哲学在事实上之所以作为独立学科而存在,就因其研究对象是超验的,既不可能在经验中被证实,又不可能在逻辑中被检验,哲学的形而上学性恰恰是其非科学性的代名词。所以,无论是从经验的角度还是从逻辑的角度,都必须彻底“取消”形而上学。值得指出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学派在强调哲学非科学性质的同时,却提出了一个颇为发人深省的命题,即形而上学及心理学、文学等不同社会科学学科的社会功能问题。该学派认为,某些心理学、逻辑学等社会科学如同自然科学学科一样,它们可以给人提供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属于科学知识的范畴,对于人和社会的发展是不可缺少的、有意义的,另外一些社会科学学科如文学艺术、形而上学(哲学)虽然不能扩展人的知识,但却可以表达文学家、艺术家、哲学家内心对世界的特殊理解和情感体验,虽不属于科学范畴,但对于人及社会的发展也是有意义的。应当说,逻辑实证主义学派的观点为科学划界标准由确定性走向不确定性、由绝对性走向相对性,提供了一个中间环节。继卡尔纳普之后,逻辑实证主义的又一代表人物亨普尔发表了《经验主义意义标准上的问题和变化》一文。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意义标准做了全面的批判性的分析。他认为经验科学的陈述具有一种比可用观察命题的名词所能表达的意义更多的意义。有意义性与无意义性之间并无绝对界限。亨普尔这一观点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科学划界观的进一步发展。

波普尔赞同逻辑实证主义者重视感觉经验在科学划界过程中的作用,但是,认为经验在确定的科学知识体系中的作用,不是去证实一个理论,而是去证伪它。于是他以经验证伪原则为基础,提出了独特的意义理论和科学划界标准,认为一切知识命题,只有能被经验证伪的,才是科学的,否则就是非科学的。凡科学理论都应具有可证伪性、开放性、相对性,并且有意义。他有进而提出重言式命题、列尽各种可能性的逻辑命题、数学命题、形而上学命题、宗教神话、伪科学等都是非科学命题。波普尔反对对科学划界标准的僵化不变的理解,主张任何科学命题都只不过是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的里程碑,都只能是无限地接近和逼近真理,却永远不可能达到真理本身,具有相对的意义。他提出“科学发展模式”及“猜测与反驳”理论,强调了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试错法”,即从错误中学习。

20世纪中叶科学社会学研究方法兴起,开创了“构造知识”与“解释”社会实验数据的历史。在对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两面性影响以及实证主义科学观进行双重反思的过程中,默顿连续发表了他的《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38)、《论科学与民主》(《科学界的规范结构》,1942)、《科学发现的优先权》(1957)、《科学界的马太效应》(1968)《科学社会学:理论与经验研究》(1973)等科学社会学的巨著,详细论证了社会结构变迁对科学发展及建构知识体系的影响,系统建立了这一学科的理论框架,对传统科学观提出了挑战。与此同时,库恩提出科学活动的主体性、非价值中立性思想,强调科学活动必然要受到主体及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科学革命是“范式”转换的结果,不同科学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科学发展往往具有“非进步性”等观点,全面挑战传统科学划界理论的独断性命题。库恩认为,只有通过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运用解释学方法来诠释科学家的思维模式,才能被其他研究人员或非科学共同体成员所理解。库恩提出要将科学理解为一项实践活动,要充分考虑科学活动的实际过程,并将研究者作为科学活动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来看待。这无疑对后现代主义者强调科学的多元化、开放性,反对科学整体性、统一性等主张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第三次历史性转折:科学划界标准从相对到“消融”

20世纪60~70年代以后,库恩、费耶阿本德、夏佩尔、劳丹等人阐发的“后实证主义”(postpostivism)思想导致了科学哲学中的革命,同时也对社会科学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库恩为代表的科学哲学中的历史——社会学派阐发了科学理论中的诠释学性质,其结果是,自19世纪中叶以来一直被实证主义者奉为圭臬的科学划界标准以及后来波佩尔、库恩、费耶阿本德等人所主张的具有浓厚相对主义色彩的科学观,逐渐为主张科学划界标准历史性、发展性、相对性、多元性的后实证主义、批判诠释学理论以及后现代主义科学观所取代。

