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与政府行为分析_农产品论文

国际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与政府行为分析_农产品论文

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持续增长与政府行为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产品论文,持续增长论文,政府论文,贸易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90年代以来,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增长已快于世界农业经济的总体增长,其发展趋向是:决定农产品比较成本优势的因素向科技倾斜,农产品贸易中市场竞争不完全、价格不稳定,乌拉圭《农业协议》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政府行为影响深远,但仍会受政治原则的支配。本文分析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为后认为,我国农业贸易发展中的政府行为选择应当是:加强农业立法,改革调整农业贸易体制,研究制定农产品进出口总体战略,增大农业投入。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作用日益增大,不仅提高了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因此,几乎所有参与贸易的国家都存在主权国家的政府行为对贸易活动的干预和影响,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有效的政府行为促进了农产品贸易的持续增长,而我国如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却抑制了国内农业生产。因此,从政府行为的视角研究我国农业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一、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向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农产品贸易除了80年代初期到中期有所停滞外,一直处于持续增长状况,特别是90年代以来,其增长已快于世界农业经济的总体增长。发展趋向是:

(一)决定农产品比较成本优势的因素向科技倾斜 历史形成的传统分工格局是:发达国家主要生产和出口制成品,发展中国家主要生产和出口农矿产品,但目前由于农业中生物技术、机械化和化学化的普及,使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高于发展中国家几倍乃至几十倍,而且,新材料技术的发展也减少了工业化国家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市场结构上看,世界农产品贸易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都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因而,农产品贸易的竞争优势不仅取决于各国的自然资源秉赋,而且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科技水平的比较,农业贸易增长的根本出路在于抓住先进的科学技术去提高生产率,去生产成本低、附加值高的具有比较成本优势的产品。

(二)农产品贸易中市场竞争不完全,价格不稳定 由于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过程,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使得农产品出口需求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较小,导致农产品价格不稳。由于自然资源的不均衡地域分布,生产国往往通过贸易一体化、关税同盟及其它方式垄断市场,这是促使市场偏离完全竞争的主要成因。如欧共体的农业政策主要目的是限制非成员国的农产品输入。1993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过程中所达成的《农业协议》,可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产品市场价格的稳定性。据世界银行报告,如果发达国家实行贸易自由化,则小麦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性可下降33%,大米价格的不稳定性下降25%,食糖则下降15%。

(三)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政府行为的影响深远,但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仍会受政治原则的支配 《农业协议》在削减出口补贴,减少农业内部支持,把数量限制和其它非关税壁垒都转化为关税,并逐步降低关税,促进市场准入等方面提出了原则和具体指标,就政府干预贸易的行为环境而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受到影响。《农业协议》未达成之前,农业是各经济部门中受政策干预最多的一个部门。《农业协议》达成后,意味着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顺应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已逐步开始调整长期农业政策。如美国1995年开始实施新的《农业法》,加拿大、日本等国也开始转向加强农业自身竞争力方面的干预。可以肯定,直接控制价格的做法将不再是主导农业政策的手段。但自由化进程将是一个缓慢艰难的过程,农业生产与贸易仍会在相当时期受政治原则的影响。

二、工业化发达国家政府的具体行为分析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就其本质而言,应排斥人为的干预和保护,但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使得其比较利益低于其它产业部门。现代经济发展中农业生产贸易活动无一不受到政府行为的干预,干预的主要手段是立法和农业政策;干预的目标是:稳定农产品供给,支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农业和非农业之间的差距,减缓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更有效地利用科学技术,提高农民素质并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在这种行为目标下,战后发达国家农业都成为经济的巨大产业部门。

从具体的政策行为看,主要有两大类型:

(一)国内政策支持行为 主要指通过对国内农业生产的干预进而影响到农业的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常采用的有:

1.价格支持。政府依据以前一定时期生活水平与生产成本所确定的一种农产品标准价格。如美国自1973年以来采用目标价格制,对参加“限耕限售”计划的农场主,当市场价低于目标价时,政府直接补贴其差额或由政府收购农产品以控制价格。欧共体、日本等国也通过干预价格使生产者保证起码的最低价格。

2.投入支持,从投资渠道看,一是政府对农业的直接资助,如以免税补贴方式,资助农民购买生产资料;以直接投资、补助或分担费用的方式,对农业基本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助;以建立基金或拨付事业费的形式,对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教育提供资助。二是实行优惠的农业信贷政策,普遍建立了专门的农业信贷机构,向农民发放各种形式的贷款。

3.农业结构政策。长期结构政策有提高农业综合经济竞争力的农村发展计划,政府支持的农业研究与推广计划等。对贸易的影响是间接的,但能在较长时期内影响农业的结构,从而影响将来的农产品贸易。西方国家还常采取短期性的农业结构调整,最终把农业建成一个国际化的能迅速转换机能的生产体系。

(二)国境政策支持行为:

1.关税:大部分国家对各类农产品普遍征收关税尤其是加工农产品很难大量进入发达国家,而且关税往往与配额结合在一起使用,关税制度复杂,在进出口控制方面应变能力较强,如日本为保护本国大米、牛肉等,进口税高达100~200%。

2.配额管理:欧美等发达国家,用进口配额限制进口比采用关税普遍,前联邦德国,1992年在整个农产品贸易中,关税仅4.0%,非关税壁垒则高达9.2%。

3.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发达国家主要利用进口许可证有效地限制竞争对手扩大市场。如美国、加拿大、欧共体、日本等国对乳制品、食糖、牛肉、果蔬等实行进口许可证和数量限制。

