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奇安《论撰史》与中国古代史学批评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学论文,中国古代论文,批评论文,卢奇论文,论撰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22X(2000)04-0124-06
卢奇安(又译琉善,约公元125~182),是古希腊的哲学家和讽刺散文作家,他的散文对西方众多作家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恩格斯曾称他为“古希腊罗马时代的伏尔泰”。《论撰史》是卢奇安的一篇美学论文,重在论述现实主义的艺术特征,但由于他是从撰史这一角度来立论的,所以,其中也包含着他的史学批评理论。细读卢奇安的《论撰史》,我们可以发现,卢奇安的史学批评理论与中国古代史学批评有许多相似之处。卢奇安生活于相当我国后汉时期的古希腊,就历史文化背景来说与中国古代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卢奇安对于史学批评的主张与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众多不谋而合之处,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人类文明发展的许多共性。
一、关于历史著作的真实性问题
中西史论家对于历史著作真实性的要求,是如此惊人地相似。卢奇安在《论撰史》中反复强调的首先是“真实”,用中国古代史家的话来说,就是“实录”。卢奇安说:“历史家的首要任务是如实叙述”;“历史必须努力尽它的本分,那就是写出真实”;“历史唯恐混淆是非歪曲真相”,“历史如果是夸夸其谈,就连欣赏的价值也没有了”(引文均见《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下同)。所以,“真实”是历史的第一要义。大概在卢奇安生活的年代,有人将历史分为“欣赏的历史和实用的历史两大类”,认为历史可以采用歌颂的方法,这样既可以欣赏,又使读者感到愉快。对此,卢奇安表示决不赞同,认为“其论调是最荒谬不过的了”。著史的目的是什么?卢奇安认为,是“实用”,即留给后人看。著史只应“想到未来的读者”;“历史只有一个任务或目的,那就是实用,而实用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真实。历史中可欣赏的成分无疑是外加的东西,不是历史的本质”,所以历史掺不得半点杂质。卢奇安用了一个十分形象的比喻:“历史有如气管,据医生说,气管不能容忍一点点食物落进去的”。真实是历史的生命,“至于美不美,那是无关宏旨的”。卢奇安的这些论述,无疑是十分精辟的。
针对当时历史著作中的一些喜好歌颂的流行错误,卢奇安指出其错误所在:他们这是忘记了历史与颂词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打个比方,“如用音乐术语来说,这两者是不同音阶的”。而产生这种错误的根源,在于这些历史家混淆了诗歌与历史的本质与规律。“诗享有无限的自由权,诗只须遵守一条法律——诗人的想象”。诗人可以凭灵感创作,随意所之,可以驾着飞马的神车,驰骋于海洋或垄亩之上,诗人笔下的宙斯可以用一条绳索把大地和海洋吊起,飘摇于空际,正象荷马歌颂阿伽门农的形象一样,说他双眼和头颇象宙斯,胸膛象海洋,腰带象战神,也没人反对他。但是,历史如果使用了这些雕虫小技,则混淆了历史与诗的区别,“历史家的最大危险是诗兴勃发陷入迷狂”。如果这样,“历史将丧失崇高的格调,立刻露出无韵的伪装之真相了”。所以,不能区别诗与史,确实是史家之大患。
