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莱布尼茨的现象主义与单子主义的内在关联——对国际莱布尼茨研究中一个重大问题的回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义论文,单子论文,重大问题论文,试论论文,现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国际莱布尼茨研究中的一个“痼疾”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对莱布尼茨思想的系统研究,差不多是从19世纪中叶以后 才起步的。这100多年来,国际莱布尼茨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 也确实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例如,差不多从19世纪末起,总有一些学者不断重复 印度童话“瞎子摸象”的故事,对莱布尼茨的思想缺乏整体的和统一的理解和把捉,并 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肢解”莱布尼茨。
早在20世纪初,罗素就在其奠基性著作《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中,把莱布 尼茨“肢解”为“俗人莱布尼茨”与“学者莱布尼茨”,以及“作为逻辑学家的莱布尼 茨”与“作为素朴实在论者的莱布尼茨”。(罗素,第1-5页)他的这样一种作法,虽然 也遭到了一些非议,但是似乎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在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当代国 际莱布尼茨研究中,许多研究者如爱立西·豪希斯德特(Erich Hochstetter)、凯特林 那·维尔森(Catherine Wilson)、罗伯特·摩尔日修·亚当斯(Robert Merrihew Adams )、丹尼尔·伽尔贝(Daniel Garber)、查利·邓巴·布洛德(Charlie Dunbar Broad)、 安德雷·洛比那特(André Robinet)等,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把“过程”的思想引进莱 布尼茨的研究中,努力把莱布尼茨的思想理解为一个包含着不同发展阶段在内的不断流 动变化的发展“过程”,这样一种努力对当代莱布尼茨研究已经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深 广的影响,这是值得称道的,但是,他们中也有一些人过分地强调莱布尼茨哲学思想各 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性”,而忽视乃至否认莱布尼茨哲学思想诸发展阶段的“连续 性”和“统一性”,在新的时代又重复了当年罗素的错误,人为地制造出所谓“中年莱 布尼茨”与“晚年莱布尼茨”的对立。(注:“中年莱布尼茨”与“晚年莱布尼茨”是 至今仍有歧义的说法。一些学者以1704年莱布尼茨致布尔谢尔·德·沃尔德的信为界线 来划分,把17世纪80年代中期至1704年左右说成是莱布尼茨的“中年”,而把此后的12 年说成是莱布尼茨的“老年”或“晚年”;以为“中年莱布尼茨”比“晚年莱布尼茨” 或“老年莱布尼茨”实在论思想多些,唯心论思想少些。本文在这两个短语的使用上基 本上沿用这一说法。)只是他们“肢解”莱布尼茨的方式同罗素有所区别罢了:如果说 ,罗素主要是借他的所谓“主谓项”逻辑学来肢解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的话(罗素,第3 -5页),当代莱布尼茨研究者则主要是从突出和强调所谓中年莱布尼茨的“现象主义” 同晚年莱布尼茨的“单子主义”的差异,来“肢解”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的。
针对以上情况,本文将集中讨论中年莱布尼茨的“现象主义”或“物体哲学”,探讨 中年莱布尼茨“现象主义”的理论背景和形而上学目标,以期昭示莱布尼茨的现象主义 和单子主义的一致性及其内在关联,说明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虽然历史地看有一个不断 深化的发展过程,逻辑地看有一个多层结构的问题,但从其思想的本质和主流看,却呈 现出一个前后一贯的相当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中年莱布尼茨“现象主义”的理论背景
