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探微论文,脂砚斋论文,曹雪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920(2005)04—0040—09
我喜欢《红楼梦》,也写过几篇文章。槛外谈红,只是凑凑热闹,并非什么专家,顶多算个红学的票友。因为从头到尾,我研究《红楼梦》只属业余性质。下面谈谈我对曹雪芹和脂砚斋关系的一些看法。
发愿给脂砚斋落妆
过去读《红楼梦》均120回本,新中国成立后方有注释本。如果是老本子,则有护花主人和大某山民等的评语。自从胡适购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建立所谓新红学以后,红学研究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1](P21) 书中的“贾宝玉即是曹雪芹”。[1](P24) 曹雪芹只写了前80回,“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1](P34) 最初的钞本《红楼梦》都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1](P86) 而“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亦即“红楼梦的主人”、“作者曹雪芹”自己。[1](P85) 新红学的另一主将俞平伯先生本身是新文学作家,他证成《红楼梦》后40回为高鹗所续,但不赞成“自叙传”说。他认为决不能把小说“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2](P1) 而与新红学主流渐行渐远。胡适后来看中当时在燕京大学读研究院的周汝昌先生,收为关门弟子,将视作珍秘的甲戌本让他录副。胡适没有看走眼,周汝昌先生果真成了“自叙传”说的传人。他的毕业论文即以《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为题,修补了胡适提出的贾宝玉、脂砚斋、曹雪芹“三位一体”的漏洞,认为脂砚不是贾宝玉,而是史湘云;不是曹雪芹,是曹雪芹的“新妇”。[3](P121—158) 随后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则企图将“作品的本事考证与作家的传记考证”“合而为一”,证实《红楼梦》乃曹雪芹的“写实自传体”小说。[4](P22) 周汝昌的新说将胡适的“新红学”推向新的高峰,也将红学研究引向一个岔道:
第一,研究《红楼梦》不再需要读120回本,只读前80回。不仅研究者不能碰后40回,一般读者也不宜看。谁看就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5](P292)
第二,《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1](P28) 读红旨在找出隐去的“真事”。人物形象、小说情节、艺术结构之类均属次要。后来周汝昌索性将《红楼梦》的文学研究作为“小说学”而扫地出门。
第三,要辨别《红楼梦》所写的哪些是“假语村言”,哪些“嫡是真事”,要靠脂砚斋评。脂砚斋是大观园的史湘云,后来成为曹雪芹的续弦妻,协助雪芹修改和评点《红楼梦》。
周汝昌的宏文、巨著发表不久,1954年即爆发批俞平伯《红楼梦简论》、《红楼梦研究》的运动,重点是批胡适。孙玉明先生半个世纪后撰成《红学:1954》,搜集并厘清许多深层的不为人知的事实,使我们看到这场大批判的台前和幕后,看到一些人的真面和假面。
我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踏足红坛,面对的就是这样的景况。明清科举,考四书用朱注;现在研究《红楼梦》,要用脂批:论红不称脂砚斋,“此公缺典真糊涂”。我花很大力气去掌握脂评,把俞平伯1960年版的“辑评”几乎翻破了,作了好几本笔记。不过,“信”与“疑”本是一体两面,信至微处,疑亦丛生。虽说自己被胡适、周汝昌牵着鼻子,上了所谓“新红学”的道儿,总还是愿意跟事实走。譬如说,脂评所以重要,是由于脂砚斋的特殊身份。但我左看右看,脂砚斋怎么也不像个女的。既然是男身,如何做曹雪芹的老婆?而且从脂砚斋的评语看,他对曹雪芹颇为隔膜,对《红楼梦》也不甚了了,误解、误评的地方很多。对曹雪芹更不尊重,恣意篡改《红楼梦》,到后来两人甚至互不瞅睬。我从怀疑慢慢产生受骗的感觉,于是决心替脂砚落妆,汇集数据弄清他的面目,将他逐出大观园,不让他在怡红院、潇湘馆、芜蘅院内帏厮混;也不让他踏入曹雪芹家门,谬称知己,进行滋扰。题目也想好了:曹雪芹、脂砚斋关系探微。
正在这时,我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先父去世,母亲需人照顾,1977年冬我移居香港。开头一两年有点时间,便陆续将研究《红楼梦》的心得整理发表。第一篇是《史湘云结局试探》,批评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的歪曲,清除实证派红学在我身上的影响。但《探微》却压下来了,因为这样的看法当时颇为骇人,而文章有些地方还考虑不够成熟。80年代中,我将兴趣转移到《金瓶梅》研究方面上。1984年,邓庆佑先生向我约稿,我将此文的第一部分“从畸笏叟两条批语说起”抽出,以《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为题交《红楼梦学刊》。在文章的最后,我呼吁红学界要重新考虑芹、脂关系。[6](P137)
二十年过去,岁月如流,耄耋将至。红学界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一篇文章,希望我在老年痴呆症大发前将之整理发表,而我自己也觉得是一桩未了心事。所以不管成熟不成熟,现在略加补充,将之发表,希望同道指教。
脂砚斋对《红楼梦》不甚了了,是非好恶亦不同于曹雪芹
脂评的价值,据胡、周言在于他与曹雪芹二而一,一而二,即使不是参与《红楼梦》的创作和修订,也深知“拟书底里”,完全可用他的评语来解读《红楼梦》。但是通读脂评,我们很难说脂砚对《红楼梦》及其作者有多深的了解。
小的不谈,只谈大关目。