在库恩非理性主义、相对主义科学观影响下,费耶阿本德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无政府主义方法论思想及多元主义的科学划界观,使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逐渐走向消融。费耶阿本德认为,以往的社会科学研究有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法论,一种是坚持和承认普遍的方法论原则的“规则的方法论”,另一种是反对以普遍原则或规则指导科学实践活动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他提出,“一切方法论,甚至再明白不过的方法论都有其局限。”[8](P23) 科学研究按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故科学的方法、规则、标准也会依条件、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科学中有许多令人感兴趣的研究导致标准的意料之外的修改,……对这种情况只能说,怎么都行”。[9](P39) 科学的方法、规则、标准与科学家的世界观、宇宙观无法对科学的方法论作出绝对客观的评价和选择。“一但我们发现对有些事实的恰当描述是矛盾的,并且矛盾的理论可以有效、易行,而一致性要求是无用的怪物时,许多哲学家就毫不犹豫地接受这个基本标准,而一致性的要求就会像天主教徒曾经接受过的圣母马利亚的纯洁圣脸的教义那样失去权威。”[9](P36) 每一种方法、规则和标准都有其自身的历史理由,都各有其自身的特点、优势和局限性,“没有任何单一的程序或单一的一组规则能构成一切研究的基础,并保证它是‘科学的’、可靠的。任何方案、理论和程序都必须按照自己的优劣,根据适应于它所应付的那些过程的标准予以判定。”[9](P36) 费耶阿本德把科学看做是一种意识形态,认为科学与非科学应当同等存在与发展,因为,“构造一个世界观的方式有神话,有神学教义,有形而上学,还有许多别的方式。显然,科学和这些‘非科学’世界观之间应该并存,并进行有成果的交流。”[8](P180) 据此,他明确反对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认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不仅是伪的,而且对知识进步是有害的。如果我们要理解自然,并支配我们的物质世界,那么就必须使用一切方法,而不是其中的一部分。关于科学之外无知识的论断只是童话而已”,[8](P23) 从而引出了对科学划界问题上的“消融论”(消界论)观点。

在费耶阿本德竭力“消解”科学与非科学界限的同时,夏佩尔也在苦苦探索“在没有先验的绝对、必然或对立的情况下,知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10](Pxxi) 结果,他提出“科学域”(“信息域”)理念,强调“某一特定时代的科学可以看成是对各个领域或域的研究”,[10](P263) “科学的一切方面——如包括所有那些迄今被分为观察素材、事实、理论、方法、标准、定义性概念(‘元概念’)等——原则上都是可以修改的”,“这些修改可以依靠种种理由来进行,这些理由是以我们从事科学事业过程中获得的知识为基础的”,[10](P414-415) 进一步扩展了后实证主义的“消融论”观点。

美国当代思想家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1977)一书中,公开反对波普关于“科学划界问题是认识论的中心问题”的观点,把科学划界问题视为“伪问题”(Pseudo-problem)。他说,“我并不认为科学的问题与其他种类的问题有什么根本上的不同(尽管他们在程度上往往不同)。”20世纪80年代劳丹发表《划界问题的消亡》(1983)一文完整表达了他的思想,阐明他之所以把科学划界问题看做是“伪问题”,完全是由于对于科学而言,并不存在不变的与其他新信念系统不同的认识特征,科学具有明显的认识异质性,因而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进行划界是不可能的。他指出,以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分类”学说为代表的“旧划界主义”,追求科学知识的确实可靠性,“人们普遍同意科学知识是确实可靠的。这种意见几乎贯穿这个时期通常的认识论上的分界期。”[11](P114) 但是这种科学划界标准到19世纪就寿终正寝了。因为19世纪的科学发展进程及科学可错性研究已经表明,科学并不显现相互确实的可靠性,事实上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需要修正和严格校订的。劳丹继而提出,19世纪的哲学家、科学家如孔德、贝恩、杰文斯、赫尔姆霍茨、马赫等把“科学方法”作为科学划界的标准,这其实也是徒劳的。因为自19世纪以来学者们并未在什么是科学方法的问题上取得一致的意见,其次划界主义者提出的方法论原则也过于模糊。“恰恰是由于划界标准要维护科学对非科学的认识优越性,所以提出这样的标准就会导致把信念分为‘完善的’和‘不完善’的‘合理的’和‘不合理的’这类范畴。”[11](P120) 事实上划界问题上的各种不同认识已经大量渗透了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人为价值观念。劳丹还批评了以波普尔和逻辑实证主义为代表的“新划界主义”者,认为他们提出的科学划界标准没有满足充分、必要条件,甚至不能满足单纯必须条件的要求。事实上,不仅有许多科学陈述不能被完全证实(如所有一般定律),而且大量非科学和伪科学的信仰系统也具有可证实的成份,因而按照实证主义标准,也都具有意义并且是科学的。因此,在劳丹看来,人们习惯上被视为科学的活动和信念都具有明显的认识异质性(epistemic heterogeneity)。这种异质性提醒我们,寻找分解标准的认识形式可能是无效的。所谓科学划界问题只不过是一个并不存在的虚假问题。