在我们对中年莱布尼茨和晚年莱布尼茨进行比较研究时,有一点是必须注意到的,这 就是:莱布尼茨并不是到了晚年才提出“单子”概念和“单子论”思想的。其实,莱布 尼茨早在1689年就在关于腊尔夫·库德华斯的《真正理智体系》的读书笔记中曾思考过 “单子”问题,并强调了传统“单子”概念的物质性。(A[文献简称],第6卷第4册,第 1946页)而且,至迟1695年莱布尼茨就在自己的严格哲学的意义上使用了“单子”(“Mo nas”)这一术语,并明确宣布“单子”亦即“实在的单元”(“une unité reelle”) 。(G[文献简称],第2卷,第295页)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个时期甚至远在这个时 期之前,莱布尼茨为了界定“无广延”的和“非物质”的存在而使用的“实体”、“单 元”、“单一”、“统一体”、“个体实体”、“简单实体”、“灵魂”、“心灵”、 “实体形式”和“隐德莱希”等术语,就其基本意涵讲,同他的“单子”本质上并无二 致,乃至于在其晚年最为重要的哲学著作《以理性为基础的自然的和神恩的原则》(171 4年)和《单子论》(1714年)中,他还是用“灵魂”、“心灵”、“单元”、“统一体” 、“单一”和“简单实体”等术语来界定他的“单元”概念,或者把它们解释成“单子 ”的“同义词”。这表明,“单元”作为一个哲学术语是在莱布尼茨中年时代就开始使 用的,而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在它与“单子”、“统一体”、“单一”、“简单实体” 相统一的意义上,则是一个莱布尼茨早在青年时代就开始酝酿形成、并且在其中年时代 和老年时代都始终在“终极实存”这一严格哲学意义上使用的哲学范畴。因此,那种用 “单子主义”来界定晚年莱布尼茨哲学思想,并且因此而坚持把突出“物体哲学”的中 年莱布尼茨同所谓信守“单子主义”的晚年莱布尼茨对立起来的作法,是不够妥贴的。
但是,毋庸讳言的是,“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在中年莱布尼茨乃至青年莱布尼 茨的哲学思想中的确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从认识论上讲,他不仅早在巴黎时期就先于 巴克莱提出了“存在就是被感觉”的原理,宣布:“所谓存在没有别的,无非就是被感 觉”(“nihil aliud esse Existere quam Sentiri”)(A,第6卷第3册,第56页),并 进而提出了所谓“海格里斯证明”(“Herculean argument”),宣布“凡是不能被任何 人知觉到的东西便都是无,不管知觉它们的人是否存在”(同上,第4册,第1637页)。 而且针对马勒伯朗士“从上帝看一切”的观点,莱布尼茨还相当明确地提出和论证了物 体观念不仅存在于“上帝的心灵”中,而且还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中;并且进而断言 :他所谓的“现象”并非意指作为心理活动的知觉本身,而是意指知觉的意向对象,如 星光和土块的坚实性等;同时,他还把“生动性”、“复杂性”和“一致性(和谐性)” 规定为现象实在性的“最有力的证明”和“真理性”标志。(A,第6卷第4册,第1637页 )从本体论上讲,他不仅于17世纪70年代末恢复了“实体形式”概念,而且还于80年代 正式提出和论证了“有形实体”新概念,甚至提出并论证了“物体即实体”的思想。值 得注意的是,莱布尼茨之提出“有形实体”概念正是基于“物体即实体”这一假说的。 (DM[文献简称],第34节;Adams,第264页)应当说,当代莱布尼茨研究者注重从“物体 哲学”或“现象主义”的维度来考察中年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本身是非常自然的,也是 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因此,那些“肢解”莱布尼茨的当代学者之过错并不在于他们从“ 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的角度研究了莱布尼茨,不在于他们看到了中年莱布尼茨与 晚年莱布尼茨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的一些差别,而在于他们从根本上割裂了中年莱布尼茨 与晚年莱布尼茨,把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看成了完全异在于他的“ 简单实体”或“单子”学说的东西。但是,他们之所以割裂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和 “实体哲学”、“现象主义”和“单子主义”,割裂“中年莱布尼茨”和“晚年莱布尼 茨”,究其根本原因则在于他们对中年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的哲学 性质和哲学价值作了错误的判断。因此,为了对他们的错误判断作出有一定分量的批判 性分析,必须对莱布尼茨提出和阐述他的物体哲学和现象主义的理论背景和哲学动机作 一番考察,进而从根本上厘清中年莱布尼茨“物体哲学”和“现象主义”的哲学性质和 本体论意义。
