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有争议的问题评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开发论文,西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26[2002]05-0082-03
西部大开发是党和国家在世纪之交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势的变化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从西部大开发的决策出台以来,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热烈地研讨,形成了一系列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评述。
(一)关于西部的概念的争议。西部概念的提出和西部区域的划分最早始于20世纪50年代,为了平衡生产力布局,改变历史上遗留下的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局面,提出了三级划分理论。即沿海、内地、边远山区。这里的边远山区就包含了西部的一部分省区。60年代为了备战的需要,把我国从土域上分为一线、二线、三线,“三线”是指西南和西北的内陆省区。80年代中期,在发展经济学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的指导下,在区域上把我国划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正式提出了“西部”的概念。西部大开发的任务提出以来,在西部大开发研究中,关于西部的概念目前仍然存在着争议,从目前经济理论界的研究情况来看,西部的涵义是什么?在范围上包括哪些省区?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西部就是大西北,有些经济学文献常把开发大西北与开发西部相等同。有人沿用国家“七五”计划的划分方法,认为西部包括陕、甘、宁、青、新、云、贵、川、藏9个省区。也有人认为西部指“六省三区一市”,即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西藏、重庆市(注:张广明、王少农:《西部大开发》,天津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西部包括西北、西南、内蒙古在内的12个省区市(包括新设立的重庆直辖市)。
从这些不同观点来看,大致有三种意见:1.西部是一个地理概念和行政区划问题,认为西部包括西北、西南,这是最狭义的划分;2.西部不是地理和行政区划概念,划分的标准是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按此标准,西部应是西北、西南的十个省市自治区,加上内蒙古与广西。即所谓的"10+2"。这一划分中有争议的是广西,因为广西在改革开放初期划分在东部,已经享受了优惠政策;3.西部既是一个生产力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应把相邻的落后地区都包括进去,包括西北、西南10个省、市、自治区、广西、内蒙、湘西、鄂西、豫西、山西的靖西,成为"10+2"再加4。
从上述争议性的观点来看,把“西部”等同于西北显然是不合适的,这种观点既与传统认识中把我国经济从地域上划分为东、中、西三大块统一不起来,而且也与实际不相符合。“七五”计划的划分从地域上来说是合适的,它把西北、西南连在了一块,但在经济特征上又不太合适,因为内蒙与广西从经济特征上来说与西部各省有共同之处。我们认为“西部”不应是行政区划,应是经济概念,划分的标准不应是一个,应是三个:1.在地理位置上应在中国的西部。2.生产力水平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3.资源丰富,有潜在的开发价值。按这三个标准,我们认为。"10+2"是合理的,因此我们认为西部概念和范围的划分,既要考虑地缘特征,又要考虑经济特征,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我们认为西部应当包括西南的五省一市,和西北的五省,外加内蒙古。即西部应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西藏、重庆市,共12个省市(11省一个市)
(二)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提法。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提法是否科学,在西部大开发的研究中也是有争议的,总体来看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西部大开发的提法是科学的,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西部大开发与20世纪50、60年代西部的建设相比较,50、60年代是西部的社会主义建设,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平衡工业布局,实现西部的工业化,目前应突出开发,目的是为了改变西部目前贫穷落后的状况,缩小东、西部之间的差距。二是用“大开发”强调了本次西部开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规模。突出了西部大开发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第二种意见认为这一提法不科学,其理由是:1.西部当前面临的不是开发的问题,而是建设问题。开发从本意上是指开发不毛之地,从西部的现实状况来看还没有那样落后,工业化的水平虽然低,但工业化基础已经奠定。市场经济发育落后,但已经有所发展。目前西部发展中面临的基本问题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低,经济结构落后,资源开发不合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因而西部问题是建设问题,使用西部大开发这一提法会给外界造成误会和错误印象;2.开发的对象应当很具体,一般来说开发通常指某一个项目的开发,某一个产业的开发,主要是指经济的开发,而当前西部的问题不仅有经济发展问题而且还有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多方面的内容,是一个整体系统的发展;3.大开发中的“大”用得不科学,跨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容易造成铺垫子和盲目上马,造成期望值太高。
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这一提法已经深入人心,已经被社会各阶层普遍接受和认可,不宜再更换,可以使用。但是在使用中应当注意:一是西部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当前的开发起点一定要高,要在加强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形成西部经济的自我创新机制和内生增长机制。二是西部的范围和面积太大,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强,面临的发展问题多,应当确定西部开发的重点,而且开发重点应当由中央政府来确定。三是西部开发中应防止盲目上马,防止经济过热,防止劳民伤财。
(三)关于西部大开发主体的争议。西部大开发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在西部大开发中以政府为主体,还是以企业为主体,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西部大开发应当以政府为主体,原因是西部的落后是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而引起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东部的倾斜政策,这种政策在促进了西部经济发展的同时,客观上也拉大了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因而在西部大开发中,应当以政府为主体,政府应当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应当通过政府的倾斜政策和大量投资来推动西部大开发。第二种观点认为西部大开发应当以企业为主体,原因是西部大开发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开发活动,就必须发挥经济主体的作用,尤其是要调动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而企业应当是西部大开发的主体,为此要加快企业体制的创新,缩小国有经济的比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西部大开发的主力军之一。第三种观点认为,西部大开发中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应当是基础设施的投资者,通过政府投资建立好西部大开发的硬件环境,在此基础上,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企业成为西部大开发的主要主体。即“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注:赵守国:《西部大开发的新模式》,《西部大开发知识读本》,西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页。)