20世纪60年代兴起并风行于西方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在批评现代主义科学观、科学方法、科学的社会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了库恩、费耶阿本德、夏佩尔、劳丹等人“消融”传统科学划界理念的思想。海德格尔提出科学技术不仅仅是单纯的认识世界的“工具—手段”,同时也参与了决定人与世界的关系,参与了人对现实的追求建立过程。大卫·格里芬针对韦伯、迪尔凯姆等现代思想家提出的科学研究的价值中立理念,强调了科学的非中立性质,提出科学系统不可能不受到外部价值观和伦理观(特别是科学家集团价值观和伦理观)的影响,“科学不是真理的不偏不倚的仲裁者,它不能无视相互斗争的社会力量,科学是一个相当偏私的参与者,利用自己的地位使某些社会、政治和经济力量合法,而使另一些力量非法。”[12](P11) 霍克海默、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人探讨了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倾向及功能,指出:“当今那种占统治地位的、在幕后起作用的、把科学变成偶像的意识形态,较之旧式的意识形态更加无孔不入和不可抗拒,因为随着对政治问题的掩盖,它不仅仅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特殊的阶级利益辩护和压抑另一阶级的局部的解放要求,而且还侵袭了人类要求解放的旨趣本身。”[13](P184) 福柯论证了科学知识与权力的密切关系,指出:“在人文科学里,所有门类知识的发展都与权力的实施密不可分。当然,你总是能发现独立于权力之外的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但是,总的来说,当社会变成科学研究的对象,人类行为变成供人分析和解决的问题时,我相信这一切都与权力的机制有关——这种权力的机制分析对象(社会、人及其他),把它作为一个待解决的问题提出来。所以人文科学是伴随着权力的机制一道产生的。”[14](P31) 当科学被制度化为权力时,科学的划界标准的科学性便是极为值得置疑的。此外,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利奥塔等人也认为,自然科学独霸的内在冲动,以唯一的标准去侵吞叙事知识,这将使一切知识陷于“非合法状态”;法因、范弗拉森等人则进一步否认科学真理的存在,主张科学主义时代的各种真理观都是错误的、不尽如人意的、不合科学活动的本质的。

在众多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对科学划界标准的置疑中,美国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罗蒂的观点非常有代表性的。罗蒂反对现代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关于科学与非科学的“二元对立”的划分方法,尤其反对人们习惯于将自然科学(如物理学)看作是“客观”的,而将其他的学科(如政治学、诗歌等)看作是非客观的传统观念。在罗蒂看来,传统的“在硬事实与软价值、在真理与娱乐、在客观性与主观性之间的区别,是非常棘手、麻烦的工具。”因为“它们造成的困难比其解决的还多。”例如,“人们提出客观与主观的区别,旨在同事实与价值的区别相应,因此客观价值听起来就像有翼的马那样极其神秘。”[15](P76-77) 因此,“认为某些真理是‘客观的’和‘纯粹的意见’,或划分出‘事实的’,和‘判断的’,的企图,同样是错误的。”[15](P79) “思想家的任务就是要摆脱这种二元对立,摆脱由这种二元对立构成的理智和文化生活形式。”[15](P100) 据此,他与费耶阿本德一样,主张消解(dissolve)而不是解决(resolve)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用他自己的话说,“科学与文化其他部门的分界不足以构成一个独特的哲学问题”[16](P109)。科学并不具有特别的认识论地位,它不过是人类话语的一种形式而已。例如,“如果我们说社会或文学批评‘不是科学’,我们只是指,社会学家和文学批评家,在重要的工作上,在需要加以贯彻的工作上,所能达到一致的数量比(譬如)微生物学家所能达到的要少”而已。[15](P86) 科学与哲学、艺术、宗教、神话等一样,都只是“一种文化样式”。这样一来,以前传统意义上的科学划界标准就变得无关紧要了。“‘科学’,一词,从而还有在人文学科、艺术和科学之间的对立,就逐渐地消退了。”[15](P93)