在强调真实的同时,卢奇安对“信史”的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史家的作品应该成为千秋百世的财产,而不应徒为目前沽名钓誉;他们应该把信史留给后人,而不应向今人哗众取宠。”史著应该真实地反映历史、垂训后人,卢奇安认为,一个优秀的历史家,像色诺芬、修昔底德之流,决不会放弃著史原则而随意歌功颂德,他们总是以国家利益为重,以真理为重。“一个作家一旦着手著史,他就必须只对真理馨香顶礼,绝不膜拜其他神灵;一切神灵都不在他眼内,他的唯一原则和坚定信念是:绝不考虑今日的听众,而只想到未来的读者”。对于史著的“真实”性问题,我国古代史家比卢奇安更早地意识到了。早在先秦时期,中国古代史家就提出“秉笔直书,书法无隐”的“实录”原则,并以此作为一个优秀的史官所必备的条件。北周史家柳虬曾概叹:“南史抗节,表崔杼之罪;董狐书法,明赵盾之愆。是知直笔于朝,其来久矣。”(《周书》卷38《柳虬传》)实录的原则,是中国古代史家记史的不二法则,秉笔直书的董狐精神,成为中国古代史学提倡的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也成为史学批评的崇高标准。
被称作“实录”的榜样的是《史记》。扬雄称“太史迁实录”(《法言·重黎》);班彪论司马迁说:“然善述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后汉书·班彪传》)班固则称:“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汉书·司马迁传》)这些都肯定了司马迁对待历史的实事求是的严谨的科学态度。
就实录的原则来说,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家也有过不少精辟的论述,而且与卢奇安有不少共同之处。南朝梁代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认为,“载籍之作”,要“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就必须真实,因此他提出“贵信史”的要求。“文疑则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奸慝惩戒”,“实良史之直笔”。他还批评了在著史时“俗皆爱莫顾实理”和“任情失正”等造成史著不真实的毛病。这与卢奇安所批评的史家毛病非常相似。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说:“况史之为务,申以劝戒,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言之若是,吁,可畏乎!”(《史通·直书》)这与卢奇安所说“往事不忘便是今事之师”正是同一道理。
宋人吴缜曾从理论上对“实录”的原则加以总结:“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是事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至于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新唐书纠缪·序》)吴缜认为。为史之要,包括事实、褒贬、文采。而三者之中,“事实”乃为第一要义。所谓“事实”,即“有是事而如是书”。史实按客观发生的历史面貌如实记载下来,这就是“实录”。这是“为史之意”的根本,褒贬和文采都必须资此而行。吴缜的论述,使得“实录”原则的要求与作用更加明确。
同卢奇安强调的真实的原则一样,实录的原则不但是著史的方法论问题,还反映了人们对历史著作主体素质的要求,显示出创作主体对历史的态度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这一点,中国古代史家有更深刻的体会。坚持秉笔直书,要求史家必须具有大无畏的勇猛气魄与自我牺牲的精神。要做到这一点确实不易。刘知几曾慨叹过“实录之难遇”,恐怕原因即在此。虽然如此,中国以直书为己任的史官仍然代不乏人。如三国时史家韦昭,主持修撰《吴书》,孙皓要他为其父作“纪”,韦决不允,理由是孙皓之父未登帝位,只能立传;北魏崔浩主修国史,秉笔直书,无所阿容,竟遭诛杀;唐吴兢撰写《则天皇后实录》,严辞拒绝为宰相张说“删削”于其不利之“数字”。这些史官都表现出忠于事实、刚正不阿的精神,“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史通·直书》),这种强烈的主体意识和独立不屈的精神,不但成为中国史家的传统,实际上也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于历史著作中的虚构和想像问题
