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中剩余价值理论的重大创新_剩余价值理论论文

改革开放中剩余价值理论的重大创新_剩余价值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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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0)01—0008—06

几种剩余价值理论

剩余价值是剩余产品的价值表现,是剩余劳动时间的物化。然而它从何而来,导源于何方?长期以来存在着对立和争论,表述方法更不一致,但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种不同的剩余价值理论。

(一)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三要素理论。三要素理论是法国庸俗经济学的创始人萨伊提出的,认为商品价值是由劳动、资本和土地三要素“协同创造”的,是由三要素在创造效用中各自提供的“生产性服务”所决定的。并且以生产三要素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他的“三位一体”的分配公式。这就掩盖了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和土地所有者对劳动者的剥削,和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对立关系。马克思曾借用基督教义中同一个上帝区分为“圣父、圣子、圣灵”这“三位一体”的说法,来加以揭露和批评。并且指出:“这个公式(三要素理论)是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39页。)

(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三要素理论中形成的,它的核心是认定剩余价值全部来自活劳动,并且把剩余价值率定为剥削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4页。),这十分关键,影响极大, 列宁称它为“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者则强烈反对,进行了多方面的诬蔑和攻击。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是认定人类的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问题是如何理解人类劳动,指什么为人类劳动,有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下面准备作进一步阐明。

(三)中国改革开放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巨大创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十四大已经提出,十五大又正式作出决议,允许和鼓励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进一步确定了按资分配在我国的合理合法地位。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而历史和现实又作了完全正确的证明。这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必然有相应的理论创新。然而由于它为什么要按资分配或按资分配的理论依据,未加说明,以致引起前面提到的议论。从理论上归纳,它有三种可能性。

(1)是继续坚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视剩余价值率=剥削率,认定按资分配就是剥削。只是因为我国目前经济落后,资本欠缺,只好对剥削作容忍和妥协,是权宜之计。容忍当然是暂时的,权宜之计时间肯定不会长。现在不同了,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更长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几十代人,可能比从资本主义产生到现在的几百年还长。时间如此之长,就不能讲按资分配是对剥削的暂时容忍和妥协,是权宜之计了。再说,党的十四大确定以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目标模式,如果继续认定剩余价值率=剥削率,各类市场就不会存在。利息是剩余价值的转化,股息是剩余价值的直接表现,反剥削,以后要取消利息和股息,那还谈什么发展金融市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总而言之,确认按资分配,决不是坚持原有理论,而是有它另外的理论依据。

(2)是不是情况变化了,接受资产阶级的生产三要素理论, 至少也默认了三要素理论的正确性。根据笔者的体会,不是,绝对不是,后面我们将作专门的阐明。

(3)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大发展, 或者是对整个剩余价值理论的巨大创新。创新很重要,知识经济以创新为主要特征,江泽民总书记十分重视创新,并反复强调创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在世界先进民族之林”;“迎接未来科学技术的挑战,最主要的是坚持创新、勇于创新。”改革开放本身就是一种系统的创新。科学总结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形成自己的理论,在实践中承认按资分配,并从制度上确立其合法的地位,它有力地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先富后富,共同富裕。因而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大发展,是对整个剩余价值理论的巨大创新。

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

马克思把社会总价值分成两大部分,其一是必要产品价值,其二是剩余产品价值,即剩余价值。从价值构成(c+v+m)看,为其中的m部分。剩余价值m到底从何而来? 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一段讲话,对此作了最具体明确的回答。他说:“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社会生产力有这样巨大的增长,劳动生产率有这样大幅度的提高,靠的是什么,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注:《邓小平文选》第2 卷,第84页。)。从中,可以得到两点启示:

