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中阿Q死亡的“仪式感”_鲁迅论文

鲁迅作品中阿Q死亡的“仪式感”_鲁迅论文

鲁迅笔下阿Q之死的“仪式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鲁迅论文,笔下论文,之死论文,仪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227(2002)01-0023-03

作为与“吃人”的社会势不两立的思想家和艺术家,鲁迅深知要摧毁“吃人”的社会 ,不仅要揭露“吃人”的现实,掀翻“吃人”的筵席,更要揭穿正在被“吃”的人那种 虚幻的自我存在感觉和自我维护方式,唤醒那些把“吃人”当作一种“仪式”来欣赏的 客,让他们意识到自己也正在被“吃”的真实存在,让人们从不同的生存经验中体验到 人的存在的本体论意义和未来学意义,去争取人的基本生存权利。鲁迅在其小说创作中 ,无论为之“呐喊”还是为之“彷徨”的,就是这个关于人的存在的问题。而从特定的 视角看,则可以说阿Q是鲁迅受到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尼采主义的震动而引发出关于人的 存在的思考中创造出来的“问题人物”。

说阿Q是“问题人物”,不仅因为他的社会归属有问题——姓氏、名字、籍贯、行状无 考,虽很自重自尊但优劣、强弱、胜败却又分不清,想要把“自己”和“别一个自己” 分开,却又搞不懂自己是不是“自己”,想要造反、革命,却又不知怎样造反、革命, 到头来不但不得革命反而被人“革”了命;而且因为他的自然归属也有问题——不知是 人还是虫豸,甚至不知生与死的区别。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社会归属和自然归属都有问题 的阿Q,却又偏要利用种种机会一次又一次地用虚幻的自我确证方式来证明自己是一种 优胜的存在。其中最令其成为“问题人物”的,就是他临死还要把在死刑判决书上画押 和临刑前游街示众当作一种确证自我尊严的“仪式”,而看客们则把阿Q之死当作一种 纯粹的“仪式”来欣赏。

鲁迅为什么要这样描述阿Q之死的“仪式感”,并把这种描述用一个“大团圆”的概念 来涵盖它?难道这仅仅是为了刻画阿Q的复杂人格,表现阿Q奇特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斗 争观,使这个“问题人物”在艺术上得到圆满的终结吗?

问题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因为鲁迅毕竟不是纯艺术家,而在实际上他首先是一个思想 家。

从思想政治层面上看,鲁迅让阿Q这个曾经萌生过“造反”念头的无产者把在死刑判决 书上画押当成一种“签字仪式”,让阿Q在临刑前游街示众的过程中努力寻找英雄好汉 的感觉却得不到群众的认同,无疑具有深刻的反讽意味:他不仅是对独裁制度残酷迫害 人民群众的罪行的一种沉痛揭露和控诉,更是对辛亥革命不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觉悟 而导致失败的一种隐喻和暗示,有着深刻的历史真实性。

但是,毕竟尼采关于“人是一个浊流”还是“超人”的思辨对鲁迅的震撼太大(参见鲁 迅《随感录四十一》),所以鲁迅在刻画阿Q这个人物时,就不能不上升到哲学层面处处 对人的二律背反存在、对人的“圆满存在”(“大团圆”)进行探询和追问。不难看出, 鲁迅特别对阿Q在死刑判决书上画押和游街示众的情状进行细致的描述,目的就是为了 在文化心理层面上让读者和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感情产生共鸣,对人 到底应该怎样存活有更多的感悟。