科学划界标准不断演化的方法论启迪

综上所述,16~18世纪人类历史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围绕科学划界问题,科学家、哲学家、思想家展开了长期的经久不息的争论,形成了三次重要的思想转折。第一次历史性转折,起始于16~18世纪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围绕人的认识的来源、途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不同作用等认识论问题的争论,结束于19世纪中叶的早期实证主义。在长达数百年的争辩中,科学家、哲学家们在推崇经验科学和理性演绎作用的标准基础上,使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得到了普遍确立,与此同时动摇了作为“科学之科学”及“知识总汇”的哲学学科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区分了哲学与科学的界限。第二次历史性转折,发轫于19世纪康德“先天综合判断”对科学与形而上学何以成为可能的沉思,集中表现于20世纪中叶逻辑实证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对科学知识体系验证方法、科学命题的社会功能、及科学命题的可证伪性、可试错性及相对性问题的探讨。在这次历史转折中,近代以来传统理念中科学与非科学壁垒森严的划界标准被弱化,相对主义、多元主义的划界标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第三次历史转折,开始于20世纪中叶,以库恩、费耶阿本德、夏佩尔、劳丹等人阐发的“后实证主义”思想为先导,后现代化主义思想家对包括逻辑实证主义在内的现代科学划界观,进行了猛烈抨击,导致了传统科学划界观由绝对到相对,再由相对到“消融”,为理解主义、多元主义、沟通行动理论、批判诠释学等新型学说所取代。科学划界标准不断发展演化的过程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方面给予我们一些深刻的方法论启迪。

首先,科学划界观的不断发展演化反映了人们对知识领域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发展。科学划界的对象是知识领域。科学划界观的不断演变和深化反映了人们对知识范畴内涵认识的深化和外延认识的扩展。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及整个社会迅速变化发展,使人的认识领域不断扩大,知识更新速度加快,进入到“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确定各种知识的确定性、科学性,探讨知识与真理、与科学的关系问题,成为人们的共同关注点。近代以来的传统思维方式,一直强调科学知识的绝对性、整体性、普遍性,抬高自然科学知识及研究方法的地位和作用,贬低社会科学知识的地位和作用。尽管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等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的出现,使人类社会获得并受益于多视角、多侧面的科学研究,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科学地位却迟迟不能得到确立。关于科学划界标准的讨论,不仅使科学划界超出了自然科学的范围而伸展到了社会科学领域,而且为人们揭示人类文化的深层结构,理解科学的本质和基础、深刻认识科学知识的本质、分类及特征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视角。

其次,关于科学划界标准的讨论使人们对于社会科学研究主体的认识日益深入。正如有国内学者所言,科学划界是一种复杂的实践活动,它既不是纯粹主观的游戏,也不是纯客观的过程,而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从实践论的思维方式看,科学划界是一定的划界主体运用划界标准对某一知识领域是否属于科学做出判定。[17] 长期以来,哲学家及自然科学家被看作是科学划界的主体,“被视为科学庄园的门卫。”科学划界标准的演化,使人们有可能从实践出发理解科学划界,认识到科学划界主体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和活动的具有一定的科学知识和科学认识能力的现实的人,它既可以是自然科学家、人文社会科学家、哲学家,也可以是一些普通的公民,还可以是现实地由个人组成的科学共同体。[17]

最后,关于科学划界标准的讨论有助于丰富人们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多样性的认识。长期以来,受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影响,人们过于重视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研究社会问题,重视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做简单化、统一化、标准化的定量研究,忽视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的差异性,忽视对各种多样性、异质性研究手段和方法的运用,特别是对质的研究方法的运用。关于科学划界标准的争论,揭示了社会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研究)对象的多样性以及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要求对不同研究对象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手段。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由社会历史过程及多种社会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包括有经济、政治、科技、军事、文化、民族、习俗、社会心理等因素或者子系统,并且,这些因素或者子系统还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每一个要素或子系统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并由此产生出一些特定的研究方法。同时,各种要素或子系统之间又不是平行发展的,而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于是就成了社会科学多种交叉学科的研究对象,产生出各种类型的交叉学科的方法。由此可见,社会科学只有凭借各种各样的多样化的具体研究方法,才能揭示出社会历史过程及社会历史现象的复杂性。任何单一的科学研究发方法都具有相对性、局限性和变动性。因此,社会科学工作者应怀着最大的诚意不断地研究新问题、学习新理论,理解、倾听各种不同社会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探索积累与各种工作对象进行多样化、灵活化沟通、交流的方式,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不同的社会问题,推动整个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同时,还应通过文献研究、调查研究、走访机构、参观考察等多种有效途径,学习了解全球范围内社会科学研究同行开展各种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的宝贵程序和经验,注意兼收并蓄、借鉴吸收各种不同的理论研究经验和实务方法,不断调整修正自己的工作计划,实现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的自我超越、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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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划界标准的三次历史转折及其方法论意义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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