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发展探讨&以西藏尼木县屯坝镇为例_旅游开发论文

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发展探讨&以西藏尼木县屯坝镇为例_旅游开发论文

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探讨——以藏香原产地西藏尼木县吞巴乡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尼木县论文,藏香论文,西藏论文,为例论文,原产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民族文化遗产面临着不断强化的保护和发展双重压力的今天,如何实现二者间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新趋势。鉴于此,本文试以藏香原产地——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吞巴乡为例,探讨用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理念和方法,构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互动发展的新模式,以实现其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双赢。

一、吞巴文化遗产构成

吞巴乡位于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境东南,雅鲁藏布江之阳,南临仁布县,东接曲水县,北与县域内续迈乡、塔荣镇相连,西与尼木乡交界。全乡区域面积311平方公里,下辖吞达、吞普和根比3个自然村,共有417户。千百年来,源自雪山融水的吞曲(河),从山上经河谷、村落蜿蜒流淌到雅鲁藏布江中,滋润着吞巴人繁衍生息,从古到今,不断创造出富含藏民族文化底蕴和馨香的独特历史文化。

根据笔者实地调研,并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通过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以及1998年通过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有关文化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定义及其范围的界定,认为吞巴的文化遗产主要包括6类:1.文化空间。文化空间也称为“文化场所”,是指与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技能等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或“某个民间或者传统文化活动集中的地区”,[1]具有“活态性”、“传统性”、“整体性”[2]三个特征。就吞巴而言,其文化空间包括村落的自然生态空间,如雪山、吞曲、河滩、古树林等;精神信仰空间,如雪山(山神)、吞曲(水神)、尼姑寺(庙神);生产生活空间,如古村落、民居、水磨长廊、田园、果园等;公共文化空间,如林卡、节日、学校、文化站等。多元、复合为一体的吞巴文化空间,承载了悠久、丰富和深厚的吞巴文化,动态地、立体地显示出这个千年古村落独特的自然风貌、民俗风情和人文景观,并使与之相伴而生的手工藏香制作工艺更加熠熠生辉。2.历史名人吞弥·桑布扎(以下简称吞弥,约生活于公元7世纪)。吞弥是吐蕃国王松赞干布的重要大臣、藏文字的编创人。他还在其家乡吞巴的吞曲(河)畔,创造出手工制作藏香的工艺,并传授给了家乡父老,造福一方百姓。3.口头传统。吞巴一带迄今广泛流传着许多有关吞弥出生、藏文字创制、刻有密咒的吞弥手印石以及吞弥用智慧解答疑难等传说、故事。譬如,据说当年吞弥担心磨制藏香原料的水车的叶轮可能伤及吞曲(河)里的鱼,就在河水汇入雅鲁藏布江处的一块石碑立下咒符:“江中鱼不得入此河”,从此吞曲里鱼虾绝迹,至今仍然没有一条鱼。4.文化景观。吞巴现存的代表性文化景观主要有五:一是与吞弥相关的历史建筑,包括吞弥旧居以及其内1间房屋墙上所绘反映吞弥创制藏文字和当时该地生产生活的壁画、吞弥庄园;二是藏香水磨长廊。全乡沿河谷铺排了221座磨制藏香原料“香砖”的水磨,并建有一些磨制青稞粉的水磨房,二者相映生辉,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三是位于吞曲西岸、吞米故居西南山腰上的尼姑寺;四是青稞田。吞巴河谷盛产青稞,这里的人们一直保持着“二牛抬杠”耕种青稞,以及以青稞为原料制作青稞酒、糌粑等较为传统的农耕生产生活方式;五是古树林与林卡。吞巴村落山环水绕,林木茂盛,尤其是在吞弥庄园和吞弥故居的房前屋后及其附近的河滩和村道旁,千年古树参天,水磨叶轮常转,犹如岁月长河流淌,生命轮回永驻。5.藏香制作技艺。千百年来,吞巴的百姓祉护于雪山水之洁、阳光之净、温度湿度之宜、松木之醇、虔诚之红(布绳)、水车之韵、秘制配方之奇、手工制作工艺之精,成就了“吞巴藏香”的持久之香、圣洁之美,闻名遐迩,被誉为“藏香制作第一乡”。迄今,这里仍传承着吞弥创制的制香技术。2008年,这一技艺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目前,吞巴417户居民中,有近240户生产制作藏香,约占全乡的57%,其中仍采用手工工艺生产藏香的户数超过90%。全乡人均年产藏香收入4788元,占人均收入的30.3%,产品畅销藏、甘、青、川、内蒙古等省区和北京等大中城市,是目前藏区及全国最大的传统手工制作藏香生产基地。藏香的工艺传承极为神秘。据调查,虽然这里有近一半的家族生产藏香,但各家的秘方却各有差异,且彼此之间始终保持一种神秘感,不为外人所知,即使是自己的亲人,哪怕是亲生儿子,有时也难得其真传。例如,格桑加措老人是这一地区远近闻名的藏香秘方配制能手,但他却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愿传授其所掌握的秘方。6.节庆活动。除藏历新年外,望果节是吞巴的另一个重大节日。该节庆一般在青稞等农作物收割前举行,如阴历七月中旬到八月初,节期三五天不等。人们通过这种节日习俗活动祈求农业丰收、驱邪防病、欢娱自身、祈求长寿,期间还举行赛马、歌舞演出和过林卡等娱乐活动。