应该承认,阿Q在画押时对死之将至是并不自觉的;或者说,阿Q并不把在死刑判决书 上画押看作是要给自己的生命画上一个结束的句号,因为他不识字,不认得那“一张纸 ”就是“死刑判决书”;他之所以“吃惊”得“魂飞魄散”,只是因为自己的手第一次 和笔相关——这种超验性的事情,使阿Q迷失了自己,他既找不到作为“自在存在”的 我,也找不到作为“自在存在”的我,总之,阿Q的“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已经成为一 个需要证明的问题。①大概就因为这样,所以他要把画押当成一种“签字仪式”,当成 确证自身存在的一次难得机会,分外郑重,格外认真,“立志”非要把圈画圆不可。然 而阿Q失败了。他的手和笔一点儿也不听使唤,终于在“刚刚一抖一抖的”把圆画得“ 几乎要合缝”时“向外一耸”,把“圆”破坏了。然而阿Q这一主观上的失败却成功地 给自己画出了一个“Q”的本原形象,在客观上达成了阿Q确证自身的愿望,也完成了对 “死的仪式”的确认。不难看出,鲁迅这样写,显然是为了揭示出阿Q为确证自身存在 而诚挚、好胜到迂腐、愚蠢、麻木地步的复杂人格,巧妙地通过喜剧性的形式暗示出阿 Q这个“问题人物”的悲剧性结局,在艺术上使这个“问题人物”趋于圆满(“大团圆” )。但是,艺术形象终结之处往往却是艺术家的哲学思考最深刻之处。所以,在这里我 们更应当注意“Q”作为“问题Questions”的缩写符号的深层含意,注意作者通过阿Q 既自重又自轻的奇特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斗争观所折射出来的人的二律背反的存活方式 ,以及其中蕴藏着的作者对人的存在的本体论和未来学的思考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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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莫里斯·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他人和人的世界”中说到:“时间的诸时 刻手超验性既建立又损害我的历史的合理性:它建立我的历史的合理性,因为它向我展 现了一个全新的未来,我在那时能反省在我的现在中难以理解的东西,它损害我的历史 合理性,因为我不能从这个将来把握我以一种必然的确定性体验到现在,因此,体验到 的东西是完全不可理解的,我理解的东西不能完全和我的生活一致,最后,因为我不能 与自己保持同一。”(P437)阿Q在超验性的瞬间可能也有对自我迷失的顿悟,所以他有 对于作为阿Q的自我存在的历史合理性进行确证的欲望,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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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鲁迅在刻画阿Q的复杂人格、透视阿Q的奇特人生观、价值观和斗争观及其 反映的人的二律背反存活方式时,他对人的存在的本体论意义和未来学的思考是充满着 复杂而痛苦的矛盾冲突的。因为他不能无视人的存在既是一种身体存在更是一种心理的 和社会历史的存在,它们之间的互动是辩证的、无情的。让阿Q在死刑判决书上画押, 这意味着要阿Q承认自己该死;然而不识字的阿Q却把它当成一个难得的可以确证自身存 在的“仪式”,不仅虔诚而且郑重认真至极,非把圈画圆不可,这又意味着对人的尊严 (包括活的尊严和死的尊严)的自重,而且这种自重已提升到了对本体论意义上的人的“ 圆满存在”的渴望和追求的精神高度。这样一来,阿Q的“签字仪式”就变成了对人的 精神意志的绝对性的肯定方式。然而又正因为这样,它又反过来变成了对自我个体生命 的现实存在的一种轻视和作贱。于是,对人的精神意志的绝对性的肯定,也就成了对人 的生命的实在性的否定,这在本质上也就是对人的“圆满存在”(精神追求)的否定。因 此,阿Q画圈时再认真,他对争取人的圆满性再虔诚郑重,对人的精神意志的绝对性再 崇拜,最终还是免不了要在给人生画上圆满的符号时让笔往外一耸,不自觉地要对人的 存在打上个问号(Question mark)。这样一来,“AQ”就成了确证阿Q的存活有问题的符 号,对阿Q的“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发出挑战并暗示和引发人们进一步探询和追问人的 存在问题的艺术哲学符号。面对这样的符号,人们就不能不思考:在本体论的意义上人 的存在到底是二律背反的还是圆满的?人的精神存在和肉体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哪里?在 现实中,人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是让人尽可能地享受到有尊严的生活而不是有尊 严的死亡,还是应该兼而有之?在将来,人能不能成为肉体和精神真正统一的人?人如何 才能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真正占有”人的本质?

