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我国商业银行改革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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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其争论

2005年底,已有25家外资银行向中国的20家中资银行投资入股,其中有些银行或投资人入股多家中资银行。目前,引入境外战略投资人、海外上市几乎成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必经之路,但这种改革模式亦引起诸多争议。综合各方面的观点看,争论的焦点有二:

支持者认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主要目的是引入新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是为了促进中资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对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国的监管当局提出了“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在国家保持绝对控股权的前提下,增加外国投资人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将会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改善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佐证的事例有:外资银行在与中资金融机构竞争中所展示的方法、理念对中资机构起到了示范作用。2001年中资银行实现盈利232亿元人民币,2005年盈利增至2 532亿元人民币。中资银行的贷款质量也得到极大改善,不良贷款率从2001年25.4%降到了2005年的9.8%。同时他们还指出,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实践表明,尽管这几年外资银行的业务增长比率高于中资金融机构,但外资银行占全国银行业的份额并没有太大变化。数据显示,2001年和2005年,外资银行资产占银行业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和1.89%,人民币贷款占比分别为0.35%和0.55%,外汇贷款占比分别为14.7%和20.97%。

反对者的理由也很充分。《董事会》杂志刊登丛亚平的文章说,经济专家反映,近些年来,我国在金融系统对外开放上由于策略失当,出现大量廉价贱卖金融企业、仓促合资的现象。按照现在这样大跃进式的金融股权出售进度,不出5—10年,我国金融企业的股权将有一半以上被外资获得,这样的结局所隐伏的严重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安邦集团研究总部首席分析师陈功指出:“我们正在‘出卖’整个银行业。但外资总共花了多少钱?可以说非常之少!拥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用30亿美元左右,就可以换来10%的股权。这简直会成为世界银行界的历史性事件。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我们还在求着把股权卖给别人。现在,这种渴望正迫使国外各投资银行改变它们与中国打交道的手法,以俯就的态度抬高要价。”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也指出,银行的价值主要在于网络、品牌和信用度,客户是银行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在中国,由于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准入进行管制,银行特许权本身也有很大价值。而对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来讲,其巨大的网络、品牌和信用度价值,都远未体现在股权溢价之上。他认为,在中国的银行业海外上市过程中,银行业以“低价”被出售的策略亟须调整。

这两种争论各有道理,但也有失偏颇,要准确理解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的实质与作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二、我国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背景

我国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大致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

1995年,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的标准。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 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银行的资本不足。但受种种因素影响,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2004年,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标准,达标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3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只有4.61%,离8%的标准相去甚远。

(二)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

自1999年以来,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先后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购了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部分不良资产剥离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得到一定的提高,风险得到了一定的化解,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仍不容乐观。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的数据,2004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为15.6%,与国际银行业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国际上,优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在3%以下,中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5%左右。

由于资本金充足率低,不良贷款率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多次注资也只是暂时性的提高资本充足率,大量剥离不良贷款仍不能阻止不良贷款率的继续攀升,这些措施只部分地解决了存量问题,增量问题依然存在。究其根源,在于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不合理,治理效率低下。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期待可以解决资本充足率和治理结构问题。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表层的问题看,这种改革确实可以手术刀式地解决国有银行的痛疾,只要投资者的钱一进入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马上就能得到解决。但后一个问题就不那么简单。目前,我国股权市场结构仍然分割为流通和非流通市场,如果商业银行的改革仍重复套用旧的股权模式,继续将股权分为不能流通的国有股东、法人股东以及可以流通的中小股东,再在这种分割市场结构基础上引入西方公司治理结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很难保证一定能达到预期目的。

三、境外战略投资者与中资银行合作的动因

(一)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动因

中资银行急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动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对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大力提倡

2003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在华外资银行负责人会议上表示:“将鼓励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或股权投资者参股中资银行。”2004年9月8日,在“2004年国际投资论坛”上,刘明康称:“银监会欢迎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与商业原则,与中资银行开展各种股权形式的合作。”与此同时,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全国地方金融第八次论坛上也强调:“银监会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按市场规则和自愿原则联合重组,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经营风险积聚、经营业绩较差、市场竞争力不高,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如“三会”分设的组织机构尚未建立或虽建立但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不科学;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经营风险时有发生;等等。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之后,为维护自身的权益,战略投资者会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并派出一些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帮助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比如交行引入汇丰集团战略投资者后,汇丰以144.61亿元人民币(约17.47亿美元)现金持有了交行19.9%股权(计77.75亿股)后,使交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8.43%,资本充足率达到11.62%。这项投资,使交行的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成功地走完了财务重组和引进外资两个重要历程,为公开上市做好了准备。汇丰入股交行后,不仅在人员培训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而且向交行派出的一名副行长、一名董事以及大量的部门经理,对交行IT系统、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已经起到了明显的牵引作用。同时,在合作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也会主动学习和借鉴境外战略投资者先进的管理理念、经验和技术,以及内部控制的成功实践,从而促使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3.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业务更好发展