二、吞巴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保护与利用的现实困境

吞巴文化遗产具有诸多重要价值。首先,历史价值。手工制作藏香是吞巴1300多年历史发展的见证,从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诸多有关该聚落形成与发展的相关历史信息,还可以从中窥见和揭示关于吐蕃时代、吞弥与藏文字及藏文明的形成发展、物质生产技能与民众生活、民族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以及其地域文化的特征等;其次,文化价值。手工制作的藏香既有实用性,又有艺术性,是生产与艺术相统一、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产品。它所展示的手工技艺和风格,凝聚了天人合一、美善合一、神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审美情趣和生活态度,表现出浓郁的藏族文化气息和淳厚、祥和的民族感情;再次,科技价值。手工制作藏香的工具、配方、工艺流程及其对水系水流的巧妙合理利用,包含了丰富的科学知识和科技方法,不仅折射出了藏族人民的智慧,而且能给予现代人以科学的启示和借鉴;最后,经济价值。手工制作藏香不仅是吞巴大多数当地群众主要的生产方式和经济收入来源,具有直接经济效益,而且还具有为休闲旅游服务所提供的价值,获得间接收益。

以上各种价值还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其一,间接使用价值及效益潜力较大,开发利用前景广阔。随着吞巴乡村经济特别是旅游业的开展,对手工制作藏香工艺进行适应性再利用,以丰富和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品位,实现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结合,从而不断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将成为今后对其保护性开发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和重要内容;其二,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都在迅速增长之中。现代社会愈发展,“藏香原产地”、“藏香之乡”的唯一性、原真性、神秘性,尤其是其真生活、活文化、老工艺的稀缺性和多元化的产品保健功能,愈适应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文化需求,必将不断强化它的价值。同时,具有直接使用价值的民族工艺产品在开发的初期都具有迅速增值的禀赋,而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也间接增加了其文化价值;其三,经济价值接近或超过文化价值。与历史名人(吞弥)等文化相比,手工制作藏香文化多了一份实用性,所以吞巴文化遗产价值的主要方面是使用价值,即其经济价值接近其文化价值,甚至在某些特定阶段会大于其文化价值。因此,在保证吞巴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其四,整体性的文化空间形态是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载体。吞巴文化遗产是一个整体,其中由古迹建筑(点)、水磨长廊(线)、空间格局(面)三个层面构成的文化空间是其孕育、传承和再利用其文化的重要场域,也是吸引游客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在文化空间是目前国内外一种重要的但却被严重忽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背景下,吞巴文化生态的这一优势格外凸显,弥足珍贵。

