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中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及对策论文_成文涛

城中村改造中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及对策论文_成文涛

(曲靖市公安消防支队罗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云南曲靖 655800)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城市周边农民的土地被大批征用,而在征地过程中返还给村民的用地和以前的村民住宅用地、自留地等人维持以前的集体所有制不变。因此,城市里的“城中村”问题应运而生,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分析了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就如何改造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关的改造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中村;消防安全;消防安全

引言:城中村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消防安全隐患非常严重,给居民的居住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城中村的改造对于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公民人身、 财产安全,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促进社会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也是城市消防安全面临的重大课题。

1 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分析

1.1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

从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城市化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造村落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引发的是全面的、系统的和深刻的社会变迁。而在城市化初期,更多地表现为城市在土地面积上的机械扩张。其中“城中村”问题是城市发展引发的一个新问题,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1.2 对村庄历史文化的认同是城中村形成的文化因素

城中村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与地域文化背景。维系城中村村民关系的是传统农业社会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并由此产生的择地关系好乡土关系,也正是这种关系派生了城中村村民对血缘和地缘的重视。传统村落文化和风俗习惯,在这里得到很好的保存和发展。在对城市文化做出反应时,村落文化认同意识会使村民产生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向心归属情绪,文化系统的排他性和内整性由此而生。城中村正是这种文化冲突的集中表现。

1.3 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城中村形成的内在因素

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的形成,是村民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城中村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实际潜在的价值很高,城市功能的扩张使村内房屋日益升值,外来人口众多,出租房屋成为获利丰厚的行当。在城市化的压力下,一无知识,二无技能的城中村村民为了谋生,自然地选择了一条风险最小且收益不菲的“以地生财”之道。由于村民建设资金不足、宅基地面积有限,必然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土地进行开发,其结果是形成了大量布局混乱的“握手楼”。

2 城中村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

2. 1 管理机制方面

从理论上讲,城中村已经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原来的乡镇一级管理机构已经撤销, 但是政府对城中村的管理机构不统一、 管理体制不顺畅、 管理力量不足,很难真正深入内部, 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更是处于真空状态。城中村的消防管理既没有消防安全责任人, 也没有严格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体制无序。政府对城中村的消防管理也只能是短暂的宣传教育, 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2.2 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

“城中村”中居民失去耕地后,主要靠出租房屋收入生活。一旦城中村初具规模,就会吸引多于户籍居民数倍的人口入住,致使本身消防设计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内人员密集性高、流动性大,消防、派出所、村(居)委会在管理时往往顾此失彼,心有余而力不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城中村”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小商业、小作坊和大量的流动商贩,它们大多具有临时性、规模小等特点,经常和监管人员打游击;且经营者多为农民工、下岗工人和一些弱势群体,监管部门在打击时往往兼顾社会稳定、人文关怀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执法时主要以警告、劝阻为主,没有采取一些强制性手段,致使城中村火灾隐患的管理模式难以走出隐患-整治—隐患突出-再整治的怪圈。

2.3 公共消防设施较为滞后

由于前期缺乏统一的规划,大部分城中村在建设初期,没有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城市消火栓同步建设,致使火灾发生后,一方面消防车难以顺利进入城中村,只能就近通过多盘水带连接的方式展开灭火战斗;另一方面,由于水源缺乏,火灾发生后,只能利用消防车、城市洒水车到就近运水,贻误火灾扑救的最佳战机。

2. 4 城中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城中村多数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和逃生自救技能。有的居民甚至连火警电话是多少、发生火灾如何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 如何进行火场自救逃生、 消防队救火不收费等一般性的消防常识都不懂,他们往往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队的事情,出了事有消防队,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和社会底层的人把城中村当作自己的根据地,这些弱势群体接受不到系统的消防科普知识, 发生火灾后往往采用错误的逃生方法,直接导致火灾伤亡严重。

3 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措施

3. 1 依法进行消防规划,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城中村在进行改造时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的规定进行消防规划, 包括消防站的规划、 消防供水规划、 消防车道路建设规划、 建筑消防设施规划等方面。同时要具体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层层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 警务室等机构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达到各部门分工合作, 各尽其责, 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 的责任制度。

3.2 加强“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城中村”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将村民住宅及驻村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城中村”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把“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同步实施。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要针对目前各“城中村”村内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现状,切实加强村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要按照村整体规划,新建多个消防蓄水池,为消防灭火提供充足水源。二要彻底消除消防车通道地面和架空的所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阻碍物,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消防车道通行畅通。消防车通道宽度不足,或不能正常通行的村,要成立专门的消防队伍,设置小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保证村内消防安全。

3. 3提升居民灾害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居民灾害安全防范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明确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 ,“农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 。因此,基层各级政府应充分认清城中村消防宣传教育的紧迫性、 必要性,切实把抓好城中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把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改善城中村村生活环境、 发展经济和实现小康建设目标的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市、 区、 村三级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网络, 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管理,使城中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并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和家庭防火公约, 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从而提高城中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4 结语

总之,现代化的城市,应该有优良的城市环境,改造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条件是现代化城市的基本要求。随着新一轮城市扩张紧锣密鼓的进行,改造“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必然给城市的发展带来勃勃生机,使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提升到一个更新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1]韩秀茹.“城中村” 问题及其改造措施探析[J].现代城市研究,2015(11).

[2]袁进褥,蒋定国.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和对策分析[J].中国西部科技,2013(08).

[3]王春平,丁相. 浅议城中村火灾的发生和预防[J]. 科技与企业, 2014(06).

论文作者:成文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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