国有商业银行引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一般都具有丰富的产品创新经验、先进的业务管理系统和高效的市场营销技术。与其建立合作伙伴后,可以享有这些创新的成果和经验,提高业务竞争优势,扩大优质业务的市场份额。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的个性化、国际化和服务多样化趋势日益明显,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与境外金融机构强强联合,进行优势互补,可根据客户的金融需求进行针对性营销,不断扩大高端客户的市场份额,促进各项业务既快又好地发展。

4.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策略投资者,提升中资银行的投资价值,有利于上市筹资

比如交通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汇丰银行,提升了交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公信力,在香港联交所全球挂牌上市时,受到了保荐人高盛和汇丰的推荐,其每股招股价为2.5港元,上市开盘价则为2.8港元,下午收市价为2.825港元,较其招股价上升了13%。

(二)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银行进行股权投资的动因

近几年来,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向中资银行进行股权投资。从投资目的分析,作为战略者,其考虑的绝不是一时之利。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商业银行的目的不外乎以下几类:

1.实施发展战略的需要

目前花旗、汇丰、美洲银行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都有投资中国这个新兴市场的计划,不失时机地将战略布局转移到以中国为核心的亚洲地区。向拥有优质资产的中资银行进行股权投资的运作方式,其优点是进入成本较低,时间上避开了中国开放人民币业务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提前全面进入国内银行市场,利用国内银行分支网络和广泛的客户基础,推广外资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占领和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业务份额,分享其丰厚的盈利。比如汇丰集团主席庞约翰爵士在参股交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就表示:“这项投资标志着汇丰与交通银行双方的重大承诺。对汇丰来说,为我们打开了拓展中国业务的新窗口;同样,也为交通银行提供了汲取国际经验和借助国际网络的机会。对汇丰在中国内地的业务而言,这项投资是重要的一步。”

2.获得丰厚投资回报的需要

境外金融机构一旦成为战略投资者,就会以其经营优势和管理经验与内资银行的网点、网络和客户等优势进行融合,并以此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获得丰厚的红利。2005年上半年,汇丰来自中国内地的税前利润达12.5亿港元,较上年同期猛增5.19倍。其中约7亿港元来自其持有19.9%股份的交行的利润贡献。除投资分红外,境外金融机构也比较看好股权的增值收益,如汇丰在2004年8月入股交行时每股价格为1.86元人民币,2005年6月交行上市时每股市价为2.5港元,而两个月后股价又上升了27%。同时,境外金融机构还可获得诱人的承销费用,如汇丰和高盛作为交行的上市保荐人,在交行上市时获得了6 600万美元的承销费。除此之外,人民币升值也会为战略投资者带来可观的收益。如2005年人民币升值2%时,汇丰在内地投资的211.3亿港元人民币资产就获得了4.22亿港元的升值收益。

3.分散经营风险的需要

对国际性金融机构而言,投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市场,可有效分散其在其他社会不稳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国家的投资风险。

4.获取长期价值的需要

境外战略投资者向拥有优质资产的中资银行进行股权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为双方创造长期的价值。比如美洲银行董事长肯尼斯·D·刘易斯在与建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所表示的:“相信将美洲银行在产品、技术以及管理大规模业务方面的经验与建行的本地经验和分销能力相结合,可以为双方都带来可观的利益。”

四、有待继续关注和探讨的问题

(一)银行股权“出售”,短期内是否能够分得清“贵”、“贱”