《红楼梦》第一回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①,开宗明义提出“甄真”、“贾假”,让读者着眼。江南有甄家,北方有贾家,甄家有甄宝玉,贾家有贾宝玉,两个宝玉“一样行景”。“真事欲显,假事将尽”②,贾宝玉唱罢甄宝玉就接着上场。太虚幻境的对联讲得很清楚:“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无非叫读者不必认真,不能认真,只当故事来看。“甄士隐”就是真事隐,“贾语村”就是假语存。所以第一回之末,甄士隐即随跛足道人而去,贾雨村上京,搭上荣国府进入正文。但脂砚斋不懂与真事隐相对的贾雨村就是“假语存”,添字解作“假语村言”,以作品的艺术真实,等同作者的经历和现实生活中的真事,结果在批语中处处坐实,处处说“真”,“真有是事”、“真有是语”、“实属旧日往事”、“经过见过”。甚至还将自己代入,“批者曾经”、“批书者亲见”、“余旧日目睹亲闻”。脂砚因为没有读懂《红楼梦》第一回而以假作真,又误导读者追踪蹑迹,索“隐”认“真”。胡适、周汝昌的“新红学”,就是建立在脂砚误解“贾雨村”命意之上的新索引派红学。
又如《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回目脂砚斋也不懂,把“冷子兴”解作“即俗语所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这是什么意思呢?张竹坡本《金瓶梅》第一回回目作“西门庆热结十兄弟,武二郎冷遇亲哥嫂”。[7](P1) 上下联又简为“热结”、“冷遇”。脂砚斋熟读《金瓶梅》(从他的评语中可见),“真假原从冷热来”,过去就有人认为《红楼梦》真、假对举,是受到《金瓶梅》冷、热相成的启发。这也许有一定的关系,但脂砚斋释“冷子兴”是“冷中出热”,却是错的。因为回联后面的引首诗已经讲明:“一局输赢料不真,香销茶尽尚逡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冷子兴就是冷眼知兴衰的意思。正文开始,曹雪芹安排一个明兴替、知聚散的古董行商人冷子兴介绍荣、宁二府,不过寓难逃兴废、旁观者清之意,与“冷中出热”无涉。
再举一个例子。庚辰本第十七、第十八回引首诗:“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脂砚批云:“好诗,全是讽刺。近之谚云,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真骂尽无厌贪痴之辈!”又暴露他的浅薄。这首诗究竟讲什么呢?是讽刺别人,还是感叹自己?脂砚完全体会错了。其实,诗的前两句是针对下联“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说的,后两句是针对上联“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说的。“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宝玉题对额受到清客们的称颂,曹雪芹这回书受到他那小圈子的朋友赞许,但很少人知道作者写这回书如何惨淡经营,付出多少心血。元妃归省,说不尽富贵荣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有聚必有散,有兴必有衰,而欢乐、惬意的另一面就是痛苦、难堪。这首小诗,抒发了曹雪芹写这一大回书的感慨,脂砚的解读完全是瞎子摸象。可见他对《红楼梦》也不过是字面的了解,不比我们高出多少。
当然,《红楼梦》博大精深,要求脂砚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未免太难为他。但是作为“合作者”(不说什么伴侣、助手),最低限度是非好恶应与作者基本一致。从评语看却并非如此。现在红学研究者把曹雪芹捧得太高,笔者对此有若干保留。但《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主要倾向是反封建、反传统,主张个性解放。所以书中对如黛玉、晴雯、芳官等纯真、率性的女孩子比较同情,而对世故、矫情、阴柔、媚俗如宝钗、袭人辈颇有微词。脂砚刚好相反,对前者却充满偏见和厌恶,赞宝钗、袭人为“贤女”,“高诸人百倍”。他想不通,大观园这么多漂亮的女孩子,宝玉为何“只有一颦儿可对”。他尤其不明白,宝玉娶得宝钗当妻子,麝月做婢妾,却弃之出家做和尚,简直是暴殄天物。周汝昌把高鹗骂得一钱不值,但高鹗在其所续的“妄谈禅”回,让宝玉说出“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剖白,总算对宝玉的恋爱观有所体认。脂砚连“爱情”两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比贾珍、贾琏、薛大傻子好不了多少。
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晴雯死,芳官、柳五儿逐,宝玉目睹主持这场大清洗、大迫害的是他的慈母王夫人,并且怀疑是天天伴他睡觉的贤袭人暗中告密。他才醒悟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怡红院原来这么凶险、残酷。他的天真想法破灭了,撰写了《芙蓉诔》抒发他莫名的悲愤。雪芹自谓《芙蓉诔》“洒泪泣血,一字一咽,一字一啼”。但是脂砚却说:“诸君阅至此,只当一笑话看去,便可醒倦”。通篇只批注字、词典故,一字不及是非。真是我哭豺狼笑,与雪芹感情全不相通。
正是由于偏见与浅薄,他的批语的准确性、可信性往往成疑。譬如他的“钗黛合一”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请看黛玉逝世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红学界也颇有些人相信,笔者认为并不符合曹雪芹的本意。说到黛玉之死,这也是《红楼梦》一大公案。宝钗是宝玉名义妻子,黛玉是宝玉心上情人。后30回写黛玉之死,虽不一定如高续那样煽情,但也一定悱恻感人。王昆仑先生说过:很可惜,曹雪芹写黛玉之死我们没能看到,但有幸,看到他写晴雯之死。[8](P27) 脂砚看过后30回,但对黛玉之死只字不提,只留下一句“为对境悼颦儿作引”(第七十九回)。这使一些迷信脂评的人推测,黛玉的结局很平淡,几乎无声无臭就死了。这当然不是雪芹对黛玉吝惜笔墨,而是脂砚不喜黛玉,尽量不提她。
还举一个“不写之写”的有趣例子。《红楼梦》最后的“情榜”,公布十二钗正、副、又副等册的芳讳,而每人有二字或数字的考语,等于变相的谥号。黛玉是“情情”,宝玉是“情不情”。脂砚看过后30回,在评语中一再提“情情”、“情不情”,独不及宝钗考语。对照二玉,宝钗的考语极可能是“不情”。这是“恶谥”,怪不得脂砚讳莫如深。但有一次却漏了嘴。第十七、十八回批语:“孰谓宝卿无情,只是较阿颦施之特正耳。”谁说宝钗无情?哈哈,原来是曹雪芹的情榜!像这样一些例子,试问我们怎么能据脂评来论曹雪芹,来评《红楼梦》?