既然莱布尼茨早在80年代甚至更早些时候就提出了“简单实体”学说,那他为什么在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又花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来阐述他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呢 ?这无疑是我们必须首先予以回答的问题。众所周知,至17世纪,西方社会已经由信仰 时代进入了理性时代。在理性时代,无论是唯理论还是经验论,从根本上讲都特别注重 讲实体。实体概念不仅是唯理论哲学家笛卡尔的核心范畴,而且也是经验论哲学家霍布 斯、洛克的基本范畴。那个时代的哲学争论,包括霍布斯同笛卡尔的争论,关于物体第 一性质与第二性质关系的讨论,以及洛克对笛卡尔和霍布斯哲学的回应等,差不多都集 中在实体概念上。而且,当时的争论虽然很激烈,但在肯认物体的本质属性为广延、肯 认物质实体的存在方面似乎并没有什么异议。所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笛卡尔认为除物 质实体外还有精神实体;霍布斯则认为只有一种实体,这就是物质实体;洛克虽然和笛 卡尔一样,承认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存在,但他却从经验论的立场出发,断言“实体 乃一种我们不知其为何物之物”,我们知道的只是物体的“名义本质”,而永远不可能 知道物体的“实在本质”。
这样,当莱布尼茨步入欧洲哲学论坛的时候,他就必须面对并回应他的同时代哲学家 提出和讨论的上述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就是:(1)物体能够作为实体独立存在吗?(2 )物体的“实在本质”如果不是广延,那它究竟是什么?其中第一个问题是由笛卡尔、霍 布斯共同从“负面”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则是由洛克独立从“正面”提出的。正是在对 这些问题的追问和回应的过程中,莱布尼茨完成了他的单子论体系的构建工程,而且也 正是在追问和回应这些问题、构建其单子论体系的过程中,莱布尼茨集中力量研究和发 展了他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莱布尼茨是如何在追问和回 应上述两大问题的过程中,发展他的“物体哲学”并构建他的形而上学的单子论体系的 。
三、莱布尼茨现象主义的形而上学目标
近代西方哲学家,如笛卡尔、霍布斯、洛克等,都十分重视“物体哲学”,但是,他 们基本上是从“物理学”(自然哲学甚至自然科学)的角度或高度来谈论和阐述他们的“ 物体哲学”的。例如,笛卡尔虽然很重视“物体哲学”,但是却基本上把它放在“物理 学”中予以讨论,“物体哲学”基本上属于“形而下学”的范畴。霍布斯的《论物体》 虽然讨论了大量的自然现象和几何学问题,但他基本上是从经验论的立场上来讨论这些 问题的。因此,他的“物体哲学”基本上也是一种“形而下学”的东西。莱布尼茨与他 们不同,他不满足于从“物理学”的角度或高度来谈论“物体哲学”,而要求从“形而 上学”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物理学”中的重大问题,也就是说,他要求从他的“个体 实体”或“简单实体”学说的高度,即从他的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来处理“物体哲学”问 题。换言之,莱布尼茨是从物体哲学同他的“形而上学”体系的关联中来讨论和处理他 的“物体哲学”的。尽管他也不厌其烦地谈论物体的形状、大小,谈论空间、位置、运 动、力等,但是他的心中却是悬着一个至上的形而上学的目标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 不妨把莱布尼茨看作近代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始终站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高度来讨论 和处理“物理学”问题的哲学家。