4.出口补贴:出口补贴政策实质上也是一种差价税,为了以较低的价格出口农产品,很多国家对生产者实行出口补贴,如美国在1986~1990年,每年用300亿美元补贴农业出口和援助,而1991~1995年增至400亿美元,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

发达国家农业贸易政策行为的直接效果是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大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大量农产品过剩,出口份额增长,进口份额下降,农业发展已偏重于稳定。当然,政府的干预行为也造成了负效应,一是财政负担沉重,农业开支压力大。二是各国竞相奉行奖出限入的保护政策措施制造了贸易摩擦,加剧了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三是农业资源配置不合理,大量补贴使国内外市场价格脱钩,掩盖了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各国比较优势都难以正常发挥,因此牺牲了国内其它优势产业,也影响到世界总体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我国农业贸易发展中的政府行为选择

我国农业贸易发展中政府历来重视农产品供给,轻视农民收入,国民经济总体政策目标也是以农养工、重工轻农,农业政策目标指向于保证农作物面积和产量,通过价格调节保证收购任务的完成,农业长期以来主要靠自身积累滚动式发展。但我国对外贸易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农业,1953~1988年,我国农副产品占出口总额的21%。

从国内措施看,80年代以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宜的农业调控体系核心是歧视农业,一是利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取得农业剩余,二是农业投入持续下降,工业投入则稳步上升。到80年代中期,逐步放开了农产品市场和价格机制,相应也出台了部分保护农业的措施,但由于市场发育不全,宏观调控不力等,导致农业发展环境不利,从农业中取得工业化积累的传统政策未从根本上改变。从国境措施看,关税水平高,但税率结构不合理,从1991年起,重要农副产品进口关税下调幅度都在3个百分点以上。非关税保护手段目前较为系统,但与西方各国相比仍有距离。农产品配额管理主要是出口商品,关税配额的作用基本未发挥;我国虽在80年代初恢复了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到1991年实行许可证管理出口商品已达110种,但进口主要农产品许可管理的有10种,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而进出口许可证的变动弹性大,应变能力强,特别是出口许可证,可保证统一对外,今后应建立严密、科学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总量控制与出口协调管理;出口补贴政策在1991年以前有一些,一般对初级产品出口补贴在20亿元左右,1991年以后则取消了对出口产品的财政补贴。今后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将主要是关税、汇率等政策。

可见,由于我国对农业的普遍歧视,贸易制度倾向于工业而不利于农业,贸易增长潜力未很好发掘,长期结果是出口减少、降低政府收入。因此,政府应该在我国工业发展已向工业化中期阶段迈进的今天,矫正农业政策的非农倾向性。支持、引导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

(一)加强农业立法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从完全竞争市场经济模式过渡到国家干预经济且卓有成效,就是通过大规模经济立法来完成的。其中农业法或农业基本法对保障农业与贸易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美国自30年代以来,每隔几年就要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和生产发展要求调整和完善农业立法,今后我国农业立法保护的重点应是土地产权保护,对市场中介组织的法律保护,明确农业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能以及农业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等。

(二)改革调整农业贸易体制 目前,我国农业以及与农业相关的产业中最大问题是宏观管理分散,体制不顺,缺乏组织协调机构,须尽快改善外贸宏观调控机制,进一步推进放开经营,打破垄断,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期形成新的合理的经营格局。在理顺体制的同时,要解决保护农业生产利益和长期积累下来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问题,通过价格机制,刺激生产和供应。适当运用转移支付,信贷计划,推广应用新的科学技术等补贴方式,鼓励创汇产品的生产。

(三)研究制定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总体战略,建立起利用产业政策和农产品贸易政策来引导进出口的机制 从国际农产品发展趋势看,利于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而进口负担将会加重。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有限,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人均消费量不足。因此,并不具备农业初级产品的出口优势,解决农产品的根本出路应是以农业加工产品逐步替代初级产品的出口。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状况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和农工一体化水平的标志之一,也是显著增加农产品价值的有效途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一靠资源,二靠资金和技术,外引内联是一种手段,但关键是形成外贸、科研、生产相结合,实行农贸的企业化、产业化经营机制。

(四)调整投资政策,增加农业投入 农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低于其它产业必须依靠政府给予特别支持,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①](一般是在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中工业份额达到了农业份额的3倍以上),开始对农业实施反哺政策,即工业部门的剩余无偿地回流农业,对农业发展实施补贴。但这种剩余反哺,并不是通过工业部门的行为实现,而是通过政府的行为实现。我国农业一向投资不足,目前投入比例在超常下降,农业发展则是竭泽而渔。农业贸易发展必是无本之木。因此,必须明确政府的责任,确定有利于农业外向发展的金融政策,确保农村集体和农户的投入等重点放在同国民经济关联度大的农产品上,相应淘汰国内生产无优势、关联度小的产品。

(五)逐步调整关税与非关税保护制度 有计划有步骤地降低一些农产品进口税率,削减一些非关税措施,调整时间和幅度上都要审慎进行,尽量使降低关税对农业产业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注释:

① 《反哺农业的国际经验与我国选择》,《农村经济》,1994年11月。

标签:;  ;  ;  ;  ;  ;  ;  ;  

国际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与政府行为分析_农产品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