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误区_青少年犯罪论文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误区_青少年犯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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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3

随着世界范围内工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青少年犯罪成为席卷全球的社会问题,无论是发达的西方工业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大都面临着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的严重状况。从美国接连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到日本青少年犯罪的几次高峰,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困扰现代社会的一大难题。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中的青少年问题也日趋突出,为了保证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探讨防治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走出传统教育的误区,提高教育的质量,使教育更符合现实。

一、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在社会转型期复杂多变的环境中,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从犯罪特征来看,一是青少年重案日益突出,青少年犯杀人、抢劫、重伤、特大盗窃罪的比例呈明显上升态势。二是团伙犯罪现象严重。由于不良文化的影响,青少年特有的好奇心及模仿力的驱使,加上自身素质的低下,部分青少年热衷于组成“黑社会”似的团伙,并且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有组织地进行盗窃、抢劫犯罪,与过去较松散的,临时性的团伙犯罪有所区别,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三是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日趋成年化、智能化,他们同成人犯罪者一样,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或经过较为缜密的安排、策划,增强作案的隐蔽性。在实施抢劫机动车等犯罪行为时,往往运用技术手段隐蔽现场,给侦查工作制造障碍。四是反社会型犯罪或变态人格在青少年中增多,这与价值多元化与文化冲突中失去判断力密切相关。

二、目前青少年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某些教育环节片面强调智育教育而忽视德育教育,造成精神世界的真空状态

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评价学校教育优劣的标准往往要参照升学率或各式各样的考试分数,从学生到教师,都把升学或考试作为唯一的前途和出路。鉴于这种压力,许多学校十分注重课本知识的填压,学生承受着沉重的课业负担,而德育教育却被严重忽视,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所应具备的判断力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出于缺乏必要的引导,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剧变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各种新事物、新问题,许多青少年没有心理准备,陷入了极度的迷惘之中,对于社会现实和社会前景失去信心,认为理想、信念、道德都是不现实的,只有自我实现才是人生的唯一目标。面对多种价值体系的选择,多种社会思潮的冲击,许多青少年人生观摇摆不定,强调“自我设计”、“自我奋斗”,在这种自我意识的驱使下,只希望向社会索取,而不考虑为社会奉献。有些人一心闭门读书,不关心国家大事,不注重人生观、道德观的培养,对社会现象的认识独断而偏激,甚至一意孤行,走向极端。

(二)思想、价值观念的混乱,导致部分青少年私欲膨胀

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道德标准都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直接影响到了青少年。高消费的刺激,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对社会各个角落的侵袭,使一部分青少年也开始追逐超前的享受,相互之间盲目攀比,某些意志薄弱、素质较差的青少年为了满足贪欲,竟然丧失理智,以身试法。由于对社会丑恶现象缺乏判断和认识,一些青少年产生了冷漠、仇视的心理。面对于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和特权思想等,盲目断言权大于法,法律的权威在他们眼里丧失殆尽,于是公然藐视法纪,同时伴随着道德观念的严重错位,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

(三)心理引导的空白,致使一部分青少年产生心理素质及性格上的缺陷

心理活动历程和发展轨迹的正常,是指导一个人行为方式合理合法的重要保证。性格的形成对青少年的成才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心理素质和性格方面的不良因素有很大关系。一般说来,人到了青少年时代,生理和心理迅速发育,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多重特征,好奇心强,善于模仿,争强好胜,喜欢自我表现,追求刺激,重义气,好结伙,但身心发展却又不够成熟,个人社会化尚未完成,思想和行为比较单纯幼稚,并很容易接受社会中的消极影响。

青少年在青春期中,生命跃动,精力旺盛,具有自我意识,追求独立,理想色彩浓重。但是,青少年时期大都情绪不稳定,甚至容易头脑混乱,由心理不平衡而失去自控能力。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也比成年人脆弱,因此遇到外界不良因素刺激时,更容易引发越轨举动。