脂砚干扰曹雪芹创作并窜改《红楼梦》原稿
不过,好也罢,歹也罢,脂评到底只是脂砚一伙的识见,怎么评说在他,信不信由你。最恶劣的是,脂砚以自己的爱恶干预曹雪芹的创作,以自己的无知窜改《红楼梦》原稿。雪芹是作者,脂砚是“合作者”,“一芹一脂”是什么关系,稍后再说。从批语看,脂砚是评阅者。雪芹将写好的稿子,积累到一定数量,便给脂砚为首的一伙人传阅。脂砚等便在上面写评语,发议论,提意见。如果没有意见,便清抄成为定稿;如果有意见,便退回雪芹让他考虑修改。最典型的例子,是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雪芹原作回目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批语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③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
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之先,曾写过一本《风月宝鉴》。有人认为属小型《红楼梦》,恐怕不是。《风月宝鉴》是“鉴戒录”一类独立短篇,内容是他在内务府、宗学听到一些豪门贵族的风月故事。有养小叔子的,爬灰的,盗嫂的,偷尼姑的,肏小官的,兄弟弄大姨小姨的,姣婢诱淫少主的……寓劝诫于暴露,颇受宗学贵族子弟的欢迎。后来曹雪芹写《红楼梦》,便把这些风月故事融入其中。贾珍觊觎“擅风情、秉月貌”的儿媳,勾引通奸于天香楼,婢女瑞珠、宝珠把风不严,为尤氏撞破,可卿愧羞上吊。这样的结局,与十二钗正册之可卿图判《好事终》曲一致。但是因为文中写到可卿死后向凤姐托梦,提醒她要防后,多置祖宗田庄,即使一旦败落,祭祀亦可永继,儿孙尚可耕读。畸笏大为感动,吩咐雪芹将可卿“淫丧”的内容删去,让她死得不这么难看。畸笏多年后还夸自己“大发慈悲”,真是使人哭笑不得。明刘元卿《贤弈编》卷二讲过一个笑话:“沈屯子携友人入市,听打谈者说杨文广围困柳州城中,内乏粮饷,外阻援兵,蹙然踊叹不已!”④ 畸笏不仅蹙然踊叹,还要番兵立刻解围,杨文广打得胜鼓回朝。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大笑话!畸笏一发善心,这一回不仅少了公公盗媳的两千字“史笔”,而秦可卿也就贞淫难辨。现在刘心武先生就利用可卿的这种模糊之处,建立龙门红学的新品种“秦学”。
删“淫丧”是畸笏的账,虽然有人仍认为脂砚、畸笏同是一个人,但红学界相信这种怪诞的说法的人已经少之又少。脂砚有自己的账,广为人知的例子是反对曹雪芹定名他的小说为《红楼梦》,坚持用《石头记》。标题要揭示文章的内容,书名要准确反映原书的中心思想。曹雪芹写“上三十回”,倾向取名《石头记》。后来他检讨整个写作计划,为突出主题,第二十八回以后他改变了写法,加强“红楼——梦”这一主线,削减“石头——记”、“风月——鉴”两线,虽然末尾仍由甄宝玉将石头送回大荒山,与开头顽石入世的缘起相呼应。但是脂砚却拗着定要用《石头记》作书名。在乾隆甲戌重钞“上三十回”改本时,擅自将书名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在第一回“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之后,增入“至脂砚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行字。⑤ 脂砚坚持己见,企图以自己的看法来修改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这行字挂不住,却影响深远,造成《红楼梦》二名和两个版本系统的纠结,成为后世红学争论不休的问题。
脂砚窜改《红楼梦》最典型的例子,是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贾母为薛宝钗做生日演戏,薛宝钗点了一出《西游记》,后来又点了一出水浒戏《鲁智深醉闹五台山》。这两出都是和尚戏,预示她与和尚有缘——未来的夫婿贾宝玉将出家做和尚。第二十二回是一个大关目,继第五回之后为宝玉、宝钗、黛玉及贾家四艳定终身。但是在宝钗两出和尚戏之间,却夹着一段凤姐点戏的文字,说凤姐为迎合贾母喜欢谐趣耍笑戏文,在宝钗之后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凤姐点戏的文字上有评语:“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乎?”又“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⑥ 畸笏的批语说出文中凤姐点戏的三十九字是“脂砚执笔”所加,详细论证见拙作《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脂砚斋没有读懂这半回文字,他的加插完全是佛头着粪,把曹雪芹藏谶的用意破坏了。但脂砚一伙却自拉自唱,赞脂砚的窜改“写得周到,想得奇趣,实是必真有之”;而让阿凤先点,是“贾母取乐,非礼筵大典,故如此写”。这样糟蹋《红楼梦》在他们圈子却是公开的,并且被认为是雅事,多年后一再提起。类似的窜改不止一处。日本伊藤漱平教授指出第十一回凤姐点戏,也有脂砚“补笔”。第十回至第十三回可卿之丧,多处有修改的痕迹。⑦ 当时曹雪芹还活着,他会有什么想法呢?
