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关系论文_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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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化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合同管理的现状越来越受到项目管理人员的重视。合同成为各方权益的基础。违反合同的任何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基础。

关键词:土木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引言:随着我国基本建设体制的变化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管理越来越规范。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是一种“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项目内容,不同的选址条件和不同的承包方式将导致管理和控制的方式不同。只有灵活把握和运用经济规律,动员各方面积极因素,及时改进管理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

1 合同与工程造价相关概念

合同是独立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人为建立,包含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协议。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施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数据,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以及相互合作关系。投资控制是对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的分析和比较,目的是总结相关数据。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做好项目招投标,切实有效地把握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才能真正更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才能顺利实现计划。从广义上讲,项目成本是指从项目准备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之和;从狭义上讲,它指的是施工中期和工程承包阶段的施工成本。成本控制是指在批准的预算中控制项目成本,这对建筑,施工和其他相关方非常重要。控制成本应从多个方面入手,如设定项目成本控制的总体目标,加强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其中,合同管理是控制项目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

2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的关系

2.1 合同影响项目成本的确定和控制

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商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主要委托承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来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也是基于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因此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以及承包商的代表都是根据施工合同来完成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履行这些职责,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项目成本的确定和控制。

2.2 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功能之一是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将影响另一方的权益,根据合同,它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以建筑合同为基础,最终由经济体衡量,违约者支付经济成本,受害方获得经济补偿,合同所述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是项目结算的基本保证。

2.3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造价控制过程

从合同履行时间来看,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将项目从施工图落实到建筑实体的完整施工管理过程,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和完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2.3.1 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首先完成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和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相关施工单位将分配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图纸并交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并完成各种准备工作,然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同时支付施工单位项目预付款。

2.3.2 进入施工阶段后,合同管理的内容更加复杂,主要根据合同要求对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管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准确进行工程计量,及时支付建设资金。根据合同公平处理索赔;并根据委托监督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各施工单位的工作和行为。

2.3.3 项目完成后,准备完成验收所需的技术数据和文件,组织安排项目的完工和验收。验收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履行项目保修,完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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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从控制项目成本的角度来看,合同管理的内容涵盖了与实施阶段成本相关的所有方面。

2.4.1 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合同价格,承包方式,项目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则和方法,材料供应和价格,定价方法,定价依据,施工期质量要求,奖惩条款等。内容应侧重于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持续时间,降低项目成本,防止经济纠纷,防止索赔集中。

2.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管理,工程计量管理,项目支付管理,项目结算管理和理赔管理。

2.5 合同类型是工程结算方式选择的重要依据

有三种类型的施工承包方法: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补偿合同。其中,成本加补偿在中国很少适用,在工程量清单定价模式下,最常见的是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决定了项目的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合同”通常称为“总合同合同”和“被扣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基于图纸和规格。承建商和承包商协商建设项目的固定总价,不允许承包商改变。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化时,才能相应地更改此类合同的价格。随着项目的建设,出现了额外合同价格的情况,价格变动以建筑合同为基础,附加合同价格按原价调整。合同价格和原始合同价格的补充构成合同总价或完工结算价。不同的合同方法有不同的处理价格调整的方式。合同价格在固定总价合同中的调整,由于固定价格合同规定了合同价格中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成分是除主要变化和范围变化外的所有因素:包括工程量,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恶劣的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和所有其他客观因素的变化,显然不能在商定的风险范围内调整合同价格。因此,固定价格合同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筑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等,应承担合同签订的后果。

3 完善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建议

3.1完善土木工程造价管理法制

我国土木工程造价管理法律制度相对薄弱,只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秩序。进一步修订“价格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关系到项目成本,不断更新和完善法律内容,并出具“土木工程造价咨询法”和“土木工程造价索赔”,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以便遵循法律。在制定法律时,有必要完善法律规定,并依靠工程实例来总结经验,完善成本管理法律来填补法律空白。

3.2改革现行建设工程定额

随着劳动者知识水平的提高,先进技术设备的应用,以及新管理系统的引入,原配额不再适用于当前的工程项目,因此,有必要重新测量劳动量并确定机械转换量。同时,根据“施工安装工程造价构成调整规定”,施工管理费用分为现场管理和企业管理两部分,只有基于近期劳动生产率的配额才能更准确地控制项目成本。目前的国内固定价格定价方法也应该改变,国外主要依靠物理量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我们也应该使用这种方法进行固定定价,该方法的主要工作流程是计算单个项目所需的手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数量,然后乘以当地单价,然后计算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

3.3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

对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首次面临人事问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级预算或成本工程师证书,并为不符合相关资质的人员提供便携式咨询报告。同时,要完善工程造价工程师的实践体系,加大对顾问的技术培训,实行奖惩制度。对于资格审查,需要进行年度资格审查。一旦发现资格不真实,资格应降级或撤销。国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统一的咨询费标准,确定分割累进率。此外,有必要统一项目成本咨询机构的名称,规范项目成本咨询文本,并在各行业之间交换信息,以提高运营的标准化。

3.4通过网络强化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建立土木工程成本信息数据库,信息库应由工程管理部门领导,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成本咨询单位应密切配合,建立成本信息中心。信息库应该为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工程单位提供服务。系统库应包括配额管理系统数据库,价格管理系统数据库,成本估算数据库和资源共享,开辟专门的服务网站,提高信息收集的准确性。这要求必须及时更新数据,以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结束语

土木工程施工是基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作用。因此,科学合理地控制土木工程建设不仅是对时代的积极回应,也是科学技术的社会化和全面化发展,也凸显了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2]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

论文作者:项建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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