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经费自理条件下的审计工作量定额与成本控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勤论文,条件下论文,定额论文,工作量论文,经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审计外勤经费的使用范围与核定标准
审计外勤经费来源于各级财政预算,由于各地财力状况的差异,以及审计机关之间所承担的审计任务量不等,审计外勤经费预算指标也不可能划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总体上应以满足审计业务的基本需要,作为审计外勤经费预算的最低限额。各级财政部门对审计外勤经费无论是以专项经费单独下达,还是与审计事业费一并下达,其数额是有限的,要合理、有效利用好有限的审计外勤经费,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审计外勤经费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一)审计外勤经费的定义
审计外勤经费是指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中所产生的各种耗费的货币表现,即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的总和。在界定成本要素时,可从直接相关性和可控性两个方面衡量,直接性相关性是指作为成本构成要素,必须与审计组完成审计项目任务直接相关。只有与项目相关的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才能计入项目成本,并在审计外勤自理经费中负担。可控性是指审计成本构成要素都应在审计组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即成本构成要素受审计组活动影响,审计组不能控制其是否发生或发生多少的支出,不能作为项目成本,因此,也不应在审计外勤自理经费中负担。
(二)审计外勤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项完整的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包括审计立项、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含延伸审计或调查)、出具审计结论(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跟踪落实审计决定等环节。由于审计立项、制订审计方案、出具审计结论、跟踪落实审计决定等环节发生的支出,一般由机关事业经费中开支,因此,审计外勤经费的支出范围,主要是开展审前调查、实施现场审计、延伸审计或调查所发生的费用。从审计成本要素的直接性、可控性分析得出,审计项目成本构成要素包括:
1.审计组基本费用支出。即审计组外出审计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等。
2.办公费支出。主要是审计组发生的购买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费用、通讯费用、复印资料费用、市内交通费等。
3.专项支出。指审计组借调审计人员,外聘专家、鉴证费用、购买专用审计软件和专用设备、组织指导行业及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产生的费用等。
4.其他不可预见费用支出,即除以上项目之外,审计组在审计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
(三)审计项目工作量定额标准的测定
审计项目工作量,指每个审计项目投入的审计人员与实施审计时间的量化指标。用公式表示为:审计项目工作量=审计人员数×审计天数(含审前调查、现场审计)。组织指导行业、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的工作量,由于在人员和时间安排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不计入审计项目工作量。
测定审计工作量的目的,是为了在制订审计计划时,将审计外勤经费,按工作量大小核定到每个项目。从而对审计外勤经费进行有效分配和管理。
1、制订审计项目工作量定额标准的依据
(1)审计项目类型。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由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规模、资金量、审计范围不同,在核定工作量时,应有所区别。
(2)重要性程度。重点审计项目和一般审计项目对审计的目标、深度和要求不尽相同,重点审计项目投入人力、物力相对较大,其工作量也相对大于一般审计项目。
(3)审计的技术要求。常规性审计项目(如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企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由于具备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积累,技术手段和审计方法变化不大,其工作效率较高,工作量相对较小。非常规性审计项目(如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案审计等)的审计对象变化较大、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审计中需对一些技术性问题进行探索、工作量相对较大。
2、现场审计工作量定额标准的测定
经对陕西省审计厅1996年以来实施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工作量抽样统计,通过加权平均,分别测定出各类审计项目的基本工作量。详见右下表:
抽样 每项目
每项目 工作量
序号审计项目类型 统计 审计组
现场审计
(人*天)
项目数
平均人数 平均天数
1 省财政厅预算执行情况审计7 7 35245
2 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审计7 7 28196
3 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104 39156
4 省级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104 30120
5 设区市财政决算审计 147 39273
6 省级部门专项资金审计115 45225
7 市县专项资金审计144 22 88
8 省级金融机构审计116 50300
9 市县级金融机构审计 8 5 36180
10省属大型企业审计117 56392
11其他企业审计134 29116
12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117 58406
13利用外资项目审计123 23 69
14大型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177 92644
15省级部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4 8 48384
16其他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125 30150
以上测定的工作量,只反映了每个类型项目审计的基本工作量,在此基础上,应考虑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审计目标、技术要求、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审计中不可预见的其他因素,如审计发现案件线索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需延伸审计等等。加之,由于同一类型的不同单位资金量和业务规模不同,其工作量的具体标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实行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的现场审计项目工作量标准。