(一)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表示劳动总量即价值总量并没有变化,但内容构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假定过去生产率低下,只有必要产品,没有剩余产品,那现在比过去多生产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从长期看问题,就变成剩余产品了。剩余产品的价值表现为剩余价值,说明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的主要来源,是依靠科学的力量和技术的力量。马克思也正是这样说明的,他说:“为了延长剩余劳动,就要用各种方法缩短生产工资的等价物的时间,从而缩短必要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57页。)缩短必要劳动的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就是创造剩余价值,并且是相对剩余价值。所指的“各种方法”,马克思指出说:“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根本的革命。”(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57页。)劳动的技术过程的革命指的是科学和技术,而社会组织的革命,则是指社会组织管理的科学化,也是指科学和技术。借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产品、剩余价值来。过去从价值总量看问题,单位产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变化,现在从价值构成看问题,情况就不同了。马克思特别指出“相对剩余价值和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它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随着生产力的降低而降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355页。)。一句话,人类依靠科学和技术, 劳动总量即价值总量可以不变,但价值构成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二)科学技术要落实为现实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凝聚在生产力三要素上——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和劳动力上,体现为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设备、材料和工艺统称物化劳动,说明物化劳动在剩余价值创造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虽是笔者的逻辑分析,但它是客观的必然结论。因为科学技术是一种精神形态,表现为知识和技艺,它揭明物质的内部结构和运动的机制机理。只有把它凝聚或物化,体现为先进的生产资料,先进的生产力,增加对天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从而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即创造剩余价值。否则,即使把世界各国最优秀的科学家、工程师、设计师,包括诺贝尔奖金获得者,都集中到中国来,他们代表世界最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技艺水平,而且集世界各国的大成。但如不通过物化劳动,把科学技术凝聚、物化在生产资料上,体现为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那只是精神形态,就无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科学技术分很多层次,有基础科研与应用科研,但最终都离不开物化劳动,以物化劳动为凝介,否则那只是空想空论,纸上谈兵。无法体现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创造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的主要力量。可见,科技是生产力,是第一生产力,但必须凝聚在物化劳动——生产资料上,从而使得物化劳动真正成为创造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的主要力量。

必须指出,在过去由于长期的理论扭曲,常把物化劳动混同于资本,等同于资本,讲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就是讲资本创造价值,就被批评为三要素理论。对此,下面准备作两点说明:

其一,物化劳动不等于资本,但需要资本,或者说离不开资本。物化劳动具有二重属性——劳动属性与物质属性。作为劳动属性,是社会劳动的成果,是各种劳动特别是科技劳动的凝结,具有特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为物质属性,必须有它的所有制归属,要有相应的货币和购买力。否则,物化劳动不论是劳动手段或劳动对象,都只能闲置在生产企业的仓库里,久而久之,铁会生锈,木会腐烂,根本不能发挥其创造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特别是剩余价值的作用。所以筹资和集资,使货币、购买力转化为资本,对于现代生产是十分关键和重要的!

货币和购买力可以作多种使用,购买消费品、馈赠他人、捐作公益事业。也可以用来投资,形成资本(资金)。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给以相应的报酬,即按资分配,分取一部分由物化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即使是公有制,也不能无偿使用,也要按资分配,只是分配的利润归公所有,作公的安排和使用。资本是一个特定的范畴,是取得剩余价值的价值。在公有制条件下,资本改称为资金,现在中国又改称资本金。物化劳动需要资本金,或离不开资本金,但同样,物化劳动不等于资本金。

其二,按资分配是“分取”剩余价值,但必须有一定的数量界限。相对剩余价值来源于物化劳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而物化劳动又来自其他企业的活劳动,归根结底是社会劳动,它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因而分取必须有一个数量区间。社会生产总成果、总价值,在适当的企业扣除和社会扣除以后,就是按劳动和按资本(包括土地)分配的数额。按资本分配的数量一多,按劳动分配的数量就少,如果超过数量界限,就变成剥削。劳动者受剥削、受压制,积极性就难以发挥,甚至起而反抗,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更不谈改进物化劳动——设备、材料和工艺了。因此按资分配,必须有一个“分取”的数量界限,它随着经济技术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需要进行实证性研究。目前,主要依靠国家制定的政策,包括劳动工资政策、奖励政策、利率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等,加以控制和调节。

