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创新知识信息服务支持体系的构建_动态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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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97(2009)02-0012-05

在面向创新的国家发展中,基于社会化信息保障的知识信息服务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信息服务,其服务支撑,一是数字技术、网络的支撑,二是各种资源条件的支撑,三是国家自主创新组织管理体系的支撑。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的构建,应从国家创新需求出发,将其纳入到国家知识创新系统加以组织,探索与国际相融的、适应国家自主创新发展,基于创新价值链的知识信息服务组织机制。

1 国家自主创新及其对知识信息服务支撑系统建设的要求

信息化条件下的国家自主创新不同于其他时代的创新,它是一种国际交流和竞争条件下的基于核心竞争力发展的创新,国家的创新发展基础决定了面向自主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深化与拓展。

1.1 国家创新发展与信息服务支撑

创新驱动的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创新能力的竞争,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更加依赖和取决于国家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效率。伴随着社会发展逐步走向以创新能力为本的发展框架,国家经济逐步从依赖于物质资源的低效运转转变到依赖于知识信息资源的高效运转,社会信息资源的深层开发和利用已成为国家创新发展的可持续性作用要素[1]。

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通过提供与国家创新发展相适应的信息资源、技术和组织管理条件,促进创新资源的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推动全社会知识信息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对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正成为国际较量的新焦点,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创新活动的优先选择和重要战略举措。

国家创新发展中,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关注的不仅仅是个别的技术进步和局部的资源共享,更加强调支撑体系整体的应用效果以及与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相关的服务发展问题,在国家科技基础环境和知识创新体系中建立和领导一个大规模、跨部门、同国际协调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构建、部署和应用这个体系使其能够为科研、工程以及相关的教育领域变革提供知识信息服务[2-3]。

1.2 国家创新发展对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的要求

当代科技发展与创新处于动态的演进之中,客观上要求建立之相适应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形成一种新的有利于各学科、各专业、各领域科技数据与信息自由流动和充分共享的基础性知识服务平台,保障科技人员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全社会提供创新的机会。

(1)定向创新的定制服务要求。由于创新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同行业的不同自主创新主体面临不同发展瓶颈,如生产问题、产品问题、市场策略问题等,针对某一具体目标的定向创新要求提供嵌入用户创新过程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根据用户创新的特定需要,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

(2)跨系统、部门和行业的服务要求。相对于传统封闭的“象牙塔式”的创新、“单向输出式”创新,当前,“脑力出租式”、“研发互动式”的开放创新逐渐成为主流创新模式[4]。开放式创新要求基于共享数字网络和分布式多样化动态资源开展跨系统、部门和行业的服务,为用户提供共享环境和协作空间。

(3)知识创新联盟中的网络化信息沟通要求。创新越来越依赖于基于团队协作的知识创新联盟活动,合作性战略要求保证创新系统中工作流、数据流和知识流的通畅,推动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创新人员密切协作,促进创新价值链各个环节耦合和互动,提升整个系统的创新能力。

(4)基于信息共享的信息增值服务要求。创新活动涉及知识、方法、认知和思维之间的相互作用,知识信息服务的目标就是要提高协作研究中的知识激发、创新、传播、融合与管理。因此,要求对信息资源进行知识化分析和关联组织,实现知识增值。

2 分布式协同构架下的服务支撑体系构建

随着国家创新从部门组织向社会化组织发展,信息资源重复建设和用户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矛盾以及宏观环境的变化,客观上提出了知识信息服务体系在新的资源环境、技术条件和组织体系中重构的战略要求。

2.1 服务支撑体系的总体模型

当前社会信息化中信息处理、传递和网络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国际创新信息环境的综合作用,以及知识信息资源形式及其结构、分布的变化,无疑是决定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构建的基本因素。

如图1所示,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的整体框架主要由资源层、技术层、管理层和业务组织层等部分构成。国家创新的第一要素是知识资源,知识资源的合理布局和有效管理,不仅是国家创新的重要前提,也是知识信息服务开展各项业务的基本保证,资源层构成了知识信息实现创新服务的基础性条件。数字化网络化的现代信息环境正迅速地改变知识信息服务赖以生存的需求环境和运作条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网络的更新和网格技术的发展,为依托数字网络的集成化知识信息服务提供了新的发展基础,使历史形成的条块分割信息资源系统可以集成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而政府的政策保证、法律保障以及经费支持,推动各相关信息机构进行制度变革,打破原有的部门隶属关系,进行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整合,可协调面向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组织关系,以实现面向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目标。