脂砚斋评本隐去原作者,尽量凸显自己
《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著作权问题像断不了根的疟疾,隔一段时间就发作。早入行的参加过论战,打过群架,明白问题的症结,算解决了。新入行的不知道。新人多了,觉得著作权还是有问题,又提出来。结果,又把老资料抖出来吵一次。究其原因,《红楼梦》是一本半匿名的未完成的小说,曹雪芹只承认自己是编者,作者是“石头”。无序无跋,无署名,无版权页,真的像石头上的文字。弘旿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⑧ 许多研究者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所谓“非传世,即非以整个社会为读者对象,而是为特定的少数人而写作的小说。既为小圈子写作,作者读者互相认识,也就可以免去作者应向读者所作的交代。既不是面向社会,也就不要整部书完成后才与读者见面,而是写好一部分就让小圈子传阅。这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创作和评阅的实际。曹雪芹是作者,写《红楼梦》给一班贵族子弟看,他们之间进行了什么样的交易,下面再谈。有一点应指出,《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似乎是分开的。著作权虽属曹雪芹,但这部稿子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他,脱稿后即由脂砚等人拥有。这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种种异常现象,批者可以蛮横无理地要作者怎么改、怎么写,甚至自己动手窜改增补。批者还拥有作品命名权和诠释权,占有原稿并可以作最后的处置。
《红楼梦》著作权的混乱,脂砚负有直接的责任。
第一,脂砚不愿对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作明确的文字记载。在开头关系融洽阶段,脂砚等在批语中不讳言雪芹是作者。如第一回,雨村中秋对月寓怀“未卜三生愿”下,甲辰本有双行批注:“这是第一首诗。后文多少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亦为传诗之意。”第二回引首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下,甲戌本夹批:“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但批语不同于正文,是附属性的。甲辰本为“评注太多,反扰正文”,将之删去,结果到乾隆五十六年程、高出版120回本《红楼梦》,就只知“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不知谁是作者。⑨ 而且批语多有讹夺,如甲辰本那条“余谓雪芹撰此书”,甲戌本多一“中”字,作“撰此书中”,戴不凡先生据此解读为雪芹只撰书中诗词。[9](P7)
其实,脂砚完全可以毫不含糊地公开宣布《红楼梦》的著作权属曹雪芹,只是他不愿做。脂砚一共四次阅评《红楼梦》,与雪芹写作这部书的四个阶段相关联:
1.雪芹乾隆辛未(1751)起手写《红楼梦》,癸酉(1753)完成前28回(脂评中称“上三十回”),给小圈子传阅。脂砚一众从内容到书名提了不少意见。这是“初评”。
2.雪芹对前28回进行了修改,小说定名《红楼梦》。脂砚甲戌(1754)抄阅再评,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以后三评四评,仍沿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表示他反对曹雪芹用《红楼梦》作书名。
3.曹雪芹前80回乾隆丙子(1756)脱稿(中又分若干次交稿)。脂砚进行第三次评阅,但此本没有流传下来。有研究者认为“立松轩本”与丙子三阅评本有关。[10](P206)
4.雪芹搬到西山,至戊寅(1758)写完“后三十回”,脂砚己卯(1759)、庚辰(1760)进行第四次评阅。“后三十回”有些内容如元妃之死、抄家等不宜“问世传奇”,只把前80回评语作了整理,对上半部已有伏线的情节略加注明,定稿题上“庚辰秋定”、“己卯冬定”、“脂砚斋四阅评过”。
其实,如果脂砚诚实,应根据成例处理编纂者、评阅者的关系,如:
《封神演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竟陵钟伯敬先生批评;
《禅真逸史》,清溪道人编次,仙仙心侣评订;
《姑妄言》,三韩曹去晶编,古营州林钝翁评。
他完全可以明书“曹雪芹编次,脂砚斋评阅”。但连这样的一行字都不愿留给曹雪芹,其居心实不可问。
第二,脂砚的评释使《红楼梦》原作者更隐晦。上面已经讲过,《红楼梦》是一部虚构的小说,既非写“曹寅家事”,也不是写“明珠家事”。嘉、道间豫王府的裕瑞已指出:“书中所托诸邸甚多,皆不可考。”[11](P24) 脂砚将假作真,处处坐实,实误导读者。在开始阶段,脂砚等还守分际,将自己和作者分开,书中的人和事只与作者联系,即使联系到自己,也要搭上作者,如“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但到后来,脂砚等也不管合适不合适,自己抢进小说里面,对号入座。第十三回凤姐协理宁国府,总结宁府五大坏习气,有批者马上联系自己:“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靖本眉批)第十七、十八回元春归省,说宝玉3岁时已得元春手引口传,批者又哭鼻子说:“批书人领至(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庚辰夹批)不知作者批者谁是谁,变成抢椅子游戏。脂评成为一锅糊涂粥,其后果如陈庆浩先生所指出的,被引申为:“批书人和作者都是书中人物。《石头记》是记录他们的生活,批语是他们看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产生感慨!”[12](P98) 这样一来,除了“自传说”,又产生了“他传说”、“合传说”,曹雪芹这位作者,真的如楔子所说,只是一个记录者和文字编辑?!