但是,同其他地区的民族文化遗产地一样,在市场经济发展、乡村城镇化和旅游开发等影响下,目前吞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也陷入保护与开发的两难困境。在这方面,吞巴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村落中主要历史建筑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低估了,保护工作也因之乏力,像吞弥故居、吞弥庄园、尼姑寺等主要历史建筑物破损严重,急需投入资金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修复;第二,更重要的问题是,机械制香对手工制香的挑战与冲击。以家庭作坊式手工生产为主的吞巴藏香,生产投入有限,效率较低,难以形成产业规模。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个别藏民家庭开始引进机械制作藏香的设备和工艺。由于该种生产方式产量大,生产的藏香密度高、质地硬、燃烧时间长,很受市场尤其是批发商的青睐,加之收回成本快,对长期坚持手工制作藏香的当地藏民颇具诱惑力;第三,随着近年来国家保护自然生态和退林退耕政策的实施,吞巴周边山上和河谷中的林地已受到了严格保护。为保障藏香的生产,吞巴的一些藏民们或从山南等地购买柏木,或直接从市场上购买香砖,在增加了生产藏香成本的同时,其香砖的生产和销售量已明显下降。这是目前其藏香水磨有减无增的原因所在。以上种种,实际上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自然生态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和传承之间等矛盾在不同层面和领域的折射。其不断地深化发展,势必反过来将更加影响到当地已非常脆弱、衰变的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吞巴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可持续开发之路何在?

三、吞巴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先行之道

近年来,国内关于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形成了原生地静态开发、原生地活态开发、原生地综合开发和异地集锦式开发等模式,[4]但任何一种开发模式都或隐或显地存在损害遗产的可能性。笔者认为,除建立健全由法律、行政、经济、传承培训等构成的保障机制外,先行编制集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于一体的双主轴、一体化复合型规划,即实施对文化遗产保护性的旅游开发,是达成对文化遗产实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途径及前提。这里试以《吞巴——藏香原产地古村落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加以说明。

鉴于吞巴文化遗产的构成、特性和现状分布,结合当地农牧民参与旅游的需求,该案从三个层面对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进行了规划。

其一,核心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手工藏香工艺与文化保护。该项重点是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要求,对手工藏香传承人、藏香的秘方及其配制和藏香水磨长廊进行保护。其保护的要点主要有:对传承人的保护,应逐步建立传承人传习机制,建立并通过圣洁藏香善款基金,对传承人的传习技艺进行重点资助;逐步建立藏香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藏香水磨文化长廊,禁止破坏或损毁水磨及其与村落的现有空间分布关系。2.文物、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保护。对于规划区的文物、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等遗产,应逐步将其纳入到国家、自治区和省市或地方文物保护单位序列;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和管理机构;通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申报促保护;建立不同建筑的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包括保护建筑、一般整治、重点整治、保留改建和拆除建筑等五类,并制定各类建筑的保护指南和细则。3.古树名木、林卡与农田和水系保护。吞巴河谷分布有大量的古树名木,对所有直径大于20CM的树木,建立和推行挂牌保护的制度;林卡是吞巴重要的景观和生态资源,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森林植被保护法规、条例等严格保护;农田既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构成吞巴景观重要的组成部分,应按照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对农田进行保护。同时在确保总量平衡的基础上,因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必要的土地属性调整;吞曲(河)水系是吞巴的母亲河,实施吞曲(河)流域的整体保护措施,按照流域保护的原则,对水系进行保护,并积极实施和推进退耕还林工程,禁止对水系进行有任何污染的生产、生活活动。

其二,空间规划。在综合考虑藏香历史村落的保护与旅游发展基础上,将吞巴旅游发展的空间结构规划为:一廊(藏香水磨长廊)、二区(村落发展与商业服务区、藏香历史文化体验区)、三节点(吞弥密咒石印、吞弥庄园和吞弥旧居)。