图1 面向国家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框架图

2.2 支撑体系的分层构建

面向国家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由资源层、技术层、业务组织层和管理层组成。

(1)资源层。从资源的类型而言,包括信息基础设施(网络通讯设备、计算机集群、存储网络、科学仪器设备以及可视化设备等)和信息资源[5]。由于创新是以新的产品与服务满足新的需求的创造性实践,因此,创新需要的信息资源应具有新颖性、独占性、有用性。除了各种基础数据,创新需要可供参考的信息,包括市场行业需求信息、科技信息、行业宏观政策、竞争情报信息等。除了包括传统的国内外全文期刊、文摘索引数据库、图书馆馆藏数据库和联合目录等数字信息资源体系外,面向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以网络为基础,将信息专家和各行各业专家作为最重要的资源纳入资源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其智力资源优势,注重以专家团队为核心的创新智力资源支撑体系的建立。

面向国家自主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以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放服务为体征,其面对的是一个分布式、多元化的动态资源系统,而不是基于固有资源或系统的静态服务[6]。它能充分调动和集成各种资源、系统和服务来支持知识创新全部过程,因此它不属于也不局限于某一个图书馆或某一资源系统。目前,知识信息资源体系庞杂和分散分布,因此,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必须对全国范围内离散分布的信息资源系统进行重构,以创新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模式,进行分布式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资源集成和整合平台实践基础上,构建基于分布式资源协同构架的服务支撑体系[7]。

(2)技术层。技术层是知识信息服务实现创新服务目标的操作性保证。知识信息服务技术流程包括对分布式信息资源进行采集、筛选、解构、规范、组合、整序,提供有序化、增值化、知识化信息资源,实现用户创新信息需求的满足,其功能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无缝存取,二是综合集成,知识信息服务的主要功能决定其技术支撑体系的构成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关键技术:

①信息采集和知识组织技术。利用基于web的信息采集和挖掘技术实现资源的有效聚合,以此为基础,利用知识组织技术实现信息的统一表示和信息的语义识别,屏蔽数据层数据结构和表示方式的异构问题,推动资源动态关联和知识链接。

②集成检索技术。集成检索技术将内容庞杂的信息资源进行完整的挖掘、获取、整合、处理,形成统一的检索结果,并按用户定制的方式呈现给用户。

③信息传递技术。面对用户的服务请求,知识信息服务系统需要在最短的时间作出响应,这需要有诸如网络传输技术、多媒体解压分层传输技术等传递技术的有力支撑。

④信息安全技术。利用信息安全技术,提供知识信息服务安全控制,包括交换的信息需要基于业务系统之间约定的规则进行验证,要能建立数据格式、数据内容、网络传输和权限控制等不同层面的安全防护机制[8]。

目前,由于我国知识信息服务平台处于多元离散分布状态,如何对科技部平台、科学院平台、社科院平台、高等学校平台、图书馆数字化平台以及产业化服务平台的技术构成和应用进行分析评价,解决跨平台的技术公用和平台资源转化问题,互操作和资源整合是知识信息服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9]。

(3)业务组织层。业务组织目标在于支持用户创新产品开发和核心创新能力的培养,围绕用户的创新活动,主要开展的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为三类:数据服务、调研服务和咨询服务。数据服务主要是提供一些行业信息、资讯、情报和基础数据服务;调研服务则是通过大量一手调查数据为用户提供创新决策而定制的服务,包括提供趋势报告、综述报告、调研报告、决策报告等。咨询服务主要是结合用户创新的内外部市场状况、进行诊断并提供解决方案。值得重视的是,当前,知识信息服务的业务重心由提供信息检索点转向提供最佳相关知识信息,从以文献利用为中心转向以知识利用为中心,包括基于内容的数据检索、信息内容分析和动态集成,充分支持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充分支持个性化、专题化和智能化服务,支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创新协作、知识析取和知识应用[9]。

面向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业务组织的对象不单是部门、系统内的信息还包括类型各异的外部信息资源,服务集成过程不但触及到整个服务系统,甚至包括整个信息服务行业在内的各个层面。业务组织的重点在于,对知识信息服务资源的整体规划与管理,这不仅包括对各种分布式信息资源的整体架构、信息人员的配置和业务流程的重构,而且包括围绕用户信息活动来动态组织和集成数字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以便使用户个人、用户群组和用户机构能够灵活地无缝地集成所需资源和服务。

(4)管理层。国家的整体架构、统筹布局、政策导向、法规建设、经费保障和项目支持是实现面向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各项业务的基本保证,也是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依据,在国家创新发展战略中,任何一个国家知识信息服务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策导向和法律支撑,如美国基于政府导向、多元投入、法规保障的组织模式,法国的集中管理政策与法律支撑体系,英国的分部管理、集中推进的政策框架等,都是针对各自具体问题而形成的政策、法规体系。他们的共同点是,将知识信息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创新的总体战略和法律体系[10]。

知识信息服务的组织和管理需要在政府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下推进面向创新的社会化发展,确立知识信息服务的社会定位,既兼顾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要求,更需要在理顺管理体制基础上,通过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行业的努力,进行开发规划,确立服务体系建设与使用的新秩序。在国家统筹下,信息机构要进行制度变革,对资源管理流程进行重组和规范,协调信息资源系统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信息资源利用反馈机制。强化管理的控制功能和服务功能,适应个性化需求下的多变而复杂的环境,实现面向用户创新的服务组织目标。

