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金融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很多金融机构都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当前我国网络虚拟环境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透明度低、信息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在金融科技发展的过程中,也同样给这些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多潜在的风险。为此,本文对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对这些潜在风险隐患的应对策略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金融科技;风险;金融机构
引言:
金融科技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的有机融合,因此,在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也促成了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很多金融机构纷纷投身于互联网金融领域之中,然而在近几年来,金融科技风险的频频发生却为这些传统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而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潜在风险也得到了众多金融机构的重视,因此,对于金融科技发展潜在风险应对策略的研究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
一、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潜在风险
(一)信用风险
在金融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很多金融机构都将目光投向了P2P这一互联网金融产品,而以金融科技为支撑的P2P业务也因此迅速发展了起来,但从目前来看,很大一部分金融机构的P2P业务却存在着不小的信用风险。
虽然少数传统金融机构已经借助大数据技术构建了独立的信用体系,但在整体信用环境较差的情况下,大多数传统金融机构要想自主建立信用体系仍然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仍然在发展P2P业务的同时,也同样面临着信用体系缺失、信用录入数据不完整等问题,只要资金流出,就必然要承担巨大的信用风险,而贷款者一旦出现失信行为,金融机构也只能承担损失。此外,当前传统金融机构的P2P业务模式通常创建P2P平台进行对资金管理,所有的贷款申请审核等资金管理工作全部由平台完成,但由于这些资金并非金融机构所有,因此一旦平台因信用问题而出现较大的资金损失,那么资金所有人的利益就会严重受损,而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管理者,自然也要承担巨大的责任,最终直接导致信用风险。
(二)法律风险
金融科技的发展使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业务迅速兴起,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要想涉足这些业务,就必须要与其他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合作,而在这一合作关系之下,则隐藏着很多法律风险。一般来说,传统金融机构在拥有第三方渠道后,通常会对业务领域进行拓展,如定期理财、指数资金等等,这些全新的金融产品虽然能够给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利润,但也同样需要大量的资金,随着金融机构的业务领域与客户群体不断扩大,备付资金的金额会迅速提升,而其承担的风险也会变得越来越大[1]。在这情况下,如果合作企业出现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行为,那么传统金融机构就会受到牵连,面临难以兑付客户投入的资金的问题,最终导致巨大的法律风险。
(三)信息安全风险
为实现对金融科技的有效应用,传统金融机构通常会建立专门的金融科技平台,为客户办理融资服务、基金购买、证券交易等业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并借此来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但由于金融科技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各种信息验证方式相对复杂,而客户又对平台操作程序不够了解,因此经常会出现平台设计问题或平台用户操作问题,进而将平台注册时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出去,导致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另外,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金融科技平台同样面临着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如果有不法分子对平台进行病毒攻击、恶意网络入侵,或是伪造银行服务信息,那么平台就很容易出现用户信息额大量泄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二、金融科技发展潜在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强化内部风险控制
与其他风险相比,金融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金融机构内部,因此要想解决金融科技发展的潜在风险,就必须要从内部控制入手,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对此,金融机构首先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依法、守法经营,并对员工展开道德教育与行为管控,使其能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工作责任感,自觉控制自身工作行为,避免金融机构出现违规经营。其次则要加强对内部风险的管控,通过资金流转监测、大额资金流动对账、资金交易审核等方式来准确识别企业当前所面临的内部风险,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经营行为,并采取有效的风险分担、转移措施[2]。同时,还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针对洗钱、集资诈骗、挪用资金等各种法律风险制定应对方案,力求在发现风险的第一时间启动司法保护程序,将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
(二)加强信息安全防范
针对信息安全风险,金融机构的应对方向放在科技方面,从目前的信息技术发展水平来看,虽然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很难完全避免,但只要能够对防火墙技术、信息数据加密技术、入侵检测技术等各种信息安全防护技术进行充分利用,并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那么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就会大大降低,而在出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情况时,也能够做出更为有效的应对[3]。例如,在2017年人民银行就与北京某集团进行合作,开始着手建立智能、可视化的安全管理中心,并利用其大数据平台持续识别风险、全面掌握安全控制现状、及时监测应对外部威胁。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从风险监测入手,对金融科技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对金融科技平台展开全面监测,并根据平台业务活动现状与风险预警模型展开对比分析,一旦发现异常活动,则应立即对金融科技风险展开判断,并及时向平台用户发出提示,或是禁止该账户的资金流动。这样一来,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操作管理以及外部风险抵御能力会大大提升,而平台用户操作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防范。
(三)推动信用风险信息共享
当前,我国信用相对较差,因此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要想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对金融科技进行运用,就不可避免的会面临各种信用风险。针对这一问题,仅凭某一企业自身力量很难改变当前现状,自然也就无法实现对信用风险的有效防范,因此,传统金融机构还需改变经营思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积极寻求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多平台关联的信息系统以及动态风险调整机制,并对信用风险信息进行共享。例如,在某一金融机构客户出现失信、恶意欺诈等违约行为后,其失信记录就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共享给其他企业,并促使其重新进行信用评估,及时调整该客户的借款限额。这样一来,只要企业间客户存在交叉或客户出现迁移,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数据就能够在自身的信用风险防范工作中发挥出巨大作用,而风险交叉感染的情况也能够很好的避免。
结束语:
总而言之,当前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风险主要存在于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几方面,金融机构只有准确找到这些风险的根本原因,并据此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才能够将金融科技风险降到最低,为自身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孙韵汶.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风险、机遇及应对[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8(23):36-37.
[2]闫建文.基于新兴信息技术探析金融科技创新风险与控制[J].信息系统工程,2018(11):157.
[3]李红娜.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研究[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8(10):22-23.
作者简介:东俊宁(1982-),女,籍贯: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族:汉,职称:工程师,学历:大学本科。
论文作者:东俊宁
论文发表刊物:《信息技术时代》2018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9
标签:金融机构论文; 风险论文; 金融论文; 科技发展论文; 平台论文; 科技论文; 信息安全论文; 《信息技术时代》2018年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