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内容虽然很丰富,但归结起来无非是一句话 ,这就是:物体是现象,是由实体堆积而成的现象,是有“良好基础”的现象。(G,第 2卷,第306、435、451页;第7卷,第344页;DM,第34节)因此,莱布尼茨的“物体哲 学”提出来的第一个问题便是:为什么以“广延”为本质属性的物质自身不能成为“实 体”?这是莱布尼茨借以向当时整个欧洲哲学界提出挑战的一个重大问题。当时欧洲哲 学界最具影响的哲学家如笛卡尔、霍布斯等,都宣布物质实体的本质是广延。莱布尼茨 则认为,如果物质的本质是广延,则物质就不足以成为“实体”。因为所谓实体即是独 立自在的“终极单元”(“Unum per se”),而有广延的物体自身是不可能成为事物的 “终极单元”的。他的最根本的理据是他所谓的有广延的物体具有“无限可分性”。按 照莱布尼茨的理解,从有广延的物质团块本身是永远不可能达到“任何真正实在”的, 因为由此出发的论证只能导致“无穷的恶性倒退”。(LA[文献简称],第72、96页;G, 第2卷,第261、267页)但是,这样一来也就提出了另一个对莱布尼茨同样重要甚至更为 重要的问题,这就是:真正的或终极的实在或实存究竟是什么?在莱布尼茨看来,问题 很简单:既然有广延、有部分的事物不能构成实体,则构成实体的便只能是那些“没有 广延”、“没有部分”的“简单”事物了。而这样的事物不是别的,恰恰正是他的“个 体实体”、“简单实体”或“单子”。(G,第2卷,第339页)莱布尼茨在其晚年著作《 单子论》中把“单子”规定为“简单实体”,又把“简单”界定为“没有部分”。这就 把他中年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与他的“实体哲学”或单子论体系之间的内在 关联性,直截了当地表达出来了。因此,在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里,所谓物体是现象, 也就是意指物体是由没有广延、没有部分的简单实体堆积而成的现象;所谓物体是有“ 良好基础”的现象,也就是意指以“个体实体”、“简单实体”或“单子”为“基础” 的现象。(G,第2卷,第306、435、451页;第7卷,第344页)至少从这个层面看问题, 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是不难还原为他的实体哲学或单子主义的。他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 义是他的实体哲学或单子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也就是他的实体哲学或单子主 义。
莱布尼茨物体哲学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在于他的力本论。力本论也是以形而上学的单子 主义为指向和归宿的。它以强调广延的无能动性为起点,以“形而上学”的“能动”和 “被动”的“力”为归宿。莱布尼茨并不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从根本上否认物体及 其广延属性的客观实在性,正相反,他早在70年代就不止一次地强调所谓现象就是“经 由我们感觉”确定的东西,就是由“经验”证实了的东西。(A,第6卷第3册,第3页;C [文献简称],第33页)他甚至同笛卡尔、霍布斯和洛克一样,也认为事物的第一性质(广 延及其样式,如大小、形状和运动等)比第二性质(声、色、味、香等)有更大的实在性 。(Poser,第20-21页)但是,莱布尼茨并不满足于这些,他要追问和回答的是究竟什么 是“广延”的“原则(principium)”。(G,第2卷,第306页)“原则”这个词法文为“p rincipe”,拉丁文为“principium”,其基本意思为“开端”、“源泉”或“根源” 。因此,当莱布尼茨说“广延原则”这个短语时,他便是在追问广延的源泉或根源是什 么。正是这一追问和回答使他超越了笛卡尔和霍布斯,进入了近代物体哲学的更深的理 论层次,使“动力学”取代“广延论”成为物体哲学的一个根本概念。莱布尼茨继续追 问:“动力学”中的“物理的力”的“原则”或“源泉”究竟是什么?于是,他发现了 作为有广延的物体的“更高原则”或“最高原则”不是别的,正是作为简单实体本质规 定性的“原初”的“形而上学”的“力”。(G,第7卷,第316页以下;A,第1卷第7册 ,第248-249页。莱布尼茨,1695年,第3节;1710年,第396节)这样,莱布尼茨的实体 哲学和物体哲学就在他的“原初的力”的学说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