第三,脂砚要确立自己是“红楼梦的主人”。脂砚的意图,从他整理完四阅评本,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录存的“佚名”一首七律作压卷,可以窥知。诗曰:“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汝何。”脂砚有说明,“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名。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又曰:“凡是书题者不可(少),此为绝调。”我怀疑这首诗是他自己写的,因为只有他才看过“后三十回”,知道“情不情”的考语谁属。甲戌本第一回引首诗“浮生若甚苦奔忙”,曹雪芹并没有直接代入“情痴”。这首压卷之作,“脂砚先生”公然以“茜纱公子”自居!幸亏当时在敦诚叔侄等友人中,还有另一个叫“红楼梦”的本子在流传,永忠、明义的记载使雪芹的著作权得以维持不坠。
曹雪芹对脂砚斋的疏离和对《红楼梦》的冷漠
上面分析了芹、脂关系,主要从脂砚方面进行考察。现在我们从雪芹方面着眼,看看他对脂砚的态度,评估二人关系也许更为全面。
脂砚与雪芹的合作关系,开始阶段应该是比较愉快的。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他们欣赏雪芹的大才,高度评价他写的小说;比较注意守分际,不把评者与作者相混淆。他们之间有感情交流,如第七回退回作者的原稿上写上“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此)二句批是,假(聊)慰石兄”(甲戌眉批)。但到后来,关系就越来越差。他们资助曹雪芹写小说,当然就有权话事,既然是非好恶、思想认识不同,也就免不了摩擦冲突。如畸笏指示要删“淫丧天香楼”,脂砚坚持用“石头记”作书名,执笔增入“凤姐点戏”情节,等等;雪芹虽没有吱声,但可以想像他的不快。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了前80回,他搬到西山。这种“合作”关系便无形中断。事实上,从己卯、庚辰四阅评本,可以看出雪芹对脂砚的关系已经相当疏远。
一、留空不补。第七十五回《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荣国府凸碧山庄中秋赏月,宝玉、贾兰、贾环叔侄各作绝句一首,咏中秋即景。据回目,这三首诗将揭示贾府的结局及他们三人的未来,有作谶的作用。贾政又规定不得用那些“冰”、“玉”、“晶”、“银”等样堆砌字眼,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雪芹采取留空的办法,“道是……”将诗空着。庚辰本保留一批条:“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丙子距甲申八年,雪芹始终没有将三首诗补上。
二、章回不分。前80回,许多编辑工作都没有完成,仍属初稿状态。许多研究者已指出,《红楼梦》情节矛盾,时序颠倒,年龄乖讹比比皆是,早期抄本尤甚。楔子说雪芹在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编成目录,分出章回”,但有些章回明显未分。如第十七、十八回合用一个回目,己卯、庚辰本有回前批云:“此回宜分二回方妥。”脂砚分不开,雪芹不帮忙。庚辰本第七十九、八十回也是这样。可见雪芹交出稿子便了事,似无“售后服务”这一项。
三、残缺不理。脂砚等拥有《红楼梦》小说的原稿,但因为保存不慎而有残缺散失。如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庚辰本惜春谜以下残缺,有眉批云:“此后破损,俟再补。”雪芹始终未施援手。回末有评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的己卯庚辰本“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连回目都没有。
芹脂关系互不咬弦,最明显是后30回的写作与处理。脂砚一伙虽然欣赏曹雪芹,出钱养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写些什么,笔者相信他们事先曾议论过。也许他们对上位者都有某种程度的不满,却不希望因文字而贾祸,所以在“凡例”和“楔子”中反复申明: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不敢干涉朝廷”;“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文中稍涉政事,如第四回“葫芦案”,脂砚即马上解释:“此非石头记正文”;“非有意讥刺仕途,实亦出人闲文耳”。第二十八回以后,雪芹给他的小说定名《红楼梦》,并改变了写法。脂砚坚持用《石头记》。因为他内心深处,希望小说仍保持上30回的风格,石头入世、造历幻缘,徜徉于天外与尘寰之间,记风月繁华之盛,述世态人情之变。总之,避免太贴近政治。《红楼梦》前80回,大旨如此。
