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地方发生欺诈的情况下向保险人发出警告_保险人论文

在不同地方发生欺诈的情况下向保险人发出警告_保险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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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异地保险业务的增多,假借异地保险准保户作案的骗子也窥机出笼,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今年7月19日,中国人寿广东省D县支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到河南新乡分公司求助,称他在新乡新大新宾馆被几位打着准保户旗号的人骗去了身份证、手机一部和现金5000多元。据他介绍,一个多月前,有人给他们打长途电话寻问投保事宜。开始,他们也没当回事。过了几天,对方又打来电话联系,自称是河南新乡某铁路筹备处的,欲用几十万元小金库里的钱,为十几名主要工作人员投保养老保险云云。其后,又通过电话报了每个保险人的姓名、年龄等情况。D公司据此推算, 对方应缴纳70多万元的保险费。经过一段时间的电话联系, 对方声称所有保险人的身份证都复印好,资料备齐,就等他们来办承保手续了。就这样,D公司的业务员一步步落入了对方精心设计好的圈套。7月18日D公司的业务员赶到新乡,此时诈骗团伙已为他们安排了早已踩好点的新乡新大新宾馆豪华套房,并设下鸿门宴。席间,诈骗团伙策划扮演的经理、会计、司机3人与远道而来的业务员频频举杯。酒酣人醉, “签单”在即之时,对方“司机”以帮助D公司业务员购买回程飞机票为名,骗得现金 5000多元和身份证,先离席走人,接着“会计”、“经理”又以到外间打电话之托骗取手机一部。至此,对方目的已经达到,便以金蝉脱壳之计不翼而飞。留下的是一个无法查证真实身份的手机号码和一堆子虚乌有的资料。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中国人寿新乡红旗支公司接到外省寿险公司报案,新乡的诈骗团伙又以类似的方式行诈,因诈骗未果,恼羞成怒,遂殴打前来承揽保险业务的外省业务员。

还有远在内蒙古的心怀叵测者行骗到新乡来的。今年10月的一天,自称是内蒙古包头一家大公司的高级企管人员,电话打至新乡分公司团险业务科,佯称要为旗下在新乡的大型建筑工地的上千名工人投保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算了算保费有20多万。过后数度电话,对该提供什么手续资料煞是了解,但凡问及新乡工地的名称、地点便支支吾吾,惧怕走访。双方一个咬定请新乡寿险公司的人到内蒙古承保;一个坚持走访工地,邀请来新乡投保,或将保费汇保险公司账上。行骗者左来右去不见突破,便再也没了下文。在河南的南阳也发生过相似的手段诈骗保险公司未遂的案件。

从以上案件,我们不难看出,诈骗分子已经将视线盯到了异地做业务的保险业务员身上,研究并利用了一些保险业务人员的弱势心理:一是急于承保做大单的心理。一线公司业务难做,大块业务对保险业务人员有很强的吸引力;大块业务的费用相对较高,保险业务人员会舍得投入精力去促成。二是各自为战心理。到外地做业务的人员基本不了解当地情况,又不愿与当地的保险公司联系,害怕丢掉这笔“业务”,给诈骗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这类案件给我们深刻的思考和警示,它说明异地业务的健康开展,还有赖于制度上、思想上、措施上予以保证,构筑起全方位的安全防线。

第一,对保险人异地做业务的规定,是否应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探讨。异地做业务自然有利于把市场搞活,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无论是哪家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以至合资、外资公司也好,还是一家总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也好,都应当坚持公平有序地竞争原则,同时开展行业间积极良好的合作。外地业务人员最好要与当地有关公司沟通联系,求得支持,以防止诈骗和袭击保险业务人员的事件发生。

第二,对保险业务人员来说,一定要加强防诈骗意识,既要大胆热情,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客户,又要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去伪存真。

第三,对此类诈骗保险公司及其业务人员的案件,在防范的基础上,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有关方面,做到发现一起,揭露一起,侦破一起,以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的秩序,维护保险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保障业务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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