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建筑管理与施工质量提升的有效措施论文_赵鹏

市政工程建筑管理与施工质量提升的有效措施论文_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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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发展,国民经济也持续增长上升,市政工程的基础建设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和完善,但是有一部分的工程建设质量没有得到应有的有效监控,造成了一系列问题,本文章就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现有状况,探讨了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监控的管理办法。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筑管理;施工质量

一、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现有状况

目前,市政工程项目大幅增加并且施工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经过查阅资料与大量研究表明,目前的现有状况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注重速度而忽视了建设质量的问题

近几年来,国家对社会实行了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鼓励投资用以拉动内需,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级政府及时的抓住了这一机遇,掀起了固定资产的投资高峰,使融资‘瓶颈’变的有极大突破,其中,城市基础建设的固定投资在里面占据了最大、最明显、最有效果的领域。有一些地方的政府为了加快投资的建设速度,完成每年的固定投资任务,往往是采取了一些特有的办法、特殊的措施以及非常的政策,一般遇到这种问题就要特事特办,简化了审批、论证、检测等其他方面综合的正常工程建设程序,频繁的出现压缩工作期限、缩短设计的周期等现象,由此而导致了工程项目的部分设计功能效果不全面,存在了一些施工质量上的隐患,这样的过程就很容易造就降低工程质量的内在品质问题,项目投入运行后出现大量的质量问题,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二)工程建设的市场运作不够标准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大多数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外包授权委托的单位组成,有一部分单位并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的执行并没有严格做到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规范化建设的程序,有些单位看上去好像是按照规范的流程在执行,实际上浮于表面;有的单位已经动工多日,却并没有就相关合同以及安全问题进行签订和探讨;更甚于有部分单位工程手续也都不齐全,需要等到监察部门下来督查时才补办相关许可和证明。综上所述的种种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小的监管弊端,需要进一步的规范管理。

(三)工程建设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市场经济下的诸多问题还不够完善,法律也并没有完全健全,市政工程的各类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加强,行业内自律自觉的诚信意识较差。由于监理企业行为不够规范,很多都是依附于政府、科研院等企业事业单位,在整个行业中缺乏主导意识,业主仅仅把监理会的人当作质量检测员,代替业主签字。与此同时,部分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为了追求高回报的利润,承接了大量的项目,然而却从未得到工程项目开展的相应工作,许多的持证监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监察,而在岗的监察人员又不具备监察的资格。此外,很多监理培训仅仅浮于表面,形式主义,效果很不明显,这样对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的建设将造成不良影响,质量在这个时候也就得不到所谓的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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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单位的自觉自律意识不强

由于市政工程具有公众性和特殊性的特点,有的施工单位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和大众的悠悠之口,往往对时间也就是工期紧抓而放松了对质量的相关要求,抢工期、抢进度的情况时有发生,时间的压缩导致了有关施工单位并不按照严格的执行标准去操作。与此同时,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环节薄弱,很多建筑企业都实行的内部项目承包制,这种类似于外包的方式,直接削弱了企业对项目的直接管理,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并且有的单位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只能外包以代管理,更甚于有的不按照原定计划、图纸施工,擅自变更施工计划。有的现实例子的教训就是因为违法外包、多家作业、无证工人上岗导致的。

二、如何有效提升对市政建设质量的监管

市政工程设计的层次多、方面广、舆论压力大、关注度较高,想要严格监管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的意识

市政工程项目的参加建设各个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和强大的质量意识,任何时候都要将质量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不能因为追求类似与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方面的问题而去加速工期或者对此采取非常措施。不能对烂尾或者施工难的项目随意更改施工计划,更不能为了赶工期而要求施工单位超高速的完全工作任务,这样会导致施工单位加班加点的突击作业,就有悖于一开始的原则,不仅如此还浪费了如人力、物资等国家资源,得不偿失。除此之外,任何一个建筑工程的实施都有一个最优化的工作日期,如果不按照最优化的工作日期施工,盲目的加快施工进度,就更无法保证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的监督机制

对工程质量建设实施严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是非常有效的途径。现在的监管,主要是由政府建设主管的相关部门直接监督工程作业,这样的工作模式在当前的背景下不那么容易完全实现,而且城市市政工程项目繁杂,仅仅靠着建设的有关部分去监督管理肯定是不行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事业单位实施具体的监管是目前的普遍方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已经很明确的划分了各项各类的责任机制,但是对质量监管单位的性质却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个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现在的大环境,也渐渐有些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相反的以下集中监管办法更值得被借鉴:第一,是由政府委托成立质量监管公司实施具体的监管任务;第二,是由现在的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责任质量检查公司去实施具体的监管任务;第三是由业主成立委员会类似于监理公司去进行质量检测。

(三)加强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叙述,第一,强化落实责任制,通过各种实践证明,要想提高质量就必须要建立在层层负责的机制上,不论工程的性质、大小其中的各个环节都要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该负责人要付出相应责任。第二,就要多多鼓励施工单位去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将这学习到的内容整合应用到工程上来,引导施工单位的自我完善,努力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这样不仅对市政建设的工程质量有利,对自己本公司的日后发展也提供了更好的帮助。

三、结语

市政工程建设是一项很庞大的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影响波及的领域广泛、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以及各个单位都要重视起来,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打造全新的不同的市政建设,促进城市政治经济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张霞.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J].科学之友(B版).2009(07)

[2]谢士强.浅谈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J].山西建筑.2008(36)

[3]倪员建.关于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5(09)

论文作者:赵鹏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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