剩余价值的丰富内涵

在产品价值(c+v+m)构成中,c代表物化劳动,一般讲它是中间消耗,即用以偿付其他生产单位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报酬。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折旧和各种劳务支出,如差旅费、医疗费、养路费、培训费、邮电费等等;v为必要劳动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等等;m为剩余价值,在一般企业单位,对m有三个主要去向:

1.缴纳税收,包括产品税和所得税等。

2.按资分配,包括利息、股息和其他按资分配。

3.扩大再生产和福利支出。

其中第一项——税收支出,构成国家的财政收入,由于国民核算制度的改变,生产范围扩大了,税收的性质及其内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企业为了生产的正常进行,除了由有关生产单位提供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各种劳务,作为中间消耗c支付外, 还享用大量由政府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又称公共产品,如社会安全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科学研究服务、城市交通服务和国家管理服务,如果离开这些公共服务,企业生产就不能进行。企业享用这些服务,就应该给以报酬,作为物化劳动c,并计入生产成本(c+v)之中。可这些公共服务,由于其活动性质,无法一一支付报酬,作为c, 只能采用间接统筹的方式——由企业缴纳税款,再由财政部门拨款给有关部门,作为其再生产之用。税收是剩余价值m的组成部分,但所支付的服务报酬, 是企业生产费用的支出,应为c。对于这种形式上为剩余价值m,而实质上为费用支出c, 我们称之为m[,c]。m[,c]不是剩余价值,而是生产的中间消耗。也就是说过去讲财政收入是国民收入、剩余价值的再分配,还免强说得过去。现在不同了,相当部分属于生产费用c的转形支出, 不属于剩余价值的内容,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它的产生导致于我国改变核算制度,扩大生产范围,对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计算产值,列入总产值。算了产值就要作使用,用于正常生产的算中间消耗,作为c, 用于人们生活和社会最终消费的就作为最终使用。总之,确认剩余价值的m中存在非剩余价值m[,c],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一个发展和贡献。(m[,c]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由于采用MPS核算制度,不承认其存在而已)。

在我国财政收入中,主要作三方面支出:(1 )行政事业费支出;(2)扩大再生产支出;(3)社会保障福利。三者之中,第一项占有整个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也就是对财政收入绝大部分,作为公共服务部门维持其再生产所耗支的费用。对于(二)(三)两项,现在比例不大,但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一些高福利国家,从摇篮到坟墓都包了下来,其比重就很大了。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坚持与发展

剩余劳动理论包括生产理论与分配理论两大部分。生产理论是指剩余价值的来源,从哪里来?马克思讲人类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来源,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如何理解其唯一来源,需要作一说明。分配理论是指剩余价值的归宿,归谁所有?全归劳动者,还是作多种分配,更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

前已分析,剩余价值来源主要依靠科学和技术,并且通过物化劳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压缩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体现出来,也就是物化劳动能创造剩余价值。但这个观点受到理论界的误解,并且常被视为资产阶级三要素理论。在此,马克思作了非常明确而又正确的指明。

(一)严格区别了物化劳动与资本。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创始人萨伊,由于把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当做社会生产的一般,并且把收入与生产相混同,提出了资本、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三要素理论。马克思针锋相对地进行了批判,对物化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讲得清清楚楚。指出:“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并且以奴隶来作比喻,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奴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物化劳动是劳动生产要素,资本为经营要素,前者为制造产品,后者为谋取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现实生产力,并分别代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两个方面。