莱布尼莱物体哲学的第三项重要内容是他的知觉理论。前面说过,莱布尼茨曾经把“ 有广延的物体”称作“现象”,还曾强调说,“物体的观念”不仅存在于“上帝的心灵 ”中,而且也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中。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在莱布尼茨看来,有 广延的物体作为“现象”总是“知觉着的实体”的一种“性质”或“变形”,总是我们 “心灵”的一种“意向对象”。(G,第7卷,第563页)这里的关键在于对空间观念的理 解。莱布尼茨虽然在1687年致阿尔诺的信中曾把空间和时间理解为“有良好基础”的“ 现象”,但从17世纪90年代中期起,他便开始把它们理解为“观念”的事物(G,第2卷 ,第278、379页;第3卷,第595页),而“观念”总是有知觉能力的“心灵”或“灵魂 ”的“观念”。这样,通过“空间观念”,作为“知觉对象”的“有广延的物体”同作 为“知觉主体”的“简单实体”或“单子”的内在关联性,以及与此直接相关的莱布尼 茨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同他的实体哲学或单子论体系的内在关联,就明白无误地昭示 出来了。(Hartz,第527-537页;Hartz and Cover,第493页以下;McGuire,第308-31 1页)
四、莱布尼茨现象主义与单子主义相互关联的基本中介
现在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考察莱布尼茨现象主义与单子主义相互关联的基本中介,因为 既然这里所说的关联是“有广延”的事物同“无广延”的事物、“有部分”的事物同“ 无部分”的事物这样一些性质截然相反的事物的“内在关联”,就提出了一个它们究竟 是如何关联的问题,亦即它们相互关联的具体“中介”问题。真正说来,莱布尼茨的现 象主义与单子主义相互关联的中介问题是一个可以从不同角度予以考察并言说的问题, 但是,为了简明起见,我们还是从莱布尼茨两种实体、两种物质、两种力的学说谈起。
首先是莱布尼茨的两种实体学说。这一学说自1686年他在《形而上学论》和致阿尔诺 的信里明确提出“有形实体”(“substance corporelle”)的概念之后,就在事实上提 了出来。(DM,第17-22节;LMA[文献简称],第154页)此后,在《新系统》等论著中, 更是对“有形实体”与作为“实体的原子”和“形而上学的点”的“绝对没有部分”的 “构成事物的绝对的最初本原”的“实体”或“简单实体”的区别和联系,作了明快而 详尽的表述。(莱布尼茨,1695年,第4、9、11节)他在1703年6月20日致沃尔德的信中 所提出的著名的“实体结构”(五层面)的解释框架,最根本的内容便是“单子”即简单 实体(第三层面)同“有形实体”(第五层面)的区别和关联问题。(G,第2卷,第252页) 甚至到了晚年(1712年乃至1714年),他还是坚持认为,实体有“简单实体”和“复合实 体”(“有形实体”)两种。(C,第13页;PNG[文献简称],第1节)莱布尼茨的两种实体 学说特别是“有形实体”学说的“中介”功能是相当明显的。因为“有形实体”既是“ 有形”实体,又是有形“实体”:由于是“有形”实体,便势必同具有部分的可分的有 广延的作为“现象”而存在的“物体”有内在关联;由于是有形“实体”,便又势必同 “绝对没有部分”的、没有广延的作为“本体”而存在的“构成事物的绝对的最初本原 ”的“单元”即“单子”或“简单实体”有内在关联。
接着来考察莱布尼茨的两种物质学说。这一学说是他在两种实体学说特别是有形实体 学说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根据史料,莱布尼茨最早是在1687年9月致阿尔诺的一封信的 “边注”上提出两种物质学说的。莱布尼茨在这封信中区分了“物质”的三种意义:(1 )“作为有形团块本身的物质”(“la matiere prise pour la masse en elle m me ”);(2)“次级物质”(“matiere seconde”);(3)“原初的被动的力”(“la puissa nce passive primitive”),亦即莱布尼茨后来称谓的“原初物质”(“la matiere pr imitive”)。(LMA,第326、328页)其中,第一种“物质”,是笛卡尔的,也是阿尔诺 一度坚持的;后两种则是莱布尼茨自己的。之后,莱布尼茨在1690年致法尔德拉、1692 年致保罗·珀利森-冯塔尼尔、1698年致约翰·贝奴伊、1700和1703及1704年致沃尔德 等人的信件中,以及在《动力学的一个样本》(1695年)、《论自然本身》(1689年)等论 著中,都反复讨论和阐述了他的两种物质学说。可以说,两种物质学说也是中年莱布尼 茨反复思考和琢磨的一个问题。按照莱布尼茨的理解,笛卡尔的“有形团块”本身既不 是原初物质,也不是次级物质。“有形团块”涉及的是作为“现象”的事物的“物理性 质”,如形状、大小等。次级物质则意指诸多有形实体或从属单子的堆积。它构成了“ 有形团块”的“原则”(“源泉”)。但次级物质尚不是有形团块的“终极原则”。有形 团块的“更高原则”或“最高原则”是“简单实体”,是构成“简单实体”的“原初形 式”和“原初物质”。因而,“原初物质”也是“次级物质”的“原则”。但是,由于 “内在性原理”(“principe interieur”)乃原初物质活动的一项根本原理,它的形而 上学活动便不能越出“实体”本身;它对“有形团块”的“管辖权”与“裁判权”便只 有通过“次级物质”来表达和行使。(A,第1卷第7册,第248页;第1卷第9册,第211页 )这样,莱布尼茨的两种物质学说特别是“次级物质”学说,便自然地充当了他的“物 体哲学”或“现象主义”与他的“实体哲学”或“单子主义”相互关联的“中介”。