看,鲁迅就是这样通过阿Q临刑前的“签字仪式”在给阿Q画像的同时提出关于人的存 在的反讽性问题,来表现他利用尼采“重估一切价值”的思想形式,对社会达尔文主义 和尼采主义,特别是对赫胥黎关于“精神强固者”必定“后胜”于“富贵优厚者”的观 点和尼采关于“超人”和“末人”的观点,以及鲁迅自己早年曾受其影响而崇尚“个人 尊严之旨趣”、“恃意力以辟生路”(《文化偏至论》)的唯精神意志论的质疑和反思的 。

为了推进这一质疑和反思,鲁迅还进一步详写了阿Q和看客们对死的“仪式感”:阿Q 画押后先是因圈画得不圆而觉得“羞愧”和“懊恼”,之后又“释然”“睡着了”;在 押赴刑场游街示众的过程中,先是因觉到要被杀头而“着急”、“发昏”,接着又因觉 到人生“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而“泰然”;然后又因看到跟着他游街的全是“ 蚂蚁似的人”,其中还有他曾钟情过的吴妈而“很羞愧自己没志气”,于是便想也像当 初要造反时那样唱《得胜令》“手执钢鞭将你打”;然而终因两手捆着无法“手执钢鞭 ”,于是便脱口说出“半句从来不说的话”——“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而在看 客发出狼叫般的“好”声后,他才终于感到看客们的眼睛比饿狼的眼睛更可怕,“不但 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咬他的灵魂”,最后只能在 心之深处喊出“救命”的呼声。不难悟出,“救命”,在这里具有一种“拟陈述”的属 性和功能,它不仅是阿Q内心无声的呼救,同时也是对别的阿Q的命的无声呼救,其中既 透露出对残酷的现实存在的绝望,又隐含着对渺茫未来的人的存在的祈求;“救命”, 在这里虽然已由狂人的“救救孩子”上升到“救救自己、救救人们”,然而由于阿Q想 说而终于没能说出,别的阿Q们除了从“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这似乎噎着了的既 象虚幻的豪言又象宿命的哀叹的半句话语中得到一点儿刺激外,却仍然处在把杀头当成 看戏的“看客状态”中;而且看了杀头仍然感到不满足——因为他们听不到“救命”的 呼喊,更没有觉醒到他们自己也存在着要“救命”的问题,他们在用狼一般的眼睛吞噬 着阿Q灵魂的时候,他们的灵魂似乎也被什么咀嚼掉了;然而他们居然还活着!看,一个 无声的“救命”所引出的关于人的“圆满存在”(“大团圆”)问题是何等的沉重,关于 人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思考和质疑又是何等痛楚和深刻!在小说的结尾,我们似乎听 到了鲁迅的无声诘问:难道人类历史真的就象尼采所说的那样只不过是“渺小的永久循 环”吗?唯精神意志的“超人”真能把人从“浊流”中拯救出来吗?人啊,救救自己,救 救自己的灵魂吧!

如果说,阿Q在死刑判决书上画押“签字”之前,鲁迅对阿Q这个“问题人物”的描写 刻画还集中在对精神胜利法和对尼采的唯精神意志论的“超人”哲学的一般嘲弄上,阿 Q的悲剧性存活状态还被浓重的喜剧性迷雾所笼罩,那么,鲁迅把阿Q在死刑判决书上画 押“签字”和画押“签字”后游街示众当作一种“大团圆”的“仪式”加以描述,刻意 渲染阿Q之死的“仪式感”,则表明鲁迅已把上述嘲弄上升到对人的存在问题的沉痛而 深刻的反思,“阿Q”已彻头彻尾变成鲁迅关于人的存在问题的艺术哲学符号。当然, 鲁迅对人的存在的二律背反问题的思考和对人的“圆满存在”的探询和追问,打从阿Q 这个人物一登场就被当作潜在问题贯穿于他的行状描述之中了,只不过这个问题在阿Q “签字”之后显得更尖锐突出更震撼人心罢了。也许正因为这个问题具有普遍和永恒的 悲剧性,而这种悲剧性又被鲁迅用精神胜利法这种喜剧性外壳裹夹起来,不但使人看了 哭笑不得,而且使人强烈感受到鲁迅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质疑的独特而巨大的冲击力, 所以阿Q这个“问题人物”才具有超越政治、超越时空的艺术魅力。反之,如果只着眼 于阿Q精神胜利法的表面喜剧效果,看不到他的悲剧性存活状态,悟不到这个喜剧性的 悲剧人物向我们提出的人的存在问题的复杂深刻性,就有可能迷失在油滑的泥沼之中。 因为阿Q的意义在阿Q之外。

收稿日期:20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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