雪芹到西山之后完成的后30回,已到梦醒阶段,大故迭起,巨厦倾颓。“后三十回”有两大事故,一是元妃之死,二是抄家,而且后者又与前者有关。元妃是怎么死的,高续后40回说是中风——痰厥。但脂砚在第十七、十八回元妃归省、贾府演戏,第二出《乞巧》下点出:“《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长生殿》是清初洪昇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乞巧》乃其中《密誓》一出。杨贵妃初虽极为唐明皇宠幸,后在马嵬坡被赐死。元妃被缢死可与第五回十二钗正册元春的图判印证:“画着一张弓,弓上挂一香橼”。“橼”谐“春”,挂即悬,谐“元”。香橼挂在弓上暗示什么呢?赐死。因为明清统治者诛贵进,往往用弓绞杀之(将弓套于颈上,将弓转动,弦即绞紧)。《清史稿·吴三桂传》:“(康熙元年)四月,吴三桂执由榔及其子,以弓弦绞杀之。”[13](P12841) 明诸圣邻《大唐秦王演义》第五十九回,高祖听信谗言赐世民死,派裴文靖赉三件法物“弓弦、药酒、短刀”往河南。秦王自思:“我欲待取弓弦自缢而死,不免带索拖绳。欲赴短刀,又做无头之鬼。只是吃药酒罢。”[4](P495)
小说中元妃之死很容易使人联想其不久前一件轰动朝野的大案,乾隆十三年春东巡,回至德州登舟,孝贤皇后暴卒。当时民间传言孝贤不满乾隆淫行发生争吵,乾隆老羞成怒推之落水淹死,一说逼令自缢。从乾隆后来从厚封赠,亲撰《述悲赋》哀悼,忌日临祭等等做作,很可能有愧于心。乾隆二十年乙亥胡中藻文字狱,原因之一是胡写了一首《孝贤皇后之丧》五言诗,用心赤诚,用字怪险:“其夫我父属,妻皆母道之。女君君一体,焉得漠然为。”乾隆勃然大怒:“帝后也,而直斥之曰其夫曰妻。丧心病狂一至于此,是岂覆载所可容者乎?”[15](P65) 胡中藻依大逆处斩。雪芹第二年便迁居西山。好像对着干似的,他写元妃之死,不仅干涉朝廷,而且直指宫闱。后30回写“抄家”亦犯大忌。因他上代曾被抄家,以罪人之后写抄家残酷,很容易被指对上“怨望”,想反攻倒算。这是要砍脑袋的。脂砚害了怕,马上将“元妃之死”与“抄家”的文字处理掉。只对前80回作了定稿,后30回就听任其散失了。
一芹一脂与《红楼梦》缘起
《红楼梦》成书,与三个人有关:曹雪芹、脂砚斋、高鹗。高鹗不谈,脂砚斋还不知道是何许人,只谈曹雪芹。曹雪芹较大可能是曹頫的儿子,不大可能是曹颙的遗腹子。因为他有弟弟,年龄也不合。雪芹的名字有三四个,但朋辈不知他叫“天佑”,也不知道他曾“官州同”。他大概生于康熙六十年(1721),见拙作《红楼梦成书过程考》。[6](P173,174) 他出生后,朝廷就换了对曹家不怀好意的新主子,开始追讨亏欠钱粮计八万五千余两银子⑩。曹頫承诺三年补完:“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余家口妻孥,一切置之度外。”(11) 雪芹小时不饿饭,已是皇恩浩荡,还能阔到哪里去?雍正五年抄家,更扫地出门。曹頫赔不出四百两欠银,雪芹看着他父亲连年扛枷带锁。如果《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后30回的抄家,“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倒有几分事实根据。周汝昌设想曹家“中兴”,其根据是曹家有两门好亲戚:乾隆登位,“福彭当用,管正白旗事,则頫似得复官内务府”。[16](P545) 真是算命先生吃螃蟹——瞎掰。蔡义江先生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驳之,痛快淋漓。[17](P35—39) 曹頫骚扰驿站事小,侵帑亏空罪大。他的欠项并未清偿,只是宽免。雍正元年谕:所有“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着落伊身,勒限追还。若果清完,居官好者,该督抚等奏明”,提请开复(12)。曹頫因未清完亏欠,不得开复,连累曹雪芹无法参加科举考试,这点下面再谈。周先生想倚福彭势力,带携雪芹过几天锦衣玉食的贵介公子生活,以免使得他的“自叙传”说完全凿空。但他忘记了平郡王纳尔苏、福彭是曹寅的女婿、外孙,曹颙——曹天佑是曹寅一支的“正头香主”,曹頫是旁支过继的。