其三,主要旅游产品与项目策划。1.吞弥庄园保护性修复。组织专业研究机构,重新对吞弥庄园的格局、历史价值、重要历史建筑等进行研究,收集整理相关的文献、图片或记录等资料;对相关建筑进行抢救性修复工作;建设吞弥纪念馆、吞弥庄园陈列馆、藏香文化馆等项目;恢复吞弥庄园林卡的历史格局;建设沿林卡周围的环形游步道;配套建设吞弥庄园景区入口区及配套服务设施等。2.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及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在原有藏香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组的基础上组建项目申报工作组,负责将吞巴申报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建立健全藏香手工艺传承人机制,并给予适当的资金援助和支持等。3.藏香文化馆。该馆将利用当地藏民传统建筑搬迁后改造而成,主要介绍藏香的起源与创制、吞弥与吞巴藏香、藏香的秘方及不同功效、藏香的工艺流程、藏香形制与器具、藏香与藏传佛教、不同历史时期的藏香工艺品、藏香与藏药、关于藏香的书籍或文献等。其展陈形式包括图片、文物、影像、音像、实物与多媒体资料等。4.藏文字艺术长廊。沿旅游区主路(从入口区至旧居处)设计藏文字艺术长廊。该长廊可分为入口区藏文字景观墙、藏文字雕刻(木刻)区、观景平台石刻区、六字真言大地艺术和藏文字培训课堂(包含在新纪念馆内)五个部分。以艺术化、夸张式的手法,通过雕刻艺术、大地景观艺术与互动式培训等方式,立体式地生动展示藏文字的源远流长与艺术魅力。5.尼木·中国藏香文化节。该文化节以在每年的6~7月份举办较为适宜,主题定位为“感受藏香文化,亲近雪域圣地”,主要内容有:开幕式、藏香创始人纪念活动、圣洁藏香祈福活动等;经贸交易与交流、参与和游客体验活动等。

拟通过上述具体地规划设计,最终将吞巴建设成为一个村落保护、集镇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有机结合;环境优美、生态和谐、文化鲜明的特色村落型小康集镇;融旅游服务、餐饮、游览、商业零售、住宿和深度体验于一体的复合型藏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

四、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应注意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应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正确认识民族文化遗产的商品化问题。现代旅游的开发带有显明的市场经济特征,其实质就是把各类旅游资源打造成可以创造经济利益的“商品”,由此可见,民族文化遗产商品化是旅游开发的必然结果。因此,在民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中,不应消极回避其商品化的问题,而是通过采取一些积极措施,寻找文化遗产商品化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平衡点。一方面,既要坚持保护性开发的理念,讲求开发的适度性与适当性,防止民族文化遗产在开发过程中的变质与退化;另一方面,也要认清民族文化遗产发展的动态性与传承性,通过适当的开发与宣传,使民族社区树立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民族文化遗产本身的抗干扰能力,从而促进民族文化遗产的整体发展与传承。

其次,切实关注民族社区的持续发展。民族社区不仅是民族文化遗产的载体,同时也是民族旅游开发的重要参与者,脱离当地社区的旅游开发,必将会由于脱离地域文化土壤而最终走向失败。因此在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中,应注重民族社区居民利益的实现,积极构筑多样化的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途径,理顺当地社区与政府、当地社区与旅游投资商之间的关系,从而确保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原真性与真实性,并使民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是一种建立在促进当地社会、生态与经济改善基础上的可持续开发。

最后,协助各个利益主体形成正确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意识。目前,民族地区旅游出现的文化遗产退化、异化甚至消失的现象,归根到底,是由于当地社区与其他利益主体缺乏正确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理论指导,过分关注短期经济利益,一味迎合游客需求,而逐渐丧失自身的文化独立性所致。因此,作为民族文化遗产可持续保护和开发的重要前提,融保护与开发于一体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规划,其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协助各个利益主体形成正确的保护意识和开发理念。通过规划,不仅要使民族文化主体更加正确地认识自身文化的价值,增强民族社会的文化认同感,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念,从根本上减少旅游开发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消极影响,同时,还要通过对政府、当地社区、旅游投资商等相关利益主体的指导,打造“影响和引导游客用客观的心态和正确的方式去体验”民族文化遗产的目的,从而逐步改变民族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过于肤浅和流于表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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