(二)认定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在创造价值上不存在任何根本性区别。过去一些同志之所以把资本与物化劳动相混同,可能是因为马克思讲不变资本不能创造价值,便逻辑推理说,马克思讲物化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只能转移价值。从而认为剩余价值的全部来自活劳动,并且对讲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提出了种种指责和批判,这是理论上的冤屈,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扭曲和误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一章中,曾明确指出:“在考察棉纱的价值,即生产棉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时,可以把各种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上分开的特殊劳动过程,即生产棉花本身和生产所消耗的纱绽量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以及最后用棉花和纱绽生产棉纱的所必须完成的劳动过程,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前后相继的不同阶段”。并说:“至于生产棉纱的各形成要素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早已过去的,是过去完成的,而在纺纱这一最后过程中直接耗费的劳动,则是接近现在的,是现在完成的,这种情况是完全没有关系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13页。)棉花和纱绽是物化劳动,进行纺纱的是活劳动, 在考察棉纱价值即生产棉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时候,他们仅仅是前后相继,先后次序上的不同,甚至认为是一种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并在同处作了这样的归结:“一切包含在棉纱中劳动,都是过去的劳动”,也就是物化劳动。为什么一定要讲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在创造价值问题上存在根本不同——一个转移、一个创造呢!显然,这是一个严重的理论扭曲,出自后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研究工作的疏漏。

由于物化劳动,不论是劳动手段或劳动对象,除了天然资源以外,其他都是有关企业活劳动生产的,而且是本期活劳动生产的(这点,绝大多数学者都会发生怀疑,但完全正确),也就是从企业看是活劳动创造价值,特别是剩余价值,而从社会看则全部是活劳动创造的,而且是本期活劳动创造的,因而人类劳动是价值和剩余价值形成的唯一源泉。也充分说明,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是完全正确的,必须全面理解,并坚持始终。

下面研究剩余价值的分配,剩余价值分配与剩余价值生产关系密切相联系,但不会相等同,这里有多种不同的见解。全归劳动者,或者要作多种分配,例如按资分配和按需分配等等。

在众多情况下,马克思把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对比,得到剩余价值率m'=m/v ,定为剥削率,指出它是剥削程度的准确表现。以后,在他较晚的时候,又对过去非劳动收入称为剥削的观点,作了不同的论述。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批判了拉萨尔不折不扣所得的观点。指出,如果把“劳动所得”首先理解为劳动产品,并且指“社会总产品”,那就要分两种类型,作3+3=6 种扣除,以后才能作为消费资料进行个人的分配。

3+3=6种扣除,虽然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 但其中不论那一种扣除,不同社会形态具有其共性,没有那一条在资本主义社会称得上剥削。马克思在第6个扣除中,还特别加上了一句——“总之, 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可见,现代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都是作多种去路、多种分配、多种使用,也就是不能把剩余价值率等同于剥削率。六种扣除实际是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自我发展。

六种扣除基本解决了前述剩余价值丰富内容的第一、第三两大项支出,并没有解决其中第二大项支出——按资分配。对于按资分配马克思始终认定按资分配就是剥削,并提出上面引用的“剩余价值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然而就在这个既理论而影响面又极广的问题上,受到多方面的议论,并且引起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1.理论上。按资分配包括利息和股息,利息是剩余价值的转化,股息更不必说,都是剥削,又不作量的区别。现代各国,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一般都有存款储蓄,至少曾经有过储蓄,有的还购买股票。如果不作量的区别,那广大雇佣工人因为有利息股息收入而讲他剥削。雇佣工人也参加剥削,受剥削者又剥削别人,在理论上造成困难,并且会引起众多难以解释的理论是非。

2.实践上。把按资取得的收入统统归结为剥削,物化劳动又离不开资本,离开资本就不能形成现实购买力。要使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给以相应的报酬,实行按资分配,分取一部分社会劳动成果。否则,为了反对剥削,不实行按资分配,存款不计利息,投股不计股息,或者说利息股息虽给,只是暂时容忍,权宜之计,有朝一日会如何如何等等,那投资者、存款者会望之生畏,退避三舍,敬而远之了。货币购买力就不可能转化为资本,全部花掉,以后乍办?设备、材料和工艺无法增加,更谈不上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技术。劳动生产率不能提高,那对劳动者提高生活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十分不利,实际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十分不利。