曹寅、曹宣两兄弟本来就不和,连康熙都知道,但曹颙猝逝,才让曹頫过继,任江宁织造,以养两代孀寡。曹家祖孙三代任江宁织造五十多年,如同世职。这个世职是在曹頫手上丢掉的。不是因为曹寅的亏空,而是曹頫的胡搞——“骚扰驿站”,至连累抄家。破祖败家,无可原谅。雍正十一年纳尔苏勒索罢职的隋赫德要回三千八百两银子,拿出十分之一,即可代曹頫清还亏欠。但就是不管,让他枷着。可见怨恨之深。我相信即使曹頫不归宗,也不会和曹寅一支住在一起。对曹雪芹则可能好一些。俗语说,有螟蛉子,没有螟蛉孙。第一代是假的,第二代就是真的。何况曹頫也不是螟蛉,只是隔从。曹寅艰于子嗣,两代单传,多一个孙子也很好。所以曹寅、曹颙遗孀应接受曹雪芹。当然,即使这样,也还有亲疏厚薄,“各肉儿各疼”。平郡王父子大概会照顾曹寅一支,帮曹颙遗腹子纳监、捐官,打点前程,当了州同。但曹雪芹只有一条路,入内务府景山官学。
康熙为培养得力的心腹奴才,二十四年成立景山官学,拣选内务府子弟入读。学生月给银一两,“凡内务府人等,有家贫不能读书者,听其入学肆业。应用器物,于各该处支取”。乾隆四年复准:官学“三年一次,奏请委官考试。一等以笔帖式用”。(13) 雪芹18岁以前在景山官学读书,在这里不仅学到传统文化知识,而且也积累了帝室王公上层生活的见闻,作为以后创作《红楼梦》的素材。雪芹以学优考取笔帖式,出来即在内务府当差。
对于曹雪芹的出身,有人认为由科举。熟悉清代典籍掌故的邓之诚先生谓雪芹为贡生,[18](P96) 高阳说以副贡为正黄旗官学教习,[19](P101) 周汝昌谓“正式考中了秀才”。[20](P104) 蔡义江先生在其新作《红楼梦是怎样写成的》指出,雪芹由于其父犯罪被革职,亏欠未偿,被剥夺参加应考的资格。“无材可去补青天”,雪芹一生惭恨、最大愤懑是受到歧视,困于下僚,不能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展其抱负。[17](P59—66) 这是红学研究的重大突破,使《红楼梦》“无材补天”之喻得到正确解释,对全面了解曹雪芹思想有重大意义,应该向蔡先生祝贺。我在这里补充一点,清朝《钦定礼部则例》:
文童之祖、父有因遇贼退缩、从军脱逃,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21](P629)
既不准应试,就不能以正途出身。民国廿四年出版之187 期《立言画刊》登载槐隐一篇文章,说雪芹是笔帖式:
曹雪芹官内务府笔帖式,学问渊博,曾为明相国邸中西宾。因有文无行,遂下逐客之令,后以贫困而死。(14)
笔帖式是清代低级文官,满语“巴克什”,为满洲进身之一途。各衙署均有额设,掌理翻译满汉奏章文书。雍乾官学、宗学均授候补笔帖式,“盈千累万,视为不足重轻矣”[22](P98)。
雪芹在内务府,具体职务不详。后来转到右翼宗学。吴世昌据敦诚诗“司业青钱留客醉”句,谓当教习。但终清之世,官学宗学汉教习,均用贡举,特别是副贡。《啸亭杂录》卷九:官学之制,“满教习用候补笔帖式,汉教习用举人考取”。[23](P286) 上面已说过,雪芹无缘科考,他在宗学不是教学人员,而是行政管理人员。如景山官学,360名学员,清、汉书各三房,每房教习三四人; 役者十二人(后增至二十人),备洒扫;骁骑四名,备守卫。府属司官五人(其中二人为专职),管学务,下有文职人员六名(其中一名为笔帖式),管档案、咨呈等事。雪芹不见得能当管理层的司官,但以“候补笔帖式”资格,当文员应无问题。干得好,还有小小前程:“行走三年,如果勤慎,分给各处,遇到领催缺出,即行坐补。”(15) 宗学属宗人府,雪芹从内务府转到宗学,是否有平郡王府关系(福彭早年曾任宗人府“右宗正”),不得而知。但他到了宗学以后,才过着比较安定的生活。
这里要谈谈《红楼梦》的写作时间。蔡先生的新书有许多观点我都赞同,但有一点不同意。蔡先生拘泥《红楼梦》楔子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遍”,认为雪芹在乾隆十九年甲戌已经写成全书,往上推十年,乾隆九年甲子就开始写作。按照蔡先生的计算,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到乾隆九年(1744)才20岁。“十年”创作,是十八九岁到二十八九岁,“说不定还早一、二年,但不会再迟”。[17](P177) 如果是这样,曹雪芹不仅是天才,而且还是神仙。创作不仅要有才能,还要有丰富的阅历,有成熟的思想——对人生整体或局部的观照与感悟。这些不可能是先验的,不可能天授。做作家需要物质生活基础。蔡先生曾正确地指出雪芹及其家庭的恶劣的生活条件。他读完官学出来要当差,养活自己,还要养活父母和弟妹。蔡先生现在抽离具体的生活条件,设想雪芹十七八岁踏出官学,即着手写大书,当专业作家,好像他生下来就负有完成创作《红楼梦》的伟大使命似的。这怎么可能呢?
