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风险分析论文_宋泽

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风险分析论文_宋泽

(江苏南京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210000)

摘要: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全国各省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先后开展。江苏省因其自身因素,使其电力市场化进程非常迅速,且市场化竞争非常激烈。在这一过程中,全省各个部门、市场参与方均积极投身其中,交易量全国名列前茅。但具体交易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就以江苏省为例,介绍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后,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分析,别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为电力用户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时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风险分析。

一、前言

自国家发布电改9号文以来,全国各地均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江苏省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电能消耗一直名列全国前茅。全省电能供应除了区外来电外,主要依靠传统火电为主。且省内发电企业装机占比较为平均,除了“国家队”的五大电力集团外,省属电力企业,如华润、国信等装机容量也非常可观。造成了江苏省电力市场竞争较其他省份更为激烈。

自2014年起,江苏省逐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2018年正式开展市场化交易,其规模超过1700亿千瓦时。社会各方均积极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中来展开充分竞争。注册公示售电公司已达200多家,与其他省份国营售电公司占主体不同。江苏省在册售电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2018年签约用户体量最大的就是一家民营售电企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各家售电公司纷纷根据自身优势,拿出自己特有的售电方案争取客户。

根据江苏省2019年最新的交易通知,符合最新入市资格,包括征信、环保及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将达到20万家以上。

今政府可谓下了大决心,各个相关部门也是通宵达旦精心准备,2019年11月市场化交易绑定工作开放后,短短一周时间线上绑定交易电量已经超过1000亿千瓦时。目前,线上注册电量计划就已经超过1884亿千瓦时,刨除一类用户份额500亿千瓦时,3000亿千瓦时的额度已被消耗了2/3以上,累计为企业降低电价46亿元,电改成效显著。

但电力用户在参与市场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同样要承担各类风险。本文将对此进行逐一梳理。

二、交易风险

根据江苏省现行政策,结合历年改革实际运营案例,电力用户在参与市场时,主要可能遇到以下三种交易风险。

2.1 参与市场方式选择风险

根据现行规则,35kV以上电力用户可以选择作为一类用户或二类用户参与市场。作为一类用户即以独立个体,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如与发电企业进行长协交易、参与电力交易平台组织的竞价、挂牌等交易、独立承担自身偏差考核。其最大优点是可以独享改革红利,其次由于有考核风险存在,将倒逼企业对自身经营情况、用电情况进行改善,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其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对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有较高要求,如一些受政策、行业波动,用电量可能出现大幅变化的企业,将存在极高的偏差考核风险。虽然江苏省已经开放了月内交易市场,但通过月内调整来平抵偏差并非免费,仍会影响总体收益。

2.2 偏差考核风险

2018年江苏省电力交易市场偏差考核采取季节年清模式,故市场参与方可以通过每个月调整来抵消这部分风险。但2019年偏差考核将采用月结季清,一旦出现月度偏差,将需要直接支付对应的罚款。

2.3 合作方违约风险

2019年允许入市的大部分电力用户都不满足成为一类用户的条件。故如何选择合作的售电公司,就是该类用户最为关心的选择。目前已经公示的售电公司已达到230家,而由于电改政策并没有充分宣传到每一个电力用户,故如何分辨一家售电公司是否具备交易资格,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就是每个入市电力用户均需要认真面对的风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4 政策变动风险

政策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从来都不容忽视。但总体来看,国家对于电力用户的扶持意愿非常明显,特别是年初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降10%的提法更是给这部分用户带来明显的收益。对江苏用户来说,目前的售电合同都是以对标目录电价进行减免的一种让利模式,故不会像某些省市那样出现“市场电”价格高于“目录电”的情况。

三、应对策略

3.1 选择入市方式

应对自身公司做出充分认识,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且生产又无法进行有效预测的用户,可作为二类用户入市,通过售电公司来分摊偏差风险。

3.2 软硬兼施,减少偏差

无论对售电公司还是一类用户,都可以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方面对偏差进行控制。

技术措施来说,就是在主要电力设备或电力用户处,安装智能用电监控设备,实时掌握用电数据,逐步积累历史数据,为后期预测和调整提供数据依据。

组织措施来说,就是一方面要全部门或全售电签约用户,共同参与到偏差调整中来,及时通告发布可能影响电能使用的信息,提前做出准备。并利用好现有的月内调整机会,正确做出调整。

3.3 辨识售电公司入市资格

首先,用户在选择售电公司时,不要轻信对方的言论,什么有内部关系可以直接交易啊,在北京注册可以全国交易啊之类。只有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过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才具备入市交易资格。所以选择售电公司的第一步就是确定对方在这份名单中。用户可登陆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官网公示查看。目前已经公布10个批次,共计230家公司。

其次,按照市场规则规定,想要在江苏进行电力交易的售电公司,还需要按规定缴纳履约保函。且根据不同保函金额,其允许交易电量也有所不同。在《江苏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入市协议》中规定,签约电量低于6亿千瓦时的售电公司需提供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的履约保函;签约电量达到6亿千瓦时、低于30亿千瓦时的售电公司需提供不低于500万人民币的履约保函;签约电量不低于 30 亿千瓦时的售电公司需提供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的履约保函。

最后,就是考虑“货源”问题。因为现行的合作模式下,售电公司都是先和用户签订购售电合同,再进行与电厂的长协交易。这就存在买卖价格不匹配的情况。如果价格出现倒挂,其售电公司固然会面临巨额亏损,签约用户也很难保证收益。因此,首先要考虑有发电背景的售电公司,毕竟这样的售电公司“货源”充裕;其次可考虑已经与电厂有合作协议的公司,这样才能确保的收益。

3.4 实时掌握政策动态

目前来看,用户享受改革红利是大势所趋,但是电力用户仍需定期浏览相关政府或交易中心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情况。一方面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另一方面对政策掌握清楚后,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四、结束语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肯定会越来越快,后续现货市场、绿证交易等市场开放后,将使得电力市场交易更为活跃。电力用户将存在获取更多政策红利的机会,但收益与风险往往相伴左右,所谓福祸相依是也。故各位电力用户在参与市场时,仍需注意控制风险,并不能只注重让利价格,履约能力、风险情况等都是需要进行充分考虑,这样才能自身收益不受损失。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84号).

[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苏工信电力[2018]2号).

论文作者:宋泽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8

标签:;  ;  ;  ;  ;  ;  ;  ;  

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风险分析论文_宋泽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