3 基于动态规划的服务支撑实现

面向国家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的成功构建依赖于当前参与建设的各方努力以及社会经济、自然环境、技术条件等因素约束,涉及国家部门、创新主体、信息服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分工合作及协同管理,因此,服务支撑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通过系统规划和协调来实现。

3.1 服务支撑系统构建中的动态规划法则

面向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是一个由多种要素相互关联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资源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业务组织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等要素之间及其与环境之间许多方面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联关系,同时,由于这个复杂系统处于一个多变动态的创新环境中,因而,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构建应在充分分析系统内外环境的基础上,评估一定时期内各种因素的关联和制约因素,寻求可操作性的方案。

动态规划是运筹学的一个分支,通常用于处理经济管理和生产管理中多变量、多阶段决策过程最优化的一种方法。动态规划的优点在于,它把一个多维决策问题转化为若干个一维最优化问题[11]。动态规划法则强调在不同阶段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随机应变。由于国家创新发展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一般要经过创新要素积累阶段、创新能力建设阶段、创新引导阶段、全面创新阶段等,在国家创新的不同阶段,服务于国家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自然具有不同的构成内容和特征,因此,其构建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可遵循动态规划方法来实现。

图2 面向国家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构建的动态规划模型

国家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支撑体系构建的动态规划模型如图2所示,按照动态规划方法,服务支撑系统构建可根据创新阶段的变化,分析各阶段开始时状态变量S[,n](指国家部门、创新主体、信息服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客观条件),通过状态的特征分析而采取相应的决策,确定该阶段的决策变量U[,n](各方需求引发的资源、技术、业务组织和管理行为),根据该阶段国民经济长远规划,部门行业创新要求,确定阶段指标函数V[,n](S[,n],U[,n])(衡量某阶段决策效果的数量指标),从决策集合中选择出最优方案,直到对最终阶段的状态作出决策,形成全系统的最优决策序列,从而确定总体最优方案。

以上可以看出,动态规划方法是一种持续性的决策规划,是把当前效益和未来效益结合起来考虑一种最优化方法。按动态规划法则,服务支撑体系构建应处于不断的修改和补充之中。如果某一阶段的目标已经实施,应根据前一阶段的信息反馈进行充实并确立新的目标;如果经实施而没能达到规划目的,应修改规划错误及理论,调整建设的进度,加大管理的力度,进行方案的再设计。因此,其规划和构建是一个长期、滚动的过程,应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推进,不可能一步到位,一次完成。

3.2 合作协调框架下的服务支撑系统建设

我国现有知识信息服务系统管理从属于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如文化部负责图书馆工作、科技部负责科技信息(情报)机构管理,而与图书情报事业基础建设相关的信息网络则归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门管理。不同系统、不同地区的信息服务机构往往独立地建立各自的知识信息服务系统,这种分散化的政府管理使得社会化的知识信息服务受到限制。就当前管理体制而言,要推进一项系统建设工程必须由多个平行部门协调。这样不仅效率低,而且难以统一规划。要实现面向国家创新的知识信息服务,应在创新制度和面向创新发展的信息保障体制下,明确国家部门、创新主体、信息服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分工及协同管理责任,构建社会化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服务支撑系统。

服务支撑体系的构建,可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将创新型国家知识信息服务的管理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轨道,作为社会信息化和信息服务社会化的一个方面,归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管理,以此为前提,实现多部(委)协调和社会共建。

服务支撑体系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往往需要集体智慧与协同工作才能完成,已不是单个人或某个部门的行为所能胜任,需要一个团体来支撑。为此,应进行组织结构的再造,推进基于合作的动态组织结构模式的应用。

动态联盟是以分布、协调的方式实现服务任务的一种新的组织模式。动态联盟组织的实质是不同服务系统之间基于合作关系的联合,它是共享成员群体的动态重组行为[12]。动态联盟是虚拟联盟和网络联盟的综合表现形式,其最终目的在于快速开发或实现联合体的知识服务职能,使共享成员在时间、质量、成本和服务这四个关键因素方面具有优势。它的特点可归纳为:(1)组成动态联盟的成员机构应能在各自领域提供自己的核心能力;(2)各联盟机构具有更强的相互信任和依赖性;(3)运用高新信息网络技术保证联盟机构进行协同运作;(4)针对某一具体项目、市场机会或任务而联结在一起;(5)联盟成员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符合联盟成员条件的服务机构(系统)可随时加入进来,因而以这种模式形成的共享联合体具有组织无边界的特性。可见,动态联盟具有灵活性、反应快速性的突出优点,能使共享联合体快速响应用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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