卢奇安在强调真实的时候,并不完全排斥诗人的想象与虚构,尽管它们“不是历史的本质”。卢奇安认为,“历史家的气质不能不有一点诗人的风度,历史正如诗歌一样,是需要运用一些高昂脱俗的调子的”。卢奇安说,“历史是可以歌颂的,但是歌颂要安于本分,要用得恰当,不要使读者讨厌”。“史家在歌颂的时候务必着眼于后世的读者”。这里所说的歌颂,既指虚构和想象,也指不切实的浮夸和阿谀。前者是可以的,也是合理的,后者则应该抛弃。歌功颂德的浮夸,加倍地使人反感,这只能受庸俗读者的欢迎,而为有批评力的读者所不取。卢奇安列举了一些史家阿谀不实之词的弊病,如亚理斯托布鲁,为献媚亚历山大而夸大其词,结果反遭到亚历山大的唾弃。因此,卢奇安提出了自己的原则:“如果历史家认为加上一些修饰是绝对必要的话,他应该只求风格本身之美;只有这种美是华而实,可惜今日的史家往往忽略了这种真实美,却舍本求末,鱼目混珠,贩卖无中生有的浮词”。虚构和想象,不能违背“华而实”的真实之美的风格,否则,美也就化为丑了。
关于真实与虚构的关系,卢奇安的主张与中国古代史家的主张也不谋而合。中国古代优秀历史著作,从来不排斥必要的想象和虚构。像《左传》、《国语》、《战国策》,其中包含不少虚构想象的情景与细节,甚至神怪妖异描写。《史记》是最讲求“实录”的,然而这一类的描写也不乏其例。如伍子胥伏剑自裁前仰天长叹的一段话《史记·伍子胥列传》;刘邦之母刘媪梦与神遇,蛟龙加其身,遂孕高祖(《史记·高祖本纪》),但是,上述这些内容,并没有影响这些历史著作的真实性。中国古代史论家对这些虚构细节的作用有明确的论述。实录与虚构、想象,也就是历史著作文学化的问题,前举吴缜所说的“文采”,即涉及到虚构与想象的内涵。金圣叹把它称作“以文运事”与“因文生事”的区别,说“《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读第五才子书法》)。“以文运事”是实录,“因文生事”就是想象虚构。对于《左传》中的神怪妖异内容和虚构想象情节,唐人刘知几就表示极大的赞同,称之为“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通史·杂说》)。钱钟书先生讲得更加透彻,他认为“左氏设身处地,依傍性格身份,假之喉舌,想当然耳”,并总结说:“史家追叙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管锥篇》第一册)历史著作中的虚构想像内容,当它们成为历史事件中一个合乎逻辑的有机组成部分,或成为揭示历史人物的性格、命运及历史事件的发展趋势不可或缺的催化剂、显示剂的时候,它并不损害历史著作的科学性,这是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辩证统一,而卢奇安和中国古代史家都认识到了这一点。
三、史家主体素质和条件
信史对史学家的素质和才学有很高的要求,首先是对史家道德素质的要求。卢奇安说:“我的模范的历史家是这样的人:他无所畏惧,清廉正直,独立自主,坦白诚实,是非分明,不为一己的爱憎所左右,不因怜惜或敬佩而笔下留情;他是大公无私的判官,对谁都不怀恨,但是对谁都不徇私;他是放眼世界的作家,目中无帝皇将相。绝不考虑他们的喜怒,而如实记载他们的事迹。”历史家“必须是一个有独立精神的人,无所畏惧,不仰赖他人,否则他就会优柔寡断,易受不正当的影响”;历史家“只对真理馨香顶礼,绝不膜拜其他神灵”;“追求真理”,“不阿谀显贵”,是对史家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也是史家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其次是眼光和才能。卢奇安说:“我的理想历史家必须具备两种才能:一是政治眼光,一是表现才能。前者是天赋的才能,不可学得;后者是后天的修养,只要熟读典籍勤学苦练,便可以学到。”卢奇安还认为:“历史家务使自己的头脑有如一面明镜,清光如洗,纤尘不染,照见人脸,丝毫不爽;这样,他才能如实反映出生活的现实,既不会歪曲真相,又不会使之失色。”“搜集资料不应粗心大意,而必须惨淡经营,反复调查:如果有可能,历史家应该亲临其境,目睹其事;不然的话,他也应该采用不偏不颇的报告,选择那些不会因偏见而夸大或贬抑的口证。”他批评了一些历史家舍本逐末的做法,是“不看蔷薇一眼”,“却只好奇地欣赏枝头的芒刺”。