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主体的确定要依据西部大开发的背景、特征去确立。改革开放以前的西部开发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来进行,其开发的任务主要是要完成工业化,改变国家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因而为了在短期内完成工业化,我们实行了超工业化战略,以政府为主体,采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来实现西部经济的开发。目前实施的西部大开发与过去相比,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西部大开发主要依靠市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来实施,不可能再象过去那样以政府为主体来实施,因而我们认为当前西部大开发应当以各类企业为主体来进行。应当从西部生产力状况为出发点,建立“以国有经济为主导,集团经济为主体,私人经济大量存在”(注:何炼成、白永秀:《西部区域市场经济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3页。)的所有制格局。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成为西部开发的主体,尤其要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西部大开发的主力军,从而形成“政府+市场机制+企业”的开发思路。
(四)关于西部大开发模式的争议。朱镕基总理指出,西部大开发要有新机制、新办法。也就是说西部大开发要有新模式。那么西部大开发的模式是什么?模式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对于这一问题,理论界也有争议。第一种意见主张引进和借鉴国外模式。例如,美国开发西部时的土地出让模式,意大利开发南部时的军工企业带动模式,日本开发落后地区新采用的财政补贴和设立基金的方式。第二种意见主张采用东南沿海的开发模式。设立经济特区,采取特殊的方式和更加优惠的政策来促进西部开发。第三种意见主张采用高新技术开发区模式。主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通过产业园带动经济开发,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即“高新技术产业园一带——区层次递进辐射模式。”第四种意见认为西部大开发应当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入WTO、亚洲经济复兴和扩大内需相结合,西部大开发应充分发挥西部的边贸优势,实现“西港澳台”共同开发模式。(注:王忠民、淮建军:《四问西部大开发》,《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4期。)
我们认为国外的模式可以借鉴,但是不能照搬,因为国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历史文化传统不相同,照搬国外模式很难产生预期的开发效果。东南沿海模式也不能照搬照用,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特区问题,东南沿海的特区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市场经济特区,如果采取免税方式,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会减少,调控能力会降低。致于高新技术开发区模式可以适应西部的某些区域,是有适用条件的,不可能适用西部的所有地区。总的来看,西部国土面积大,地区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大,因而西部开发不应是一个模式,而应是多种模式,西部各省区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选择适应各省区状况的开发模式。
(五)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条件是否成熟的争议。在西部大开发的条件上,江总书记于1999年6月在西安召开的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指出,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这一认识得到了理论界、实际经济工作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但是还有部分人认为西部大开发的条件不成熟,不赞同西部大开发,理由有二:一是从经济角度来看,西部发展的问题太多,进行西部大开发成本太高。二是从政治方面来看,西部的政治体制落后,西部大开发会形成新一轮的腐败现象。
西部地区经过50、60年代国家的重点建设,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尽管与东部地区相比较还比较落后,但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这些变化,我们认为条件已经具备。这些条件有:一是硬件环境得到了更大的改善。交通、通讯设施的建设取得了重大改变,使得西部各省区对内对外的交流及信息交流更为便捷,可以和东南沿海一样加入到国际经济的大循环之中。二是观念、机制等软环境有所改变,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观念取得了重大转变,市场经济意识逐步被确立,尤其是姓资姓社的观念转变得很快很多,软环境已经具备。三是经济实力有所增强,与东部相比经济实力虽然还比较低,但与西部过去相比经济实力已经大大增强,自有资本多,而且部分地区自身也存在大量的过剩资本。四是从外部条件来看,中央、西部的实力增强了,为财政的纵向、横向转移奠定了基础。
(六)关于西部大开发关键的争议。任何一项经济活动的开展都要从关键环节入手,选择好切入点和突破口。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更要选择好突破口,抓住关键,寻拭西部大开发的牛耳所在。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关键,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争议。中央认为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是经济结构调整,狭义上来说是产业结构调整,广义上是经济结构调整。原因是西部地区发展落后,东西部差距拉大的原因除国内外市场变化、国内经济发展变化等原因以外,西部地区经济结构的落后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因而主张从经济结构调整入手来进行西部开发。西部有的人认为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是资金,资金缺乏是制约西部大开发的主要因素,因而西部大开发的是资金,西部大开发应从解决资金缺口为突破口,采取多种方法引进资金。而理论界认为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是人才和教育,认为西部人力资源素质低,平均教育水平低,东部地区已经普及了9年义务教育,而西部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尚未达到国家标准,因而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是人才和教育。