最后,扼要地考察一下莱布尼茨的两种力的学说。莱布尼茨在1695年的《动力学的一 个样本》与《新系统》和1698年的《论自然本身》中,以及在1699、1704年致沃尔德的 信和1703年致依萨克·亚可洛特的信中,都从不同层面讨论和阐述了两种力的学说。不 仅如此,晚年莱布尼茨在1706、1709和1715年致巴托罗缪·德·博塞、1710—1711年期 间致克里斯提安·沃尔夫、1715年致尼古拉·雷蒙的信件中,以及在《神正论》(1710 年)中,都反复讨论和阐述过这一学说。这说明两种力的学说不仅是中年莱布尼茨关心 的问题,也是晚年莱布尼茨关心的问题。按照莱布尼茨的理解,“原初的力”,包括原 初能动的力(对应于第一隐德莱希)和原初被动的力(对应于原初物质),都是简单实体或 单子的基本规定性,既是“物理的力”的“原则”,也是“派生的力”的“原则”。“ 派生的力”则是“原初的力”的“变形”。“派生的力”,作为“原初的力”的“变形 ”,具有明显的“分叉”性质(“the quality of bifurcation”)或“混合”特征(“t he‘mixed’chracter”)。(Adams,第199页)一方面,“派生的力”作为“实体”的变 形,它是一种“内在于实体”、“内在于单子”的力,是一种“实体的力”,具有“实 体的实在性”和“内在性”;另一方面,“派生的力”作为实体的“变形”,是一种“ 偶性的力”,具有“现象的实在性”和“外在性”。凭借着“派生的力”的这样一种“ 分叉”性质和“混合”特征,“物理的力”同“单子内部”的“形而上学”的力的内在 关联性就揭示出来了。
五、我们的结论与说明
经过以上考察,现在我们有可能对国际上一些莱布尼茨研究者“肢解”莱布尼茨,将 中年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或“现象主义”同他的“实体哲学”或“单子主义”对立 起来的作法,给予进一步的评论,以便从中汲取一些必要的经验教训。
首先,应当看到,无论是注重从主谓项逻辑学的角度还是注重从中年莱布尼茨的“现 象主义”或“物体哲学”的角度来考察莱布尼茨,都是必要的,否则对莱布尼茨的研究 工作很难深入地和多方位地展开。但是,上述考察的结论却是片面的。而之所以会“陷 入片面性”,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采取了片面的“分析”方法,缺乏一种宏观的“ 整体主义”的立场和视野。罗素的片面性在于他“囿于”莱布尼茨的“主谓项逻辑学” ,而对莱布尼茨的“物体哲学”、“实体哲学”或“前定和谐学说”缺乏深刻的体认; 当代某些莱布尼茨研究者的片面性则主要在于他们“囿于”中年莱布尼茨的“现象主义 ”或“物体哲学”,而对莱布尼茨的“实体哲学”或“单子主义”缺乏深刻的体认。由 此看来,我们在莱布尼茨研究中应当采取一种“整体主义”的立场和视野,并注意把“ 分析”的方法同“综合”的方法结合起来。
上述莱布尼茨研究者“陷入片面性”的另一个重大原因在于他们对莱布尼茨的思想缺 乏层次性的分析,往往把不同层次的东西放到同一个层次来处理,结果把莱布尼茨的思 想“平面化”,到处看到的是“矛盾”、“冲突”和“对立”。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一 个根本特征在于它的多层次性。例如,莱布尼茨的两种实体学说,就关涉到逻辑的、本 体的层次和现实的、现象的层次:他的简单实体或单子关涉的是他的实体学说的逻辑的 和本体的层次,而他的有形实体关涉的则是他的实体学说的现实的、现象的层次。就实 体的现实形态言,凡实体都是“有形实体”。因为在现实世界里,除了上帝之外,没有 一个被创造的简单实体或单子是没有形体的。由此可见,至少从实体的现实形态看,“ 简单实体”和“有形实体”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对它的观察效果全凭观察者的方位而 定。所以,当莱布尼茨说“物体是现象(而不是实体)”时,他是从逻辑的和本体的层次 看“物体”的(A,第6卷第4册,第1637页);而当他说“物体是实体”时,他是从现实 的和现象的层次看“实体”的(DM,第34节)。上述当代莱布尼茨研究者由于缺乏层次意 识,于是在统一的莱布尼茨那里“发现”了“两个莱布尼茨”。我们相信,如果上述当 代莱布尼茨研究者能够注意采取“整体主义”的立场和视野,注重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 层次性,他们就一定会发现他们和我们之间原本是可以有更多共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