国有银行把部分股权以某种价格卖给外资战略投资者,这价格究竟算不算“贱卖”,谁也说不准,因为有竞争才会有价格。现在这些银行招股,似乎都不是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的方式,更不是面向中外的所有战略投资者,所以“私下”谈成的价格究竟是贵是贱,缺乏参照系数,也只能是一种“毛估计”,最终还得通过市场实践才能验证。银行股改的方向当然没有错,上市也是股改的一种正常方式,但若说国家并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恐怕值得商榷。汇金公司的注资固然是政府的投资行为,但在此之前,政府剥离了建行几千亿元的不良资产,这些也都是真金白银,即使不算作本次建行股改的代价,也应算作是政府搞国有银行所付出的巨大代价。

(二)国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中的绝对“向洋”是否有失公平

几大国有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全部眼睛向外,说明引进者的理念趋同,即都认为国外银行或者投资机构才能带给我国银行先进的理念与盈利模式。如果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作用为经济逻辑和事实所证实,那么,给国有银行引进投资者预设门槛这一不公平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反之,这一不公平就成为绝对的不公平,不仅使银行在国际市场竞价时处于不利地位,还剥夺了内资的金融市场参与权。一些反对国内银行大举对外转让股权、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学者的理由是,中国的金融风险不仅来自于金融部门自身,而且更广泛地来自于各类非金融的环境,如法治不完善、计划与行政的不当干预、地方政府的参与和干预等。其实,这些理由正给国内银行引进国际市场力量提供了论据:既然国内银行目前的软约束环境依靠内部力量无法解决,那么引进外部力量就是加强硬约束的可行的选择。因此,国有银行及管理层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举措,是可以被接受的。

(三)政府的信用是否可以绝对滥用

外资入股国有银行不是闭着眼睛“瞎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首席经济学家陶冬表示,外资进入中国银行业不是在闭着眼睛“瞎赌”。显然,今天中国的银行业无论从企业管治、透明度还是从盈利能力方面来说,都无法跟汇丰相比,但是他们看中的是中国几乎尚未开发的消费信贷市场,只要他们入股的这些中资银行未来能在这个市场中占有10%—15%的比重,则相对于他们的入股来说,就已经不亏了。不过,这些外资入股内地银行,并没有哪一家成为大股东。

有消息称,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其所发布的报告《2020年,中国将成为穷国》中提出的主要论据是:“中国的银行是我们所知道的世界上最糟糕的银行。”国内专家对此表示异议,认为国有银行的信用和人民币购买力的稳定其实并不是建立在一个合理的金融结构或者国有银行的真实商业信用之上,而是建立在中国政府的信用上面的。外资入股国有银行,看中的就是垄断,就是国有银行遍及全国的网络资源。但是,也正如陶冬先生所论,假如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在外资入股后没有改变,周期性的不良资产仍将不请自来,则外资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进入也是一种冒险。之所以说外资不是“瞎赌”,只是表明老外的精明。如在介入的同时不断与中方讨价还价、添加种种条件、力求取得最有利的地位、尤其是拿“政府信用”这一点做足文章等。但既然是一种交易行为,收益与风险总是相当的。政府信用也不是实实在在的“硬通货”,假如真正遭遇了金融风暴,虚拟的信用不见得就能兑现。有论者称,现实中的“政府信用”似乎正在变得越来越不可靠,中国股市正在预演着这一幕——与当年仅凭《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就可以推动5·19行情并形成持续两年的特大牛市相比,2002年以来监管部门出尽利好却仍无法挽救熊市,股指连破多个“政策底线”,这种反差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政府的信用在股市中已经遭到清算。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在强大的市场规律面前,政府也会变得很脆弱。未来的中国银行业会不会重演股市这一幕?这不仅是国内投资者为之揪心的问题,也是进入国有银行的境外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四)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否全部源于内部管理

主流学派认为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在于内部管理。持此观点的学者从引进外资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中获得启发,进而形成一个思路,即要改善国有银行管理,需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外资。因此设计出先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然后在海内外上市的路线图。然而让人存疑的是国有银行产生的问题是否仅是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实际上,从国有银行对产生不良资产的抱怨看,至少社会环境也是造成资产不良的客观原因,其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疏于内部管理这一主观原因。事实上,大量政绩工程,指令性贷款,企业失信,统计、审计造假和多方勾结、逃债等制度性腐败行为造成了银行恶劣的经营环境,如果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不能改善国有银行的经营环境这样的主要问题,那么在次要方面来促进国有银行的内部管理方面的作用可能也要大打折扣。

