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招投标中评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论文_王嘉奇

电力工程招投标中评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论文_王嘉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广东省东莞市 523000)

摘要:电力物流中心所属的电力工程建设成果关系到区域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稳定的电力供应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电力物流中心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能够保证其对终端用户进行电力输送工作时能够发挥应有的效益。为了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在电力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就需要选择拥有相应建设资质的企业参与建设,招投标过程只有依法进行才能够筛选出合适的施工企业,本文就招投标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简单的阐述,希望对各位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招投标;评标环节;解决对策

招投标制度可以保证建设方能够在众多的施工企业中选择最适合承接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我国只有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施工技术特殊只有少数企业能够参与新建、抗险救灾、临时工程等的情况可以不经过招投标直接选定施工单位,其他的所有建设工程都需经过招投标步骤,选择最合适的施工承建单位,这样做的考虑是为了选择出能提供最合理最经济的施工建设方案,节约社会资源并且保证了方案实施的安全性,同时招投标通过盲选避免了有经济利益的企业互相勾结破坏招投标制度。目前我国在不断完善自身的招投标制度,但是仍有企业顶风作案,破坏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本文结合电力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出,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1.责任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进行招投标专家组人员的确定过程中,使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最终参与评选的专家。相关法律规定虽然明确,但是部分单位由于发展状态限制,为拥有相关数量的专家人员无法设立专家库。有的企业虽然专家人员足够,也设置了相应的专家库,但是由于利益关系,在实际操作时依然进行的是指定评委的方式,蓄意破坏招投标过程的公平。

2.现存的问题

我国相关行业规范规定:专家库成员都是参与本行业有一定年限的,具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在抽取专家库成员时,如果出现抽取的专家数三人以上都来自同一部门,则需要重新抽取以保证专家组成员确定的公平性。部分地区设立专家库之后,对于成员资料长期不更新导致专家库实际在职人员数量与在编数量不符。实际操作时,当出现空缺时则通过指派或临时选择的方式,选择专家组替补成员,既丧失了专家组成员选择的随机性也给有意破坏招投标过程公平性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机会。在专家库构成中,应考虑到实际施工过程的步骤选择不同专业的专家共同进行考核,但是在某些地区,某些单位专家库设置未对其内部人员信息进行分组划分,导致其专业性区分不强,在选择专家组成员时,容易导致专家组专业构成比例失调。在现代建筑行业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掌握的技术专业性很强,即使是同一专业,随着技术发展,也会不断发展出其内部的分支。以电力工程为例,即使是从事电力工作的技术人员也会因工作对象的不同掌握不同的专业知识,如变电设备与电力物流中心就存在着巨大的技术差异,不同工作对象导致了工作人员的专精方向不同,在组织专家组成员时,要考虑到建设工程所涉及的专业门类,合理搭配专家人员。还有的部门由于过于重视技术层面的竞争,在技术标和经济标的重视程度上表现出明显的不同,很难发现具有经济类专业的人员,全部为生产技术人员。现在的招投标考核的是,投标单位同时呈递上技术标和经济标,虽然在考虑的侧重点上,技术标的比重达到了70%,但是也必须要有专业的经济人员对于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行考虑,并在相关方案中有所体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参与投标的方案设计中能有效地协调经济与技术的关系,保证了建设项目完成后在经济效益,技术质量上都能达到相应标准。某些招投标项目中招标管理小组与投标小组成员出现重合。导致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丧失,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可能是当地相关专业人员数量较少,导致出现了这种人员重复的情况。但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经济利益,为了谋求经济利益,某些人员在进行招投标小组成员的组织划分时有意违背已经颁布施行多年的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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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小组之间成员身份重复

我国相关行业规定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因设置领导小组、管理小组、评标小组,三个不同小组的成员和职责不能出现重复的情况,有时招标人会推荐专家代表,而由于专家库随机组成的原因,该人也可能是其他小组成员。在职责划分上出现了问题,可能导致该人既是参与讨论推荐的人员也是最后负责评定选择对象的成员明显的违背了三个小组之间各自施行其份内的推荐、评标、定标的工作,这样做会导致招投标过程混乱,一些避免公平性被破坏的措施(入小组之间的信息保密)由于操作过程混乱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用。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专家组成员在平时工作时与投标人有经常的业务往来,由于专家库成员,保密制度被破坏,导致成员资料外泄,让参与投标的单位有机会接触参与最终讨论的专家组成员,通过智慧或其他方式又使其在进行讨论的过程中具有倾向性,这一情况一旦被发现就会对部门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2.2评标的标准问题

在对众多方案进行评标选定时,如果没有事先设置好一套准则方案,那参与各方面工作的人员会先入为主的以本专业的相关标准为准则,造成讨论现场出现各种标准和尺度难以进行把握和吸取有效意见。如曾经出现的,在某电力工程的扩建方案讨论中,专家组成员就是否选择不锈钢铝板或塑料中的其中一种材料作为某施工部位的主要材料发生了争论,由于对用料不同导致的性能价格安全性等各方面因素的评定标准不同,所以各种方案之间难以在一个统一的标准面前进行比较,最终难以得出有效的结论。

2.3评标报告问题

已发布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在专家组成员讨论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的评标报告,报告应覆盖参与讨论的人员名单、招标的基本标准、开标记录表、废标情况说明、评委打分记录,推荐候选中标人名单及其它关键事宜等共九项。而在实际操作时,由于相关过程不够规范,所提交的报告中,对于以上九项说明会出现漏项的情况,导致招标人对于讨论过程不能全面的把握。在最终提交的报告中,应对所有参与讨论的方案讨论的细节进行说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会在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之后,附上详细的说明,其他方案仅提供简单的报价信息,缺乏在评标过程中委员会成员对该方案的讨论和之所以拒绝该方案的原因。导致招标人在拿到最终的提交文件后对于各方案的具体情况难以做到全面的把握,只能知道由专家组推荐的成员相关信息。有的单位在进行相关的招投标工作时,表面规范,但实质性的操作却无视行业规定,各项过程从简从快,难以做到公平性和科学性这标准。评标报告未抄送内部监察管理部门,对于讨论过程中有争论的评议结果,当相关部门想进一步了解时,会由于资料不全而无法进行,对工作进行造成的不便。

3.解决对策与建议

我国目前已经制定有一套完善的招投标操作标准,要保证招投标过程合理合法进行,就需要加强对该过程的巡查调研工作。增强对招投标效能的监督和管理任务,首先对参与人员进行责任划分,帮助其认识到自身任务和将要承担的责任。重视事前事中的监督,对施工队伍和设备厂商的推荐,以及专家组对此的评判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专家库成员信息,并且完善招投标过程的会后资料总结工作。对于发现的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坚决的惩治,同时优化评优委员会成员的构成,督促各单位及时完善自身专家库的建设,完善专家库人员资料,可以帮助相关监理人员在对生成的专家组成员名单信息审核,及时发现是否出现的专业缺失或身份重叠的情况,当发现类似情况时,立即予以调整。对于再次呈报上的专家组成员名单通过相同方法进行检查,并对专家组成员进行核实,防止出现实际参与人员与上报名单不符的情况。

结语

电力供应是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基础,为了达成更高质量的电力工程建设,对于参与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审核,就需要进行严格的把控,只选择最适合该工作任务的施工单位,以保证最终建成的工程质量能够符合预期的目标,在日常使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资料:

[1]房维磊.电力工程招投标中评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C].中南七省(区)电力系统专业委员会第二十二届联合学术年会.2007:339-341.

论文作者:王嘉奇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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