把剩余价值等同于剥削率传播极广,视为理论基石,绝对真理。但存在上述种种问题,需要作相应的发展。然而在历史条件下,众多马克思主义者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维护,并且是忠心的维护,但有谁能提出这个重大而又极其敏感的问题呢?正是下面所要作出的说明和回答。

解放思想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巨大创新

由于长期的理论禁锢,人们已习惯于“唯书”、“唯上”,谈不上求实创新。改革开放,真理标准大讨论广泛深入,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邓小平同志指出:“世界形势日新月异,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很快。现在的一年抵得上过去古老社会的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者。”(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1页~292 页。)要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实际上也就是理论创新。今天,在我国改革开放这一前无古人,取得举世瞩目成绩伟大实践中,不能不在理论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改革包括多个方面,而其中影响面最宽,震动也最大的,要算确认按资分配,允许和鼓励按资本技术要素分配的理论创新了。故称之为巨大创新。根据笔者学习十五大文件的体会,巨大创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巨大创新的表现之一:在于承认按资分配,但不承认资本创造价值。道理十分明显,劳动价值论与生产三要素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根本分歧。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不可能接受或默认三要素的理论。而且据笔者理解,三要素理论本身也不能成立,也就更谈不上接受和默认这个理论了。改革开放,允许私有经济发展,并且招商引资,建立经济特区,给以种种优惠。关键就在于允许和鼓励按资本要素分配,这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过程中,也曾受到这样那样的批判和指责,甚至被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但都一一给以顶住了。这是解放思想、难能可贵的结果。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就有针对性地对历史、对当时存在的各种观点和倾向,进行极其深刻而又语重心长的剖析。

巨大创新的表现之二:要确认按资分配收入的合理合法,不是剥削收入,也不是权宜之计。十五大政治报告提出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形式,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允许和鼓励按资本要素参加收益分配,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十五大进一步确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集中力量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地位。发展生产主要靠科学,靠技术,实行科教兴国,把整个生产技术推到现代化的基础上去。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开辟财源,重在集资,集资必须有回报,存款付息,按股分红,在整个为期很长的社会主义阶段,决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坚持的,这就赋予按资分配对发展生产的促进功能和积极意义。

巨大创新的表现之三:要确认按资分配有它的数量界限,按资分配是“分取”一部分社会劳动的生产成果,但“分取”必然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数量界限。过了量就称为剥削,需要从数量上加以规定和控制。虽然十五大和其他文件没有提出“分取”这个名词,但针对经济实践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提出了要努力完善分配结构与分配形式。其中就包括完善税率和征收制度,例如完成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税种,这就是从实际出发,进一步确定按资分配的数量界限,并加以控制和限制。取缔非法收入,防止两极分化,走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道路。

另外,前已提出,剩余价值的具有其丰富内容,改革开放,扩大生产范围,剩余价值m的内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1992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由原来只核算物质生产的MPS, 改变为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SNA,这也引起种种理论的非议。 生产范围扩大了,使得剩余价值m中,包括大量的非剩余价值m[,c],这实际也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全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实行大分工大协作,相互提供中间产品和劳务,制造社会最终产品,作消费积累最终使用。从实物构成看,包括(1)全部消费资料;(2)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从价值构成看为∑(v+m)。但由于各单位条件不同,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从剩余价值转化利润,有的企业高,有的企业低,因而从不同企业考察剩余价值,就有其局限性,应该从整个社会来计算。也就是由全社会的劳动者,包括公共产品部门的劳动者,共同创造全社会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m'=∑m/∑v,这样就进一步说明劳动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得到了坚持和发展。

人类经济的发展的历史,实际就是剩余价值发展的历史,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总是千方百计通过物化劳动——改进设计、材料和工艺,提高生产劳动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剩余劳动时间,也就是用同样多的劳动时间,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并进而提高劳动报酬(即必要产品)的标准,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差别——先进和落后,也就是集中体现在剩余价值的数量和比例上。由此可见,剩余价值m 包括了整个再生产——国民收入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在社会主义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处理。这对于搞好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迅速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有着极其深刻、深远的意义。

收稿日期:199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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