审前调查工作量的确定,根据以往审计实践,一般以现场审计工作量的15%为标准。对重点审计项目和审前调查要求比较高的审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二、审计外勤经费的分配
在审计外勤经费自理条件下,审计机关为完成审计工作,必须对审计外勤经费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合理分配。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这里所指的外勤经费分配应该是机关财务集中管理下的外勤经费指标的分配,而不是将经费直接交由承担审计的业务处和审计组进行支配。
(一)分配原则
1、量入为出原则。以外勤经费总额(剔除由机关统一控制和一次性包干的费用)为限,在不突破总额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审计项目计划,综合考虑各业务处之间的相对平衡和审计项目的实际需要。
2.突出重点原则。在审计外勤经费分配过程中,应注重效率、讲求实效,以不影响重大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出发点,在确保重点审计项目支出需要的同时,兼顾其他审计项目。
3.留有余地原则。年初按计划项目分配外勤经费时,应考虑按一定比例留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审计项目预算调整、完成临时交办、委托的审计事项等方面的开支。
(二)外勤经费指标分配方法
审计外勤经费是由审计项目决定的,经费指标的分配要以计划审计项目为基本单位,以核定的工作量为标准,通过编制兼顾全局的审计外勤经费综合预算,分配审计外勤经费指标。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核定审计项目工作量。依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各责任单位(处、科、股)年度审计单位数,并分别对每个审计项目的工作量按测算标准进行核定。责任单位拟安排的年度审计项目工作量之和不能突破年度总工作量。责任单位年度总工作量=年有效工作日x现有人员数。年度有效工作日,指全年日历天数扣除法定假日,双休日、预计学习培训时间后的实际工作日。每年实际有效工作日大约为200天左右。
2.工作量分解。由于每个审计项目均可能涉及审前调查、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而三者的费用开支不同,因此,有必要对每个项目的工作量进行分解,确定审前调查、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实际所需的工作量。参照地方普通消费水平,对审前调查、报送审计、就地审计每人每天的费用标准做出规定,依据工作量和相应的费用标准,分别计算各阶段的经费开支。三者之和,即为每个项目外勤经费的基本支出。
3.编制外勤经费综合预算。综合预算应包括预留待分配资金、专项支出、审计办公费包干经费支出,以及按项目编制的审计外勤支出等。
4.分配外勤经费指标。将综合预算中按审计项目编制的外勤经费支出指标分配到各责任单位。可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将总指标分配到承担审计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管理。由责任单位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内部进行调剂,外勤经费支出总额不得突破总经费指标,优点是利于责任单位针对具体项目,合理调剂审计时间和经费安排,保证重点审计项目需要;不足是可能引起审计项目之间经费支出的不平衡。二是将按项目确定经费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由机关集中掌握,每个项目的经费支出必须控制在该项目核定的支出指标内。这种做法,有利于加强每个项目的经费支出管理,将其控制在预定的成本范围内;不足是由于审计组工作机动性强,随时可能发生人员临时变动,审计目标调整需要延伸审计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将经费支出指标固定到具体项目后,不利于调动审计人员查深查透问题的积极性。因此,两种方法各有利弊,需根据审计机关具体情况选择适当方法。
三、审计外勤经费管理与控制
审计外勤经费管理,是经费自理条件下审计机关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审计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关系审计经费能否合理有效使用,取得实际效果:关系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积极性能否调动起来,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第一,在审计的环节上进行控制与管理
1.加大审前调查力度。在正式实施现场审计前,详细了解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经营活动情况、摸清容易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方案,突出审计重点,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审计投入。
2.严格控制现场审计时间。以保证审计项目顺利完成,并实现预定的审计目标为前提,在不增加人员投入的同时,通过落实工作量定额管理、确定分阶段目标任务、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措施,尽可能缩短实施现场审计(延伸审计或调查)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强化审计处理的刚性。由于缺乏审计处理处罚的刚性手段和强制性措施,审计处理往往处于被动。审计机关为后续审计处理而费时耗力。因此,需要从制度上强化处理手段,赋予审计机关一定的强制执行权,或将审计处理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使目前审计机关被动处理问题,变为被审计单位主动纠正问题。
第二,从改进审计组织方式和经费管理模式上进行控制
1.合理安排审计组人员。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综合考虑审计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等因素,对审计人员进行优化组合,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实行审计办公费定额包干使用办法。审计期间发生的办公费一般为小额支出,采购较为零散,由机关统一管理,很难有效控制。可以采取每年一次性包干的办法,将审计办公费以一定标准按人分计到承担审计项目的责任单位(处、科、股),由责任单位根据情况掌握使用。
3.专项支出实行集中管理。每年安排外勤自理经费时,按一定比例提出借调审计人员、外聘专家、鉴证费用、购买专用审计软件和专用设备等专项经费,由审计机关内部进行控制,统一管理,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实报实销,并计入该项目成本支出。
此外,为达到相互制约、监督的目的,每年所有审计项目实施完毕后,以项目为单位,对每个项目外勤经费支出情况,在机关内部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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