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是体制创新。西部大开发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的。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区域经济体制的创新机制与内生增长机制的建立。与东部地区相比较,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低,体制改革与创新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可以说体制改革滞后、制度创新不足是西部大开发的一大障碍。因而西部大开发的首要内容就是按十五大精神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健全西部的市场经济体制,为西部大开发建立良好的创新机制和经济的内在增长机制。而且体制创新应着眼于所有制结构调整、市场体制健全和市场主体培育这三个方面。
(七)关于西部大开发的目的争议。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依据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面向新世纪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但是在开发的目的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争议。西部人认为西部大开发是为了西部的发展,改变西部贫穷落后的面貌,缩小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东部人认为西部大开发是为了东部,为了实现山川秀美,把生态环境搞好,为东部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理论界有人认为西部大开发是为了扩大内需,通过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也还有人认为是为了政治上的稳定,为了巩固民族团结,保证国家安全。
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的目的的理解应从国民经济的全局角度去理解,从国民经济的全局来看,西部大开发是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从国民经济的全局着眼,进行结构调整,加快社会分工,遏制东西部地区之间差距的继续扩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在此过程中促进西部经济繁荣,为东部经济的发展提供环境,拓展市场空间。
(八)关于西部大开发内容的争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内容,人们的认识也不同,也存在着一系列的争议。西部人理解为山川秀美,改变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有人认为朱镕基总理在西北三省区考察时的讲话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基础。第二,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根本。第三,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关键。第四;大力发展科技和教育,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条件”。也还有人认为西部大开发的内容有五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三是特色经济的发展;四是科技教育文化先行;五是进一步改革和对外开放。
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为了加快西部地区由落后状态向发达状态的转变,因而西部大开发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包含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内容。就经济方面的内容而言应包括: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特色经济、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从政治方面的内容而言,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等内容。
(九)关于西部大开发特点的争议。对西部大开发特点的把握,有利于西部开发思路的确定。在西部大开发特点的认识上的争论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西部大开发的特点是追赶东部,以缩小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因而要实行“新追赶战略”,而且“新追赶战略”由知识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持续发展组成。第二种意见认为西部大开发的特点是渐进式,应当是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优化经济环境、健全市场体制,促进西部经济的逐步发展。第三种意见认为西部大开发是一种“西部的再开发”,它具有“进一步加快开发”或“第二次开发”的特定涵义。
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的最大特点是渐进式,不可能是突变式,而且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因为和20世纪50、60年代西部建设相比较,与80年代初期的东部发展相比较,本次西部大开发任务更艰巨。与50、60年代的西部建设相比来看,利益不同、机制不同,更重要的是政策倾斜的范围和空间非常小,在发展中既要与市场经济不相违背,也不影响东部的发展,又不能影响中央财政收入,而且还不能与加入世贸组织的原则相违背。与80年代初东部发展相比较,本次西部大开发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没有吸引外资的特别因素。而且东部开发的面积小,利用特区的辐射功能就能把东部地区带动起来,而西部的面积很大,很难在短期内发展起来。同时东部的实力本身就强,负担轻,一有政策就发展,而西部实力弱,负担重,一些地方不是发展问题,而是要解决生存问题。从这些情况来看,西部的发展不可能是突变式,而只能是渐进式,因此在西部大开发中,要树立长期性与艰巨性的认识。西部大开发不是短期所能实现的,需要几代人经过艰苦的努力才能实现。
(十)关于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争议。西部大开发的任务提出以来,理论界讨论的一个热点就是政策问题。而且西部各省区也在积极研究向中央政府争取倾斜政策,西部各省区也积极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形成政策研究热。关于政策问题理论界同样存在着争议,大体有三种倾向。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央应当给西部以倾斜政策,主要理由是缩小东西部的经济差距需要政策引导,西部开发中的特殊问题需要通过政策扶持来解决,东西部不平等的竞争关系要靠中央政策来调整。第二种意见认为西部大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开发中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可能有倾斜政策,在市场经济中都要平等地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调节,政策倾斜的空间非常小,如果实行倾斜政策会违背市场规则,而且西部大开发是一项长期工程,它不可能像沿海地区那样通过短期的政策倾斜就能收到显著的成效。第三种意见反对倾斜政策,理由是西部大开发要着力形成内在增长机制,倾斜政策会形成新的腐败,影响开发效果。
我们认为在西部大开发中需要出台一些倾斜政策,因为西部大开中面临的一系列特殊问题要倾斜政策来解决。诸如老、少、边、穷地区脱贫发展问题,老工业基地改造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军工企业问题等,而且“通过中央倾斜政策实施落后地区开发是一个普遍规律”。(注:白永秀:《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陕西日报》,1999年11月24日。)但是倾斜政策目标主要应着力于西部开发环境的优化,体制的创新和历史问题的解决,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政策引导形成西部经济的内在增长机制。其根本是抓好政策落实,用足用好政策,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效用。其关键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执行政策与接受政策的能力。其重点是优化政策环境,为政策落实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