中国古代历来重视史家主体素质的强化。早在春秋时期,人们就已经认识到,作为一个好的史官,不但要如董狐、齐太史那样敢于“不避强御”(《史通·辨职》),还要有一定的学识修养,具备深厚的历史知识。《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楚灵王称赞左史倚相说:“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国语·楚语》中王孙围说他“能道训典,以叙百物”。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提出“辞宗丘明,直归南董”,实际上是以南(史氏)董(孤)为史德之榜样,以左丘明为史才之楷模。《隋书·经籍志》史部后序说:“夫史官者,必求博闻强识、疏通知远之士,使居其位,百官众职,咸所贰焉。是故前言往行,无不识也;天文地理,无不察也;人事之纪,无不达也。”疏通知远,指的是识见,也即是卢奇安所说的“政治眼光”;博闻强识,指的是知识上的素养,属“后天的修养”。其后刘知几提出“史才须有三长”,“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章学诚主张“才、识、学、德”,且谓“才、识、学、德四者之中,以史德为要”(《文史通义·史德》)。随着史学理论的探索总结,论述是更加系统而全面了。
可以说,在对历史著作主体素质的要求方面,中国古代史家的认识与卢奇安是共同的。
四、历史编撰的美学要求
卢奇安《论撰史》中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提出了对历史著作编撰方面的美学要求。
首先是史书结构上的美学要求。卢奇安认为:如斐狄亚斯、普拉西忒里、阿尔卡门之流的历史家是伟大的雕塑家。雕塑家不需要创造他们所用的金银象牙等等材料,他们只需要把材料雕成形象,去除尘垢,加以琢磨,镶上象牙,贴上金饰,他们的艺术在于材料的处理。“历史家的能事也是如此:他的艺术在于给复杂错综的现实事件赋以条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然后以尽可能流畅的笔调把这些事件记载下来。如果听众或读者觉得有如亲历其境,目击其事,而且称赞作者的技巧,那么历史家的雕像就算达到完美的境界,他的劳动就不是白花了。”卢奇安的“秩序之美”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结构上的和谐有序。历史事件是纷繁复杂的,牵涉到历史发展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如何妥善的处理这些材料,这就关系到结构问题。“撰史也要苦心经营”,卢奇安曾一再强调:一部作品的结构必须安排得当,身首相称,轻重分明,决不能象头戴金盔,却身穿破皮烂布的胸甲,手执柳枝编成的盾牌,脚缠腐烂猪皮的护胫,那就太不象话了。所以,在结构上,要将复杂错综的现实事件赋以条理分明的“秩序”,才能有“秩序之美”。
如果说卢奇安所说的“秩序之美”还着重在具体材料使用、结撰方面的处理原则的话,那么,中国古代史家和批评家更是从体裁的大结构上获得了具体的美学实践经验和理论认识。刘勰在总结《春秋》、《左传》、《史记》的创作经验时论及:《春秋》是“存亡幽隐,经文婉约”;《左传》得孔子微言,“乃原始要终,创为传体”,“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于后,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也”;《史记》“本纪以述皇王,列传以总侯伯,八书以铺政体,十表以谱年爵,虽殊古式,而得事序焉”(均见《文心雕龙·史传》)。各体的特点虽有不同,但都能抓住记叙各种历史事实的条例,因此是“得事序”,即显得条贯有序。刘勰所论,与卢奇安的要求有许多相通之处。