对青少年膨胀起来的物质欲望和私心杂念,如不及时发现并予以遏制,很可能会恶性发展下去,致使人格产生裂变。另外,青少年大都可塑性极强,自尊心很重,处理问题比较简单,当遇到挫折或不公正待遇时,往往不假思索地义气用事。如果对他们的心理不加以细致的分析和引导,任这种苗头发展下去,很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四)社会文化的重构给青少年带来了负面影响

开放以来,人们原有的单一思维模式被打破,思想和价值观念倾向多元,竞争、进取等现代文化特征逐渐被人们接受,对于思想活跃、接受能力较强的青少年来说,新的事物对他们有更大的吸引力。通过中外文化的不断交流,拓宽了青少年的视野,他们接受知识和认识事物的途径不再单一,而可以通过电波、影视、报刊、音像制品等多种渠道。这些浩如烟海的文化成品中不乏优秀成分,却也包含了相当一部分不良文化,容易产生感官或心灵上的负面刺激。特别是有些地方对非法音像制品疏于管理,任其泛滥,一些青少年出于猎奇心理而深陷其中,他们特有的模仿能力又驱使其效仿其中的情节,致使不良文化制品成了滋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五)家庭教育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的家庭结构日益发生着变化,独生子女成为家庭形态的主体,单亲家庭已不再是个别现象。近年来,我国城镇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造成亲情过剩,过分溺爱形成了部分青少年性格承受力差,盲目优越感强的特征。在这种家庭教育气氛中,很容易造就自私、偏狭、缺乏责任感,无奉献意识,缺乏同情心等人格特征。还有一些家庭则对子女疏于管教,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对子女的教育义务,致使家庭教育功能丧失。也有的家庭教育方式简单,或放任自流,或敷衍了事,终使一些青少年生成不良人格。

在那些缺乏关爱或充斥着家庭暴力的家庭中,又形成另一类野蛮、冷酷的类型。生活在暴力之中的青少年,在紧张甚至惊恐的气氛中,暴力场面的阴影会影响终生。至于家庭成员存在人格缺陷的如贪婪吝啬、冷酷自私、虚伪狡诈,更可能对子女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他们形成反社会人格。

家庭解体现象在这几年屡见不鲜。单亲家庭的增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一些青少年由此变得自卑、孤僻、冷漠,甚至滋生仇视心理,有时会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或引诱他们加入犯罪团伙,或成为被害对象。

(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弱化

道德是遏制犯罪动机产生的心理防线,在制裁手段和内在制裁上都对犯罪产生制约,道德判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是非判断,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的人不会突破道德约束而选择犯罪行为。道德教育也是培养人们社会归属感,防止反社会性格产生的重要环节。道德教育的弱化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而法制教育在一些学校中并未展开,或教育程度不够,致使某些青少年对法律一无所知或未深刻理解、真正掌握和领会,因此法制观念淡薄。青少年对法律的蒙昧状态,是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三、对新时期青少年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改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从根本上说,青少年自发和自觉的成长,都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环境。要使青少年受到真正有效的教育,必须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实现社会环境的优化,总体上要实现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民族主体文化在重塑后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是弘扬主旋律的重要一步,它有助于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有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分析和观察能力,能够正确理解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规范自身的行为是有益处的。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程度,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使社会环境得到彻底的净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廉政建设必须加强,应端正风气,消除对青少年影响较深的腐败现象。这要求所有国家工作人员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影响力,对国家的未来真正负起责任。另外,必须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在全社会范围内要倡导文明向上、助人为乐、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抗争的社会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教育也对从事职业或未从事职业的青少年有重大影响。在社会各行业中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团结进取的职业道德风尚,有助于青少年形成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念。

综合治理以预防为主,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及时将各种犯罪苗头抑制在萌芽状态。对青少年的教育有必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加这一系统工程。青少年在社会环境中逐步树立正确的苦乐观、荣辱观,使他们看到听到的多一些光明美好的事物,无疑有助于正常人格的形成。