我相信生活对曹雪芹的压力一直很大,到宗学后,生活才比较稳定,有一些空闲时间。他结交一批宗学的贵族子弟,这些人多是被排挤出权力核心的非主流派的后代。他们臭味相投,联吟结社,侃大山,发牢骚,谈上层杂事秘辛,各家盛衰今昔,更少不了谈女人。《风月宝鉴》的材料就是这样来的。宗学学生七大八小,要分班。大班十七八岁,个别也有二十一二。雪芹在他们之中是大朋友。敦诚诗:“接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24](P2) 流露的正是一种仰视的情愫。他们赞赏他的诗笔文才,佩服他见多识广,通达世情,也同情他的遭遇。他们喜欢听他谈天,看他的秘本小说《风月宝鉴》。宗学是个无风起浪的是非窝子,到处有朝廷的眼线,他们的活动和言论当然也逃不过皇上的耳目。试看在宗学与雪芹过从较密的小友如敦敏敦诚兄弟、复斋、寅圃,均蹭蹬终生,(16) 可知不会没有黑名单。福彭死于乾隆十三年,其子庆宁嗣,乾隆十五年死,平郡王府曹佳氏一支遂式微。雪芹在宗学的时间大抵与敦诚相值,可能晚一两年。乾隆十五年庚午,敦诚17岁,秋天参加两翼宗学结业试。“三年下第曾怜我”,当时雪芹尚在,但这年冬或第二年春,随着宗学换届(教习三年一换),雪芹便丢了差事。他为另谋出路彷徨,而宗学那班贵族子弟又舍不得他离开,于是有人提议出资养他,让他写小说给他们看。当时宗学学员每月有三两银子,冬有炭,夏有冰,月有粮米,四季衣裳。几个人每人出一两,一个月有四五两,胜过当教习(每月银二两)。我们无法从二敦诗文中找出与脂砚等相应的人物,但笔者坚信他们一伙主要是宗学的朋友。过去我们都以为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多么庄严神圣,惊天地泣鬼神,其实卑微之极,就像现在某位三流作家,为赚几文稿费养活自己,而天天爬格子一样。而曹雪芹更可怜,他的写作还常受到他的米饭班主的干扰。这就是《红楼梦》的缘起。雪芹曾写小说换饭吃,友朋中都知道这件事。敦诚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在喜峰口《寄怀曹雪芹霑》:“残羹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24](P2) 敦诚诗委婉劝他:著书可以疗饥,文章有价,写小说换饭吃并不低下,强如到处黐餐被人瞧不起。
裕瑞《枣窗闲笔》记载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雪芹常作戏语,“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11](P28) 《红楼梦》作者是裕瑞的偶像,明义、明琳是他的舅舅,与雪芹有交往,他得自“前辈姻戚”的传闻应可靠。
脂砚虽可恶,红学史应有其地位
畸笏对《红楼梦》成书并提“一芹一脂”,也证明存在有人出钱、有人出力的合作关系。曹雪芹是作者,这毫无疑问,但脂砚角色是什么呢?我相信他是那个读者圈子的发起人,他负责同曹雪芹联系。雪芹的书稿写好一部分,就交给他供小圈子传阅,搜集意见,反馈给作者。他还按期收集银两,供雪芹作生活费。我不相信《红楼梦》是写“曹寅家事”,写平郡王府或“傅恒家事”,小说许多内容是他们过去在宗学叙谈过的情况,主题和基本情节可能也议论过。大概“合作”了几年时间,到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写完80回,雪芹便搬到西山。这个“写读组合”也就散伙,脂砚等大概也不再接济生活费。但是雪芹在极度穷困中仍是把后30回写完了。这说明他创作《红楼梦》不仅是为吃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存在一个强烈欲望,他要通过这部小说展现自己的才华,以作为对歧视他、瞧不起他的不公义势力的反抗。可惜脂砚等没有把雪芹这部分心血保存下来。
最后谈谈对脂砚斋的评价。笔者反对佞脂,把脂砚和曹雪芹画等号,把脂砚内造为《红楼梦》里面的史湘云。但也反对把脂砚虚无化、妖魔化。脂砚对促成《红楼梦》的诞生,对保存《红楼梦》大部分原稿有功劳。他能欣赏《红楼梦》,花钱养曹雪芹写小说,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文化投资,说明他的见识和文化素养。他的文学鉴赏能力颇高。他的批语对我们了解《红楼梦》创作过程和佚稿的内容也有帮助,已成为红学遗产的一部分。
(2004年4月18日讲于北京黄叶村曹雪芹纪念馆“红楼梦讲座”,2005年5月改定)
收稿日期:2005—06—03
注释:
①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除注明者外,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② 本文所引脂评,除注明者外,均据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
③ 此综合毛国瑶先生辑录靖应鹍家藏本《石头记》批语和甲戌本批语。甲戌本此条批语无“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二十六字。
④ 刘元卿《贤弈编》四卷,明陈继儒《宝颜堂秘笈》本。
⑤ 此十四字仅见于甲戌本楔子。脂砚增此一句,企图确立其在《红楼梦》成书史中的地位:石头——记;情僧——录;雪芹——编;脂砚——评。但雪芹于披阅增删,纂目分回,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满纸荒唐言……”脂砚的十四字无法打尖,只赘于诗后,因挂不住,最终脱去,故己卯以后各本均无。
⑥ 此依靖本批语。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批语,无“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十六字。
⑦ 伊藤漱平《红楼梦成立史臆说》,载日本《东方学》第83辑,平成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发行。
⑧ 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60页,图747,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
⑨ 程伟元《〈红楼梦〉序》,冯其庸编《曹雪芹家世、红楼梦文物图录》第146页,图649,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
⑩ 参见张书才《新见有关曹頫的档案史料漫谈》,载《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4辑。
(11) 曹頫雍正二年正月初七日奏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二辑》,第224页,台湾故宫博物院1997年版。
(12)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01,《吏部·处分例》。
(13)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200,《内务府·官学》。
(14) 此项资料为康承宗先生提供给周汝昌,周先生刊于《曹雪芹小传·余音》,第215、216页,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年第2版。
(15)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200,《内务府·官学》。
(16) 参敦诚《四松堂集》之《哭复斋文》及《寅圃(敏诚宗兄)移宅》、《过寅圃墓感作二首》等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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