(五)对境外战略投资者作用应否全盘肯定

国外金融机构均是以追求盈利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它们向中资银行投资购买股权,一是为了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二是为了顺利地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开拓金融获利业务;三是通过投资入股、当董事,可了解掌握中资银行经营优劣势和行业秘密,特别是获取优质客户,以便在开拓占领中国金融市场时制定竞争对策,为控制、占领、垄断中国金融市场做准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太部的Eswar Prasad分析了境外投资者的三种心态:一是投机心态,入股几年后就卖出;二是寄生心态,希望借此了解中国消费者;三是试图操纵这家银行。这个分析是十分精辟和一针见血的。典型的例证是,中石化在香港上市时,引进了英国石油、壳牌和埃克森美孚三大外国战略投资者。这些战略投资者在中石化和中石油股价处于高位时,抛出股票大捞一笔,溜之大吉。其中,埃克森美孚以每股1.16港元买进中国石化,后来在中石化股价高位时,陆续抛出,获得高达112亿港元的收益;英国石油2004年1—2月份连续抛售了35亿股中石油和18.3亿股中石化股票,获得了108亿港元的收益;荷兰皇家壳牌集团也先后抛售其持有的约19亿股中石化股票,获利58亿港元。这是境外战略投资者本质的一次大暴露!

(六)银行改革是否只能是“一刀切”的模式

而今,从相关银行改革领导部门的改革主张来看,商业银行改革就只有股份制改革一种模式。但从国外实际情况看,国有投资金融机构、家族企业都仍有强大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商业周刊》以美国500家大公司在1993—2003年间的公开数据为样本,分别以股东年获利、资产回报率、公司年收益成长和公司年出售增长4项要素做评估。研究结果显示,177家表现良好的公司为家族企业所经营,占比为1/3,其股东年收益15.6%,比非家族企业年均11.2%的股东收益高出4.4%。再如新加坡淡马锡投资控股公司成立于1974年,其900亿新元的资产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在过去30年中,淡马锡平均每年提供超过16%的总投资回报率。可见,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同样有可能经营得很好。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应提倡多种形式的改革模式,既可搞目前的股份制改革模式,也可在政府注资重组后继续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模式,还可允许国内好的家族企业参股国有商业银行。应提倡发展不同模式的银行,以在公平竞争中比高低、求发展。

(七)改革中的准备工作是否做到了精细

1.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之前应做好的工作

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实施彻底的股份制改造,真正转变成现代商业银行,提高自身的投资价值,增强境外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首先要做好财务重组工作。其次要实施公司治理改革。公司治理改革,是指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银监会有关要求对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造。再次要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完整、详细、准确、及时地对外披露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等重大信息,尤其要及时公布经国际著名会计和审计等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对外透明度,不断增强公信力。最后要提高盈利能力。

2.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应做好的工作

境外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一般包括选择准备、接触潜在战略投资者、锁定重点候选对象、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尽职调查等阶段。在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引资前准备工作;二是明确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目的;三是认真筛选境外战略投资者;四是确定具体的合作模式。

3.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之后应做好的工作

实践证明,中外资银行要真正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需要经历一个从资本结合到文化融合的过程,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个过程中的合作事项,双方才能成为紧密共同体,才能达到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真正目的。要建立定期高管沟通制度、员工外派定期学习制度等,同时要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要主动查找和抛弃一切与国际规则不相符的意识和做法,真正按现代商业银行要求开展业务;要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国际规则意识及透明度意识;要全面融入到国际规范的银行业队伍中去,与境外战略投资者建立一种平等合作、相互信任、共谋长远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八)改革后的经营风险是否得到足够重视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近期的一份研究报告中称,尽管中国政府将数百亿美元资金注入国有银行,并将银行的大量股权出售给外国投资者,但这些银行目前仍然没有进行真正的商业化运作。

该报告称,尽管监管机制更加严格,但信贷定价仍“没有区别对待”,而且贷款基本上仍由以储蓄存款形式提供的资金推动。四大国有银行不仅没有考虑贷款企业的盈利能力,而且银行在利润率更高省份的贷款份额实际上正在下降。报告还称,近年来,在强盈利能力企业更多的省份,大型国有银行一直在持续将市场份额拱手让给其他金融机构。

报告称赞了建行和中行上市筹备工作中取得的进步,但同时也表示,正规公司治理结构的各项改革措施对“银行运营方式的影响(可能)很小”。因此建议引入“一套标准的银行经理人业绩激励手段”,使他们让这些机构的业绩得到可持续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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