对于文化市场的整顿必须予以重视。公安、司法、海关、文化部门要联手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负面文化的行为,清理、净化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文化品位较高的出版物或音像制品,以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要让积极向上的文化形式占据主导地位,堵塞可能对青少年产生毒害的文化渠道。另外,大众传媒的导向作用不容忽视,这是对青少年进行适时教育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对青少年产生误导,对于那些意义不大、平庸琐碎的内容不宜过多渲染,以防青少年偏离正常的成长轨道。文化部门还应重视并加强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少年宫等对青少年有诱惑力的场所的管理,要有监管机制,对未成年人要予以限制,严惩违法经营者,尽力避免他们涉足不良娱乐场所。

(二)学校教育要把育人工作放在首位

要端正办学的指导思想,必须扭转重智育轻德育的偏差。学校教育不应只注重传播文化知识,应成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高素质人才的基地。要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主动将自己与社会融为一体,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德育要作为一门基本课程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从细微之处入手,对错误倾向防微杜渐,使青少年学生在日常积累中养成良好的风尚。

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是今后学校教育的方向。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进行思想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审美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教育,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教书育人的另一关键,是要提高教师的素质。教师应本着认真求实的态度,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用自己良好的言行影响和教育学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要善于发现,因势利导,及时解决。同时,学校应意识到其作为综合治理普遍预防中重要一环所必须发挥的作用,随时注重消除违法犯罪可能发生的潜在因素。

(三)进一步开发和强化家庭教育的功能

青少年在青春期大多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防线。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中,家长不应因自身负担的沉重而忽视对子女的教育,应当为青少年早日适应社会树立榜样,家长首先应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努力完善自我,以人格力量感染子女,并且注重教育的方法,尽可能用青少年容易接受的教育方法来培养他们良好的个性品质。还要注意与他们交流、沟通、疏导,并且以鲜明的观点说服他们改正错误,决不能听之任之,任其随波逐流。另外,家庭其他成员之间也应增强亲合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气氛,使青少年在文明健康中成长。

(四)进行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教育。

从广义上讲,个人意识,不仅指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为核心的思想、政治、道德观念,还包括个人的心理特征。人的心理非常复杂,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感知、记忆、思维、情感等,青少年中的违法犯罪,许多因心理偏差所致。诸如需要的偏差、动机的不良、人格的异常、情感情绪的消极等等,这种心理结构一旦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同反社会人生观结合在一起,对犯罪行为起着支配作用。

对于青少年心理问题这一通常被忽视的环节,应引起必要的关注。在形势日益复杂多样的今天,培养青少年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学校、家庭、社会所应共同承担的任务。健康的心理来自较高道德修养,不断积累的知识水平。具备宽容、理解、尊重他人的心理状态,对防止行为扭曲是十分重要的。对青少年中具有变态人格的,负有教育责任的人更不能视而不见,应对其行为及时矫正,调整到正常的心理状态上来。

青少年的生理状态正处于发育生长到逐渐成熟的时期。生理知识的普及已被越来越多的人士所重视。因为对性知识处于朦胧状态的青少年,有可能出于对异性的好奇心理而违法犯罪,用回避的方式是不科学的,应在生理教育中辅之以知识和道德教育,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做人的尊严。

(五)法制教育要常抓不懈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大都是从青少年时代开始的,对于缺乏法治传统的我国来说,塑造全新的人才,必须从观念入手。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早期的思维定式发挥着重要作用,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必须及早抓起,因势利导。在学校教育中设置法制教育课程,普及法律常识,培养法制观念。法制教育要制度化、长期化,不能满足于一时一地,要让他们头脑中具有民主法制的概念、权利义务的观念,自觉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将守法变成自觉的行为。同时,要注重教育和管理相结合,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相结合,对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及时处理、堵塞漏洞,严格维护校风校纪。另外,青少年易于接受生动形象的事物,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要避免程式化,要用丰富多彩的形式使他们理解法律的内涵。周围的老师、家长、邻居也应注重自身的表率作用,以行动感染和影响青少年作守法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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