中国古代最基本的史书体裁结构是编年体和纪传体,其结构上表现出来的最大的美学特征是和谐而有秩序。刘知几在《史通·二体》中论编年体的长处是“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事,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又说:“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公羊传》还提出“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的原则,这是以时间为纲的“秩序之美”。刘知几论纪传体的长处是“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其所以为长也”。纪传体包括纪、传、表、志等,各体有各体的功能,“大端”、“细事”、“年爵”皆入于书,分门别类,综合排比,以形成错落有致的秩序之美。就先秦两汉的史传体裁总体结构来看,《春秋》、《左传》为编年体,贯串期间的纲是时间;《国语》、《国策》分国纪事,空间构筑了它们的结构框架;《史记》、《汉书》是纪传体,中心是人物。时间、空间、人物,再加上在特定的时空和人物身上发生的事件,囊括了历史运动过程中的全部内容。所以,从三种不同体裁的相辅相成来说,也构成了和谐的“秩序之美”。
其次,在叙事方面,卢奇安强调的是真实之美和文字表述之美。真实之美,前面已经提到,离开了真实,史书也就失去了审美的价值,这一点,中西方史论家的认识是共同的。至于文字表述之美,卢奇安认为:“我们既然认为历史精神的目的在于坦率诚实,从而历史风格也应该相应地力求平易流畅,明若晴空,既要避免深奥奇僻的词句,也要避免粗俗市井的隐语,我们希望俗人能了解,文士能欣赏。词藻应该雅而不滥,毫无雕琢的痕迹,才不使人有浓羹烈酒之感。”卢奇安主张,史家在材料的处理上应均匀而细密,词汇应该是妇孺能解,叙述应尽可能地清楚。有时需要一些华丽词藻的修饰,但也“必须有所节制,只能把风格稍为提高一点以配合主题的壮丽,切不可耸人听闻”,要“适可而止”。
卢奇安的主张跟中国古代史家、史论家的要求也非常吻合。班彪父子称赞司马迁“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后汉书·班彪传》);刘知几称“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至若书功过,记善恶,文而不丽,质而非野,使人味其滋旨,怀其德音,三复忘疲,百遍无斁”(《史通·叙事》)。这些,都与卢奇安的论述相通。可见,对于史书语言文字表述的审美要求,中外学者所见略同。
卢奇安在文字表述之美方面还有一个要求,即简洁之美。他指出:“文笔简洁在任何时候都是优点,尤其是在内容丰富的场合;这个问题不仅是修辞的而且是本质的问题”。他举例说,伟大的荷马是一个好榜样:他虽然是诗人,但轻轻一笔就勾画出坦塔罗斯、伊克西安、提托斯等形象;更好的榜样还有修昔底德,他惜墨如金。所以,“你不要给读者这样的印象,以为你舞文弄墨,夸夸其谈,而不顾历史的发展”。卢奇安在文中批评了一些蹩脚史家煞费苦心连篇累牍的冗长叙述,嘲笑这些不学无术的作家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如何避免这样的毛病呢?卢奇安以为,解决的方法是简单扼要地处理不重要的细节,而对主要的事件则予以充分地发挥。
在简洁方面,中国历史著作的开山之祖——《春秋》,首先就体现了这一特点。《春秋》的叙事,极其简要。无论多么复杂的事件,作者往往仅用几个字加以记载。刘知几称“《春秋》变体,其言贵于省文”(《史通·叙事》)。如记“硕石于宋五”,“六鹢退飞过宋都”(僖公十八年),实在是“加以一字太详,检其一字太略”(《史通·叙事》)。《左传》叙事详尽,但也有简洁之美。如钱钟书在《管锥篇》中曾引魏禧《日录》二编《杂说》中的话说:“《左传》如‘秦伯犹用孟明’,突然六字起句……只一‘犹’字,读过便有五种意义:蒙明之再败,蒙明之终可用,秦伯之知人,时俗人之惊疑,君子之叹服。不待注释而后明,乃谓真简;读者明眼,庶几不负作者苦心。‘犹’与‘曰’皆句中只著一字而言外可反三隅矣。”著一字而有五层含意,确实够简洁的了。刘知几论简要,谓:“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简要的标准,是“文约而事丰”;“文约而事丰,此述作者之尤美者也”(《史通·叙事》)。
综上所述,可见卢奇安与中国古代史家在史学思想上有许多共识,通过比较,可以加深我们对一些史学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认识,并且体会到这些基本的原则原无古今中外之别,而应为所有从事史学研究的人所重视和遵循。
收稿日期:199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